切割線段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于工具機分離裝置的切割線的切割線段,具有:至少一個刃承載元件(16);至少一個布置在所述刃承載元件(16)上的切割元件(18),該切割元件與刨齒元件不同地構造;和至少一個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0),用于限制所述切割元件(18)的最大切割深度。本實用新型建議,所述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0)直接布置在所述切割元件(18)上。
【專利說明】切割線段
【背景技術】
[0001]已經已知一種用于工具機分離裝置的切割線的切割線段,所述切割線段包括:刃承載元件;布置在該刃承載元件上的切割元件,該切割元件用于刨齒元件不同構造;和切割深度限制元件,用于限制切割元件的最大切割深度。
【發(fā)明內容】
[0002]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工具機分離裝置的切割線的切割線段,其具有:至少一個刃承載元件;至少一個布置在該刃承載元件上的切割元件,該切割元件與刨齒元件不同地構造;和至少一個切割深度限制元件,用于限制切割元件的最大切割深度。
[0003]本發(fā)明建議,切割深度限制元件直接布置在切割元件上。在這里,“切割線段”尤其應理解為切割線的這樣的段,該段被設置用于與切割線的另外的段連接以構成切割線。在這里,“設置”尤其應理解為專門設計和/或專門配備。優(yōu)選地,切割線段構造為鏈節(jié),該鏈節(jié)與另外的構造為鏈節(jié)的切割線段連接以構成優(yōu)選構造為切割鏈的切割線。切割線段尤其具有小于2克、優(yōu)選小于1.5克和特別優(yōu)選小于0.5克的最大重量。在這里,切割線段能夠構造為切割鏈的驅動節(jié)、構造為連接節(jié)、構造為切割節(jié)等等。在這里,切割線能夠構造為單連接片的、雙連接片的切割鏈或構造為三連接片的切割鏈。優(yōu)選地,刃承載元件與切割線的另外的切割線段的刃承載元件耦合、尤其形狀鎖合地連接以構成切割線。在這里,“刃承載元件”尤其應理解為這樣的元件,在該元件上布置至少一個切割元件用于切掉和/或切除待加工工件的材料部分。在這里,切割元件構造為“刮”齒(Risserzahn)等等或構造為頂齒、構造為背齒、構造為標準齒、尤其構造為帶有具有等邊三角形的構型的標準齒等等。但是,也可設想的是,切割元件具有另外的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看來有意義的齒形狀。特別優(yōu)選地,切割元件與刨齒、半鑿齒和全鑿齒不同地構成。尤其地,切割元件構造為“scratcher”齒(刮齒)。在這里,切割元件優(yōu)選構造為標準空心切割齒或標準金屬切割齒。在這里,切割元件能夠借助于形狀鎖合的、借助于力鎖合的和/或借助于材料鎖合的連接固定在刃承載元件上。特別優(yōu)選地,切割元件與刃承載元件一件式地構造。在這里,“一件式地”尤其應理解為至少材料鎖合地連接,例如通過焊接過程、粘接過程、注射成形過程和/或另外的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看來有意義的過程,和/或有利地理解為在一個工件中成形,例如通過由鑄件制造和/或通過以單-或多組分注射成形方法并且有利地由單獨的坯件制造。
[0004]特別優(yōu)選地,切割線段具有布置在刃承載元件上的連接元件和布置在刃承載元件上的連接槽口,用于接收布置在能夠與刃承載元件連接的另外刃承載元件上的連接元件。優(yōu)選地,連接元件與刃承載元件一件式地構造。連接元件和連接槽口的中軸線之間的間距、即切割線的所謂的分度,尤其小于6毫米、優(yōu)選小于5毫米并且特別優(yōu)選小于4毫米。在根據本發(fā)明的切割線段的替代的構型中,連接元件構造為與刃承載元件分開構造的構件。在這里,刃承載元件優(yōu)選分別具有兩個連接槽口,在所述連接槽口中能夠分別插入一個連接元件,其中,連接元件在插入之后借助于成形過程、例如壓印過程或借助于材料鎖合過程固定在刃承載元件或所述另外的刃承載元件上。在這里,概念“連接元件”尤其應定義為這樣的元件,該元件被設置用于將至少兩個構件形狀鎖合和/或力鎖合地連接、尤其可運動地相互連接,以便傳遞驅動力和/或驅動力矩。
[0005]優(yōu)選地,切割線段包括至少一個布置在刃承載元件上的橫向安全元件,該橫向安全元件被設置用于在安裝狀態(tài)下最大程度上防止刃承載元件相對于切割線的另外的刃承載元件橫向運動。橫向安全元件優(yōu)選通過拉成形在刃承載元件上成形。但是,也可設想的是,橫向安全元件借助于另外的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看來有意義的連接方式布置在刃承載元件上,例如借助于形狀鎖合連接方法(借助于彈簧彈性的鉤形區(qū)域等等夾住)、借助于焊接方法等等。特別優(yōu)選地,刃承載元件至少一個壓印的橫向安全元件。在這里,“橫向安全元件”尤其應理解為這樣的元件,該元件由于形狀鎖合和/或由于力鎖合被設置用于防止元件沿著至少基本上垂直于切割元件的切割平面延伸的橫軸線運動。在這里,概念“切割平面”尤其應定義為這樣的平面,在該平面中切割線段在至少一個運行狀態(tài)下運動以加工工件。優(yōu)選地,切割平面在加工工件時至少基本上橫向于待加工工件表面地定向。在這里,“至少基本上橫向”尤其應理解為一個平面和/或一個方向相對于一個另外的平面和/或一個另外的方向的定向,所述定向優(yōu)選與所述平面和/或所述方向相對于所述另外的平面和/或所述另外的方向的平行定向不同。但是,也可設想的是,切割平面在加工工件時、尤其在切割元件構造為磨削器件等等時至少基本上平行于待加工工件表面地定向。在這里,“至少基本上平行”尤其應理解為一個方向相對于參考方向、尤其在一個平面中的定向,其中,所述方向相對于所述參考方向具有尤其小于8度、有利地小于5度并且特別有利地小于2度的偏差。
[0006]優(yōu)選地,橫向安全元件不同于鉚釘頭或螺釘頭地構造。優(yōu)選地,橫向安全元件被設置用于借助于形狀鎖合防止或限制橫向運動。但是,也可設想的是,橫向安全元件被設置用于借助于另外的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看來有意義的方式或方法至少防止或限制橫向運動,例如借助于磁力等等。在這里,表述“在安裝狀態(tài)下最大程度上防止刃承載元件相對于切割線的另外的刃承載元件橫向運動”尤其應定義為借助于橫向安全元件限制借助于至少一個連接元件相互連接的刃承載元件沿著至少基本上垂直于切割元件的切割平面延伸的運行距離彼此相對的運動。在這里,刃承載元件彼此相對的運動距離尤其借助于橫向安全元件限制到小于5毫米的、優(yōu)選小于2毫米并且特別優(yōu)選小于I毫米的值。由此,在運行期間、尤其在加工切割期間能夠有利地至少最大程度上防止刃承載元件相對于另外的刃承載元件側向錯開。
[0007]優(yōu)選地,橫向安全元件布置在連接元件上。在這里,橫向安全元件特別優(yōu)選地在所述刃承載元件與所述另外的刃承載元件耦合之后通過成形過程成形在連接元件上。優(yōu)選地,刃承載元件和另外的刃承載元件在耦合之后并且在成形上刃承載元件之后具有至少一個間隙配合。優(yōu)選地,借助于間隙配合并且借助于刃承載元件的連接元件和另外的刃承載元件的連接槽口的共同作用實現可旋轉的支承。在借助于工具機分離裝置加工工件期間,能夠有利地實現可靠地防止刃承載元件相對于另外的刃承載元件錯開。此外,橫向安全元件特別有利地具有至少一個安全區(qū)域,該安全區(qū)域至少基本上平行于切割元件的切割平面地延伸。優(yōu)選地,安全區(qū)域具有圓環(huán)形的或圓形的構型。但是,也可設想的是,安全區(qū)域具有另外的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看來有意義的構造,例如作為圓環(huán)扇形的構型或作為局部的突起的構型等等。特別優(yōu)選地,在安裝刃承載元件和另外的刃承載元件之后,安全區(qū)域由于成形方法直接成形在連接元件上。
[0008]有利地,連接元件栓形地構造。在這里,在至少基本上平行于切割平面延伸的平面中觀察,連接元件具有圓形的橫截面。特別優(yōu)選地,連接元件圓柱形地構造。但是,也可設想的是,連接元件具有另外的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看來有意義的構型。能夠在結構上簡單地實現連接元件。特別優(yōu)選地,在至少刃承載元件與切割線的另外的刃承載元件耦合之后,橫向安全元件借助于壓印裝置壓印到切割線的連接元件上。能夠有利地實現刃承載元件在另外的刃承載元件上的可靠的固定。
[0009]在這里,概念“切割深度限制元件”尤其應定義為這樣的元件,該元件在加工工件時,尤其在至少一個工件切屑上升期間限制切割元件進入到工件中的最大值并且由此預給定在加工工件時切除的切屑的最大切屑厚度。切割深度限制元件(沿著切割元件的切割方向觀察)優(yōu)選布置在切割元件的背離切割方向的側上。但是,也可設想的是,但是,也可設想的是,切割深度限制元件布置在切割元件上的另外的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看來有意義的位置上,例如(沿著切割方向觀察)布置在切割元件旁邊。在這里,“切割方向”尤其應理解為這樣的方向,切割元件沿著該方向在至少一個運行狀態(tài)下由于驅動力和/或驅動力矩、尤其在工具機分離裝置的引導單元中運動,用于產生切割縫隙和/或用于分離和/或用于切除待加工工件的材料部分、尤其材料切屑。
[0010]在這里,“直接布置”尤其應理解為切割深度限制元件在切割元件上的這樣一種布置,其中,切割深度限制元件相對于切割元件的切割棱具有一個最大間距,該最大間距尤其小于1.6毫米、優(yōu)選小于0.8毫米并且特別優(yōu)選小于0.4毫米。借助于切割線段的根據本發(fā)明的構型能夠有利地實現切割深度限制元件的節(jié)省結構空間的布置。此外,尤其在切割線段的尺寸小的情況下,能夠實現切割深度限制元件的緊湊的布置,該切割深度限制元件對齒分度和/或切屑空間有利地具有小的影響,甚至沒有影響。此外,在加工工件期間能夠有利地實現切割元件在工件切屑上升期間的小負載。此外,借助于本發(fā)明的切割線段能夠有利地實現無撕脫的切割。
[0011]此外建議,切割深度限制元件與切割元件的切割棱鄰接地布置在切割元件上。在這里,切割元件的至少一個限制切割棱的側是切割深度限制元件的部分或者在至少一個方向上限制切割深度限制元件的延伸。借助于根據本發(fā)明的構型能夠實現切割線段的有利地緊湊的構型。
[0012]此外建議,切割深度限制元件將切割元件的最大切割深度限制到小于I毫米的值。尤其地,切割深度限制元件將切割元件的最大切割深度限制到小于0.5毫米的值、優(yōu)選限制到小于0.3毫米的值并且特別優(yōu)選限制到小于0.25毫米的值。由此,在加工工件時能夠有利地實現切割線段的平穩(wěn)的運轉,尤其在切割線段的與切割線的另外的切割線段的連接的狀態(tài)下。
[0013]此外建議,切割線段具有小于200立方毫米的最大體積。優(yōu)選地,切割線段具有小于100立方毫米并且特別優(yōu)選地小于50立方毫米的最大體積。能夠有利地實現切割線段的成本低廉的制造,其中,少的材料使用是必要的。有利地,切割線段(沿著至少基本上垂直于切割元件的切割平面延伸的方向觀察)具有小于4毫米的最大尺寸。優(yōu)選地,切割線段(沿著至少垂直于切割元件的切割平面延伸的方向觀察)具有小于3毫米并且特別優(yōu)選小于
2.5毫米的最大尺寸。能夠有利地實現非常緊湊的切割線段,通過該切割線段能夠實現窄的切口。
[0014]此外建議,切割線段包括至少一個另外的布置在刃承載元件上的切割元件和至少一個另外的切割深度限制元件,所述另外的切割深度限制元件直接布置在所述另外的切割元件上。所述另外的切割元件優(yōu)選與刃承載元件一件式地構造。此外,所述另外的切割元件具有與所述切割元件類似的構型。所述另外的切割深度限制元件同樣具有與所述切割深度限制元件類似的構型。借助于根據本發(fā)明的構型能夠有利地實現切割線段的高的切除效率,其中,能夠有利地實現切割線段的平穩(wěn)的運轉。
[0015]此外,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工具機分離裝置的切割線,具有至少一個根據本發(fā)明的切割線段。在這里,“切割線”尤其應理解為這樣的單元,該單元被設置用于局部地取消待加工工件的原子鍵合力,尤其借助于機械切掉和/或借助于機械切除工件的材料部分。優(yōu)選地,切割線被設置用于將工件分為至少兩個物理上相互分開的部分和/或從工件表面起至少部分地切掉和/或切除工件的材料部分。特別優(yōu)選地,切割線在至少一個運行狀態(tài)下尤其沿著工具機分離裝置的引導單元的圓周方向環(huán)繞地運動。
[0016]切割線優(yōu)選借助于多個切割線段的連接構成。由此,切割線優(yōu)選構造為切割鏈。在這里,切割線段能夠可松脫地、例如借助于鏈鎖等等和/或不可松脫地相互連接。但是,也可設想的是,切割線構造為切割帶和/或切割繩。在切割線構造為切割帶和/或構造為切割繩的情況下,切割線段直接固定在切割帶和/或固定在切割繩上。在這里,切割線段能夠相互間隔和/或彼此直接接觸地布置在切割帶和/或布置在切割繩上。借助于根據本發(fā)明的構型能夠有利的實現這樣的切割線,該切割線能夠在運行中實現至少基本上平穩(wěn)的運轉。此外,通過各個的切割線段的切割深度限制元件能夠有利地將由于切割元件深深地進入到待加工工件中的超載而引起鏈斷裂的危險保持很小。
[0017]此外,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工具機分離裝置、尤其手持式工具機分離裝置,具有至少一個根據本發(fā)明的切割線。優(yōu)選地,工具機分離裝置包括用于引導切割線的引導單元,其中,引導單元和切割線共同構成閉合的系統(tǒng)。在這里,“引導單元”尤其應理解為這樣的單元,該單元被設置用于至少沿著垂直于切割線的切割方向的方向施加強制力,以便預給定切割線沿著切割方向的運動可能性。優(yōu)選地,引導單元具有至少一個引導元件、尤其引導槽,切割線引導穿過該引導槽。優(yōu)選地,切割線(在切割平面中觀察)沿著引導單元的整個圓周借助于引導元件、尤其引導槽引導穿過引導單元。在這里,概念“閉合的系統(tǒng)”尤其應定義為這樣的系統(tǒng),該系統(tǒng)包括至少兩個部件,所述部件借助于共同作用在所述系統(tǒng)與上級系統(tǒng)、例如工具機拆卸的狀態(tài)下保持功能性和/或在拆卸狀態(tài)下能夠防丟地相互連接。優(yōu)選地,閉合系統(tǒng)的至少兩個部件對于操作者至少基本不可松脫地相互連接。在這里,“至少基本上不可松脫地”尤其應理解為至少兩個構件的這樣的連接,所述連接只能在借助于分開工具、例如鋸、尤其機械的鋸等等和/或化學的分開介質、例如溶劑等等彼此分開。能夠有利地實現能夠可高效使用的插接式工具,該插接式工具適用于多種多樣的工件加工。
[0018]此外建議,工具機分離裝置至少包括引導單元,其中,切割線段具有至少一個布置在刃承載元件上的段引導元件,該段引導元件被設置用于在切割線段的布置在引導單元上的狀態(tài)下(沿著背離引導單元的方向觀察)至少沿著至少基本上平行于切割元件的切割平面延伸的方向限制切割線段的運動。特別優(yōu)選地,工具機分離裝置的切割線的每個切割線段包括至少一個段引導元件,該段引導元件被設置用于在布置在引導單元上的狀態(tài)下(在背離引導單元的方向上觀察)至少沿著至少基本上平行于切割元件的切割平面延伸的方向限制切割線段的運動。優(yōu)選地,引導單元具有至少一個與段引導元件相對的對應引導元件。優(yōu)選地,引導單元具有至少一個引導元件、尤其引導槽,切割線引導穿過該引導槽。優(yōu)選地,切割線(在切割平面中觀察)沿著引導單元的總的圓周借助于引導元件、尤其引導槽引導穿過引導單元。由此,能夠在結構上簡單地實現沿著至少基本上平行于切割線的切割平面延伸的方向的引導切割線。
[0019]此外,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工具機,具有耦合裝置,用于與根據本發(fā)明的工具機分離裝置形狀鎖合和/或力鎖合地耦合。工具機優(yōu)選構造為便攜式工具機。在這里,“便攜式工具機”尤其應理解為這樣的工具機、尤其手持式工具機,該工具機能夠由操作者無運輸工具地運輸。便攜式工具機尤其具有小于40kg、優(yōu)選小于1kg并且特別優(yōu)選小于5kg的質量。工具機和工具機分離裝置優(yōu)選共同構成工具機系統(tǒng)。借助于工具機的根據本發(fā)明的構型能夠有利地實現這樣的工具機,該工具機特別有利地適用于多種應用可能性。
[0020]在這里,根據本發(fā)明的切割線段、根據本發(fā)明的切割線、根據本發(fā)明的工具機分離裝置和/或根據本發(fā)明的便攜式工具機不應局限于上面描述的應用和實施方式。尤其地,根據本發(fā)明的切割線段、根據本發(fā)明的切割線、根據本發(fā)明的工具機分離裝置和/或根據本發(fā)明的便攜式工具機能夠具有與各個元件、構件和單元的在這里提到的數量不同的數量,用于滿足在這里描述的功能方式。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1]從以下【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中得出其他優(yōu)點。在附圖中示出本發(fā)明的實施例。附圖、說明書和權利要求包括很多特征組合。本領域技術人員還符合目的地單獨觀察所述特征并且組合成有意義的其他組合。
[0022]附圖示出:
[0023]圖1根據本發(fā)明的工具機的示意圖,具有根據本發(fā)明的工具機分離裝置,
[0024]圖2圖1中根據本發(fā)明的工具機分離裝置的細節(jié)視圖的示意圖,
[0025]圖3本發(fā)明的切割線的根據本發(fā)明的切割線段的細節(jié)視圖的示意圖,和
[0026]圖4根據本發(fā)明的切割線的切割元件上的切割深度限制元件的細節(jié)圖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7]圖1示出工具機系統(tǒng)36,該工具機系統(tǒng)包括便攜式工具機32和工具機分離裝置14。便攜式工具機32具有用于與工具機分離裝置14形鎖合和/或力鎖合地耦合的耦合裝置34。在這里,耦合裝置34能夠構造為卡口式連接和/或構造為另外的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看來有意義的耦合裝置。此外,便攜式工具機32具有工具機殼體38,該工具機殼體包圍便攜式工具機32的驅動單元40和傳動裝置單元42。驅動單元40和傳動裝置單元42為了產生能夠傳遞到工具機分離裝置14上的驅動力矩以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已經已知的方式和方法功能性地相互連接。傳動裝置單元42構造為角度傳動裝置。驅動單元40構造為電動機單元。但是,也可設想的是,驅動單元40和/或傳動裝置單元42具有另外的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看來有意義的構型。驅動單元40被設置用于在工具機分離裝置14的引導單元28中沿著切割線12的切割線段10的切割元件18的切割方向44驅動工具機分離裝置14的切割線12。
[0028]圖2示出在與便攜式工具機32的耦合裝置34脫耦的狀態(tài)下的工具機分離裝置14。工具機分離裝置14具有切割線12,該切割線包括至少一個切割線段10。此外,工具機分離裝置14具有引導單元28,該引導單元與切割線12共同構成閉合的系統(tǒng)。切割線12借助于引導單元28引導。為此,引導單元28具有至少一個引導槽(在這里未詳細示出)。切割線12借助于引導單元28的邊緣區(qū)域引導,所述邊緣區(qū)域限定引導槽。但是,也可設想的是,引導單元28具有另外的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看來有意義的、用于引導切割線12的元件,例如構造為肋狀地成形到引導單元28上的元件,該元件配合到切割線12上的槽口中。切割線12在運行期間環(huán)繞地沿著引導單元28的圓周在引導槽中運動。
[0029]為了與切割線12的另外的切割線段46連接,切割線段10具有至少一個連接元件48,該連接元件與切割線段10的刃承載元件16—件式地構造(圖3)。由此,切割線12包括至少一個連接元件48,用于連接切割線段10和另外的切割線段46。連接元件48栓形地構造。在這里,連接元件48被設置用于借助于與另外的切割線段46的另外的刃承載元件50的連接槽口(在這里未詳細示出)的共同作用實現刃承載元件16和另外的刃承載元件50之間或切割線段10和另外的切割線段46之間的形狀鎖合的連接。切割線段10同樣包括布置在刃承載元件16上的連接槽口 52。為了構成切割線12,刃承載元件16的連接槽口 52與切割線12的另外的連接元件(在這里未詳細示出)或切割線12的第三切割線段54共同作用。由此,切割線12的每個切割線段包括至少一個布置在切割線段的相應的刃承載元件上的連接元件和至少一個布置在切割線段的相應的刃承載元件上的連接槽口。由此,切割線12的切割線段借助于連接元件和連接槽口的共同作用可彼此相對擺動地支承。
[0030]此外,切割線段10具有至少一個布置在刃承載兀件16上的橫向安全兀件56,該橫向安全元件被設置用于在安裝狀態(tài)下最大程度地防止刃承載元件16相對于另外的切割線段46的另外的刃承載元件50橫向運動(圖3)。切割線段10具有至少一個壓印的橫向安全兀件56。橫向安全兀件56布置在連接兀件48上。在這里,橫向安全兀件56具有至少一個安全區(qū)域58,該安全區(qū)域至少基本上平行于切割元件18的切割平面延伸。由此,安全區(qū)域58至少基本上平行于刃承載兀件16的外面60地延伸。橫向安全兀件56在至少所述刃承載元件16與所述另外的切割線段46的另外的刃承載元件50耦合之后借助于壓印裝置壓印到切割線12的連接元件48上。由此,由于橫向安全元件56的壓印而構成安全區(qū)域58。
[0031]安全區(qū)域58借助于與所述另外的刃承載元件50的圓環(huán)槽形的對應安全區(qū)域(在這里未詳細示出)的共同作用被設置用于在安裝狀態(tài)下在至少一個至少基本上垂直于外面60延伸的方向上最大程度上防止刃承載元件16相對于所述另外的切割線段46的另外的刃承載元件50橫向運動。切割線段10同樣具有圓環(huán)槽形的對應安全區(qū)域62。對應安全區(qū)域62在連接槽口 52的區(qū)域中布置在刃承載元件16上。此外,在所述刃承載元件16的連接元件48和所述另外的刃承載元件50的連接槽口(在這里未詳細示出)連接之后,借助于所述另外的刃承載元件50的限界所述另外的刃承載元件50連接槽口的邊緣區(qū)域與刃承載元件16的包圍刃承載元件16的連接元件48的耦合區(qū)域64的共同作用在至少一個另外的至少基本上垂直于外面60延伸的方向上最大程度上防止刃承載元件16相對于所述另外的刃承載元件50橫向運動。在這里,切割線12的切割線段的每個刃承載元件包括至少一個橫向安全元件,該橫向安全元件借助于壓印在與一個另外的刃承載元件耦合之后布置在所述連接元件上。
[0032]此外,切割線段10具有至少一個布置在刃承載元件16上的段引導元件30,該段弓I導元件被設置用于在布置在引導單元28上的狀態(tài)下(在背離引導單元28的方向上觀察)至少沿著至少基本上平行于切割元件18的切割平面延伸的方向限制切割線段10的運動(圖3)。段引導元件30由橫向突起構成,該橫向突起至少基本上垂直于刃承載元件16的外面60地延伸。在這里,段引導元件30限界一縱向槽。段引導元件30被設置用于與引導單元28 (圖2)的布置在引導單元28的面對刃承載元件16的內面上的段對應引導元件66、68共同作用以限制運動。段對應引導元件66、68與切割線段10的段引導元件30相對應地構造。在這里,切割線12的每個切割線段包括至少一個段引導元件,該段引導元件被設置用于在布置在引導單元28上的狀態(tài)下(在背離引導單元28的方向上觀察)至少沿著至少基本上平行于切割元件18的切割平面延伸的方向限制切割線段的運動。
[0033]此外,切割線段10具有布置在刃承載元件16上的壓力傳遞面70 (圖3)。壓力傳遞面70被設置用于借助于與引導單元28的壓力接收區(qū)域(在這里未詳細示出)的共同作用支撐在加工工件(在這里未詳細示出)時作用到切割線12上的力。在這里,引導單元28的壓力接收區(qū)域(沿著至少基本上垂直于切割元件18的切割平面觀察)布置在引導單元28的兩個至少基本上相互平行延伸的外面上。在這里,切割線12的每個切割線段包括一個壓力傳遞面。
[0034]此外,切割線段10具有布置在刃承載元件16上的驅動面72,該驅動面被設置用于與工具機分隔裝置14的轉矩傳遞元件74 (圖2)的驅動面共同作用以驅動切割線12。在這里,轉矩傳遞元件74的驅動面被構造為齒面。在這里,刃承載元件16的驅動面72與轉矩傳遞元件74的驅動面相對應地構造。在驅動切割線12時,轉矩傳遞元件74的齒面暫時處于刃承載元件16的驅動面72上用于傳遞驅動力。在這里,切割線12的每個切割線段包括一個驅動面。
[0035]轉矩傳遞元件74能夠旋轉地支承在引導單元28中用于驅動切割線12。轉矩傳遞元件74在工具機分離裝置14與耦合裝置34耦合的狀態(tài)下與驅動單元40的小齒輪(在這里未詳細示出)和/或傳動裝置單元42的齒輪(在這里未詳細示出)和/或設齒的軸(在這里未詳細示出)耦合以驅動切割線12。在這里,轉矩傳遞元件74具有耦合槽口 76,該耦合槽口在安裝狀態(tài)下能夠與便攜式工具機32的驅動元件耦合。耦合槽口 76同心地布置在轉矩傳遞元件74中。此外,耦合槽口 76被設置用于在轉矩傳遞元件74和/或工具機分離裝置14的耦合狀態(tài)下與驅動單元40的小齒輪(在這里未詳細示出)和/或傳動裝置單元42的齒輪(在這里未詳細示出)和/或設齒的軸(在這里未詳細示出)耦合。耦合槽口 76構造為內六邊形。但是,也可設想的是,耦合槽口 76具有另外的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看來有意義的構型。此外,可設想的是,工具機分離裝置14在替代的在這里未詳細示出的構型中與轉矩傳遞元件74脫稱地構造。在這里,驅動單元40的小齒輪(在這里未詳細示出)和/或傳動裝置單元42的齒輪(在這里未詳細示出)和/或設齒的軸(在這里未詳細示出)將會直接配合到引導單元28中并且會與布置在引導單元28中的轉矩傳遞元件74的中間連接脫耦地設置以驅動切割線12。
[0036]此外,切割線段10具有至少一個布置在刃承載元件16上的切割元件18,該切割元件與刨齒切割元件不同地構造。切割元件18與刃承載元件16 —件式地構造。切割元件18被設置用于能夠實現待加工工件(在這里未詳細示出)的材料部分的切掉和/或切除。為此,切割元件18構造為“刮”齒。在這里,切割元件18至少基本上平行于刃承載元件16的外面60地延伸。切割線段10借助于沖壓裝置在一個工作步驟中一件式地從帶材料中沖出。切割線12的每個切割線段包括至少一個切割元件。但是也可以設想的是,切割線12的每個切割線段具有不同數量的切割元件。
[0037]切割元件18可包括至少具有碳化鈦的切割層(在這里未詳細示出)。切割層借助于CVD方法施加到切割元件18a上。但是,也可設想的是,切割層替代地或附加地包括另外的材料,例如氮化鈦、碳氮化鈦、氧化鋁、氮化鈦鋁、氮化鉻或碳氮化鋯。此外,也可設想的是,切割層借助于另外的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看來有意義的方法施加,例如借助于PVD方法或PACVD方法。此外,可設想的是,切割元件18構造為配備有顆粒。在這里,切割元件18可配備有金剛石顆粒、硬金屬顆粒或另外的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看來有意義的顆粒。
[0038]此外,切割線段10具有至少一個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0,用于限制切割元件18的最大切割深度(圖3)。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0直接布置在切割元件18上。在這里,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0與切割元件18 —件式地構造。由此,切割線段10至少包括刃承載元件16、至少包括布置在刃承載元件16上的切割元件18并且至少包括直接布置在切割元件18上的用于限制切割元件18的最大切割深度的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0。在這里,切割線段10具有小于200立方毫米的最大體積。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0將切割元件18的最大切割深度限制到小于0.5毫米的值上。在此,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0將切割元件18的最大切割深度限制到小于0.3毫米的值上。切割元件18的最大切割深度通過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0的切割深度限制面80和切割元件18的切割棱之間的間距(沿著在切割元件18的切割平面中至少基本上垂直于切割元件18的切割方向延伸的方向觀察)確定。
[0039]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0 (沿著切割元件18a的切割方向44觀察)在切割元件18的后面在切割元件18的背離切割方向44的一側布置在切割元件18上,由此,(沿著切割元件18切割方向觀察)形成切割線段10的切屑室。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0與切割元件18 —件式地構造。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0在切割元件18的面對連接槽口 52的一側布置在切割元件18上,在這里,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0與切割元件18的切割棱鄰接地布置在切割元件18上,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0的切割深度限制面80與切割元件18的面對連接槽口 52的側包圍一個角度82,該角度大于70° (圖4)。在這里,切割深度限制面80與切割元件18的面對連接槽口 52的側包圍一個角度82,該角度大于110°。此外,切割深度限制面80和切割棱22之間的最小間距84 (沿著至少基本上垂直于切割方向44延伸的方向觀察)小于Imm(圖4)。在這里,切割深度限制面80和切割棱22之間的最小間距84 (沿著至少基本上垂直于切割方向44延伸的方向觀察)小于0.4mm。切割深度限制面80 (沿著切割方向44從切割元件18出發(fā)在背離切割元件18的方向上觀察)具有一個最大延伸78,該最大延伸小于0.6mm (圖4)。在這里,切割深度限制面80 (沿著切割方向44從切割元件18出發(fā)在背離切割元件18的方向上觀察)具有一個最大延伸,該最大延伸小于0.2mm。
[0040]此外,切割線段10包括至少一個另外的布置在刃承載元件16上的切割元件24。所述另外的切割元件24具有與切割元件18類似的構型。在這里,所述另外的切割元件24(沿著切割方向44觀察)在切割元件18前面布置在刃承載元件16上。此外,切割線段10包括至少一個另外的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6,該另外的切割深度限制元件直接布置在所述另外的切割元件24上。所述另外的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6具有與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0類似的構型。切割線12的切割線段全部分別具有至少一個切割元件,所述切割元件具有布置在其上的切割深度限制元件。但是,也可設想的是,不是切割線12的每個切割線段具有一個切割元件(該切割元件具有布置在其上的切割深度限制元件)并且這些切割線段在具有或不具有切割元件(所述切割元件具有布置在其上的切割深度限制元件)的不同布置中相互組合以構成切割線12。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工具機分離裝置的切割線的切割線段,其具有:至少一個刃承載元件(16);至少一個布置在所述刃承載元件(16)上的切割元件(18),所述切割元件與刨齒切割元件不同地構成;和至少一個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0),用于限制所述切割元件(18)的最大切割深度,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0)直接布置在所述切割元件(18)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切割線段,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0)與所述切割元件(18)的切割棱毗鄰地布置在所述切割元件(18)上。
3.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切割線段,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0)將所述切割元件(18)的最大切割深度限制到小于Imm的值。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切割線段,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另外的切割元件(24)和至少一個另外的切割深度限制元件(26),所述另外的切割元件布置在所述刃承載元件(16)上,所述另外的切割深度限制元件直接布置在所述另外的切割元件(24)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切割線段,其特征在于小于200mm3最大體積。
6.一種用于工具機分離裝置的切割線,其具有至少一個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切割線段。
7.—種工具機分離裝置、尤其手持式工具機分離裝置,其具有至少一個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切割線。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工具機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引導單元(28),其中,切割線段具有至少一個布置在所述刃承載元件(16)上的段引導元件(30),所述段引導元件被設置用于在所述切割線布置在所述引導單元(28)上的狀態(tài)下,沿著背離所述引導單元(28)的方向觀察,至少沿著至少基本上平行于所述切割元件(18)的切割平面延伸的方向限制所述切割線段的運動。
9.一種便攜式工具機,其具有耦合裝置(34),用于與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工具機分離裝置形狀鎖合和/或力鎖合地耦合。
10.一種工具機系統(tǒng),其具有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便攜式工具機,并且具有至少一個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工具機分離裝置。
【文檔編號】B28D1/08GK203956227SQ201420041709
【公開日】2014年11月26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22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月22日
【發(fā)明者】M·博齊克 申請人: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