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此處所描述的本實用新型的各個實施例總體涉及兒童座椅裝置,尤其是高度可調的懸掛式兒童座椅裝置。
背景技術:
各種類型的兒童座椅裝置包括懸掛在支撐面上方的兒童座椅。作為示例,獨立式兒童跳跳椅通常包括通過一個或多個彈性構件自支撐框架懸掛的兒童座椅。彈性構件可以包括彈簧或彈性的束帶或帶,彈性構件通常構造為將兒童座椅懸掛于支撐面的上方并且容許座椅相對于支撐框架振動、彈跳或以其它方式移動。為了適應不同身材的兒童,已經做出許多嘗試來提供用于調節(jié)懸掛的兒童座椅裝置的高度的裝置。作為示例,授予Thomson等人的美國專利7,614,979公開了一種高度可調的固定式兒童練習裝置,其包括通過彈性構件自支撐框架懸掛的兒童座椅。彈性構件通過連接器裝置可移動地連接至支撐框架,從而容許對兒童座椅的高度進行調節(jié),所述連接器裝置被構造為接合支撐框架。另外,授予Bapst等人的美國專利7,727,076公開了一種高度可調的跳動裝置,其包括通過彈性構件自支撐框架懸掛的兒童座椅。為了調節(jié)兒童座椅的高度,保持器設置在兒童座椅上并且構造為插入穿過套筒,所述套筒縫合到彈性構件的端部中。然而,本領域對于更容易且更方便地調節(jié)懸掛兒童座椅的高度的改進型高度可調裝置存在需求。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各個實施例涉及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根據各個實施例,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包括:支撐框架,其被構造用于支托在支撐面上;第一柔性構件,其具有附接至支撐框架的第一端部和附接至第一保持構件的第二端部;第二柔性構件,其具有附接至支撐框架的第一端部和附接至第二保持構件的第二端部;以及兒童支撐件,其至少通過第一柔性構件和第二柔性構件自支撐框架懸掛。在各個實施例中,兒童支撐件包括第一槽和第二槽,所述第一槽和第二槽均被構造為容納第一保持構件并且將第一柔性構件的第二端部緊固至兒童支撐件。另外,兒童支撐件包括第三槽和第四槽,第三槽和第四槽均被構造為容納第二保持構件并且將第二柔性構件的第二端部緊固至兒童支撐件。根據各個實施例,當?shù)谝槐3謽嫾迦氲剿龅谝徊蹆炔⑶业诙3謽嫾迦氲剿龅谌蹆葧r,第一柔性構件和第二柔性構件將兒童支撐件懸掛在相對于支撐框架的第一高度處。當?shù)谝槐3謽嫾迦氲降诙蹆炔⑶业诙3謽嫾迦氲剿龅谒牟蹆葧r,第一柔性構件和第二柔性構件將兒童支撐件懸掛在相對于支撐框架的第二高度處,第二高度不同于第一高度。在一些實施例中,兒童支撐件包括第一冗余安全特征件,第一冗余安全特征件緊鄰第一槽定位并且被構造為在第一柔性構件正在支撐兒童支撐件的同時保持構件與第一槽分離的情形下接合所述保持構件。另外,在一些實施例中,兒童支撐件包括第二冗余安全特征件,第二冗余安全特征件緊鄰第二槽定位并且被構造為在第一柔性構件正在支撐兒童支撐件的同時保持構件與第二槽分離的情形下接合所述保持構件。本實用新型的其它各個實施例涉及一種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包括:支撐框架,其被構造為支托在支撐面上;以及兒童支撐件,其通過至少一個柔性構件自所述支撐框架懸掛,所述柔性構件具有附接至支撐框架的第一端部和附接至保持構件的第二端部。在各個實施例中,兒童支撐件至少限定第一槽和第二槽,所述第一槽和第二槽被構造為容納第一保持構件。當保持構件布置在第一槽內時,所述至少一個柔性構件在兒童支撐件和支撐框架之間的有效長度比當保持構件布置在第二槽內時所述至少一個柔性構件的有效長度小。
現(xiàn)在將參照附圖,附圖不一定是按比例繪制的,并且其中:圖1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的兒童跳跳椅裝置的立體圖;圖2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的與彈性構件附接的保持部件的俯視圖;圖3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的容納特征件的仰視圖;圖4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的布置于限定在容納特征件上的槽內的保持部件的仰視圖;圖5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的與限定在容納特征件上的翼片接合的保持部件的仰視圖;圖6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的在下方位置懸掛的兒童支撐件的示意圖;以及圖7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的在上方位置懸掛的兒童支撐件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現(xiàn)在將參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更加全面的說明,附圖中示出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然而,本實用新型可通過多種不同的形式具體實現(xiàn)并且不應被解釋為限于此處所闡述的實施例;而是提供這些實施例以使本公開全面、完整,并且將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充分地傳達給本領域技術人員。在全文中類似的附圖標記指代類似的部件。本實用新型的各個實施例涉及一種高度可調的懸掛式兒童座椅裝置。根據各個實施例,兒童座椅裝置包括通過多個彈性構件自支撐框架懸掛的兒童支撐件。如此處更加詳細說明的,每個彈性構件均包括布置在其端部中的至少一個上的至少一個保持構件。保持構件通常被構造為用于插入設置于兒童支撐件或支撐框架上的多個槽中。通過調節(jié)保持構件在各個槽中的位置,可以調節(jié)彈性構件的有效長度以及因此兒童座椅相對于支撐框架的高度以適應不同身材的兒童。高度可調的兒章跳跳椅圖1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的高度可調的兒童跳跳椅(jumper)裝置20。如圖1所示,跳跳椅20通常包括通過四個柔性的彈性構件3自支撐框架I懸掛的兒童支撐件2。在圖示的實施例中,支撐框架I包括基部4,基部4被構造為支托在支撐面上。根據各個實施例,基部4被構造為足夠寬以為跳跳椅20提供穩(wěn)定的底座,從而使其抵抗翻轉。支撐框架I還包括四個上部支架構件5,上部支架構件5通常從基部4向上延伸。在圖示的實施例中,兒童支撐件2包括兒童座椅6a和兒童支撐平臺6b。如圖1所示,兒童座椅6a緊固在平臺6b的中央內并且被構造為用于將兒童支撐在豎直就座位置。根據一些實施例,兒童座椅6a與平臺6b可旋轉地連結。如圖1所示,彈性構件3各自包括第一端部30和第二端部40。在圖示的實施例中,每個彈性構件3的第一端部30附接至相應一個上支架構件5的遠端7。如下面更加詳細說明的,每個彈性構件3的第二端部40可調節(jié)地緊固至平臺6b,從而自支撐框架I懸掛兒童支撐件2。因此,兒童支撐件2和支撐面(例如,地板)之間的相對距離由處于平衡狀態(tài)的彈性構件3的有效長度限定。另外,根據各個實施例,彈性構件3被構造為當垂直力施與兒童支撐件2上時容許兒童支撐件2以及因此布置在兒童支撐件2內的兒童相對于靜止的支撐框架I振動、彈跳或以其它方式移動。圖2示出了根據一個實施例的其中一個彈性構件3的第二端部40。在圖示的實施例中,彈性構件3包括彈簧8、附固至彈簧8的一端的尼龍帶9以及環(huán)繞彈簧8的柔性織物覆蓋物10 (例如,在彈簧8延伸和壓縮時用于防止夾傷)。根據其它的實施例,彈性構件3可以可選地包括柔性帶或繩索,通常稱為松緊繩。此外,覆蓋物10可以為剛性的或柔性的,并且可由包括塑料、織物、橡膠(latex)等多種材料中的一種或多種構造而成。帶9還可由任何可選的具有適當柔韌性和強度的材料構造而成。而且,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理解的是,彈性構件3可整體有彈性或局部有彈性(即,包括彈性部和非彈性部)。另外,保持構件11固定在彈性構件3的端部附近。在圖2所示的實施例中,保持構件11包括大致平坦的金屬滑扣。彈性構件的尼龍帶9穿過保持構件11的中央成環(huán)形并且縫合至其自身以將保持構件11緊固至彈性構件3的第二端部40。根據其它各個實施例,保持構件11還可通過多種方法(例如,縫合、縫制、打結、粘合等)緊固至帶9。在一些實施例中,四個彈性構件3中的每個的第二端部40可如圖2所示構造。根據各個實施例,平臺6b限定了構造為用于接合位于各個彈性構件3上的保持構件11的多個容納特征件。通過將每個彈性構件的保持構件緊固到相應的容納特征件,兒童支撐件2能夠從支撐框架I懸掛。例如,在圖1所示的實施例中,平臺6b包括位于其底側上的四個容納特征件,每個容納特征件定位為用于與四個彈性構件3中的一個接合。圖3示出了根據一個實施例的一個容納特征件50。如圖3所示,容納特征件50通常限定在兒童支撐件的平臺6b的底側部14上。如圖3所示,容納特征件50包括縱向通道61。在通道61的緊鄰平臺6b的外緣的外端處,開口 12限定為貫通平臺6b。在圖示的實施例中,開口 12從其上表面至其底側14大致垂直地延伸而貫通平臺6b,并且與通道61連通。另外,三個單獨的槽13a、13b、13c沿著通道61的長度以間隔關系限定。如圖3所示,槽13a、13b、13c中的每個大致豎直并且相對于通道61垂直取向。槽13a、13b、13c中的每個由在通道61的邊緣上彼此相對限定的一對凹腔構成。結果,槽13a、13b、13c的有效寬度大于通道61的有效寬度。如此處所使用的,術語“槽”用來指代設置于兒童支撐件上的腔,其中可布置單獨物體(例如,此處描述的保持構件11)。盡管槽13a、13b、13c的一些實施例可包括限定在兒童支撐件2中的狹窄開口或間隙,槽13a、13b、13c的其它實施例可具有較厚的輪廓并且不限于狹窄的或細的的開口或間隙。在圖示的實施例中,成對的翼片60a、60b、60c也沿著通道61緊鄰槽13a、13b、13c定位。如下面更加詳細說明的,翼片60a、60b、60c在通道61上方向內延伸并且可充當借以將保持構件11緊固至容納特征件50的冗余器件。在一些實施例中,平臺的四個容納特征件50中的每個可如圖3所示構造。根據各個實施例,槽13a、13b、13c通常構造為用于容納該保持構件11,從而將相應的彈性構件3與兒童支撐件2可拆除地連結。例如,在一些實施例中,槽13a、13b、13c被構造為使得保持構件11可向上插入穿過相應槽的下開口并且定位到槽內。在一個實施例中,槽13a、13b、13c的尺寸設計為與保持構件11緊密配合,使得當保持構件位于相應槽內時與槽13a、13b、13c的內壁基本接合。圖4示出了與容納特征件50接合的彈性構件3的第二端部40。如圖4所示,彈性構件的帶9已向下穿入(thread)開口 12,并且彈性構件的保持構件11已向上插入到槽13b中。根據各個實施例,隨著保持構件11插入到槽13b中,帶9被迫經過翼片對60b并且進入通道61中。根據可選的實施例,當張力施加到帶9上時(例如,在位于兒童支撐件2中的兒童的體重作用下),帶9可被迫經過翼片60b (和/或60a和60c,這取決于保持構件11的位置)。在一些實施例中,翼片60a、60b、60c可以包括有助于將帶9引導到通道61中的有斜度的外面。當相應的彈性構件3穿過開口 12設置并且其保持構件11布置在槽13a、13b、13c中的一個內時,兒童支撐件2的重量將彈性構件3置于張力作用下并且致使彈性構件施加向上的力,該力將保持構件11緊靠槽13a、13b或13c的壁牽拉,保持構件布置在所述槽內。因此,當兒童位于兒童支撐件2內并且彈性構件3經由容納特征件50緊固至兒童支撐件2時,兒童支撐件2穩(wěn)固地懸掛在支撐面的上方。為了將特定的彈性構件3與兒童支撐件2分開,用戶可簡單地釋放引起作用于彈性構件3上的張力的體重(例如,通過從兒童支撐件2上移除兒童并且提升兒童支撐件2的端部)并且將保持構件11從布置有保持構件11的其相應的槽13a、13b或13c中拉出。如上所述,在一些實施例中,沿著容納特征件的通道61設置的翼片60a、60b、60c構造為用作冗余安全特征件。特別地,在保持構件11與槽13a、13b、13c中的一個非故意分開的情況下,翼片60a、60b、60c中的最接近的一個被構造為暫位于(lodge)彈性構件的帶9和保持構件11之間,從而卡住保持構件11并且保持彈性構件3緊固至兒童支撐件2。例如,圖5示出了保持構件11已經與槽13b分開的情形。在此情形下,彈性構件3上的張力朝向開口 12牽拉帶9。然而,當發(fā)生這種情況時,一對翼片60b暫位于保持構件11和最靠近保持構件11定位的帶9的縫制部9a之間。因此,盡管保持構件3仍在來自兒童支撐件2的重量的張力作用下,但是翼片60b將防止彈性構件3與兒童支撐件2上的容納特征件50完全分離。通過這種方式,即使在保持構件11中的一個或多個無意地離開原位的情況下,也保持兒童支撐件2的高度。另外,在一些實施例中,為了有助于穩(wěn)固地接合翼片60b并且防止帶9在此情形下與通道61分離,帶的縫制部9a可比帶9的其余部分堅硬(例如,通過將一定長度的帶9縫制到其自身)。在圖4中也示出了帶9的縫制部9a。根據各個實施例,槽13a、13b、13c被構造為使得從槽13a、13b、13c中的一個移除保持構件11并且將保持構件11布置到可選的槽13a、13b、13c中改變彈性構件3的有效長度。結果,為了適應不同身材的兒童,用戶能夠調節(jié)兒童支撐件2相對于支撐面的高度。例如,在圖3-5中所示的實施例中,容納特征件50包括外槽13a (沿著通道61最靠近平臺6b的外緣且緊鄰開口 12定位)、內槽13c (沿著通道61最靠近平臺6b的中央并且遠離開口 12定位)以及中間槽13b (沿著通道61定位在外槽13a和內槽13c之間)。由于槽13a、13b、13c定位在距開口 12的不同距離處,可以改變相應的彈性構件3的有效長度。如此處使用的,彈性構件3的有效長度是指在未偏置構造中兒童支撐件和支撐框架之間的相對距離,所述相對距離是沿著彈性構件測量的。通過改變彈性構件3的有效長度,能夠改變兒童支撐件2在支撐面以上的以及相對于支撐框架I的高度。例如,圖6示出了跳跳椅裝置20的示意圖,其中特定彈性構件的保持構件11布置在外槽13a內。在此實施例中,兒童支撐件的平臺6b因此相對于框架基部4 (以及其所在的支撐面)處于其最低的高度位置。反之,圖7示出了跳跳椅裝置20的示意圖,其中特定彈性構件的保持構件11布置在內槽13c內。在此實施例中,兒童支撐件的平臺6b因此相對于框架基部4 (以及其所在的支撐面)處于其最高的高度位置。從圖6和圖7中可顯知,以距開口 12漸增的距離將保持構件11布置在槽13a、13b、13c內減少了彈性構件3的有效長度15并且因此增加了兒童支撐件2相對于支撐面的高度16。類似地,以距開口 12漸減的距離將保持構件11布置在槽13a、13b、13c內增加了彈性構件3的有效長度15并且因此減少了兒童支撐件2相對于支撐面的高度16??稍柕膶嵤├龔拇颂幍恼f明中可理解的是,可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構思出跳跳椅裝置20的各種改動和變型例。事實上,材料、幾何形狀、構造和組裝方法的變化可以不同,但是仍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變化包括跳跳椅組件內的保持構件的幾何形狀、可調設定的數(shù)量以及上支架構件和彈性構件的數(shù)量和位置的變型。例如,根據各個實施例,為了提供彈性構件3的有效長度的或多或少的可調節(jié)性,容納特征件50可以包括任何數(shù)量的槽,槽可相互間隔任何距離以及相對于彼此為任何適當?shù)娜∠?。另外,根據各個實施例,槽13a、13b、13c可垂直取向或者以任何適于使得能夠將保持構件11保持在槽內的角度(例如,45度)取向。在一些實施例中,各種視覺指示器可定位在彈性構件3、支撐框架1、兒童支撐件2或其它部位上以有助于看護者將跳跳椅調節(jié)至期望的設定。另外,為了進一步將彈性構件3緊固至兒童支撐件2,構造為接合保持構件11的各種夾子或鎖(latch)可設置在槽13a、13b、13c內或緊鄰槽13a、13b、13c設置。根據各個實施例,容納特征件50可設置有或不設置有翼片60a、60b、60c,并且設置有或不設置有通道61。另外,在一些實施例中,兒童支撐件2可不包括開口 12,并且彈性構件3可被構造為纏繞兒童支撐平臺6b的側緣。此外,從此處的說明可理解的是,容納特征件50的各個部件可限定為平臺6b的一部分(例如,平臺6b和容納特征件50由模制零件限定),可限定在與平臺6b的底側可操作連接的單獨容納構件上,或者以任何其它適當?shù)姆绞较薅ㄔ趦和渭?上。根據各個實施例,容納特征件50的各個部件以及保持構件11可由任何適當硬度和強度的材料(例如,鋁、塑料、或其它復合材料)構造而成。從上面的說明應理解的是,任何數(shù)量的容納特征件50可設置在用于使能自支撐框架I懸掛兒童支撐件2的任何適當位置處。例如,在圖1所示的實施例中,四個等同的容納特征件50可圍繞兒童支撐平臺6b的底側設置以與四個彈性構件3中的每個相對應。然而,在其它各個實施例中,可設置任何數(shù)量的彈性構件3以及相應的容納特征件50。此外,兒童支撐件2可以包括用于支撐兒童的任何適當?shù)难b置(例如,具有集成框架或平臺的座椅、能從平臺移除的兒童座椅、搖擺座椅或其它支撐裝置)。因此,容納特征件50可布置在兒童支撐件2的任何適于提供與彈性構件3以及因此與支撐框架I的緊固附接的部分上。此外,容納特征件50可位于上支架構件5上并且以與上述相似的方式被構造為容納緊固至彈性構件的第一端部30的保持構件11 (例如,保持構件11被構造為向下插入到限定在上支架構件5上的槽中)。另外,容納特征件50可位于兒童支撐件2和框架I上。同樣,彈性構件3可以在任一端或兩端30、40處包括保持構件11,并且可被構造為布置在位于兒童支撐件或支撐框架中的任一個或兩者處的槽內。在一些實施例中,保持構件11可被構造為凹部件并且構造有限定在容納特征件上的凸部件。另外,根據各個實施例,保持構件11可以有任何適于插入到設置于既定的容納特征件上的槽中的形狀。而且,將保持構件11與兒童支撐件和/或支撐框架連結的方法可變,但仍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例如,通過利用搭扣、干涉配合、鉤扣眼等來連結)。從上面的說明中可理解的是,此處公開的高度可調的跳跳椅裝置20的各個特征件可適用于由諸如懸架等柔性構件懸掛的其它兒童座椅裝置。Mlt由于獲益于前面的說明和相關附圖中提供的教導,此處闡述的本實用新型的許多變型例和其它實施例對于這些實用新型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是顯而易見的。因此,應理解的是,本實用新型不限于所公開的特定實施例,并且變型例和其它實施例旨在包含在所附權利要求的范圍內。盡管本文采用特定術語,僅在一般性和說明性的意義上而不是為了限制的目的使用這些特定術語。
權利要求1.一種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包括: 支撐框架,其構造為支托在支撐面上; 第一柔性構件,其具有附接至所述支撐框架的第一端部和附接至第一保持構件的第二端部; 第二柔性構件,其具有附接至所述支撐框架的第一端部和附接至第二保持構件的第二端部;以及 兒童支撐件,其通過至少所述第一柔性構件和所述第二柔性構件從所述支撐框架懸掛,其中所述兒童支撐件包括: 第一槽和第二槽,其均被構造為用于容納所述第一保持構件并且將所述第一柔性構件的第二端部緊固至所述兒童支撐件;以及 第三槽和第四槽,其均被構造為用于容納所述第二保持構件并且將所述第二柔性構件的第二端部緊固至所述兒童支撐件; 其中,當所述第一保持構件插入到所述第一槽內并且所述第二保持構件插入到所述第三槽內時,所述第一柔性構件和所述第二柔性構件將所述兒童支撐件相對于所述支撐框架懸掛在第一高度處;并且 其中,當所述第一保持構件插入到所述第二槽內并且所述第二保持構件插入到所述第四槽內時,所述第一柔性構件和所述第二柔性構件將所述兒童支撐件相對于所述支撐框架懸掛在第二高度處,所述第二高度不同于所述第一高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其特征在于,與當所述第一保持構件接合在所述第二槽內時相比,當所述第一保持構件接合在所述第一槽內時,所述第一柔性構件在所述兒童支撐件 和所述支撐框架之間的有效長度較大。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其特征在于,與當所述第二保持構件接合在所述第四槽內時相比,當所述第二保持構件接合在所述第三槽內時,所述第二柔性構件在所述兒童支撐件和所述支撐框架之間的有效長度較大。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保持構件包括尺寸設計為適于插入到所述第一槽和所述第二槽內的基本剛性的構件。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槽、第二槽、第三槽和第四槽限定在所述兒童支撐件的底側上。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保持構件被構造成用于基本向上插入到所述第一槽和所述第二槽內,并且所述第二保持構件被構造成用于基本向上插入到所述第三槽和所述第四槽內。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一保持構件布置在所述第一槽內并且所述第二保持構件布置在所述第三槽內時,所述兒童支撐件的重量使得所述第一保持構件穩(wěn)固地接合所述第一槽,并且因此將所述第一柔性構件緊固至所述兒童支撐件,并且所述兒童支撐件的重量使得所述第二保持構件穩(wěn)固地接合所述第三槽,并且因此將所述第二柔性構件緊固至所述兒童支撐件。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一保持構件布置在所述第一槽內時,所述第一柔性構件在所述兒童支撐件的至少一部分下方延伸;并且其中,當所述第二保持構件布置在所述第三槽內時,所述第二柔性構件在所述兒童支撐件的至少一部分下方延伸。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兒童支撐件限定延伸穿過所述兒童支撐件的一部分的第一開口以及延伸穿過所述兒童支撐件的一部分的第二開口 ; 其中,所述第一柔性構件被構造為延伸穿過所述第一開口,并且所述第一槽比所述第二槽更靠近所述第一開口定位;并且 其中,所述第二柔性構件被構造為延伸穿過所述第二開口,并且所述第三槽比所述第四槽更靠近所述第二開口定位。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柔性構件被構造為在第一部位處接合所述兒童支撐件,并且所述第二柔性構件被構造為在第二部位處接合所述兒童支撐件;并且 其中,所述第一槽比所述第二槽更靠近所述第一部位定位,并且所述第三槽比所述第四槽更靠近所述第二部位定位。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兒童支撐件包括:第一冗余安全特征件,其緊鄰所述第一槽定位并且構造為在所述第一柔性構件正在支撐所述兒童支撐件的同時在所述保持構件與所述第一槽分離的情形下接合所述保持構件;以及 第二冗余安全特征件,其緊鄰所述第二槽定位并且構造為在所述第一柔性構件正在支撐所述兒童支撐件的同時在所述保持構件與所述第二槽分離的情形下接合所述保持構件。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兒童支撐件包括通道,所述第一槽和第二槽沿著所述通道以間隔關系定位。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兒童支撐件進一步包括:第一冗余安全特征件,其緊鄰所述第一槽定位并且至少部分在所述通道上延伸;以及第二冗余安全特征件,其緊鄰所述第二槽定位并且至少部分在所述通道上延伸。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冗余安全特征件包括朝向彼此延伸并且在所述通道上向內延伸的第一對翼片; 其中,所述第二冗余安全特征件包括朝向彼此延伸并且在所述通道上向內延伸的第二對翼片。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對翼片被構造為在所述第一柔性構件正在支撐所述兒童支撐件的同時在所述保持構件與所述第一槽分離的情形下接合所述保持構件;并且 其中,所述第二對翼片被構造為在所述第一柔性構件正在支撐所述兒童支撐件的同時在所述保持構件與所述第二槽分離的情形下接合所述保持構件。
1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柔性構件和第二柔性構件基本上為彈性的。
1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兒童支撐件包括與平臺可操作連接的兒童座椅。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槽、第二槽、第三槽和第四槽限定在所述平臺的底側上。
1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框架包括框架基部和一個或多個上支架部;并且 并且,所述第一柔性構件的所述第一端部和所述第二柔性構件的所述第一端部在所述兒童支撐件上方的位置處與所述一個或多個上支架部附接。
20.一種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包括: 支撐框架,其被構造為支托在支撐面上;以及 兒童支撐件,其通過至少一個柔性構件自所述支撐框架懸掛,所述柔性構件具有附接至所述支撐框架的第一端部和附接至保持構件的第二端部; 其中,所述兒童支撐件至少限定第一槽和第二槽,所述第一槽和第二槽被構造用于容納所述第一保持構件;并且 其中,當所述保持構件布置在所述第一槽內時,所述至少一個柔性構件在所述兒童支撐件和所述支撐框架之間的有效長度比當所述保持構件布置在所述第二槽內時所述至少一個柔性構件的有效長度小。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高度可調的兒童座椅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所述保持構件插入到所述第一槽內時,所述第一柔性構件至少部分地將所述兒童支撐件相對于所述支撐框架懸掛在第一高度處;并且 其中,當所述保持構件插入所述第二槽內時,所述第一柔性構件至少部分地將所述兒童支撐件相對于所述支撐框架 懸掛在第二高度處,所述第二高度不同于所述第一高度。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的各個實施例涉及一種高度可調的懸掛式兒童座椅裝置。根據各個實施例,所述兒童座椅裝置包括兒童支撐件,所述兒童支撐件通過多個柔性構件自支撐框架懸掛。在各個實施例中,每個柔性構件均包括緊鄰其一端布置的保持構件,所述保持構件被構造為插入到設置于兒童支撐件上的多個槽中的一個槽中。通過調節(jié)保持構件在各個槽中的位置,可以調節(jié)彈性構件的有效長度以及因此調節(jié)兒童座椅相對于支撐框架的高度以適應不同身材的兒童。
文檔編號A47D13/10GK202959684SQ20122029318
公開日2013年6月5日 申請日期2012年6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6月17日
發(fā)明者M·曼德斯, D·吉爾伯特, J·蓋波爾 申請人:兒童二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