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防洪搶險裝置,具體是一種封堵堤壩決口的新型防洪搶險卡車。
背景技術:
堤壩泛指防水攔水的建筑物和構筑物,現(xiàn)代的水壩主要有兩大類:土石壩和混凝土壩。近年來,大型壩堤都采用高科技的鋼筋水泥建筑。防止堤壩決堤是防洪防汛的重要工作。目前堤壩在決堤或者出現(xiàn)潰口的時候,都是用沙袋或者土袋進行圍堵,在隱患初期,這樣的圍堵方式費時費力,且不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圍堵發(fā)生隱患,造成隱患擴大,危機人類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且在圍堵時需要大量的人工,勞民傷財。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封堵堤壩決口的新型防洪搶險卡車,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封堵堤壩決口的新型防洪搶險卡車,包括車體、擺臂裝置、車廂和鋼板起吊裝置;所述車體包括卡車車體、駕駛室和車輪轂;所述駕駛室轉動安裝在卡車車體上;卡車車體上側安裝有車廂,所述擺臂裝置包括鋼板固定氣錘、挖掘鏟和力臂;所述力臂分為前力臂和后力臂,前力臂和后力臂鉸連接,所述前力臂與挖掘鏟鉸接,前力臂上還設置有氣缸,所述鋼板固定氣錘安裝在前力臂上;鋼板起吊裝置包括鋼板夾持力臂、鋼板起吊平移絲桿和鋼板夾持裝置,所述鋼板夾持裝置安裝在鋼板夾持力臂上,鋼板起吊裝置轉動安裝在鋼板起吊裝置底座上,鋼板起吊裝置底座通過鋼板起吊平移絲桿滑動安裝在卡車車體上。
作為本發(fā)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車輪轂共設置有五組,其中卡車車體底側安裝有三組車輪轂,駕駛室底側安裝有兩組車輪轂。
作為本發(fā)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卡車車體采用四驅模式。
作為本發(fā)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鋼板夾持裝置為夾持鉗、電磁鐵和掛鉤中的一種。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fā)明能夠快速方便地封堵堤壩決口,使搶險工作實現(xiàn)標準化、模塊化,更加方便快捷,降低勞動強度,最大限度地減少水災造成的損失。
本發(fā)明設置有可自動裝卸鋼板,省時省力,實現(xiàn)以最快速度堵住堤壩。
本發(fā)明采用卡車的外形,加快到達堤壩的速度;結合挖掘機力臂和打夯機的沖力,使鋼板能穩(wěn)、準的落在堤壩的位置。
附圖說明
圖1為封堵堤壩決口的新型防洪搶險卡車的主視圖。
圖2為封堵堤壩決口的新型防洪搶險卡車的右視圖。
圖3為封堵堤壩決口的新型防洪搶險卡車中擺臂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封堵堤壩決口的新型防洪搶險卡車中鋼板吊起裝置的第一結構示意圖。
圖5為封堵堤壩決口的新型防洪搶險卡車中鋼板吊起裝置的第二結構示意圖。
圖6為封堵堤壩決口的新型防洪搶險卡車的俯視圖。
圖7為封堵堤壩決口的新型防洪搶險卡車中鋼板固定氣錘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鋼板固定氣錘,2-挖掘鏟,3-力臂,4-鋼板夾持裝置,5-鋼板夾持力臂,6-鋼板起吊平移絲杠,7-卡車車體,8-駕駛室。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7,本發(fā)明實施例中,一種封堵堤壩決口的新型防洪搶險卡車,包括車體、擺臂裝置、車廂和鋼板起吊裝置;所述車體包括卡車車體7、駕駛室8和車輪轂,所述車輪轂共設置有五組,其中卡車車體7底側安裝有三組車輪轂,駕駛室8底側安裝有兩組車輪轂,采用多組車輪轂目的是減少對壩體的壓強;所述駕駛室8轉動安裝在卡車車體7上,駕駛室能夠實現(xiàn)120°的旋轉,從而擴大了作業(yè)面;卡車7車體上側安裝有車廂,車廂內放置有鋼板,鋼板用于堵堤壩;所述擺臂裝置包括鋼板固定氣錘1、挖掘鏟2和力臂3;所述力臂分為前力臂和后力臂,前力臂和后力臂鉸連接,所述前力臂與挖掘鏟2鉸接,前力臂上還設置有氣缸,氣缸控制挖掘鏟2的轉動,所述鋼板固定氣錘1安裝在前力臂上,所述鋼板固定氣錘1具有破碎石塊功能,可在圍堵堤壩時破碎所需石塊;鋼板起吊裝置包括鋼板夾持力臂5、鋼板起吊平移絲桿6和鋼板夾持裝置4,所述鋼板夾持裝置4安裝在鋼板夾持力臂5上,鋼板起吊裝置轉動安裝在鋼板起吊裝置底座上,鋼板起吊裝置底座通過鋼板起吊平移絲桿6滑動安裝在卡車車體7上;所述卡車車體7采用四驅模式,從而能夠有效的避免車輛陷入泥濘地帶,所述卡車車體7為卡車和挖掘機結合車型,具有挖掘機的適應各種路面的行駛能力,又兼有卡車的行駛速度和載物功能。
實施例1:
所述鋼板夾持裝置4為夾持鉗,采用支持鉗進行對鋼材的抓取。
實施例2:
所述鋼板夾持裝置4為電磁鐵,通過電磁體對鋼材的吸引實現(xiàn)鋼材的抓取。
實施例3:
所述鋼板夾持裝置4為掛鉤,在鋼板上打有掛孔,通過掛鉤掛住掛孔實現(xiàn)鋼材抓取。
本發(fā)明的工作原理是:
將車子開到指定堤壩附近時,車輛的擺臂可以自動將鋼板吊起,借助鋼板起吊裝置放入指定位置,使用氣錘原理借助挖掘機力臂3實現(xiàn)鋼板對潰口的圍堵;鋼板夾持力臂5吊起鋼板時,可以通過電磁鐵吸住鋼板,也可以通過夾子夾住鋼板,更可以對鋼板打孔,勾住鋼板;鋼板固定氣錘1具有破碎石塊功能,可在圍堵堤壩時破除所需石塊。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fā)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發(fā)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發(fā)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fā)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