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應急搶修組合式工具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工具箱,更具體說,它涉及一種應急搶修組合式工具箱。
背景技術:
故障搶修大多數(shù)是由作業(yè)環(huán)境、人、應急準備等多種因素參雜在一起而造成的,其中應急搶修準備工作的充分與否一直貫穿著整個搶修工作,并關系著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月艮務質量、搶修效率。因此,應急搶修便攜式工具箱是保障故障搶修的重要準備工具。目前為止,還沒有真正適合故障搶修專用的搶修工具箱。
發(fā)明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的不足,提供一種結構合理,有效提高故障 搶修效率的應急搶修組合式工具箱。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這種應急搶修組合式工具箱,自上而下依次包括頂層、上層、下層,所述頂層、上層、下層通過合頁連接并通過搭扣固定。作為優(yōu)選所述上層和下層上設有手柄。作為優(yōu)選所述頂層內(nèi)部設有文件夾。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簡單的故障搶修檢驗,均能滿足一次性完成任務的要求;二、在搶修效率和質量、優(yōu)質服務水平、搶修車輛機動性、企業(yè)品牌知名度等方面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三、填補了應急搶修準備工作空白,提高了搶修作業(yè)的安全系數(shù)。四、融合低壓小型應急搶修工器具和材料,以提高應急搶修準備時間和質量。五、采用雙層設計,提高利用空間和視野。六、采用雙把柄制作方式,方便提攜。
圖I是本實用新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頂層內(nèi)部示意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上層示意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下層示意圖;圖5是合頁示意圖;圖6是搭扣示意圖;附圖標記頂層I ;上層2 ;下層3 ;手柄4 ;搭扣5 ;合頁6 ;文件夾7。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描述。雖然本實用新型將結合較佳實施例進行描述,但應知道,并不表示本實用新型限制在所述實施例中。相反,本實用新型將涵蓋可包含在有附后權利要求書限定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nèi)的替換物、改進型和等同物。[0016]參見圖I至圖4,實施例I :這種用于應急搶修的準備工具箱,分為兩層設計,共可以放置41種材料和工器具,可以解決12種常見的簡單搶修故障。在使用應急搶修便攜式工具箱前,先打開兩個搭扣5,對頂層內(nèi)部表面文件夾7內(nèi)的搶修工作票、搶修箱使用制度、應急搶修工具箱材料消耗登記表進行熟悉。在接到應急搶修報告時,由受理員先對搶修情況進行粗步受理,確認為簡單故障類型后,搶修人員2人只要握住應急搶修便攜式工具箱箱體下層手柄4,平穩(wěn)抬到搶修車輛上即可。從機械強度和操作靈活角度考慮,該工具箱采用聚乙烯板進行定做,用鉚釘聯(lián)接而成,可以承受200斤負重。在到達現(xiàn)場時,搶修人員可根據(jù)搶修地區(qū)情況決定攜帶箱體前進或是車輛繼續(xù)前行,減少了作業(yè)人員往訪時間。查勘完畢現(xiàn)場故障情況后,搶修人員視實際情況開具應急搶修工作票。其他人員則先準備相應搶修器具打開兩個搭扣5,便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上層箱內(nèi)材料和工器具。如還有需要,可以再握住箱體上層手柄4放到閑置平穩(wěn)的空間,就可以看到下層箱內(nèi)材料和工器具。 搶修作業(yè)完成后,搶修人員就消耗的材料在文件夾7內(nèi)進行登記,并填寫相應的搶修記錄和材料損耗情況,如材料欠缺嚴重,應根據(jù)搶修箱使用制度執(zhí)行上報工作。班組也將配備相應專責人員,定期對應急搶修便攜式工具箱材料損耗情況進行檢查,并進行及時填補,以備下次搶修使用。
權利要求1.一種應急搶修組合式工具箱,其特征在于自上而下依次包括頂層(I)、上層(2)、下層(3),所述頂層(I)、上層(2)、下層(3)通過合頁(6)連接并通過搭扣(5)固定。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應急搶修組合式工具箱,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層(2)和下層(3)上設有手柄⑷。
3.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應急搶修組合式工具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頂層(I)內(nèi)部設有文件夾⑵。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應急搶修組合式工具箱,自上而下依次包括頂層、上層、下層,所述頂層、上層、下層通過合頁連接并通過搭扣固定。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簡單的故障搶修檢驗,均能滿足一次性完成任務的要求;二、在搶修效率和質量、優(yōu)質服務水平、搶修車輛機動性、企業(yè)品牌知名度等方面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三、填補了應急搶修準備工作空白,提高了搶修作業(yè)的安全系數(shù)。四、融合低壓小型應急搶修工器具和材料,以提高應急搶修準備時間和質量。五、采用雙層設計,提高利用空間和視野。六、采用雙把柄制作方式,方便提攜。
文檔編號B25H3/02GK202684895SQ20122036339
公開日2013年1月23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7月25日
發(fā)明者鄭蘭民, 李曉忠, 吳持明, 樓國飛, 韋金龍, 吳甜偉, 許挺挺, 王章爐, 王紹新, 周朝華, 許騰南 申請人:東陽市供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