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伸縮式風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風撐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可伸縮式風撐。
【背景技術】
[0002]現(xiàn)有技術下用于窗扇開合角度調整的風撐大多不具有可伸縮功能且不能方便的拆卸,在對于一些寬度較窄的窗扇的使用過程中,由于窗扇寬度較窄,在窗扇與窗框開合過程中,使得風撐沒有足夠的放置空間且不便于定位安裝。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有效縮小風撐放置空間且便于定位安裝的風撐。
[0004]為達此目的,本發(fā)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0005]—種可伸縮式風撐,包括伸縮件、設置在所述伸縮件一端與窗扇滑動配合的第一摩擦件、以及設置在窗框且與所述伸縮件的另一端可拆卸連接的固定件。
[0006]其中,所述伸縮件設置有用于窗扇開合時窗扇定位的第二摩擦件。
[0007]其中,所述第一摩擦件包括與窗扇C槽相配合的下摩擦片、分別與下摩擦片上下兩側面相配合的上摩擦片和固定件、以及用于第一摩擦件和所述伸縮件一端樞接的旋轉軸,所述下摩擦片、上摩擦片和固定件之間貫穿設置有用于摩擦力調整的螺釘。
[0008]其中,所述下摩擦片的橫截面呈凸字形設置,且所述下摩擦片的下底面凹設有用于和所述固定件相配合的凹坑。
[0009]其中,所述固定件包括與窗框C槽緊固的基座,以及與所述基座樞接的緊固軸,所述緊固軸的頭部圓周面的一側向外延伸設置有定位凸臺,且所述緊固軸的頭部的頂面凹設有內六角扳手孔。
[0010]其中,所述伸縮件的另一端貫穿設置有與所述緊固軸的頭部相配合的圓孔,所述圓孔的側壁上設置有與所述定位凸臺相配合的凹槽。
[0011]其中,所述伸縮件包括滑動配合的第一伸縮桿和第二伸縮桿,所述第一伸縮桿軸向開設有便于第一伸縮桿軸向滑動的滑槽。
[0012]其中,所述第二摩擦件包括設置在第一伸縮桿和第二伸縮桿之間的第一墊片、與所述第一墊片相對應且設置在第一伸縮桿下方的第二墊片、設置在第二墊片下方的彈片、以及用于依次將第一伸縮桿、第一墊片、第二伸縮桿、第二墊片以及彈片鉚接為一體的鉚釘。
[0013]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本發(fā)明包括伸縮件、設置在所述伸縮件一端與窗扇滑動配合的第一摩擦件、以及設置在窗框且與所述伸縮件的另一端可拆卸連接的固定件。第一摩擦件和固定件的設置,配合伸縮件的使用,縮小了風撐放置空間且便于風撐的定位安裝,本發(fā)明能夠縮小風撐放置空間且便于風撐定位安裝。
【附圖說明】
[0014]圖1是本發(fā)明一種可伸縮式風撐的結構分解圖。
[0015]圖2是圖1中一種可伸縮式風撐在窗扇完全開啟時的軸測圖。
[0016]圖3是圖1中一種可伸縮式風撐在窗扇完全半開啟時的軸測圖。
[0017]圖4是圖1中一種可伸縮式風撐在窗扇與窗框閉合時的軸測圖。
[0018]圖中:1.伸縮件、11.第一伸縮桿、111.滑槽、12.第二伸縮桿、13.第二摩擦件、131.第一墊片、132.第二墊片、133.彈片、134.鉚釘、2.第一摩擦件、21.下摩擦片、22.上摩擦片、23.固定件、24.旋轉軸、25.螺釘、3.固定件、31.基座、32.緊固軸、321.定位凸臺、4.窗扇、5.窗框。
【具體實施方式】
[0019]下面結合附圖并通過【具體實施方式】來進一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
[0020]如圖1至圖4所示,一種可伸縮式風撐,包括伸縮件1、設置在所述伸縮件I 一端與窗扇4滑動配合的第一摩擦件2、以及設置在窗框5且與所述伸縮件I的另一端可拆卸連接的固定件3,優(yōu)選的,所述伸縮件I設置有用于窗扇4開合時窗扇4定位的第二摩擦件13。
[0021]作為進一步的優(yōu)選,所述第一摩擦件2包括與窗扇C槽相配合的下摩擦片21、分別與下摩擦片21上下兩側面相配合的上摩擦片22和固定件23、以及用于第一摩擦件2和所述伸縮件I 一端樞接的旋轉軸24,所述下摩擦片21、上摩擦片22和固定件23之間貫穿設置有用于摩擦力調整的螺釘25,所述下摩擦片21的橫截面呈凸字形設置,且所述下摩擦片21的下底面凹設有用于和所述固定件23相配合的凹坑。在安裝時,可將固定件23預裝入下摩擦片21底面的凹坑內,然后將裝配后的組合件通過旋轉軸24鉚接到伸縮件I的一端,然后再將下摩擦片21推入窗扇C槽內,最后將上摩擦片22通過螺釘25與下摩擦片21、固定件23鎖緊,此時上摩擦片與下摩擦片凸字形截面的頂部相配合,將窗框C槽邊緣夾緊,并可以通過螺絲25調整第一摩擦件2與窗扇C槽之間的摩擦力,且裝配后的伸縮件I能夠圍繞旋轉軸24進行360度旋轉,以此保證窗扇的自由開合。
[0022]進一步優(yōu)選的,所述固定件3包括與窗框C槽緊固的基座31,以及與所述基座31樞接的緊固軸32,所述緊固軸32的頭部圓周面的一側向外延伸設置有定位凸臺321,且所述緊固軸32的頭部的頂面凹設有內六角扳手孔322,且所述伸縮件I的另一端貫穿設置有與所述緊固軸32的頭部相配合的圓孔,所述圓孔的側壁上設置有與所述定位凸臺321相配合的凹槽。此結構設計,能夠方便的使得伸縮件I的另一端套設于緊固軸32的頭部,然后通過設置在緊固軸32頭部的頂面凹設的內六角扳手孔322,使得緊固軸32旋轉90度或180度,使得定位凸臺321脫離圓孔側壁上的凹槽,以此實現(xiàn)快速安裝定位,此結構設計便于安裝拆卸方便快捷。此外基座31的設置,能夠方便的調整固定件3在窗框C槽中的位置且便于安裝。
[0023]進一步優(yōu)選的,所述伸縮件I包括滑動配合的第一伸縮桿11和第二伸縮桿12,所述第一伸縮桿11軸向開設有便于第一伸縮桿11軸向滑動的滑槽111,所述第二摩擦件13包括設置在第一伸縮桿11和第二伸縮桿12之間的第一墊片131、與所述第一墊片131相對應且設置在第一伸縮桿11下方的第二墊片132、設置在第二墊片132下方的彈片133、以及用于依次將第一伸縮桿11、第一墊片131、第二伸縮桿12、第二墊片132以及彈片133鉚接為一體的鉚釘134。第一墊片131、第二墊片132以及彈片133的設置,能夠增加第一伸縮桿11和第二伸縮桿12之間的滑動摩擦力,進而防止窗扇展開后受到輕微外力而關閉,以此配合第一摩擦件的設置,方便窗扇開合角度的定位。此結構設計,可以通過第一伸縮桿11和第二伸縮桿12之間收縮,有效的減少風撐的放置空間,進而有效適應在較窄窗扇上的應用。
[0024]以上結合具體實施例描述了本發(fā)明的技術原理。這些描述只是為了解釋本發(fā)明的原理,而不能以任何方式解釋為對本發(fā)明保護范圍的限制。基于此處的解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不需要付出創(chuàng)造性的勞動即可聯(lián)想到本發(fā)明的其它【具體實施方式】,這些方式都將落入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可伸縮式風撐,其特征在于:包括伸縮件(I)、設置在所述伸縮件(I) 一端與窗扇(4)滑動配合的第一摩擦件(2)、以及設置在窗框(5)且與所述伸縮件(I)的另一端可拆卸連接的固定件(3)。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伸縮式風撐,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件(I)設置有用于窗扇(4)開合時窗扇(4)定位的第二摩擦件(13)。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伸縮式風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摩擦件(2)包括與窗扇C槽相配合的下摩擦片(21)、分別與下摩擦片(21)上下兩側面相配合的上摩擦片(22)和固定件(23)、以及用于第一摩擦件(2)和所述伸縮件(I) 一端樞接的旋轉軸(24),所述下摩擦片(21)、上摩擦片(22)和固定件(23)之間貫穿設置有用于摩擦力調整的螺釘(25)。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可伸縮式風撐,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摩擦片(21)的橫截面呈凸字形設置,且所述下摩擦片(21)的下底面凹設有用于和所述固定件(23)相配合的凹坑。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伸縮式風撐,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3)包括與窗框C槽緊固的基座(31),以及與所述基座(31)樞接的緊固軸(32),所述緊固軸(32)的頭部圓周面的一側向外延伸設置有定位凸臺(321),且所述緊固軸(32)的頭部的頂面凹設有內六角扳手孔(322)。
6.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可伸縮式風撐,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件(I)的另一端貫穿設置有與所述緊固軸(32)的頭部相配合的圓孔,所述圓孔的側壁上設置有與所述定位凸臺(321)相配合的凹槽。
7.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伸縮式風撐,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件(I)包括滑動配合的第一伸縮桿(11)和第二伸縮桿(12),所述第一伸縮桿(11)軸向開設有便于第一伸縮桿(11)軸向滑動的滑槽(111)。
8.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可伸縮式風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摩擦件(13)包括設置在第一伸縮桿(11)和第二伸縮桿(12)之間的第一墊片(131)、與所述第一墊片(131)相對應且設置在第一伸縮桿(11)下方的第二墊片(132)、設置在第二墊片(132)下方的彈片(133)、以及用于依次將第一伸縮桿(11)、第一墊片(131)、第二伸縮桿(12)、第二墊片(132)以及彈片(133)鉚接為一體的鉚釘(134)。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可伸縮式風撐,包括伸縮件、設置在所述伸縮件一端與窗扇滑動配合的第一摩擦件、以及設置在窗框且與所述伸縮件的另一端可拆卸連接的固定件。第一摩擦件和固定件的設置,配合伸縮件的使用,縮小了風撐放置空間且便于風撐的定位安裝,本發(fā)明能夠縮小風撐放置空間且便于風撐定位安裝。
【IPC分類】E05C17-30
【公開號】CN104863442
【申請?zhí)枴緾N201510237800
【發(fā)明人】李樹鵬, 林洲
【申請人】李增榜
【公開日】2015年8月26日
【申請日】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