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平面顯示器及其背光模塊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平面顯示器及其背光模塊,尤其涉及一種具有輔助光源的平面顯示 器及其背光模塊。
背景技術(shù):
現(xiàn)今平面顯示器(例如液晶顯示器)己大量應(yīng)用于個人計算機、筆記本計算機與各 種通信設(shè)備上。然而液晶本身不會發(fā)出光源,所以液晶顯示器必須配置有背光模塊,以 提供光源。目前業(yè)界用于液晶顯示器的背光模塊有多種型式,其中直下式背光模塊通常 包含直式且彼此近乎平行排列于擴散板下的至少一個燈管。與其它型式背光模塊相比, 具有重量輕、光度高且結(jié)構(gòu)簡單的優(yōu)點。
直下式背光模塊除可應(yīng)用所述直式燈管外,還可使用U形燈管(參看日本特開平
7-272507及9-320320號專利)。參考圖1,顯示常規(guī)液晶顯示器的俯視示意圖。所述液 晶顯示器1包含框架11及背光模塊,所述框架11包含邊框111及位于其中央?yún)^(qū)域的開 孔112,所述開孔112界定出顯示區(qū)12,以顯示液晶面板的特定信息。所述顯示區(qū)12 由所述背光模塊提供光源,所述背光模塊包含多個U形燈管13,其中每一所述U形燈 管13為由曲管部132連結(jié)近乎平行的兩個直管部131構(gòu)成U形外觀,其中所述直管部 131及曲管部132均設(shè)置于所述顯示區(qū)12范圍內(nèi),并在兩端各具有電極133。
使用所述U形燈管13與直式的燈管相比,可減少所述電極的使用及裝配,可降低 組裝成本。然而,由于所述U形燈管13本身的價格昂貴,因此導(dǎo)致整個背光模塊的造 價無法有效降低。
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種創(chuàng)新且富有進步性的平面顯示器及其背光模塊,以解決上述 問題。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平面顯示器,其包括框架及背光模塊。所述框架包含邊框 及位于其中央?yún)^(qū)域的開孔,所述開孔界定出顯示區(qū)。所述背光模塊用以提供所述平面顯 示器光源,其包含至少一個彎曲形燈管及至少一個輔助光源,所述彎曲形燈管及所述輔 助光源位于所述框架內(nèi),所述彎曲形燈管及所述輔助光源所發(fā)出的光穿過所述顯示區(qū), 所述輔助光源與所述彎曲形燈管相鄰,且所述輔助光源不同于所述彎曲形燈管。藉此,可以減少彎曲形燈管的數(shù)量,以降低整個背光模塊的造價。
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背光模塊,其包含至少一個彎曲形燈管及至少一個輔 助光源,所述輔助光源與所述彎曲形燈管相鄰,且所述輔助光源不同于所述彎曲形燈管。
圖1顯示常規(guī)液晶顯示器的俯視示意圖2顯示本發(fā)明平面顯示器的第一實施例的俯視示意圖3顯示本發(fā)明平面顯示器的第二實施例的俯視示意圖4顯示本發(fā)明平面顯示器的第三實施例的俯視示意圖5顯示本發(fā)明平面顯示器的第四實施例的俯視示意圖6顯示本發(fā)明平面顯示器的第五實施例的俯視示意圖7顯示本發(fā)明平面顯示器的第六實施例的俯視示意圖;及
圖8顯示本發(fā)明平面顯示器的第七實施例的俯視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平面顯示器(例如液晶顯示器)的背光模塊的光源配置。所述 平面顯示器至少包含框架及背光模塊。所述框架包含邊框及位于其中央?yún)^(qū)域的開孔,所 述開孔界定出顯示區(qū),所述背光模塊用以提供所述平面顯示器光源,其包含至少一個彎 曲形燈管及至少一個輔助光源,所述彎曲形燈管及所述輔助光源位于所述框架內(nèi),所述 彎曲形燈管及所述輔助光源所發(fā)出的光穿過所述顯示區(qū),所述輔助光源與所述彎曲形燈 管相鄰,且所述輔助光源不同于所述彎曲形燈管。
在本發(fā)明中,所述彎曲形燈管為U形燈管、C形燈管或蛇形燈管。所述輔助光源為
U形燈管、假U形燈管、C形燈管、直式燈管或LED。 「所述輔助光源不同于所述彎曲 形燈管」是指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為所述輔助光源及所述彎曲形燈管的型式相同但是 尺寸(例如管徑或管距(兩燈管間的距離))不同,舉例來說,所述彎曲形燈管為至少兩個第 一U形燈管,所述輔助光源為至少兩個第二U形燈管,且所述第一U形燈管的尺寸(例 如管徑或管距)大于所述第二 U形燈管。第二種情況為所述輔助光源及所述彎曲形燈管 的型式不同,舉例來說,所述彎曲形燈管為至少兩個U形燈管,所述輔助光源為至少兩 個直式燈管,且所述直式燈管位于所述U形燈管的兩側(cè)。優(yōu)選地,所述直式燈管更位于 所述U形燈管之間。
在本發(fā)明中,所述輔助光源可以取代一部分的彎曲形燈管,以減少彎曲形燈管的數(shù) 量。由于所述輔助光源的價格比所述彎曲形燈管低,因此可以降低整個背光模塊的造價。參考圖2,顯示本發(fā)明平面顯示器的第一實施例的俯視示意圖。所述平面顯示器2 為液晶顯示器,其包含框架21及背光模塊,所述框架21包含邊框211及位于其中央?yún)^(qū) 域的開孔212,所述開孔212界定出顯示區(qū)22,以顯示液晶面板的特定信息。所述顯示 區(qū)22由所述背光模塊提供光源,所述背光模塊包含至少一個彎曲形燈管及至少一個輔 助光源,所述彎曲形燈管及所述輔助光源位于所述框架21內(nèi),且所述彎曲形燈管及所 述輔助光源所發(fā)出的光穿過所述顯示區(qū)22。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彎曲形燈管為多個U 形燈管23,所述輔助光源為多個直式燈管24。每一所述U形燈管23為由曲管部232連 結(jié)近乎平行的兩個直管部231構(gòu)成U形外觀,其中所述直管部231設(shè)置于所述顯示區(qū) 22范圍內(nèi),所述曲管部232位于所述顯示區(qū)22范圍外,所述U形燈管23的兩端各具 有電極233。所述直式燈管24位于所述顯示區(qū)22范圍內(nèi),且位于所述U形燈管23的 兩側(cè),每一直式燈管24的兩端各具有電極241。
參考圖3,顯示本發(fā)明平面顯示器的第二實施例的俯視示意圖。所述平面顯示器3 為液晶顯示器,其與第一實施例的平面顯示器2大致相同,所不同處僅在于所述平面顯 示器3多了一個直式燈管24,位于所述U形燈管23之間。
參考圖4,顯示本發(fā)明平面顯示器的第三實施例的俯視示意圖。所述平面顯示器4 為一液晶顯示器,其包含框架21及背光模塊,所述框架21包含邊框211及位于其中央 區(qū)域的開孔212,所述開孔212界定出顯示區(qū)22,以顯示液晶面板的特定信息。所述顯 示區(qū)22由所述背光模塊提供光源,所述背光模塊包含至少一個彎曲形燈管及至少一個 輔助光源。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彎曲形燈管為多個第一 U形燈管43,所述輔助光源為 多個第二U形燈管44。所述第二U形燈管44位于所述第一U形燈管43的兩側(cè),且所 述第二 U形燈管44及所述第一 U形燈管43均位于所述顯示區(qū)22內(nèi)。所述第一 U形燈 管43的管距大于所述第二 U形燈管44。 參考圖5,顯示本發(fā)明平面顯示器的第四實施例的俯視示意圖。所述平面顯示器5 為液晶顯示器,其與第一實施例的平面顯示器2大致相同,所不同處僅在于所述平面顯 /下器5的彎曲形燈管為蛇形燈管53。同樣地,所述蛇形燈管53的兩側(cè)分別包含直式燈 管54以作為輔助光源。
參考圖6,顯示本發(fā)明平面顯示器的第五實施例的俯視示意圖。所述平面顯示器6 為液晶顯示器,其與第一實施例的平面顯示器2大致相同,所不同處僅在于所述平面顯 示器6的輔助光源為多個LED 64,其排列成兩列,且分別位于U形燈管63的兩側(cè)。
參考圖7,顯示本發(fā)明平面顯示器的第六實施例的俯視示意圖。所述平面顯示器7 為液晶顯示器,其與第一實施例的平面顯示器2大致相同,所不同處僅在于所述平面顯示器7的輔助光源為兩個假U形燈管74,其分別位于所述U形燈管73的兩側(cè)。每一所 述假U形燈管74為由導(dǎo)線742連結(jié)近乎平行的兩個直管部741構(gòu)成U形外觀,其中所 述直管部741設(shè)置于所述顯示區(qū)22范圍內(nèi),所述導(dǎo)線742位于所述顯示區(qū)22范圍外。
參考圖8,顯示本發(fā)明平面顯示器的第七實施例的俯視示意圖。所述平面顯示器8 為液晶顯示器,其包含框架21及背光模塊,所述框架21包含邊框211及位于其中央?yún)^(qū) 域的開孔212,所述開孔212界定出顯示區(qū)22,以顯示液晶面板的特定信息。所述顯示 區(qū)22由所述背光模塊提供光源,所述背光模塊包含至少一個彎曲形燈管及至少一個輔 助光源。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彎曲形燈管為三個U形燈管83,所述輔助光源為一個假U 形燈管84。所述假U形燈管84位于所述U形燈管83的一側(cè),且所述假U形燈管84 及所述U形燈管83的直管部都位于所述顯示區(qū)22內(nèi)。
上述實施例僅為說明本發(fā)明的原理及其功效,并非限制本發(fā)明,因此所屬領(lǐng)域的技 術(shù)人員可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的情況下對上述實施例進行修改及變化。本發(fā)明的權(quán)利 范圍應(yīng)如所附的權(quán)利要求書所列。
權(quán)利要求
1. 一種平面顯示器,其包括框架,其包含邊框及開孔,所述開孔位于所述邊框的中央?yún)^(qū)域,且所述開孔界定出顯示區(qū);及背光模塊,用以提供所述平面顯示器光源,其包含至少一個彎曲形燈管及至少一個輔助光源,所述彎曲形燈管及所述輔助光源位于所述框架內(nèi),所述彎曲形燈管及所述輔助光源所發(fā)出的光穿過所述顯示區(qū),所述輔助光源與所述彎曲形燈管相鄰,且所述輔助光源不同于所述彎曲形燈管。
2.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平面顯示器,其中所述彎曲形燈管為U形燈管、C形燈管或 蛇形燈管。
3.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l所述的平面顯示器,其中所述輔助光源為U形燈管、假U形燈管、 C形燈管、直式燈管或LED。
4.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平面顯示器,其中所述彎曲形燈管為至少一個第一 U形燈 管,所述輔助光源為至少一個第二 U形燈管,且所述第一U形燈管的尺寸大于所 述第二U形燈管。
5.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平面顯示器,其中所述彎曲形燈管為至少兩個U形燈管, 所述輔助光源為至少兩個直式燈管,且所述直式燈管位于所述U形燈管的兩側(cè)。
6.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平面顯示器,其中所述直式燈管更位于所述U形燈管之間。
7. —種背光模塊,其包含至少一個彎曲形燈管及至少一個輔助光源,所述輔助光源與 所述彎曲形燈管相鄰,且所述輔助光源不同于所述彎曲形燈管。
8.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背光模塊,其中所述彎曲形燈管為U形燈管、C形燈管或蛇 形燈管。
9.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背光模塊,其中所述輔助光源為U形燈管、假U形燈管、C 形燈管、直式燈管或LED。
10.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背光模塊,其中所述彎曲形燈管為至少兩個第一U形燈管, 所述輔助光源為至少兩個第二 U形燈管,且所述第一 U形燈管的尺寸大于所述第 二U形燈管。
11.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背光模塊,其中所述彎曲形燈管為至少兩個U形燈管,所 述輔助光源為至少兩個直式燈管,且所述直式燈管位于所述U形燈管的兩側(cè)。
12.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ll所述的背光模塊,其中所述直式燈管更位于所述U形燈管之間。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平面顯示器及其背光模塊,所述平面顯示器包括框架及背光模塊。所述框架包含邊框及位于其中央?yún)^(qū)域的開孔,所述開孔界定出顯示區(qū)。所述背光模塊用以提供所述平面顯示器光源,其包含至少一個彎曲形燈管及至少一個輔助光源,所述彎曲形燈管及所述輔助光源位于所述框架內(nèi),所述彎曲形燈管及所述輔助光源所發(fā)出的光穿過所述顯示區(qū),所述輔助光源與所述彎曲形燈管相鄰,且所述輔助光源不同于所述彎曲形燈管。藉此,可以減少彎曲形燈管的數(shù)量,以降低整個背光模塊的造價。
文檔編號F21V19/00GK101520572SQ200810082708
公開日2009年9月2日 申請日期2008年2月27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8年2月27日
發(fā)明者林東邦 申請人: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