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燈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車燈,包括:基板;光源,所述光源設在所述基板上;導光件,所述導光件位于所述基板上,所述光源位于所述導光件的底部,所述導光件的側部具有導出所述光源射出的光線的導光面;透鏡,所述透鏡與所述導光面的位置對應以將所述導光面射出的光線進行折射;和支撐件,所述透鏡安裝在所述支撐件上。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燈,光源射出的光線經(jīng)過導光件的導光面射出,再經(jīng)過透鏡折射,使得車燈出光更為均勻,并且光源無需正對出車燈的出光面,可以起到隱藏光源的效果,增強車燈的外觀效果,另外,光源置于車燈底部,便于安裝,并且抗震性能更好。
【專利說明】車燈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汽車照明【技術領域】,更具體地,涉及一種車燈。
【背景技術】
[0002]車燈光源以LED為基礎發(fā)展出許多不同的應用,現(xiàn)有LED應用結構大體分為三種:一種是以燈泡光源為藍板的側投或直投方式的反射鏡結構,此種方式可以有效利用LED的出光,結合不同的裝飾結構實現(xiàn)不同的功能,但是由于可以從一定角度觀察到LED顆粒,導致對于外觀有一定的影響;第二種同樣也借用了燈泡光源的概念,是用LED的出光直接經(jīng)透鏡出射的結構,這樣的方式同樣可以利用LED的出光,外部由于透鏡的作用LED不是很明顯,但是還是可以見到LED ;第三種是針對LED的出光特性開發(fā)的利用全反射形成的光學結構,例如導光體、導光板,但是LED光利用率不高。
[0003]以上的為LED配合結構的發(fā)展狀態(tài),針對材料的發(fā)展狀態(tài)也有一種光擴散材料,在普通工程塑料中加入光擴散器,使光在材料中發(fā)生漫反射,形成一種均勻的視覺效果,但這種材料的透過率不高,對于光強影響很大。
[0004]LED由于本身的出光特性帶有很強的方向性,所以形成出光多以點狀為主,但是現(xiàn)在造型要求燈具均勻的外觀效果,因此存在改進需要。
【發(fā)明內容】
[0005]本發(fā)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上述技術問題之一。
[0006]為此,本發(fā)明在于提出一種車燈,該車燈不僅可以形成均勻的出光效果,而且可以隱藏光源,外觀效果更好。
[0007]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燈,包括:基板;光源,所述光源設在所述基板上;導光件,所述導光件位于所述基板上,所述光源位于所述導光件的底部,所述導光件的側部具有導出所述光源射出的光線的導光面;透鏡,所述透鏡與所述導光面的位置對應以將所述導光面射出的光線進行折射;和支撐件,所述透鏡安裝在所述支撐件上。
[0008]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燈,光源射出的光線經(jīng)過導光件的導光面射出,再經(jīng)過透鏡折射,使得車燈出光更為均勻,并且光源無需正對出車燈的出光面,可以起到隱藏光源的效果,增強車燈的外觀效果,另外,光源置于車燈底部,便于安裝,并且抗震性能更好。
[0009]另外,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燈,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術特征:
[0010]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車燈還包括:曲面透鏡,所述曲面透鏡設在所述導光件與所述透鏡之間,所述曲面透鏡的曲面朝向所述導光件。
[0011]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曲面透鏡背向所述導光件的一面形成為光學花紋面。
[0012]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車燈還包括:反射鏡,所述反射鏡安裝在所述基板上,所述反射鏡將所述導光件導出的光線反射給所述透鏡,所述反射鏡包括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所述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分別沿所述導光部的軸向延伸且所述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配合形成為V形,所述導光面背向所述V形的開口處且所述透鏡位于所述V形的開口處。
[0013]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導光件包括:安裝板,所述安裝板安裝在所述基板上;和導光部,所述導光部與所述安裝板相連,所述導光部形成為垂直于所述安裝板向上延伸的柱狀,所述導光部的側壁面的至少一部分形成為所述導光面,所述導光部的下部設有下端敞開的容納腔,所述光源伸入所述容納腔內。
[0014]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車燈還包括:反射鏡,所述反射鏡安裝在所述基板上,所述反射鏡將所述導光件導出的光線反射給所述透鏡,所述反射鏡包括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所述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分別沿所述導光部的軸向延伸且所述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配合形成為V形,所述導光面背向所述V形的開口處且所述透鏡位于所述V形的開口處。
[0015]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第一反射面與所述第二反射面的連接處限定有柱狀凹槽,所述導光部安裝在所述柱狀凹槽內。
[0016]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第一反射面與所述第二反射面的外壁面分別設有卡接部,所述透鏡的兩側分別設有卡爪,所述卡爪與所述卡接部卡接,所述曲面透鏡設有與所述卡爪位置對應的卡接口,所述曲面透鏡卡接在所述卡爪上。
[0017]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反射鏡還包括第三反射面和第四反射面,所述第三反射面設在所述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的上端且分別與所述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相連,第四反射面設在所述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的下端且分別與所述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相連。
[0018]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第三反射面和第四反射面的外壁面分別設有卡接部,所述透鏡的上下兩端分別設有卡爪,所述卡爪與所述卡接部卡接,所述透鏡朝向所述導光面的一側設有卡槽,所述曲面透鏡安裝在所述卡槽內。
[0019]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透鏡為矩形透鏡,所述矩形透鏡包括朝向所述導光面的前表面和與所述前表面相對的后表面,所述矩形透鏡的其他側壁面形成為光學花紋面。
[0020]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基板的下表面上與所述光源對應的位置設有散熱器。
[0021]本發(fā)明的附加方面和優(yōu)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發(fā)明的實踐了解到。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2]本發(fā)明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yōu)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0023]圖1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結構示意圖;
[0024]圖2是圖1中線A-A的剖面圖;
[0025]圖3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俯視圖;
[0026]圖4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導光件的結構示意圖;
[0027]圖5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導光件的仰視圖;
[0028]圖6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反射鏡的前視圖;
[0029]圖7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反射鏡的側視圖;
[0030]圖8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反射鏡的剖面圖;
[0031]圖9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透鏡的前視圖;
[0032]圖10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透鏡的側視圖;
[0033]圖11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導光件與反射鏡和基座的裝配示意圖;
[0034]圖12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導光件與反射鏡和基座的剖面圖;
[0035]圖13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反射鏡與透鏡的裝配示意圖;
[0036]圖14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反射鏡與透鏡的俯視圖;
[0037]圖15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曲面透鏡的側視圖;
[0038]圖16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曲面透鏡的俯視圖;
[0039]圖17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支撐件的結構示意圖;
[0040]圖18是圖17中線B-B的剖面圖;
[0041]圖19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另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結構示意圖;
[0042]圖20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另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剖面圖;
[0043]圖21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另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透鏡的前視圖;
[0044]圖22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另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透鏡的俯視圖;
[0045]圖23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另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反射鏡的前視圖;
[0046]圖24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另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反射鏡的俯視圖;
[0047]圖25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另一個實施例的車燈的曲面透鏡的結構示意圖。
[0048]附圖標記:
[0049]車燈100 ;
[0050]基板10 ;
[0051]光源20;
[0052]導光件30 ;導光面31 ;安裝板32 ;螺釘孔321 ;插口 322 ;導光部33 ;容納腔331 ;
[0053]透鏡40 (40a);卡爪 41 (41a);卡槽 42 ;
[0054]支撐件50 ;支撐部51 ;裝飾邊框52 ;
[0055]散熱器60 ;
[0056]反射鏡70 (70a);第一反射面71 ;卡接部711 (711a);第二反射面72 ;第三反射面73 ;第四反射面74 ;柱狀凹槽75 ;卡接端76 ;
[0057]曲面透鏡80 (80a);曲面 81 ;卡接口 82 (82a)。
【具體實施方式】
[0058]下面詳細描述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發(fā)明,而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0059]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上”、“下”、“前”、“后”、“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此夕卜,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shù)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0060]在本發(fā)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fā)明中的具體含義。
[0061]下面結合附圖具體描述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燈100。
[0062]如圖1至圖25所示,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燈100包括基板10、光源20、導光件30、透鏡40和支撐件50。
[0063]具體而言,光源20設在基板10上,導光件30位于基板10上,光源20位于導光件30的底部,導光件30的側部具有導出光源20射出的光線的導光面31。透鏡40與導光面31的位置對應以將導光面31射出的光線進行折射,透鏡40安裝在支撐件50上。
[0064]換言之,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燈100由基板10、光源20、導光件30、透鏡40和支撐件50組成,光源20可以為LED燈,光源20和導光件30安裝在基板10上,光源20發(fā)出的光線射向導光件30并沿導光件30的軸向延伸,導光件30的一側形成為導光面31,導光面31形成為花紋面,光源20的出光經(jīng)導光件30的側部的導光面31的反射作用后從與導光面31相對的一側柱面射向透鏡40,透鏡40再對反射的光線進行折射,從而形成均勻的出光效果。
[0065]其中,導光面31可以從導光件30的一端向另一端漸變,導光面31的花紋可以實現(xiàn)光形的上下傾角控制,即對可以對從導光面31相對的一側反射出的光形的上下傾角進行控制,使得光源20的出光完全由導光件30上與導光面31相對的一側柱面射出,從而可以保證光源20的出光效果。
[0066]由此,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燈100,光源20射出的光線經(jīng)過導光件30的導光面31射出,再經(jīng)過透鏡40折射,使得車燈100出光更為均勻,并且光源20無需正對出車燈100的出光面,可以起到隱藏光源20的效果,增強車燈100的外觀效果,另外,光源20置于車燈100底部,便于安裝,并且抗震性能更好。
[0067]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導光件30包括安裝板32和導光部33。具體地,安裝板32安裝在基板10上,導光部33與安裝板32相連,導光部33形成為垂直于安裝板32向上延伸的柱狀,導光部33的側壁面的至少一部分形成為導光面31,導光部33的下部設有下端敞開的容納腔331,光源20伸入容納腔331內。
[0068]如圖4和圖5所示,安裝板32形成為可以安裝在基板10上的板體,安裝板32上可以設置與基板10螺釘連接的螺釘孔321,導光部33可以形成為垂直設在安裝板32上的大致柱狀結構,導光部33背向透鏡40的一側側壁上設有在上下方向上漸變的花紋,即導光面31,從光源20向上射出的光線便可經(jīng)過導光面31的側向花紋的反射作用,形成沿導光件30的徑向射出的光線。
[0069]導光部33的下端設有容納腔331,容納腔331的下端敞開并且貫通安裝板32,容納腔331在導光部33上的位置可以根據(jù)光源20在基板10上的位置進行調節(jié)。裝配時,將容納腔331的下端開口對準光源20所在位置,然后通過螺釘將安裝板32安裝在基板10上,即可完成導光件30與光源20和基座10的裝配。
[0070]進一步地,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基板10的下表面上與光源20對應的位置設有散熱器60。具體地,光源20可以為LED燈,其在基板10上裝配之后,可以在基板10的下表面上與其位置相對應的位置安裝散熱器60。
[0071]由此,該結構的車燈100將光源20安裝在基板10的底部,不僅便于在車輛上的裝配,提高其抗震性能,也便于散熱,并且散熱器60不會影響車燈100的外觀,另外,通過導光件30將光源20的出光導出并改變光線傳遞路徑,從而使得光源20被隱藏,提高了車燈100的美觀性。
[0072]如圖6至圖8所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車燈100還包括反射鏡70,反射鏡70安裝在基板10上,反射鏡70將導光件30導出的光線反射給透鏡40。具體地,反射鏡70包括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分別沿導光部33的軸向延伸且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配合形成為V形,導光面31背向V形的開口處且透鏡40位于V形的開口處。
[0073]換言之,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燈100在導光件30的外部設置了反射鏡70,反射鏡70包括至少兩個反射面,即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可以分別形成為矩形面,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均與導光件30 —致地沿上下方向延伸,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的一個邊沿相連形成朝向透鏡40開口的V字形結構,導光件30設在該V字形的開口內并且導光面31背向開口處。
[0074]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分別為可以反射光線的鏡面,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配合形成為V字形結構并且分別位于導光件30的兩側,導光件30的導光面31背向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的配合形成的開口處。從光源20射出的光線,經(jīng)過導光面31的反射作用,只有一部分光線能夠直射至透鏡40處,而通過設置反射鏡70,并且通過控制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之間的夾角的角度,可以控制導光面31射出的光線的擴散角,最終形成方向性出光。
[0075]進一步地,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的連接處限定有柱狀凹槽75,導光部33安裝在柱狀凹槽75內。具體地,柱狀凹槽75設在鄰近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相連的邊沿處,柱狀凹槽75的結構與導光部33的結構適配。由此,通過設置柱狀凹槽75,不僅可以更加方便導光部33與反射鏡70的定位和裝配,而且可以更加充分地反射從導光面31射出的光線。
[0076]如圖15和圖16所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車燈100還包括曲面透鏡80,曲面透鏡80設在導光件30與透鏡40之間,曲面透鏡80的曲面81朝向導光件30。也就是說,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燈100在導光件30和透鏡40之間還設有曲面透鏡80,光源20射出的光線經(jīng)過導光面31的反射以及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對光線擴散角的控制之后,先經(jīng)過曲面透鏡80的折射,然后再經(jīng)過透鏡40折射,光線經(jīng)過兩個面的折射作用,可以進一步均勻,從而使車燈100射出的光線更為均勻。
[0077]其中,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透鏡40為矩形透鏡,即形成為長方體結構的透鏡40,矩形透鏡40包括朝向導光面31的前表面和與前表面相對的后表面,矩形透鏡40的其他側壁面形成為光學花紋面。
[0078]下面將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反射鏡70、曲面透鏡80、透鏡40和導光件30之間的裝配結構以及在基板10和支撐件50上的裝配結構進行詳細說明。
[0079]如圖9至圖18所示,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中,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的外壁面分別設有卡接部711,透鏡40的兩側分別設有卡爪41,卡爪41與卡接部711卡接,曲面透鏡80設有與卡爪41位置對應的卡接口 82,曲面透鏡80卡接在卡爪41上。
[0080]具體地,反射鏡70下端設有卡接端76,導光件30的安裝板32上設有容納卡接端76插入的插口 322,反射鏡70的下端插接在導光件30的安裝板32上。透鏡40可以形成為矩形透鏡,透鏡40朝向導光件30的一側表面為內表面,其余的側面設有可以擴散光線的花紋,從導光件30反射出的光線射向透鏡40的內表面,經(jīng)過透鏡40的側部花紋的擴散作用,最終形成均勻的面光源效果。
[0081]支撐件50包括可以支撐透鏡40的支撐部51以及用于可以起裝飾作用的裝飾邊框52,裝飾邊框52可以包住反射鏡70和透鏡40。透鏡40安裝在支撐部51上,透鏡40的內表面的兩側可以分別設有多個卡爪41,多個卡爪41向兩側分開以與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的外壁面上的卡接部711卡接,從而可以實現(xiàn)透鏡40與反射鏡70的裝配。
[0082]曲面透鏡80設在反射鏡70和透鏡40之間,當透鏡40的內表面上設有多個卡爪41時,可以在曲面透鏡80上與卡爪41對應的位置處設置卡接口 82,該卡接口 82在避讓卡爪41的同時,也可以起到將曲面透鏡80安裝在透鏡40上的效果,由此可以實現(xiàn)曲面透鏡80與透鏡40的裝配。
[0083]如圖19至圖25所示,在本發(fā)明的另一些【具體實施方式】中,反射鏡70a還包括第三反射面73和第四反射面74,第三反射面73設在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的上端且分別與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相連,第四反射面74設在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的下端且分別與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相連。
[0084]進一步地,第三反射面73和第四反射面74的外壁面分別設有卡接部711a,透鏡40a的上下兩端分別設有卡爪41a,卡爪41a與卡接部711a卡接,透鏡40a朝向導光面31的一側設有卡槽42,曲面透鏡80a安裝在卡槽42內。
[0085]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燈100的結構與上述實施例的結構大體相同,光線的傳播路徑也大體相同,不同之處在于反射鏡70、透鏡40和曲面透鏡80a之間的裝配關系不同。其中,曲面透鏡80a背向導光件30的一面形成為光學花紋面。光線經(jīng)過曲面透鏡80a的曲面81和背向曲面81的光學花紋面的作用,再配合透鏡40的光學花紋面,也可形成均勻的面狀光型。
[0086]在本實施例中,反射鏡70a還包括分別位于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的上部的第三反射面73和位于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的下部的第四反射面74。
[0087]也就是說,反射鏡70a形成為一端敞開的V字形結構,第一反射面71和第二反射面72的上端和下端分別被第三反射面73和第四反射面74封閉,該結構的反射鏡70a不僅可以進一步提高對光線的控制,而且便于導光件70和透鏡40a的裝配。
[0088]具體地,第三反射面73和第四反射面74的外壁面,即第三反射面73的上表面和第四反射面74的下表面上分別設有卡接部711a,透鏡40a的內表面的上下兩端分別設有與卡接部711a配合的卡爪41a。
[0089]為保證連接穩(wěn)定性,卡接部711a可以包括卡接槽和卡點,卡爪41a上可以設有與第三反射面73和第四反射面74螺釘連接的裝配孔。透鏡40a的內表面還可以設有卡槽42,卡槽42的結構與曲面透鏡80a的結構對應,曲面透鏡80a的四個頂角處分別設有卡接口 82a,卡接口 82a可卡接在卡槽42內,同樣可以實現(xiàn)曲面透鏡80a與透鏡40a的裝配。
[0090]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燈100在工作時,從光源20發(fā)出的光線射向導光件30,光線經(jīng)過導光件30的導光面31的反射作用,從光源20向上射出的光線便可經(jīng)過導光面31的側向花紋的反射作用,形成沿導光件30的徑向射出的光線。反射鏡70(70a)的多個反射面可以控制導光面31射出的光線的側向擴散角,從而形成方向性出光射向曲面透鏡80。曲面透鏡80的曲面81對射向其的光線進行折射作用,折射后的光線射向透鏡40,透鏡40經(jīng)過側向花紋的擴散作用,最終形成均勻的面光源效果。
[0091]總而言之,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燈100,出光更為均勻,光源20無需正對出車燈100的出光面,可以起到隱藏光源20的效果,增強車燈100的外觀效果,另外,光源20置于車燈100底部,便于安裝和散熱,并且抗震性能更好。
[0092]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燈100的其他構成以及操作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而言都是已知的,這里不再詳細描述。
[0093]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發(fā)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
[0094]盡管上面已經(jīng)示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原理和宗旨的情況下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
【權利要求】
1.一種車燈,其特征在于,包括: 基板; 光源,所述光源設在所述基板上; 導光件,所述導光件位于所述基板上,所述光源位于所述導光件的底部,所述導光件的側部具有導出所述光源射出的光線的導光面; 透鏡,所述透鏡與所述導光面的位置對應以將所述導光面射出的光線進行折射;和 支撐件,所述透鏡安裝在所述支撐件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曲面透鏡,所述曲面透鏡設在所述導光件與所述透鏡之間,所述曲面透鏡的曲面朝向所述導光件。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曲面透鏡背向所述導光件的一面形成為光學花紋面。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反射鏡,所述反射鏡安裝在所述基板上,所述反射鏡將所述導光件導出的光線反射給所述透鏡,所述反射鏡包括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所述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分別沿所述導光件的軸向延伸且所述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配合形成為V形,所述導光面背向所述V形的開口處且所述透鏡位于所述V形的開口處。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件包括: 安裝板,所述安裝板安裝在所述基板上;和 導光部,所述導光部與所述安裝板相連,所述導光部形成為垂直于所述安裝板向上延伸的柱狀,所述導光部的側壁面的至少一部分形成為所述導光面,所述導光部的下部設有下端敞開的容納腔,所述光源伸入所述容納腔內。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面與所述第二反射面的連接處限定有柱狀凹槽,所述導光部安裝在所述柱狀凹槽內。
7.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面與所述第二反射面的外壁面分別設有卡接部,所述透鏡的兩側分別設有卡爪,所述卡爪與所述卡接部卡接,所述曲面透鏡設有與所述卡爪位置對應的卡接口,所述曲面透鏡卡接在所述卡爪上。
8.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鏡還包括第三反射面和第四反射面,所述第三反射面設在所述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的上端且分別與所述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相連,第四反射面設在所述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的下端且分別與所述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相連。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反射面和第四反射面的外壁面分別設有卡接部,所述透鏡的上下兩端分別設有卡爪,所述卡爪與所述卡接部卡接,所述透鏡朝向所述導光面的一側設有卡槽,所述曲面透鏡安裝在所述卡槽內。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鏡為矩形透鏡,所述矩形透鏡包括朝向所述導光面的前表面和與所述前表面相對的后表面,所述矩形透鏡的其他側壁面形成為光學花紋面。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的下表面上與所述光源對應的位置設有散熱器。
【文檔編號】F21S8/10GK104180268SQ201410436543
【公開日】2014年12月3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8月29日
【發(fā)明者】胥利文, 劉洋, 龐鑫, 孫渤林, 龐宏力 申請人: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