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燈的固定裝置,具體涉及了一種解剖車展示燈固定裝置。
背景技術:
為了在車展上將車內部構造展現(xiàn)給消費者,在將車輛制造完畢后,生產(chǎn)商會將車輛進行解剖處理,處理過后會對車輛進行改造,具體的是將發(fā)動機輸入和輸出能量的管路使用電燈進行表示,電燈為箭頭狀,將電燈安裝完畢后,啟動電燈,電燈將順著輸入或者輸出方向依次亮起,從而表達出能量的動向,讓消費者更加直觀的感受到車輛內部的構造。
以往電燈的安裝是將電燈通過膠水直接軸向等間距地粘結在塑料管內,具體操作為,將電燈通過導線順次連接,在電燈的背面上噴上膠水,然后將電燈裝入到半透明的塑料管內,將導線拉動繃緊,從而使電燈的距離分配好,再使用比膠管內徑小的推桿深入到膠管內,依次推動各個電燈,并將電燈粘結在塑料管壁上,從而形成電燈式管路表示裝置。
以上裝置存在問題為: 1、使用推桿推動電燈來粘結電燈,操作人員在操作的過程中,由于操作人員需將電燈粘貼在管壁上,就需要操作人員對電燈施加向靠近塑料管壁方向的壓力,但塑料管的空間有限,操作人員使用推桿深入塑料管內施加向靠近塑料管壁方向的壓力的同時也將會施加推動電燈移動左右移動的力,操作人員將有可能推動電燈在塑料管壁上左右滑動,導致電燈很難保證等距的距離分配好;2、由于電燈是粘結在塑料管壁上的,使用推桿推動電燈,將可能使電燈噴有膠水處不能完全與塑料管壁接觸,電燈將容易從塑料管上落下,從而將影響汽車展示的美觀性。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意在提供一種可將電燈位置固定且電燈不易脫落的解剖車展示燈固定裝置。
本方案中的解剖車展示燈固定裝置,包括第一環(huán)形凸臺和第二環(huán)形凸臺,第一環(huán)形凸臺設置在塑料管內的一側,第二環(huán)形凸臺設置在塑料管遠離第一環(huán)形凸臺的另一側,塑料管內插設有支撐筒,第一環(huán)形凸臺和第二環(huán)形凸臺均與支撐筒相抵,電燈軸向等間距地固定設置在支撐筒上,支撐筒靠近第一環(huán)形凸臺的一側設有凸肩,凸肩設在第一環(huán)形凸臺遠離第二環(huán)形凸臺的一側,支撐筒上開有橫向的滑槽,滑槽內滑動連接有若干滾軸,滾軸上均鉸接有擺桿,靠近第一環(huán)形凸臺的滾軸上相抵有頂桿,頂桿的一側伸出到支撐筒外,還包括用于頂緊頂桿的頂帽,頂帽轉動連接在頂桿伸出到支撐筒一側上,頂帽與支撐筒螺紋連接。
本方案的技術原理為:將支撐筒從塑料管靠近第一環(huán)形凸臺的一側插入到塑料管內,直到凸肩與第一環(huán)形凸臺相抵為止,此時電燈將軸向等間距地分配在塑料管內;轉動頂帽,頂帽將在支撐筒上向靠近第二環(huán)形凸臺的方向移動,頂帽將帶動頂桿插入到支撐筒內,插入的過程中,頂桿將與靠近第一環(huán)形凸臺的滾軸接觸相抵,并推動第一環(huán)形凸臺向靠近第二環(huán)形凸臺的方向運動,若干滾軸將相互靠近,并帶動擺桿擺動,當頂桿推動滾軸到位后,擺桿將與膠管壁相抵,擺桿和滾軸的位置將被固定,從而可將支撐筒的位置固定,而電燈的位置也將被進一步地等間距的固定在塑料管內。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方案的優(yōu)點為:1、電燈是安裝在支撐筒上的,通過凸肩支撐筒的位置進行初定;2、若干擺桿與塑料管之間的靜摩擦力,可使擺桿不會與塑料管相分離,擺桿也不會相對塑料管發(fā)生位置改變;3、經(jīng)過初定和擺桿頂住塑料管壁的配合,可將支撐筒的位置穩(wěn)固地固定在塑料管內;4、電燈是預先固定在支撐筒上的,操作人員安裝電燈時,操作人員不會受到塑料管的限制,而將電燈安裝的較松動及距離不一,可保證電燈穩(wěn)定地固定在塑料管內的同時保證電燈均勻地分配在塑料管內,從而保證了電燈的美觀性。
進一步,頂帽上設有摩擦紋。摩擦紋的設置,可增大頂帽與操作人員之間的摩擦力,使得操作人員轉動頂帽。
進一步,支撐筒上靠近第二環(huán)形凸臺一側上螺紋連接有鎖緊螺母。通過鎖緊螺母可在初定支撐筒的位置時,定位更加準確
進一步,鎖緊螺母遠離第二環(huán)形凸臺的一側開有兩個用于旋擰鎖緊螺母的沉孔。兩個沉孔的設置,可在鎖緊螺母旋擰在塑料管內部時,操作人員可使用兩根固定桿,繼續(xù)旋擰鎖緊螺母,方便了鎖緊螺母鎖緊支撐筒。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解剖車展示燈固定裝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說明書附圖中的附圖標記包括:塑料管1、支撐筒2、擺桿3、滾軸4、頂板5、鎖緊螺母6、沉孔7、凸肩8、頂桿9、頂帽10、摩擦紋11。
實施例基本參考圖1所示:解剖車展示燈固定裝置,包括第一環(huán)形凸臺和第二環(huán)形凸臺,第一環(huán)形凸臺設置在塑料管1的左側,第二環(huán)形凸臺與第一環(huán)形凸臺以塑料管1豎向中心線為中心對稱,第一環(huán)形凸臺和第二環(huán)形凸臺共同相抵有一根支撐筒2,電燈軸向等間距地固定設置在支撐筒2上,支撐筒2左側設有凸肩8,凸肩8設在第一環(huán)形凸臺遠離第二環(huán)形凸臺的左側,支撐筒2上開有橫向的滑槽,滑槽內滑動連接有若干滾軸4,滾軸4上均鉸接有擺桿3,擺桿3頂部鉸接有頂板5,最左側的滾軸4上相抵有頂桿9,頂桿9左側伸出到支撐筒2外,還包括用于頂緊頂桿9的頂帽10,頂帽10上設有摩擦紋11,頂帽10轉動連接在頂桿9左側上,頂帽10與支撐筒2螺紋連接,支撐筒2上右側上螺紋連接有鎖緊螺母6,鎖緊螺母6右側開有兩個用于旋擰鎖緊螺母6的沉孔7。
先將電燈固定在支撐筒2上,拉伸頂桿9,使得支撐筒2上的擺桿3呈水平狀態(tài),將支撐筒2從塑料管1左側插入到塑料管1內,直到凸肩8與第一環(huán)形凸臺相抵為止,旋擰鎖緊螺母6,并通過兩個沉孔7將鎖緊螺母6旋擰到與第二環(huán)形凸臺相抵的位置,此時支撐筒2的位置被初定,而電燈將軸向等間距地分配在塑料管1內;轉動頂帽10,摩擦紋11的設置,可增大頂帽10與操作人員之間的摩擦力,方便操作人員擰動,頂帽10將在支撐筒2內上右移動,頂帽10電動頂桿9向支撐筒2內插入,插入的過程中,頂桿9將與最左側的滾軸4接觸相抵,并推動第一環(huán)形凸臺向右運動,若干滾軸4將相互靠近,并帶動擺桿3擺動,當頂桿9推動滾軸4到位后,擺桿3上的頂板5將與膠管壁相抵,擺桿3和滾軸4的位置將被固定,從而可將支撐筒2的位置固定,而電燈的位置也將被進一步地等間距的固定在塑料管1內。
以上所述的僅是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體結構及特性等常識在此未作過多描述。應當指出,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結構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也應該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這些都不會影響本發(fā)明實施的效果和專利的實用性。本申請要求的保護范圍應當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中的具體實施方式等記載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