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蠟燭燈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照明用的蠟燭燈具,它包括底座、燈架、燈座、燭插和燈罩等。
常用的蠟燭照明是隨意放置的,廟宇的燃燭是插在燭臺上的,沒有燈罩,燃燭易受風的影響發(fā)生流淌,不耐用。這些均不注重裝潢,缺乏美感。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避免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之處而設計出一種帶有燈罩的,燃燭不易流淌而耐用的,且可利用燈罩等部件的造型變化,增強裝潢性的蠟燭燈具。
本蠟燭燈具的目的可以通過如下措施來實現(xiàn)它包括底座、燈架、燈座等,燈座呈瓶蓋形,底部有通氣孔,玻璃質的燈罩插在燈座上,燈座上方是帶四片彈性金屬瓣的燭插,燭插和燈座之間有墊圈,它們三者同軸固定在燈架上端。
本燈具的目的還可以通過以下措施來達到燭插、燈座和墊圈可用螺絲同軸固定在燈架上端;底座上有打有兩個孔眼的掛墻插孔板。
圖1為蠟燭燈具正視圖。
圖2為燭插、燈座剖視圖。
本實用新型下面將結合附圖作進一步詳述蠟燭燈具的最底部為底座5,其上部與之相連的是燈架4,它們之間可用強力膠膠合,瓶蓋形的燈座3可用金屬片沖壓而成,底部打成圈通氣孔9,中間打一個穿螺絲的孔,燈座上方的燭插2也可用金屬片沖壓而成,底部中心也有一個穿螺絲的孔,四片帶彈性的金屬瓣上翹而內彎。燈座3與燭插2之間有墊圈7,以支高燭插2,使燭光少受燈座3的阻擋。它們三者可用螺絲8同軸固定在燈架頂部。也可選用強力膠膠合,則三者的穿螺絲孔就不必打了。燈罩1套在燈座3上。欲將本蠟燭燈具做成臺式的,則在底座5的側面裝上打有兩個孔眼的掛墻插孔板6,若是壁式的,則燈架4可做成彎曲形,掛墻插孔板裝在底座5的底部。若是吸頂式的,則可將燈架做成分枝形的,頂端裝多個燈座、燭插和燈罩,同時點燃。
本燈具的底座5、燈架4和燈罩1可進行造型變化,增強裝潢性,增加美感。
本燈具帶有燈罩,燃燭不易流淌,耐用并增加亮度,還可以利用燈罩等部件的造型變化,增強裝潢性,增加美感。
權利要求1.一種蠟燭燈具,包含有底座(5),燈架(4),燈座(3)等,其特征在于燈座(3)呈瓶蓋形,底部有排成圈的通氣孔(9),玻璃質的燈罩(1)插在燈座(3)上,燈座的上方是帶四片彈性金屬瓣的燭插(2),燭插和燈座之間有墊圈(7),它們三者同軸固定在燈架(4)的上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蠟燭燈具,其特征是所述的燭插(2)、燈座(3)和墊圈(7)是用螺絲同軸固定在燈架(4)的上端。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蠟燭燈具,其特征是所述的底座(5)上有打有兩個孔眼的掛墻插孔板(6)。
專利摘要一種照明用的蠟燭燈具,有底座、燈架、燈座等組成,燈座呈瓶蓋形,底部有排成圈的通氣孔,玻璃質的燈罩插在燈座上,燈座上方有帶四片彈性金屬瓣的燭插,燭插和燈座之間有墊圈,它們三者同軸固定在燈架上端。本蠟燭燈具具有燃燭不易流淌,耐用,明亮,還可利用燈罩、燈架、燈座等部件進行造型變化,增強裝潢性等特點,是一種新型的照明燈具。
文檔編號F21V35/00GK2116149SQ8922206
公開日1992年9月16日 申請日期1989年12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1989年12月21日
發(fā)明者陳德中, 夏月華 申請人:陳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