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鋼包,具體是一種增強型鋼包。
背景技術:
鋼包用于煉鋼廠、鑄造廠在平爐、電爐或轉爐前承接鋼水、進行澆注作業(yè)。結構形式有塞桿式及滑動水口式,龍門架配有脫勾式及軸承式兩種,其中塞桿式鋼包的升降機構中置有滑桿間隙消除機構,以保證多次使用后,塞桿中心與水口中心的一致性。
在鋼包實際使用的過程中會出現(xiàn)內部超壓的情況,其中鋼殼的外壁與底部的維修焊縫由于不規(guī)則應力的效果會出現(xiàn)斷裂的隱患,因此處于安全考慮需要對此加以解決。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增強型鋼包,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增強型鋼包,包括鋼殼,所述鋼殼由鋼殼側壁和鋼殼底板構成,且鋼殼側壁和鋼殼底板采用鑄造的形式一體成型;所述鋼殼側壁的內壁上安裝有包壁耐火材料層,鋼殼底板的內表面上安裝有包底耐火材料層,且所述鋼殼底板的中心處還安裝有透氣磚,通過透氣磚向鋼殼內側吹入稀有氣體,從而達到攪拌鋼液的目的;所述鋼殼側壁和鋼殼底板的外壁上安裝有鋁材制成的蜂窩加強罩,蜂窩加強罩從內之外依次由內板、蜂窩結構板和外板構成,且內板、蜂窩結構板和外板采用一體式結構,由于蜂窩加強罩采用仿蜂巢結構,因此整個蜂窩加強罩具有較強的抗應力和抗剪力的效果,整體不易發(fā)生的形變;所述蜂窩加強罩與鋼殼的連接面安裝有隔熱板,利用隔熱板可以防止蜂窩加強罩受熱產生形變;所述隔熱板采用固定螺栓與鋼殼固定連接,且蜂窩加強罩與隔熱板之間采用卡箍相連接,因此蜂窩加強罩整體可以實現(xiàn)拆卸的目的,整體在實際使用的過程中,通過隔熱板可以間接的形式使蜂窩加強罩與鋼殼相連接,而蜂窩加強罩具有較強的抗應力和抗剪力的效果,整體不易發(fā)生的形變,因此可以有效的增強鋼殼的抗應力能力,從而實現(xiàn)了有效的抗壓。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隔熱板采用合成陶瓷制成,整體具有非常高的強度,同時具有較好的隔熱性。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蜂窩加強罩與隔熱板之間的卡箍采用鋼材制成。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合理,使用方便,整體利用蜂窩加強罩有效的增強鋼殼的抗應力能力,從而實現(xiàn)了有效的抗壓,避免了鋼殼出現(xiàn)形變破裂的情況。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增強型鋼包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鋼殼、2-包壁耐火材料層、3-包底耐火材料層、4-透氣磚、5-鋼殼側壁、6-鋼殼底板、7-蜂窩加強罩、8-隔熱板、9-固定螺栓。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增強型鋼包,包括鋼殼1,所述鋼殼1由鋼殼側壁5和鋼殼底板6構成,且鋼殼側壁5和鋼殼底板6采用鑄造的形式一體成型;所述鋼殼側壁5的內壁上安裝有包壁耐火材料層2,鋼殼底板6的內表面上安裝有包底耐火材料層3,且所述鋼殼底板6的中心處還安裝有透氣磚4,通過透氣磚4向鋼殼1內側吹入稀有氣體,從而達到攪拌鋼液的目的;所述鋼殼側壁5和鋼殼底板6的外壁上安裝有鋁材制成的蜂窩加強罩7,蜂窩加強罩7從內之外依次由內板、蜂窩結構板和外板構成,且內板、蜂窩結構板和外板采用一體式結構,由于蜂窩加強罩7采用仿蜂巢結構,因此整個蜂窩加強罩7具有較強的抗應力和抗剪力的效果,整體不易發(fā)生的形變;所述蜂窩加強罩7與鋼殼1的連接面安裝有隔熱板8,利用隔熱板8可以防止蜂窩加強罩7受熱產生形變;所述隔熱板8采用固定螺栓9與鋼殼1固定連接,且蜂窩加強罩7與隔熱板8之間采用卡箍相連接,因此蜂窩加強罩7整體可以實現(xiàn)拆卸的目的,整體在實際使用的過程中,通過隔熱板8可以間接的形式使蜂窩加強罩7與鋼殼1相連接,而蜂窩加強罩7具有較強的抗應力和抗剪力的效果,整體不易發(fā)生的形變,因此可以有效的增強鋼殼1的抗應力能力,從而實現(xiàn)了有效的抗壓。
所述隔熱板8采用合成陶瓷制成,整體具有非常高的強度,同時具有較好的隔熱性。
所述蜂窩加強罩7與隔熱板8之間的卡箍采用鋼材制成。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在實際使用的過程中,通過隔熱板8可以間接的形式使蜂窩加強罩7與鋼殼1相連接,而蜂窩加強罩7具有較強的抗應力和抗剪力的效果,整體不易發(fā)生的形變,因此可以有效的增強鋼殼1的抗應力能力,從而實現(xiàn)了有效的抗壓。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