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硝酸鈉與硝酸銨混合物作三聚磷酸鈉生產(chǎn)催化劑的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用硝酸鈉與硝酸銨混合物作三聚磷酸鈉生產(chǎn)催化劑的方法,該方法是先向中和攪拌槽中加入純堿和濕法磷酸進行中和反應,當中和反應基本結束時,加入硝酸鈉與硝酸銨混合物,煮沸,制得正磷酸鈉鹽中和液,并泵入中和液貯槽中,最后將中和液通過高壓泵泵入聚合爐中按照常規(guī)工藝合成三聚磷酸鈉,硝酸鈉與硝酸銨混合物在合成反應里作催化劑。本發(fā)明通過使用硝酸鈉與硝酸銨混合物作為工業(yè)三聚磷酸鈉生產(chǎn)的催化劑,可以加快三聚磷酸鈉的生產(chǎn)速度,同時可使Ⅰ型轉化為Ⅱ型,還可以降低危險化學品硝酸銨的運輸及安全管理成本,還充分利用NaNO3中的Na+離子,可以降低純堿使用量,從而降低生產(chǎn)成本。
【專利說明】用硝酸鈉與硝酸銨混合物作三聚磷酸鈉生產(chǎn)催化劑的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fā)明涉及磷酸鹽,具體涉及三聚磷酸鈉,尤其涉及三聚磷酸鈉生產(chǎn)用的催化劑?!颈尘凹夹g】
[0002]三聚磷酸鈉(Na5P3Oltl)有I型和II型之分,工業(yè)用三聚磷酸鈉實際上是I型和II型的混合物。I型溶解速度快,經(jīng)水合生成六水合物時熱效應大,在大氣中易吸潮結塊。II型吸潮較慢,不易結塊。加入硝酸銨作為三聚磷酸鈉生產(chǎn)的催化劑,可以加快三聚磷酸鈉的生產(chǎn)速度,同時可使I型轉化為II型,降低I型含量。但硝酸銨屬于危險化學品,其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都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增加了生產(chǎn)成本。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硝酸鈉與硝酸銨混合物作三聚磷酸鈉生產(chǎn)催化劑的方法,以降低危險化學品硝酸銨的運輸及安全管理成本。
[0004]發(fā)明人提供的技術方案是:先向中和攪拌槽中加入純堿和濕法磷酸進行中和反應,當中和反應基本結束時,加入硝酸鈉與硝酸銨混合物,煮沸,制得正磷酸鈉鹽中和液,并泵入中和液貯槽中,最后將中和液通過高壓泵泵入聚合爐中按照常規(guī)工藝合成三聚磷酸鈉,硝酸鈉與硝酸銨混合物在合成反應里作催化劑。
[0005]上述中和反應中,反應液的pH值控制在6.5~7.0 ;中和料漿波美度控制在54~56。Β?,相對密度為1.50~1.60。
[0006]上述硝酸鈉與硝酸銨混合物中,硝酸鈉與硝酸銨的質量比為(2~3): I;加入硝酸鈉與硝酸銨混合物的量是按每It三聚磷酸鈉的產(chǎn)品加入硝酸鈉與硝酸銨混合物4~5kg。
[0007]上述煮沸工序的時間控制在15~20min。
[0008]本發(fā)明的技術效果是:①使用硝酸鈉與硝酸銨混合物作為工業(yè)三聚磷酸鈉生產(chǎn)的催化劑,硝酸銨的主要作用是增白和降低縮聚溫度,硝酸鈉的主要作用是控制高溫區(qū)I型生成和產(chǎn)品密度,同時兼有硝銨的增白功效。減少硝銨用量。
[0009]②通過使用硝酸鈉與硝酸銨混合物作為工業(yè)三聚磷酸鈉生產(chǎn)的催化劑,可以降低生產(chǎn)三聚磷酸鈉的聚合溫度,加快三聚磷酸鈉的生產(chǎn)速度,同時可使II型增加,減少I型生成,還可以降低危險化學品硝酸銨的運輸及安全管理成本,還充分利用NaNO3中的Na+離子,可以降低純堿使用量,從而降低生產(chǎn)成本。
[0010]③通過使用硝酸鈉與硝酸銨混合物作為工業(yè)三聚磷酸鈉生產(chǎn)的催化劑,可以有效控制產(chǎn)品中的I型含量和密度。原理:i型屬于高溫型產(chǎn)(即:
[0011]以上即分解成亞硝酸鈉和氧氣,400°C~600°C時放出氮氣和氧氣:
【權利要求】
1.用硝酸鈉與硝酸銨混合物作三聚磷酸鈉生產(chǎn)催化劑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先向中和攪拌槽中加入純堿和濕法磷酸進行中和反應,當中和反應基本結束時,加入硝酸鈉與硝酸銨混合物,煮沸,制得正磷酸鈉鹽中和液,并泵入中和液貯槽中,最后將中和液通過高壓泵泵入聚合爐中按照常規(guī)工藝合成三聚磷酸鈉,硝酸鈉與硝酸銨混合物在合成反應里作催化劑。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和反應中,反應液的pH值控制在6.5~7.0 ;中和料漿波美度控制在54~56° Β?,相對密度為1.50~1.60。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入的硝酸鈉與硝酸銨混合物中,硝酸鈉與硝酸銨的質量比為(2~3):1 ;加入硝酸鈉與硝酸銨混合物的量是按每It三聚磷酸鈉的產(chǎn)品加入硝酸鈉與硝酸銨混合物4~5kg。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煮沸工序的時間控制在15~20min0
【文檔編號】C01B25/41GK103466586SQ201310444790
【公開日】2013年12月25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9月26日
【發(fā)明者】宋錫高, 程林, 蒙士元, 祝勇 申請人:甕福(集團)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