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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于液體噴槍的噴霧頭組件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3782416閱讀:316來源:國知局
      用于液體噴槍的噴霧頭組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包括可附接到液體噴槍平臺的空氣處理鞍座、可滑動地接合到所述空氣處理鞍座中的液體處理芯部以及氣帽的噴霧頭組件;使用此類組件的噴槍;以及使用此類組件的方法。
      【專利說明】用于液體噴槍的噴霧頭組件
      【背景技術】
      [0001]噴槍在眾多不同設施中用于液體噴涂,具有廣泛的用途。例如,在車身修理店中當使用例如底漆、油漆和/或清漆等液體涂層介質噴涂車輛時,噴槍被廣泛使用。通常,此類噴槍被構造成從一個或多個液體噴霧孔發(fā)出液體;以及從一個或多個中心空氣孔發(fā)出所謂的中心空氣,該中心空氣可有助于將液體霧化成小滴的噴霧;并且從一個或多個風扇空氣孔發(fā)出所謂的風扇空氣,該風扇空氣可有助于使霧化液滴的噴霧成形為所需的圖案。

      【發(fā)明內(nèi)容】

      [0002]本文在多個方面公開了噴霧頭組件,其可以包括可附接到液體噴槍平臺的空氣處理鞍座、可滑動地接合到空氣處理鞍座中的液體處理芯部,以及氣帽;使用此類組件的噴槍;以及使用此類組件的方法。
      [0003]本文在一個方面公開了與液體噴槍平臺一起使用的噴霧頭組件,包括:可附接到液體噴槍平臺的空氣處理鞍座、可附接到空氣處理鞍座的氣帽以及可可滑動地接合到空氣處理鞍座中并且可通過將氣帽附接到空氣處理鞍座而在空氣處理鞍座內(nèi)固定在其接合位置的液體處理芯部。
      [0004]本文在另一個方面公開了改變噴霧頭組件的液體處理芯部的方法,包括:將氣帽從噴霧頭組件的空氣處理鞍座分離;從空氣處理鞍座可滑動地脫離第一液體處理芯部并且移除所述芯部與鞍座的接觸,使第二液體處理芯部可滑動地接合到空氣處理鞍座中;以及將氣帽附接到空氣處理鞍座,此類附接方式使得通過將氣帽附接到空氣處理鞍座而將第二液體處理芯部在空氣處理鞍座中固定就位。
      [0005]本文在另一個方面公開了與液體噴槍平臺一起使用的噴霧頭組件,包括:可附接到液體噴槍平臺的空氣處理鞍座、可附接到空氣處理鞍座的氣帽以及可滑動地接合到空氣處理鞍座中的液體處理芯部;其中空氣處理鞍座由包括至少一個中心空氣通道和至少一個風扇空氣通道的整體模制塑料的一體件組成。
      [0006]本文在又一個方面公開了與液體噴槍平臺一起使用的噴霧頭組件,包括:可附接到液體噴槍平臺的空氣處理鞍座、可附接到空氣處理鞍座的氣帽以及可滑動地接合到空氣處理鞍座中的液體處理芯部;其中液體處理芯部由可從鞍座移除并且為一次性的模制塑料的一體件組成;并且其中液體處理芯部不包括可與液體處理芯部一起從液體噴槍平臺移除的針;其中液體處理芯部不包括中心空氣通道或風扇空氣通道,或不提供它們的任何部分;并且其中液體處理芯部的液體處理通道包括液體處理結合部,它將處于從液體處理芯部的中空軸大致徑向向外突出的中空突出部內(nèi)的液體進入通道流動連接到處于液體處理芯部的中空軸內(nèi)的細長腔室,并且其中當芯部可滑動地接合到空氣處理鞍座中并且空氣處理鞍座附接到液體噴槍平臺時,液體噴槍平臺的任何部分都不位于液體處理芯部的液體處理通道的液體處理結合部之前。
      [0007]本文還公開了噴槍,其包括可滑動地接合到噴槍的槍平臺中的液體處理芯部和可附接到槍平臺的氣帽,其中液體處理芯部可通過將氣帽附接到槍平臺而在槍平臺內(nèi)固定在其接合位置。
      [0008]在以下【具體實施方式】中,本發(fā)明的這些方面和其他方面將顯而易見。然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將以上概述視為限制受權利要求書保護的主題,不論該主題是在最初提交的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書中還是在修訂的權利要求書中展不還是以其他方式在申請過程中展示。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是本文描述的液體噴槍的一個示例性實施例的分解透視圖。
      [0010]圖2是組裝好的圖1的液體噴槍的透視圖。
      [0011]圖3是噴霧頭組件的一個示例性實施例的分解透視圖。
      [0012]圖4是組裝好的圖3的噴霧頭組件的一部分的透視圖。
      [0013]圖5是組裝好的圖3的噴霧頭組件的剖視圖。
      [0014]圖6是圖5的噴霧頭組件的剖視圖,其中氣帽140相對于圖5中所示的視圖旋轉了大約九十度。
      [0015]圖7是液體噴槍的另一個示例性實施例的分解透視圖,該液體噴槍包括具有如本文所述的整體噴嘴的液體處理芯部。
      [0016]圖8是具有整體噴嘴的示例性液體處理芯部的透視圖。
      [0017]圖9是具有整體噴嘴的示例性液體處理芯部的一部分的剖視圖。
      [0018]圖10是液體噴槍的另一個示例性實施例的分解透視圖,該液體噴槍包括具有如本文所述的整體噴嘴的氣帽。
      [0019]圖11是具有整體噴嘴的示例性氣帽的透視圖。
      [0020]圖12是具有整體噴嘴的示例性氣帽的剖視圖。
      [0021]圖13是液體噴槍的另一個示例性實施例的分解透視圖,該液體噴槍包括如本文所述的噴嘴插入件。
      [0022]圖14是示例性噴嘴插入件的透視圖。
      [0023]圖15是示例性噴嘴插入件的剖視圖。
      [0024]在多張圖中,類似的參考標號表示類似的元件。一些元件可能以相同或相等的倍數(shù)存在;在此類情況下,參考標號可能僅標出一個或多個代表性元件,但應當理解,此類參考標號適用于所有此類相同的元件。除非另外指明,否則本文檔中的所有圖和附圖均未按比例繪制,并且被選擇用于示出本發(fā)明的不同實施例。具體地講,除非另外指明,否則僅用示例性術語描述各種部件的尺寸,并且不應從附圖推斷各種部件的尺寸之間的關系。
      [0025]盡管本發(fā)明中可能使用了“頂部”、“底部”、“上部”、“下部”、“下方”、“上方”、“前部”、“背部”、“向外”、“向內(nèi)”、“向上”和“向下”以及“第一”和“第二”等術語,但應當理解,除非另外指明,否則這些術語僅以它們的相對意義使用。諸如前、向前、前向、最前等術語是指朝著發(fā)出液體噴霧的液體噴霧頭組件和/或噴槍末端的方向(例如,朝著圖1的左側),并且諸如后、向后、后向、最后等術語是指朝著液體噴霧頭組件和/或噴槍的相對末端的方向(例如,朝著圖1的右側)。諸如內(nèi)部、內(nèi)向、向內(nèi)、最內(nèi)等術語是指朝著液體噴霧頭組件或其部件的內(nèi)部的方向;諸如外部、外向、向外、最外等術語是指朝著液體噴霧頭組件或其部件的外部的方向。諸如徑向(如徑向向外、徑向向內(nèi)等)的術語是就細長部件的縱向軸線和/或就大致與流體流動路徑對齊的軸線而言的,注意該術語不需要(例如,以“徑向向夕卜”描述的表面)相對于此類軸線呈嚴格的九十度關系,也不需要呈嚴格的圓形幾何形狀。
      【具體實施方式】
      [0026]本文公開了可與液體噴槍平臺配合以形成液體噴槍的噴霧頭組件。示例性噴霧頭組件20和液體噴槍I的一個示例性實施例以圖1的分解視圖和圖2的組裝狀態(tài)示出。噴霧頭組件可包括液體處理芯部、空氣處理鞍座和氣帽,它們的示例性例子作為圖3-6的相應部件50、30和140示出。現(xiàn)在將進一步詳細討論液體處理芯部、空氣處理鞍座和氣帽中
      的每一者。
      [0027]液體處理芯部在本文廣義上定義為這樣一種部件,它被構造成可滑動地接合到空氣處理鞍座中,并且包括流動連接液體處理通道入口和液體處理通道出口的液體處理通道(待噴灑的液體可從中離開芯部)。例如,如在圖5的示例性實施例中所示,液體處理芯部50可包括流動連接液體處理通道入口 54和液體處理通道出口 55的液體處理通道53。如在圖3-6中以示例性圖示的方式示出,液體處理通道53可便利地包括在液體處理芯部50的中空軸51內(nèi)的細長中空腔室56,并且還可以包括液體進入通道52,該液體進入通道接納通過液體處理通道入口 54的液體并且將液體通過液體處理結合部57遞送到細長中空腔室56中(如例如在圖5中最容易地看到)。中空腔室56可被構造成容納槍平臺10的針14(參見例如圖1),該針能夠在以前向(在圖1、3和4所示的視圖中向左)推進時閉合液體處理通道出口 55,并且在以后向(在圖1、3和4中向右)縮回時打開液體處理通道出口 55。
      [0028]在如本文所公開的噴霧頭組件和噴槍的普通用途中,液體處理芯部可滑動地接合到空氣處理鞍座中。(應當理解,諸如可滑動地接合到空氣處理鞍座“中”、在空氣處理鞍座“內(nèi)”就位等術語不意味著液體處理芯部在可滑動地接合時必須完全被空氣處理鞍座圍繞或包封)。具體參照圖3和圖4的示例性實施例,液體處理芯部50可包括可滑動地接合到鞍座30的細長腔體32中的中空軸51。中空軸51可包括向前頂端59,該向前頂端可以包括液體處理通道出口 55 ;并且可包括向后軸柄58,該向后軸柄在液體處理芯部50如圖4和圖5所示可滑動地接合到空氣處理鞍座30中時向后延伸到鞍座30的細長腔體32中。在多個實施例中,軸柄58可向后延伸到或延伸經(jīng)過空氣處理鞍座30的后表面42,并且可向后延伸進槍平臺10的軸柄接納開口 19中。在組裝槍I時,例如,槍平臺10的針14的向后部分可在中空軸51的軸柄58內(nèi)。
      [0029]中空軸51和其中的細長中空腔室56可包括縱向軸線,該縱向軸線可大致與液體流過液體處理通道53的中空腔室56 (在該液體通過液體處理結合部57進入中空腔室56后)并且通過液體處理通道出口 55的方向平行。(該液體流動方向可大致與流出噴霧頭組件20的液體噴霧孔71的液體的軸線100平行,如例如在圖6中所見)。在一些實施例中,液體處理芯部50可在所需的位置(例如,在軸柄58的內(nèi)部)包括最大程度降低液體回流可能性的結構或部件。在替代實施例中,可以不存在此類結構或部件。在至少一些實施例中,液體處理芯部50可滑動地接合到空氣處理鞍座30中的方向沿著大致與中空軸51和細長腔室56的縱向軸線對齊的軸線向后。此類設計應當與例如以下設計形成對照,其中部件插入槍平臺的方向朝著槍的液體發(fā)出末端向前和/或沿著不與部件的細長軸線和/或不與從中流過的液體的軸線對齊的軸線。[0030]液體處理芯部50可包括成角度的突出部分67,該突出部分是中空的以便包括液體進入通道52,如例如在圖4和圖5中所見。所謂“成角度”,是指突出部分67的縱向軸線不與中空軸51的縱向軸線重合。雖然在圖示實施例中突出部分67被顯示為從中空軸51以大約60度的角度向上并且向后延伸,但是可以選擇任何合適的角度和取向。例如,突出部分67可以以大約90度的角度突出(即,大致從軸51的縱向軸線以直角伸出);或者,其可以按向前而非向后的方向突出。此外,突出部分67可以向下、向側面而不是向上突出。普通技術人員將認識到,這些布置方式中的多種例如對于重力進給噴槍、虹吸進給噴槍、正氣壓進給噴槍等可能是更便利的,所有這些噴槍均在本文公開內(nèi)容的范圍之內(nèi)。
      [0031]在一些實施例中,突出部分67及其液體處理通道入口 54可被構造成與容納待噴灑的液體的單獨容器配合。在此類實施例中,突出部分67可包括與這種容器的任何合適的連接;例如,在具體實施例中,突出部分67可包括閉合構件(例如,塞子、密封件、封蓋等),所述閉合構件形成對可連接到突出部分67并且可容納待噴灑的液體的容器的閉合。在其他實施例中,突出部分67可包括一體的容器部分,例如,具有可將液體倒入其中的開口的整體模制容器部分。
      [0032]在一些實施例中,液體處理芯部可包括至少一個配準結構,該配準結構被構造成與空氣處理鞍座的至少一個配準結構配合,例如,如圖3的相應結構65和48示例性地示出。在另外的示例性實施例中,液體處理芯部50可包括至少一個另外的配準結構66,它被構造成與鞍座30的至少一個另外的配準結構49配合。配準結構65和48的設計可使得在液體處理芯部50可滑動地接合到空氣處理鞍座30中時,它們可滑動地彼此接合。結構65和48還可以被設計為使得當彼此接合時,它們不會阻止液體處理芯部50從空氣處理鞍座30可滑動地分離(并且因此從其移除)。因此,在此類實施例中,配準結構65和48不用作將芯部50和鞍座30固定在一起的鎖定結構(也就是說,雖然它們可以例如防止芯部50相對于鞍座30旋轉,但是它們不阻止芯部50從鞍座30可滑動地分離)。在另外的實施例中,結構65和48可滑動地彼此接合所沿著的軸線平行于芯部50可滑動地接合到鞍座30中所沿著的軸線。配準結構66和49可同樣地被設計為包括任何或所有這些結構。
      [0033]不論是以芯部50的單個配準結構和鞍座30的相應單個配準結構存在還是以芯部50和鞍座30上的兩個或更多結構存在,此類配準結構都可以不對稱地設計,使得只存在一種允許芯部50可滑動地接合到鞍座30中的可能的芯部50與鞍座30幾何布置方式。例如,在圖示實施例中,芯部50的配準結構65和66的橫截面分別為方形和圓形(其中鞍座30的配準結構48和49被構造成匹配)。此類不對稱布置方式還可以通過芯部50上的單個不對稱配準結構和鞍座30上的相應配準結構實現(xiàn)。
      [0034]雖然所示實施例示出了芯部50上的凸配準結構和鞍座30上的凹配準結構,其中芯部50的凸配準結構從芯部50的突出部分67向后延伸,但是應當理解,芯部50的至少一個配準結構可以為例如凹配準結構和/或可在芯部50上的任何合適的位置處布置,例如,與鞍座30的相應凸配準結構結合。無論選擇芯部50和/或鞍座30的哪一個包括凸配準結構,此類結構都可便利地包括細長構件(例如,如圖3所示),其可以提供(例如)抗芯部50相對于鞍座30的旋轉的增強的穩(wěn)定性。這種穩(wěn)定性在本文所述的至少一些實施例中可以是尤其有利的(例如,其中芯部50接合到槍平臺10的前部上而不是夾在或以其他方式包封在槍平臺的主體內(nèi)的那些實施例)。[0035]在至少一些實施例中,液體處理芯部可以不包括用于中心空氣和/或用于風扇空氣的任何空氣處理通道。在這種類型的一些實施例中,液體處理芯部可以不包括引入液體處理芯部內(nèi)部的任何部分的任何中心空氣或風扇空氣通道。在這種類型的另外的實施例中,當液體處理芯部可滑動地接合到空氣處理鞍座中時,液體處理芯部的任何內(nèi)表面或外表面的任何部分都不提供(例如,形成、限定等)中心空氣或風扇空氣處理通道的任何部分。應當理解,在此類實施例中,液體處理芯部可不會起到將中心空氣遞送到中心空氣腔室以及將風扇空氣遞送到風扇空氣腔室的作用。在替代實施例中,液體處理芯部可包括至少一個中心空氣處理通道但不包括風扇空氣處理通道;或者包括至少一個風扇空氣處理通道但不包括中心空氣處理通道;或者包括至少一個中心空氣處理通道和至少一個風扇空氣處理通道。
      [0036]在一些實施例中,液體處理芯部可以不包括從其中空軸(例如,軸51)向外突出并且例如在組裝噴槍時位于流暢連接的空氣通道和/或導管之間的界面處的任何一個或多個含孔構件(例如,凸緣),以便最大程度地降低界面處的空氣泄漏。
      [0037]在至少一些實施例中,液體處理芯部可從空氣處理鞍座并且因而從噴霧頭組件移除(之后可根據(jù)使用者的需要將其丟棄,或可進行清潔并且重復使用)。在特定的實施例中,液體處理芯部為一次性的。如在這里和本文其他地方所用,術語“一次性的”表示在噴槍的普通操作中(例如,在從一種油漆轉換到另一種期間)通常在選定的使用周期后移除并且丟棄的部件,例如即使該部件仍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這應當有別于在噴槍的普通操作中通常保留并且反復使用的噴槍部件(即使例如在損壞時可能將它們移除)。
      [0038]在一些實施例中,液體處理芯部可提供噴霧頭組件的基本上所有液體處理通道,其中將液體通過這些通道遞送到噴槍的噴霧頭組件的至少一個液體噴霧孔。在此類實施例中,液體處理芯部可因而包括噴霧頭組件的基本上所有的內(nèi)表面,其中在處理和噴灑(未霧化的)液體的過程中所述液體與這些表面接觸。在示例性噴霧頭組件20和液體處理芯部50的背景下,這表示除了芯部50的液體處理通道53的表面之外,噴霧頭組件20的任何部件的內(nèi)表面基本上都不與未霧化的液體接觸(在下文提到的具體實施例中可能存在某些特定的例外情況)。還應當注意,在噴槍I的普通使用中,至少針14的最前部的表面可與未霧化的液體接觸;然而,如隨后在槍平臺10的詳細描述中所討論,在這樣的背景下,針14可以不被視為噴霧頭組件20的部件,尤其是不被視為液體處理芯部50的部件。還應當注意,氣帽140的一些表面(如,凸緣144和/或空氣喇叭143a/143b的表面)可在液體離開液體處理芯部50的液體處理通道出口 55后與霧化的液體接觸。盡管有這些區(qū)別,但是應當理解,在至少本段所討論的特定實施例中,未霧化的液體可不與空氣處理鞍座30的表面接觸;或者,至多微量的液體可例如以從其可易于移除的方式沉積在鞍座30表面的很小一部分上(例如,在其正面上)。
      [0039]因此,在如本文所公開的噴霧頭組件的普通使用中,設置噴霧頭組件的液體處理芯部(以及任選地氣帽)不一定表示也需要設置噴霧頭組件的空氣處理鞍座。普通技術人員將因而認識到,其中液體處理芯部以及任選地氣帽可以是將在使用后移除并且丟棄的噴霧頭組件的唯一部件的設計可提供明顯的優(yōu)勢。例如,此類設計可能無需丟棄和更換噴霧頭的空氣處理部件,這種部件通常是復雜且昂貴的物品。
      [0040]在一些實施例中,液體處理芯部可以用顏色編碼或以其他方式具有某些類型的識別標記,例如以表示特定的液體處理芯部50具有某一性質(例如,特定直徑的液體處理通道出口 55)。在一些實施例中,可提供可識別為具有不同性質的多個液體處理芯部。例如,可提供包括兩個或更多個液體處理芯部50的套件,這些芯部例如在其相應的液體處理通道出口 55的直徑方面存在差異并且用顏色編碼和/或以其他方式相應地進行標記。
      [0041]液體處理芯部可由任何合適的材料制成,包括(例如)金屬、金屬合金、塑料(例如,可模制的熱塑性聚合物樹脂,任選地包含任何合適的添加劑、增強填料等以用于任何所需的目的)等以及它們的任何組合。在一些實施例中,液體處理芯部可以為整體模制塑料的單個一體件(如,由整體模制塑料的單個一體件組成)。在替代實施例中,液體處理芯部可以包括例如兩個或更多個零部件,它們附接到彼此(例如,通過粘合劑粘附到彼此、搭扣配合在一起、焊接在一起,等等)以形成芯部。
      [0042]下文將進一步詳細討論液體處理芯部的各種其他結構和功能,其中具體提及它們與空氣處理鞍座和氣帽的各種結構和功能的相互作用。
      [0043]空氣處理鞍座在本文中被廣義定義為噴霧頭組件的這樣一種部件,它被構造成可滑動地接納液體處理芯部,并且包括至少部分地起到通過中心空氣通道出口遞送中心空氣(例如,進入如下文所公開的中心空氣腔室)的作用的至少一個中心空氣通道和/或至少部分地起到通過風扇空氣通道出口遞送風扇空氣(例如,進入如下文所公開的風扇空氣腔室)的作用的至少一個風扇空氣通道。術語“空氣通道”廣泛地涵蓋(例如)延伸穿過鞍座內(nèi)部的至少一部分的內(nèi)部通道,以及至少部分地由鞍座的外表面限定的外部“通道”(例如,與上覆覆蓋物、槍平臺的一部分等相結合)。在某些實施例中,所述至少一個中心空氣通道為內(nèi)部通道。在替代實施例中,所述至少一個中心空氣通道為外部通道。在某些實施例中,所述至少一個風扇空氣通道為內(nèi)部通道。在替代實施例中,所述至少一個風扇空氣通道為外部通道。
      [0044]例如,如在圖3-6的示例性實施例中所示,示例性空氣處理鞍座30可包括至少一個中心空氣通道33,其至少部分地起到將中心空氣遞送到噴霧頭組件20的中心空氣孔72的作用;和至少一個風扇空氣通道47,其至少部分地起到將風扇空氣遞送到噴霧頭組件20的風扇空氣腔室44的作用。如在圖3-6中以示例性圖示的方式示出,所述至少一個中心空氣通道33可將位于鞍座30后表面42處的中心空氣通道入口 31流動連接到位于鞍座30的中心空氣遞送面36上的中心空氣通道出口 34。(應當注意,在圖5和圖6的剖視圖中,鞍座30的一些部分在另外的剖面圖(而不是在嚴格垂直的剖視圖中)中示出,使得可以最容易地看到中心空氣通道33。此外,在圖5和圖6中,省去了一些背景表面線以便于清楚展示)。在圖3-6的具體示例性實施例中,提供了多個單獨的中心空氣通道33,它們各自流動連接到單獨的中心空氣通道出口 34,其中多個中心空氣通道出口 34圍繞徑向居中定位的細長腔體32 (芯部50的中空軸51可滑動地接合到其中)以半圓形布置。另外,在圖示實施例中,中心空氣通道33是階梯形的(從較大面積的入口 31變成較小面積的出口 34)。然而,可以使用腔體32以及中心空氣通道33和出口 34的任何合適的構造或布置方式。
      [0045]如在圖3-6中以示例性圖示的方式示出,至少一個風扇空氣通道47可將位于鞍座30后表面42處的風扇空氣通道入口 47a流動連接到位于鞍座30的風扇空氣遞送面37上的風扇空氣通道出口 47b。雖然在示例性設計中,將風扇空氣通道出口 47b定位在中心空氣通道出口 34之下并且靠近鞍座30的最下部(例如,如圖3和圖4中所示,在鞍座30的環(huán)形面37上大約六點鐘位置處),但是出口 47b可位于任何合適的位置處。
      [0046]在一些實施例中,鞍座30的中心空氣遞送面36可包括被主狹槽43中斷的中斷環(huán)面;并且鞍座30的風扇空氣遞送面37可同樣包括被次狹槽45中斷的中斷環(huán)面(均在圖3中最容易地看見)。在一些實施例中,液體處理芯部50可包括至少主鍵部分62,它在芯部50可滑動地接合到鞍座30中時至少部分地填充主狹槽43并且可以包括大致與鞍座30的中心空氣遞送面36的至少向前部分齊平的向前表面。相似地,液體處理芯部50可包括至少次鍵部分63,該次鍵部分在芯部50可滑動地接合到鞍座30中時至少部分地填充風扇空氣遞送面37中的次狹槽45并且可以包括大致與鞍座30的風扇空氣遞送面37的至少向前部分齊平的向前表面。此類布置方式(在圖4中最容易地看到)可使得當芯部50和鞍座30可滑動地彼此接合時,可以提供環(huán)形的向前表面(例如,36和37),該表面可以例如至少部分地限定中心空氣腔室和風扇空氣腔室,如在下文詳細描述。
      [0047]在圖4的圖示實施例中,中心空氣遞送面36定位在風扇空氣遞送面37之前。在此類情況下,中心空氣通道33的至少最前部可至少部分地由鞍座30的徑向向外表面41界定。表面41可例如為具有缺口的中斷環(huán)面的形式,其至少最前部(當芯部50接合到鞍座30中時)可被芯部50的主鍵部分62的徑向向外表面填充,如在圖4中最容易地看到。(應該指出的是,在本文的討論中,諸如環(huán)形的、環(huán)面等術語出于便于描述的目的而使用,并且不需要任何所述部件必定以呈嚴格圓形的幾何形狀提供)。
      [0048]當液體處理芯部和空氣處理鞍座可滑動地彼此接合時,芯部的多個表面區(qū)域可緊密鄰接和/或接觸鞍座的多個表面區(qū)域。(在圖4和圖5中示出了芯部50的表面64和鞍座30的表面46之間的多個示例性接觸區(qū)域68)。在一些實施例中,這種緊密鄰接/接觸將發(fā)生在硬質表面之間,這表示芯部和鞍座兩者的接觸表面由通常堅硬且剛性的材料(如,至少50的邵氏D硬度)而不是通常柔軟且彈性的材料制成。在此類實施例中,芯部和鞍座的此類緊密鄰接和/或接觸表面在兩者間可以不必形成(并且在一些情況下不形成)氣密封。在一些實施例中,芯部和鞍座均不包括任何螺紋連接以有助于或增強兩者間的可滑動接合。
      [0049]如早前所述,在一些實施例中,鞍座可具有至少一個配準結構,該結構被構造成與芯部的相應配準結構可滑動地接合。還如上所述,可以提供不同的鞍座和/或芯部,它們被構造成(例如)用于液體的頂部進給、底部進給、側面進給等。在此類情況下,可為每種特定構造的鞍座提供只與具有匹配構造的芯部的配準結構兼容(即,只在物理上能夠彼此接合)的配準結構,反之亦然。
      [0050]將認識到,在本文所示的鞍座30的示例性設計中,中心空氣和風扇空氣由單獨的空氣處理通道處理,這些通道接納來自槍平臺10的單獨空氣供應導管的空氣。此類設計可能是便利的,但是也可能從共同的來源獲得中心空氣和風扇空氣和/或至少部分地在混合空氣通道中對它們一起進行處理。還將認識到,如在圖中所示,多種中空部分、切口等存在于示例性芯部50和鞍座30中。普通技術人員將認識到,此類結構可起到(例如)最大程度減輕重量和/或降低此類部件的原材料成本的作用,同時維持其機械強度和完整性。此類結構的存在不應掩蓋或有損于本文討論的各種元件(液體處理通道、空氣處理通道等)。
      [0051]空氣處理鞍座可由任何合適的材料制成,包括(例如)金屬、金屬合金、塑料(例如,可模制的熱塑性聚合物樹脂,任選地包含任何合適的添加劑、增強填料等以用于任何所需的目的)等以及它們的任何組合。在一些實施例中,空氣處理鞍座可以為整體模制塑料的單個一體件(如,由整體模制塑料的單個一體件組成)。在替代實施例中,空氣處理鞍座可以包括例如兩個或更多個零部件,它們附接到彼此(例如,通過粘合劑粘附到彼此、搭扣配合在一起、焊接在一起,等等)以形成鞍座。此類布置可以采用(例如)第一鞍座部分(例如,被布置成可滑動地接納液體處理芯部的一部分的中空軸部分)和第二鞍座部分(例如,被布置成至少部分地容納或以其他方式限定一個或多個空氣通道的外皮部分)的形式。
      [0052]通過對空氣處理鞍座和液體處理芯部的上述說明,將認識到在本文所示的實施例的至少一些中,可提供其中基本上所有的液體處理均由芯部(如,一次性芯部)執(zhí)行并且其本上所有的空氣處理均由鞍座執(zhí)行的有利的噴霧頭組件。如上所述,在至少一些實施例中,這可最大程度減少更換噴槍的液體接觸部件的時間、精力和/或花費,尤其可允許快速地從(例如)一種顏色的油漆轉換為另一種。
      [0053]氣帽在本文廣義地定義為噴霧頭組件的這樣一種部件,其被構造成將至少風扇空氣引導到液體噴霧上,該液體噴霧從噴霧頭組件的液體噴霧孔發(fā)出并且通過從噴霧頭組件的中心空氣孔發(fā)出的中心空氣霧化。此類氣帽可便利地設置為(例如)使得氣帽的至少一些部分位于空氣處理鞍座之前,使得氣帽的一些表面與空氣處理鞍座的一些表面(并且可能與液體處理芯部的一些表面)結合而限定風扇空氣腔室,如在下文詳細討論。
      [0054]在多個實施例中,氣帽可附接到空氣處理鞍座和/或槍平臺(的一部分)。在一些實施例中,氣帽可以能夠附接到鞍座但不附接到槍平臺。在一些實施例中,氣帽可以能夠僅僅通過與氣帽一體并且整體的(例如,與其一起模制的)附接結構附接到鞍座(例如,與和鞍座一體并且整體的鞍座附接結構結合),而不使用任何另外的或輔助的附接機構,諸如一個或多個鎖環(huán)、鎖帽、螺母、螺栓、夾子、銷軸、機械緊固件、條帶、粘合劑、膠水等。在其他實施例中,可以使用另外的或輔助的附接機構。
      [0055]在更寬泛的實施例中,可以使用將氣帽附接到鞍座的任何合適的方法。此類方法可包括使用(例如)氣帽和/或鞍座上的和/或與其一起使用的任何另外的或輔助的附接機構上的螺紋連接。合適的方法還可以包括(例如)卡口式安裝、魯爾鎖連接、搭扣配合組裝、摩擦配合連接等。參照在圖5和圖6中所示的特定示例性構造,在一些實施例中,示例性氣帽140可附接到示例性鞍座30,附接方式為(例如)允許氣帽140例如圍繞大致與液體流過噴霧頭組件20的液體噴霧孔71的軸線(例如,圖6的軸線100)對齊的軸線至少部分地旋轉(如通過圖5和圖6的比較所示)。此類設計可允許調(diào)整氣帽140的取向,以使從噴槍I發(fā)出的霧化液體噴霧的圖案的取向成形或以其他方式調(diào)整所述圖案的取向。氣帽140可附接到鞍座30以允許氣帽140至少部分地旋轉的一種示例性方式是通過與鞍座30的徑向向外半環(huán)形溝槽38相結合使用環(huán)形脊148,該環(huán)形脊從氣帽140的唇緣141的至少一些部分徑向向內(nèi)突出(如例如在圖5中最容易地看到)。在此類設計中,芯部50的次鍵部分63的徑向向外表面可相似地包括徑向向外環(huán)形溝槽段(未在圖中示出),該溝槽段在芯部50與鞍座30接合時與鞍座30的溝槽38 —致,以便增強在芯部50與鞍座30接合時將氣帽140附接到鞍座30的能力。
      [0056]在一些實施例中,可以使用將氣帽附接到鞍座的方法,其中氣帽相對于鞍座(例如,圍繞大致與液體流過噴霧頭組件20的液體噴霧孔71的軸線對齊的軸線)的至少部分旋轉起到將氣帽附接到鞍座的作用。例如,可在氣帽140和鞍座30上提供接合結構(例如,2011年7月28日提交的美國專利申請61/512,678的參考編號37、47和47a所指定類型的接合結構),使得氣帽140相對于鞍座30的旋轉起到將這些結構接合在一起并且將氣帽140附接到鞍座30的作用。(這種一般類型的接合結構也在本申請的圖10所示的示例性氣帽340中示出)。
      [0057]在一些實施例中,液體處理芯部可通過將氣帽附接到空氣處理鞍座而在空氣處理鞍座內(nèi)固定在其接合位置。在此類實施例中,將氣帽附接到鞍座充當將液體處理芯部在鞍座內(nèi)固定在其可滑動接合位置的唯一機制。因此,在此類實施例中,不使用或不需要其他輔助緊固機構(例如,一個或多個鎖環(huán)、鎖帽、螺母、螺栓、夾子、銷軸、機械緊固件、條帶、粘合齊U、膠水等)以便直接或間接地將芯部在鞍座內(nèi)固定就位。在此類實施例中,槍平臺的任何部分也不發(fā)揮此功能。因此,在此類實施例中,為了使芯部能夠可滑動地從鞍座脫離(例如,由使用者手動地,例如通過使用指壓)而可能需要的唯一操作是將氣帽從鞍座分離;此夕卜,在不存在從鞍座分離氣帽的情況下,沒有其他一種或多種操作可起到允許將芯部從鞍座可滑動地分離的作用。在這種類型的特定實施例中,氣帽可通過與氣帽一體的(例如,與之整體模制的)氣帽附接結構附接到鞍座,任選地結合與鞍座一體的(例如,與之整體模制的)鞍座附接結構。
      [0058]在一些實施例中,將芯部在鞍座內(nèi)在其可滑動接合位置固定就位可通過使氣帽的至少一部分接觸芯部的至少一部分而發(fā)生,以便直接地將其在其可滑動接合位置保持就位。因此,在圖1-6所示一般類型的實施例中,氣帽140可包括一個或多個接觸構件(未在任何圖中示出),這些構件(例如)從氣帽140徑向向內(nèi)和/或向后突出,以便接觸液體處理芯部50的表面并且使芯部50在鞍座30內(nèi)牢固地在其可滑動接合位置保持就位。此類一個或多個接觸構件可以以(例如)從氣帽140突出以便接觸(例如)芯部50的表面61的一條或多條肋或凸緣的形式提供(此類構件當然可被布置為使得不會不當?shù)馗蓴_中心空氣從中心空氣腔室35分配到中心空氣孔72中)。
      [0059]在下文所述的其他實施例中,氣帽和芯部之間的直接接觸可能沒有必要(例如,以便將芯部固定在其可滑動地接合構型)。然而,只要滿足上文列出的要求,此類設計就仍可以滿足以下情況:將氣帽附接到鞍座充當將液體處理芯部在鞍座內(nèi)固定在其可滑動地接合位置的唯一機制。
      [0060]在一些實施例中,氣帽可與鞍座和/或芯部結合,以限定風扇空氣腔室。例如,參照圖5和圖6的示例性圖示,氣帽140(例如,其各個向后和/或徑向向內(nèi)表面)可與鞍座30和/或芯部50 (例如,其各個向前和/或徑向向外表面)結合,以限定風扇空氣腔室44。在具體的實施例中,鞍座30和芯部50的此類向前表面可包括由鞍座30的中斷環(huán)形面37以及填充鞍座30中斷環(huán)形面37的次狹槽45的液體處理芯部50次鍵部分63共同形成的環(huán)形風扇空氣遞送面,同樣如在圖5和圖6中最容易地看到。
      [0061]將風扇空氣腔室(如,44)限定為這樣一種腔室(即,充氣室),其通過鞍座的至少一個風扇空氣通道出口接受來自空氣處理鞍座的至少一個風扇空氣通道的空氣,并且將接受的風扇空氣分配到至少兩個單獨的路徑中,使得分配的風扇空氣可使霧化的液體噴霧成形(因此,風扇空氣腔室44有別于鞍座30的風扇空氣通道(如,47))。風扇空氣腔室44的風扇空氣可沿其進行分配的此類單獨的通路可(例如)通過空氣喇叭143a和143b (在圖6中最容易地看到)提供,所述空氣喇叭各自限定喇叭腔體145a和145b (分別地),風扇空氣從風扇空氣腔室44分配到這些喇叭腔體中。遞送進空氣喇叭腔體145a和145b的風扇空氣通過空氣喇叭143a和143b上的小孔146a和146b離開腔體。喇叭143a和143b上的小孔146a和146b可(例如)位于霧化液體流動軸線100的大致相對側上,使得由風扇空氣腔室44分配的空氣對著如本文所述從孔71發(fā)出并且霧化的液體流的大致相對側流動。由風扇空氣施加的力可以用來改變液流的形狀,以形成期望的噴流型式(例如圓形、橢圓形等)??梢哉{(diào)整小孔的尺寸、形狀、取向和其他特征以實現(xiàn)不同的風扇控制特性。在圖示實施例中,小孔146a和146b為圓形孔的形式。
      [0062]參照圖5和圖6的示例性圖示,氣帽(例如,氣帽140的凸緣144的向后表面,和/或其環(huán)形側壁142的徑向向內(nèi)表面)可與鞍座和/或芯部的各個表面(例如,其向前和/或徑向向外表面)結合,以至少部分地限定中心空氣腔室(如,35)。在具體的實施例中,鞍座30和芯部50的此類向前表面可以包括由鞍座30的中斷環(huán)形面36以及填充鞍座30中斷環(huán)形面36的主狹槽43的液體處理芯部50主鍵部分62共同形成的環(huán)形中心空氣遞送面,同樣如在圖5和圖6中最容易地看到。
      [0063]將中心空氣腔室(如,35)限定為這樣一種腔室(即,充氣室),其通過鞍座的至少一個中心空氣通道出口接受來自空氣處理鞍座的至少一個中心空氣通道的中心空氣,并且將接受的中心空氣分配到噴霧頭組件的至少一個中心空氣孔中,使得從孔中發(fā)出的中心空氣可有助于霧化從噴霧頭組件的液體噴霧孔出現(xiàn)的液體(因此,中心空氣腔室有別于鞍座的中心空氣通道)。
      [0064]噴霧頭組件的中心空氣孔可以為(例如)基本上或完全圍繞噴霧頭組件的液體噴霧孔(如,71)的環(huán)形孔(如,72),使得通過中心空氣孔的中心空氣可最有利地霧化從液體噴霧孔出現(xiàn)的液體并且將其形成為(例如)大致錐形的細小液滴流。在圖1-6的圖示實施例中,液體噴霧孔71通過液體處理芯部50的液體處理通道出口 55提供;并且環(huán)形中心空氣孔72通過與氣帽140凸緣144的開口 147的徑向向內(nèi)表面149相結合的芯部50的徑向向外表面60 (其鄰近芯部50的頂端59和出口 55)共同提供。
      [0065]其中噴霧頭組件的中心空氣孔和/或液體噴霧孔可按不同于上述代表性實施例的方式提供的其他構造也是可能的,并且在下文詳細討論。在此處和本文其他地方所述的任何構造的背景下,上述討論使得顯而易見的是,其中液體處理芯部不包括、也不限定或提供將空氣遞送到中心空氣腔室或遞送到風扇空氣腔室的中心空氣通道或風扇空氣通道的任何部分的實施例不一定會妨礙液體處理芯部的表面例如以上述方式起到限定至少一部分的中心空氣腔室或風扇空氣腔室的作用。
      [0066]普通技術人員將會認識到,雖然(例如)空氣喇叭、小孔等的設計可與本文所示的示例性設計不同,但是在許多實施例中,氣帽可以包括至少一個或多個被構造成使得能夠發(fā)出至少一個風扇空氣流并且在霧化的液體流上引導所述風扇空氣流的結構(如,限定小孔的表面)。因此,在此類實施例中,氣帽有別于不能發(fā)出并且引導風扇空氣的鎖環(huán)、蓋子、殼體、墊圈、覆蓋物等。
      [0067]氣帽可由任何合適的材料制成,包括(例如)金屬、金屬合金、塑料(例如,可模制的熱塑性聚合物樹脂,任選地包含任何合適的添加劑、增強填料等以用于任何所需的目的)等以及它們的任何組合。在一些實施例中,氣帽由包括(例如)能夠用于將氣帽附接到鞍座的空氣喇叭、凸緣和任何附接機構或結構的整體模制塑料的單個一體件制成(如,由其組成)。在其他實施例中,氣帽可由連接到彼此的至少兩個零部件構成(例如,包括(例如)空氣喇叭的第一零部件,以及包括(例如)可旋轉地連接到第一部分并且可用于將(例如)氣帽附接到鞍座的環(huán)(如,具有螺紋連接的鎖環(huán))的第二零部件)??上蚴褂谜咛峁┮呀?jīng)附接到噴霧頭組件的氣帽;或者可由使用者將氣帽附接到噴霧頭組件。在一些實施例中,氣帽可從噴槍移除。在另外的實施例中,氣帽是一次性的。
      [0068]噴霧頭組件20可與液體噴槍平臺(如,10)結合(如,附接到液體噴槍平臺)使用,以便形成液體噴槍(如,I),如在圖1和圖2中以示例性圖示的方式示出。參見圖1的圖示,在一些實施例中,這可通過將空氣處理鞍座30附接到槍平臺10而實現(xiàn)(在具體實施例中,空氣處理鞍座30可以是噴霧頭組件20的附接到槍平臺10的唯一部件)。在圖1和圖2所示的一般類型的實施例中,可通過任何便利的機構使空氣處理鞍座30的后表面42配合到液體噴槍平臺10的噴槍平臺接口 11,并且將鞍座30附接到平臺10。
      [0069]鞍座與槍平臺的附接可以是可釋放的或不可釋放的。在其中這種附接是可釋放的具體實施例中,可以移除并且更換空氣處理鞍座(例如,用可與移除的鞍座相同的或可以不同的新空氣處理鞍座更換,例如,根據(jù)給定應用的待噴灑液體的特定性質而加以選擇)。應當理解,這種可更換性可有別于如本文早前所述的一次性(例如,一次性液體處理芯部可(例如)在換成不同顏色的油漆時丟棄,而可更換的鞍座可(例如)僅在改變噴槍構造(例如,從重力進給變成虹吸進給構造)時進行更換)。這當然不妨礙在需要時將釋放的鞍座廢棄。
      [0070]在其中這種附接是不可釋放的具體實施例中,鞍座可包括不可釋放地附接到槍平臺的單獨制作的零部件;或者它可以與槍平臺整合(如,整合到槍平臺10的框架9中)。
      [0071]鑒于以上討論,應當理解,可附接的鞍座的概念廣泛涵蓋其中向使用者提供鞍座作為可被使用者附接到槍平臺的部件的構造以及其中提供給使用者的鞍座已經(jīng)附接到或實際上整合到槍平臺中的構造。
      [0072]空氣處理鞍座與噴槍平臺的附接可通過任何合適的機構實現(xiàn)。例如,參照圖1-4的示例性實施例,鞍座30的附接結構39(如,凸片)可與平臺10的開口 Ila和Ilb配合(如,機械互鎖),以將鞍座30在其上保持就位。如果需要附接是可釋放的以使得本領域的使用者可將鞍座30從平臺10釋放,則附接結構39可(例如)被手動地向內(nèi)撓曲,例如通過向樁柱139施加向內(nèi)壓力,使得它們可從開口 Ila和Ilb向內(nèi)釋放。將認識到,可以使用鞍座30和平臺10上的許多其他可釋放或不可釋放的附接技術和/或結構替代本文所述的那些,例如,有助于通過簡單的推壓或推扭操作快速連接/分離鞍座30的卡口式連接、夾具、螺紋連接等。然而,在一些具體實施例中,鞍座30和平臺10之間的附接不通過兩者之間的螺紋連接來實現(xiàn)。
      [0073]進一步參照圖1,示例性噴槍平臺10可包括框架9,可在該框架上提供平臺10的其他部件。如上所述,槍平臺10可包括至少大致向前的接口 11,該接口被構造成如上所述與鞍座30的后表面42配合。槍平臺10的接口 11可包括開口 19c,該開口可被構造成接納液體處理芯部50的中空軸51的軸柄58的至少最后部。槍平臺10可包括桿部13a,其還可以包括貼合在槍平臺10的桿部13a上的任選的柄部13b。在一些實施例中,柄部13b可根據(jù)操作者的偏好定制設計,包括使用熱固性樹脂定制適配。噴槍平臺10的框架9和/或其他部件可由可模制、澆鑄等以形成本文所述結構的任何合適的材料構造。一些可能合適的材料的例子可包括(例如)金屬、金屬合金、聚合物(例如聚氨酯、聚烯烴(如,聚丙烯)、聚酰胺(如,尼龍,包括無定形尼龍)、聚酯、含氟聚合物和聚碳酸酯),以及其他材料,包括它們的任何組合。對用于槍平臺10的材料的選擇可至少部分地基于所選材料與待噴灑液體的相容性(如,耐溶劑性和相似特性)。
      [0074]噴槍平臺10可包括可用于控制通過噴槍I的液體流動的針14。參見圖1和圖2,在圖示的示例性實施例中,對通過液體噴槍的空氣流和液流的控制均由扳機15提供,扳機通過保持銷16a和夾子16b而與噴槍平臺10可樞轉地接合(然而可以使用任何其他合適的連接機構)。扳機15可操作地連接到可延伸穿過液體處理芯部50的中空軸51內(nèi)的腔室56的針14,使得從液體處理結合部57進入腔室56的液體然后可通過液體處理通道53的這一部分流經(jīng)這樣的路徑:該路徑大致與針14的縱向軸線對齊并且通向液體處理芯部50的液體處理通道出口 55。可能便利的是,使針14偏向(例如,通過將扳機15偏置)其中針14的漸縮前端14a將液體處理芯部50的液體處理通道出口 55閉合的位置(例如,通過使針14的漸縮前端14a例如在液體處理通道出口 55處或附近的某個點接觸液體處理通道53的向內(nèi)表面74)。克服偏置力(如,通過向扳機15施加壓力)導致針14縮回并且允許液體流過液體處理通道53然后流出液體處理通道出口 55。
      [0075]在一些實施例中,針14的漸縮前端14a不向前延伸經(jīng)過液體處理芯部50的任何部分,具體地講,不向前突出到芯部50的液體處理通道出口 55之外。此類設計可與其中(例如)針的很大一部分向前延伸出噴槍的液體處理插入件的最前出口的設計形成對照(如,使得針的漸縮前端必須接觸除液體處理插入件之外的表面以防止液體流動)。
      [0076]在一些實施例中,可將針(如,14)附接到槍平臺,使得正在將液體處理芯部從空氣處理鞍座移除時針不能與液體處理芯部一起從平臺移除。因此,可通過任何合適的機構或裝置將針附接到槍平臺。然而,應當理解,該要求不一定意味著針必須不可移除地附接到槍平臺。(這種可移除性例如對于維護、更換損壞的針等可能是有用的)。相反,這一要求表示在噴槍的普通操作和使用中,從空氣處理鞍座移除(如,通過可滑動地脫離)液體處理芯部不會導致將針從槍平臺分離并且與液體處理芯部一起從槍平臺移除。這種設計應與其中在噴槍的普通操作中針可與噴霧頭組件的液體處理部件一起(例如,作為其一部分或在保持連接到其上的同時)移除的設計形成對照。在這種一般類型的另外實施例中,液體處理芯部不包括參與針的前后定位或偏置并且以使得能夠在噴槍的普通使用中與芯部一起移除的方式構造的諸如一個或多個彈簧、夾子等任何物品(不論此類物品是否物理容納在芯部主體內(nèi))。
      [0077]噴槍平臺(如,10)可限定多根導管,它們單獨地和/或相結合地向噴霧頭組件的空氣處理鞍座供應空氣。參照圖1的示例性實施例,噴槍平臺10可包括(例如)配件12,使得噴槍平臺10中的一根或多根空氣供應導管可連接到以大于大氣壓的壓力向噴槍平臺10供應空氣的空氣源(未示出)。可能便利的是,將槍平臺10構造為使得當針14處于向前偏置位置時空氣供應閥17閉合并且使得扳機15可操作地連接到空氣供應閥17,導致克服偏置力以允許液體如上所述進行流動,還導致空氣流過槍平臺10的空氣供應導管并且從中進入鞍座30的空氣處理通道。這樣的偏置力可(例如)由卷簧(作為中心空氣控制組件18b的一部分定位于空氣供應閥17之間)提供,但是也可以使用其他偏置機構,并且這些偏置機構可以位于其他位置中(例如在扳機15和柄部13b之間)。在圖示實施例中,當壓下扳機15時,針14縮回到其中漸縮前端14a允許液體向前通過液體處理芯部50的液體處理通道出口 55流出的位置。同時,空氣供應閥17打開,以將空氣從噴槍平臺10中的空氣供應導管供應到鞍座30的空氣處理通道。這樣的空氣流可便利地為風扇空氣流和中心空氣流的形式,它們可(例如)沿著單獨的、未連接的路徑通過平臺10供應和/或通過鞍座30遞送。風扇空氣流可(例如)通過風扇空氣控制組件18a進行控制,該組件控制向槍平臺接口 11的風扇空氣供應導管出口 19a供應的空氣。中心空氣流可(例如)通過中心空氣控制組件18b進行控制,該組件控制向槍平臺接口 11的中心空氣供應導管出口 19b供應的空氣。具體地講,控制組件18b可控制中心空氣流(例如從噴霧頭組件20的中心空氣孔72流出并且用于幫助從液體噴霧孔71出現(xiàn)的液體霧化的空氣流),而控制組件18a可控制風扇空氣流(例如從氣帽140中的風扇空氣小孔流出并且用于調(diào)整噴霧圖案幾何形狀的空氣流)。
      [0078]在圖示實施例中,平臺10的中心空氣出口 19b可與空氣處理鞍座30的至少一個中心空氣通道33的至少一個入口 31配合,使得可因而將中心空氣遞送(如,通過中心空氣通道33的出口 34)進中心空氣腔室35,該中心空氣腔室可起到將中心空氣分配成例如徑向向外靠近噴霧頭組件20的液體噴霧孔71布置的一個或多個中心空氣流的作用,以有助于將從噴霧孔出現(xiàn)的液體霧化成細小噴霧。相似地,平臺10的風扇空氣導管出口 19a可與空氣處理鞍座30的至少一個風扇空氣通道47的至少一個入口 47a配合,使得可因而將風扇空氣遞送進風扇空氣腔室44 (并且例如從而遞送進空氣喇叭腔體145a和/或145b),在其中該風扇空氣可有助于調(diào)整噴霧圖案幾何形狀。
      [0079]雖然未在任何圖中示出,但是需要時,可(例如)在鞍座30的后表面42的某些部分與槍平臺10的接口 11之間提供彈性結合部。此類彈性結合部可起到減少從(例如)以下結合部發(fā)生的空氣泄漏的作用:平臺10的中心空氣供應導管出口 19b與鞍座30的中心空氣通道入口 31的結合部,和/或平臺10的風扇空氣供應導管出口 19a與鞍座30的風扇空氣通道入口 47a的結合部。此類彈性結合部可(例如)通過一個或多個可(例如)緊固到鞍座30和/或槍平臺10的彈性墊圈等提供。如果需要,可圍繞鞍座30的后表面42的一些或整個周邊提供彈性墊圈,以減少從噴槍I發(fā)生的總體空氣泄漏。這樣的彈性墊圈可便利地(例如)通過將彈性體熱塑性材料重疊注塑在鞍座30上而提供。這樣的重疊注塑零部件還可以具有為其他目的服務的部分。例如,如果鞍座30包括圖3和圖4所示的一般類型的狹縫(其可起到允許鞍座30的一部分向內(nèi)撓曲的作用,使得(例如)可使附接凸片39從平臺10的狹槽Ila和Ilb徑向向內(nèi)脫開),則重疊注塑的彈性覆蓋物或襯墊部分可鄰接狹縫以便減少從中發(fā)生的空氣泄漏,同時仍允許附接凸片39充分撓曲。
      [0080]在一些實施例中,槍平臺10不具有可延伸到之前所述的流動連接液體處理芯部50的液體進入通道52和中空腔室56的液體處理結合部57之前的部分。該情況不僅排除在結合部57之前的位置中存在(例如)兩部分式槍平臺(如,主體)的一部分,也排除在結合部57之前存在連接到槍平臺的任何結構部件,諸如一個或多個鎖環(huán)、鎖帽、螺母、肋、撐條等。(在此特定背景下,一體的整體模制塑料氣帽(如,140)不被視為槍平臺的結構部件)。
      [0081]一般來講,滿足此條件的設計可包括其中液體處理芯部可滑動地接合(如,向后)到噴槍的前部上(如,接合到其噴霧頭組件的鞍座中)的實施例。此類設計可(例如)與以下設計形成對照,其中將兩部分式(如,鉸接的)槍平臺(如,主體)打開并且將部件插入其中,之后將兩部分式槍主體閉合,此時所述部件夾在(例如)前后槍主體部分之間,使得槍主體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插入其中的部件的一些或所有部分之前。在這種類型的特定實施例中,在與噴霧頭組件一起使用的噴槍平臺的主要結構部件之間不存在鉸接連接。
      [0082]應當理解,槍平臺10的空氣遞送系統(tǒng)和部件的上述布置(尤其是槍平臺10的空氣供應導管可與鞍座30的空氣處理通道配合的方式的細節(jié))僅為了闡釋示例性實施例而予以展示。普通技術人員將認識到,多種可能的部件和布置均是可能的,并且可在本文的公開范圍內(nèi)使用。此外,在更一般的意義上應當理解,本文參照圖1和圖2所討論的槍平臺10的所有部件和布置僅是為了闡釋示例性實施例而予以展示。槍平臺及其部件的任何合適的設計(例如,其中某些部件與框架一體并且整體制作的那些設計,其中某些部件是附接到框架的單獨制作的零部件的那些設計,其中多種部件為金屬、金屬合金或塑料等的那些設計)可在本文所述的公開范圍內(nèi)使用。
      [0083]還應當注意,本文所公開的實施例中的至少一些可以無需存在空氣處理鞍座。具體地講,在其中液體處理芯部可僅通過將氣帽附接到噴槍的部件而在噴槍內(nèi)固定在接合位置的一般類型的實施例中,接合位置可在噴槍平臺內(nèi)(與在附接到槍平臺的空氣處理鞍座內(nèi)相對);并且氣帽可附接到槍平臺(與附接到空氣處理鞍座相對)。例如,液體處理芯部可以可滑動地接合到不包括任何空氣通道的槍平臺的模制塑料零部件中。在具體實施例中,氣帽可通過與氣帽一體的(例如與之整體模制的)氣帽附接結構而附接到槍平臺。
      [0084]根據(jù)以上說明,本文還公開了使用包括本文所公開的任何結構的噴槍的方法。例如,本文公開了使用包括本文所公開的結構的噴槍和噴霧頭組件噴灑液體的方法。本文還公開了更換液體噴槍的噴霧頭組件的液體處理芯部的方法,包括從噴霧頭組件的空氣處理鞍座分離氣帽,從空氣處理鞍座可滑動地脫離第一液體處理芯部并且移除所述芯部與鞍座的接觸,將第二液體處理芯部可滑動地接合到空氣處理鞍座中,以及將氣帽附接到空氣處理鞍座。在一些實施例中,此類方法基本上由以上步驟組成,應注意短語“基本上由...組成”適用于更換噴霧頭組件的液體處理芯部并且因此不排除輔助活動,諸如清潔與噴霧頭組件一起使用的槍平臺的針、從液體處理芯部分離油漆容器等,但確實排除了執(zhí)行為了分開和/或更換芯部而需要的任何附加步驟(例如,移除一個或多個鎖環(huán)、螺母、螺栓、螺釘、夾具等,和/或打開和/或脫離槍平臺的一部分以便接近或移除芯部,等等)。
      [0085]在一些實施例中,以上步驟的執(zhí)行方式可使得第二液體處理芯部僅通過將氣帽附接到空氣處理鞍座而在鞍座內(nèi)固定在其可滑動地接合的構型。在一些實施例中,空氣處理鞍座、氣帽和液體處理芯部中的任一者或全部可各自由整體模制塑料的單個一體件組成。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二液體處理芯部可不同于第一液體處理芯部(雖然在設計在可能相同);或者,其可以是如經(jīng)過清潔的同一個芯部。相似地,最終附接到空氣處理鞍座的氣帽可以與或可以不與最初從空氣處理鞍座分離的氣帽相同(即,其可以是不同的氣帽,或者其可以是經(jīng)過清潔的同一個氣帽)。
      [0086]應當理解,此類方法可允許快速并且容易地轉換(例如,以使用不同顏色的油漆),同時最大程度降低在轉換中移除和/或丟棄的噴槍組件的數(shù)量和/或花費。然而,這些方法不尋求一定避免液體與噴槍的每個不可移除的或非一次性的表面/部件接觸。相反,這些方法依賴以下創(chuàng)新實現(xiàn):可能有利的是最大程度降低液體接觸難以清潔的表面(如,鞍座的各個空氣處理通道的內(nèi)表面)的可能性,同時認識到事實上可容易地例如從針的外表面上清理掉液體。因此,在至少一些實施例中,可允許針保持與槍平臺在一起,而不是隨芯部移除和/或丟棄,這可大大節(jié)省成本。因此,總的來說,在至少一些實施例中,本文所公開的方法和設備可使得能夠如同以下一般快速而簡單地轉換液體噴槍:從空氣處理鞍座分離氣帽,從空氣處理鞍座可滑動地脫離液體處理芯部,擦掉槍針前端(向前突出到空氣處理鞍座之外)的任何液體,將液體處理芯部可滑動地接合到空氣處理鞍座中,以及將氣帽附接到鞍座。
      [0087]上述示例性實施例整體涉及其中噴霧頭組件的液體噴霧孔(如,圖3和圖5的孔71)由液體處理芯部50的表面限定,并且其中噴霧頭組件的中心空氣孔(如,圖5和圖6的孔72)由液體處理芯部50的表面以及由氣帽140的表面聯(lián)合限定的設計。應當理解,此設計的多種變型形式均是可能的,并且可加以實施同時仍在本文的公開范圍內(nèi)。例如,液體噴霧孔和中心空氣孔均可由液體處理芯部的表面限定;或者,液體噴霧孔和中心空氣孔均可由氣帽的表面限定;或者,液體噴霧孔和中心空氣孔均可由既非液體處理芯部也非氣帽的部件的表面限定?,F(xiàn)在將討論此類方法的具體示例性實施例。
      [0088]圖7示出了包括噴霧頭組件220的噴槍201,該噴霧頭組件包括示例性液體處理芯部250,該液體處理芯部包括與芯部250 —體的并且可與之整體模制的整體噴嘴210。在替代實施例中,具有整體噴嘴的液體處理芯部可通過形成(如,模制)噴嘴并且將其附接(如,不可移除地附接)到液體處理芯部的前端而獲得,所述附接例如通過搭扣配合、以粘接方法粘結、焊接等實現(xiàn)。噴霧頭組件220可包括空氣處理鞍座230,它可與之前所述的示例性鞍座30相似或相同,并且可如之前所述配合到槍平臺10。氣帽240除了以下方面外可與之前所述的氣帽140相似:例如,包括具有開口 247的凸緣244,該開口的直徑可大于之前所述的凸緣144的開口 147,以實現(xiàn)下文所公開的目的。因此,平臺10和鞍座230的許多或全部特征和功能以及液體處理芯部250和氣帽240的某些特征和功能可基本上與本文之前所述的特征和功能相似或相同,并且因此在此時將不再討論。
      [0089]包括示例性整體噴嘴210的示例性液體處理芯部250在圖8的透視圖中進一步詳細示出。噴嘴210和一部分芯部250的剖視圖在圖9中示出(芯部250的其他部分為了便于展示而省略)。液體處理芯部250可包括含有液體處理通道253的中空軸251 (如,大致與之前所述的中空軸51和通道53相似)、成角度的突出部分267,并且還可以包括在中空軸251前端處的整體噴嘴210。整體噴嘴210可包括頂端221,該頂端在其中限定液體處理通道出口 255,該出口通過整體的液體處理芯部噴嘴的液體處理導管流動連接到液體處理通道253。因此,在該實施例中,出口 255用作液體離開芯部250的液體處理通道253的孔,并且還用作液體通過其發(fā)出并且霧化的噴霧頭組件220的液體噴霧孔271。
      [0090]整體噴嘴210還可以包括裙邊223,該裙邊的至少一部分與整體噴嘴210的頂端221大致徑向向外分離,使得整體的液體處理芯部噴嘴中心空氣導管272存在于這兩者間。裙邊223可例如通過連接到整體噴嘴210的其他部分的至少一條肋222支撐,如在圖8中最容易地看到。裙邊223可包括邊緣224,該邊緣可以至少部分地環(huán)繞頂端221的最前部。在圖示實施例中,頂端221的徑向向外表面260可與裙邊223的邊緣224的徑向向內(nèi)表面249結合,使得空氣導管272的最前(出口)部提供噴霧頭組件220的中心空氣孔。
      [0091]因此,在圖示實施例中,噴霧頭組件220的中心空氣孔272和液體噴霧孔271均只由液體處理芯部250的表面限定。
      [0092]在圖示實施例中,氣帽240的凸緣244的開口 247的直徑可以相對較大(如,與氣帽140的開口 147相比),以便允許整體噴嘴210如上所述發(fā)揮作用。也就是說,開口 247可合宜地足夠大,以便不會阻擋或模糊中心空氣孔272。在一些實施例中,可能有用的是提供氣帽240的凸緣244,使得它與(例如)裙邊223的徑向向外部分重疊,以使得(例如)如果將氣帽240附接到鞍座230,則氣帽240的凸緣244的向后表面可接觸芯部250的裙邊223的向前表面,以便將芯部250在鞍座30中固定在其可滑動地接合的位置。然而,氣帽240的任何表面和/或部分均可用于此目的,包括(例如)專門設計的接觸構件等。
      [0093]除了上述具體特征和功能外,噴霧頭組件220和噴槍201可按與噴霧頭組件20和噴槍I (包括本文早前討論的所有可能的變型形式)相似的方式發(fā)揮作用。
      [0094]圖10示出了包括噴霧頭組件320的噴槍301,該噴霧頭組件包括示例性氣帽340,該氣帽包括與氣帽340 —體的并且可與之整體模制的整體噴嘴310。在替代實施例中,具有整體噴嘴的氣帽可通過形成(如,模制)噴嘴并且將其附接(如,不可移除地附接)到氣帽而獲得,所述附接例如通過搭扣配合、以粘接方法粘結、焊接等實現(xiàn)。噴霧頭組件320可包括空氣處理鞍座330,它可與之前所述的示例性鞍座30相似或相同,并且可如之前所述配合到槍平臺10。噴霧頭組件320可包括液體處理芯部350,該液體處理芯部除了以下方面外可與之前所述的示例性芯部50相似或相同:例如,為了下述目的可存在某些差異。因此,平臺10和鞍座330的許多或全部特征和功能以及液體處理芯部350和氣帽340的某些特征和功能可基本上與本文之前所述的相應特征和功能相似或相同,并且因此在此時將不再討論。
      [0095]包括示例性整體噴嘴310的示例性氣帽340在圖11的透視圖和圖12的剖視圖中進一步詳細示出。氣帽340可與之前所述的氣帽140共有多種特征(如,空氣喇叭等);此類特征在此時將不再討論。氣帽340包括整體噴嘴310,該噴嘴可以(例如)連接到氣帽340的凸緣344并且由該凸緣支撐(如,通過至少一條肋322),然而可以使用將噴嘴310結合到氣帽340中并且將它支撐在其中的任何便利方法。整體噴嘴310可包括徑向最向內(nèi)的頂端321,該頂端限定液體入口(出口)356,該入口流動連接到喉部328,所述喉部流動連接到整體噴嘴310的后表面331的開口端(其中至少入口 356和喉部328構成整體氣帽噴嘴的液體處理導管)。在圖示實施例中,在組裝噴霧頭組件320時,液體處理芯部350的向前頂端359可駐留在整體噴嘴310的后表面331的開口端內(nèi),使得離開芯部350的液體處理通道出口 355的液體沉積到喉部328中,從那里它可以向前穿出整體噴嘴310的液體入口356。如果需要,芯部頂端359的向前和/或徑向向外表面361可與(例如)整體噴嘴310的后表面331的開口端的座置表面327接觸,使得可在芯部350與噴嘴310之間獲得大致液體密封連接。向前頂端359和/或其任何其他結構的形狀可以變化(如,從(例如)圖3和圖5所示的芯部50的向前頂端59的示例性構造變化),以便與整體噴嘴310的后表面331的開口端最佳地配合。當然,噴嘴310的座置表面327和任何其他表面也可針對與芯部頂端359的最佳液體密封配合而進行設計。
      [0096]氣帽340還可以包括環(huán)形邊緣324。邊緣324的徑向向內(nèi)表面349可與頂端321的徑向向外表面360結合,以便提供整體的氣帽噴嘴中心空氣導管372,該導管可包括(例如)可接納空氣(如,來自中心空氣腔室)的后部和提供噴霧頭組件320的中心空氣孔的最前(出口)部。因此,在該實施例中,中心空氣孔372由氣帽340的表面限定。
      [0097]在該實施例中,氣帽340的整體噴嘴310的液體入口 356用作液體通過其發(fā)出并且霧化的噴霧頭組件320的液體噴霧孔371。因此,在圖示實施例中,噴霧頭組件320的中心空氣孔372和液體噴霧孔371均只由氣帽340的表面限定。
      [0098]可能便利的是,整體噴嘴310的表面327與芯部350的向前頂端359的一些部分的接觸起到將芯部350在鞍座330中固定在其可滑動地接合位置的作用。然而,氣帽340的任何表面和/或部分均可用于此目的,包括(例如)專門設計的接觸構件等。
      [0099]除了上述具體特征和功能外,噴霧頭組件320和噴槍301可按與噴霧頭組件20和噴槍I (包括本文早前討論的所有可能的變型形式)相似的方式發(fā)揮作用。
      [0100]應當理解,氣帽具有整體噴嘴(具有將液體接納其中的喉部和液體通過其離開的入口)的設計是其中除了液體處理芯部的液體處理通道的表面外噴霧頭組件的任何組件的內(nèi)表面基本上都不與液體接觸的早前所述情況的一種特定的例外情況。盡管有此區(qū)別,但是顯而易見的是,即使在此類情況下,在噴槍301的普通操作中空氣處理鞍座330的表面可能基本上都不與液體接觸。因此,該特定設計仍具有本文早前所述的許多優(yōu)點,并且可以使得只是對于將為一次性的氣帽340而言更有利。
      [0101]具有整體噴嘴的氣帽的另外細節(jié)可見于2011年7月28日提交的名稱為“SprayHead Assembly with Integrated Air Cap/Nozzle for a Liquid Spray Gun,,(用于液體噴槍的具有整體氣帽/噴嘴的噴霧頭組件)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序列號61/512678,該專利全文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0102]圖13示出了包括示例性噴霧頭組件420的示例性噴槍401,該噴霧頭組件包括噴嘴插入件410。噴霧頭組件420可包括空氣處理鞍座430,它可以與之前所述的示例性鞍座30相似或相同,并且可如之前所述與槍平臺10配合。噴霧頭組件420可包括液體處理芯部450,該液體處理芯部除了以下方面外可與之前所述的示例性芯部50相似或相同:例如,為了下述目的可存在某些差異。氣帽440除了以下方面外可與之前所述的氣帽140相似:例如,包括具有開口 447的凸緣444,該開口的直徑可大于之前所述的凸緣144的開口 147,以實現(xiàn)下文所公開的目的。因此,平臺10和鞍座430的許多或全部特征和功能以及液體處理芯部450和氣帽440的某些特征和功能可基本上與本文之前所述的相應特征和功能相似或相同,并且因此在此時將不再討論。
      [0103]示例性噴嘴插入件410在圖14的透視圖和圖15的剖視圖中進一步詳細示出。噴嘴插入件410可以是(例如)整體模制塑料的單個一體件,并且可以設計為定位在(例如,如下文詳細討論的夾在)氣帽440和液體處理芯部450之間。
      [0104]噴嘴插入件410可包括徑向最向內(nèi)的頂端421,該頂端限定液體入口(出口)456,該入口流動連接到喉部428,所述喉部流動連接到噴嘴插入件410的后表面431的開口端(其中至少入口 456和喉部428構成噴嘴插入件410的液體處理導管)。在圖示實施例中,在組裝噴霧頭組件420時,液體處理芯部450的向前頂端459可駐留在整體噴嘴410的后表面431的開口端內(nèi),使得離開芯部450的液體處理通道出口 455的液體沉積到喉部428中,從那里它可以向前穿出整體噴嘴410的液體入口 456。如果需要,芯部頂端459的向前和/或徑向向外表面461可與(例如)整體噴嘴410的后表面431的開口端的座置表面427接觸,使得可在芯部450與噴嘴插入件410之間獲得大致液體密封連接。向前頂端459和/或其任何其他結構的形狀可以變化(如,從(例如)圖3和圖5所示的芯部50的向前頂端59的示例性構造變化),以便與整體噴嘴410的后表面431的開口端最佳地配合。當然,噴嘴插入件410的座置表面427和任何其他表面也可針對與芯部頂端459的最佳液體密封配合而進行設計。
      [0105]噴嘴插入件410還可以包括裙邊423,該裙邊的至少一部分與噴嘴插入件410的頂端421大致徑向向外分離,使得噴嘴插入件中心空氣導管472存在于這兩者間。裙邊423可例如通過連接到整體噴嘴410的其他部分的至少一條肋422支撐,如在圖14中最容易地看到。裙邊423可包括邊緣424,該邊緣可以至少部分地環(huán)繞頂端421的最前部。在圖示實施例中,頂端421的徑向向外表面460可與裙邊423的邊緣424的徑向向內(nèi)表面449結合,使得中心空氣導管472的最前(出口)部提供噴霧頭組件420的中心空氣孔。導管472的后部可接納空氣(如,來自中心空氣腔室)。因此,在該實施例中,中心空氣孔472由噴嘴插入件410的表面限定。
      [0106]在該實施例中,噴嘴插入件410的液體入口 456用作液體通過其發(fā)出并且霧化的噴霧頭組件420的液體噴霧孔471。因此,在圖示實施例中,噴霧頭組件420的中心空氣孔472和液體噴霧孔471均只由噴嘴插入件410的表面限定。
      [0107]在圖示實施例中,氣帽440的凸緣444的開口 447的直徑可以相對較大(如,與氣帽140的開口 147相比),以便允許噴嘴插入件410如上所述發(fā)揮作用。也就是說,開口 447可合宜地足夠大,以便不會阻擋或模糊中心空氣孔472。在一些實施例中,可能有用的是提供氣帽440的凸緣444,使得它與(例如)噴嘴插入件410的裙邊423的徑向向外部分重疊,以使得(例如)如果將氣帽440附接到鞍座430,則氣帽440的凸緣444的向后表面可接觸裙邊423的向前表面,以便將噴嘴插入件410固定在所需的位置。然而,氣帽240的任何表面和/或部分均可用于此目的,包括(例如)專門設計的接觸構件等。
      [0108]在其他實施例中,噴嘴插入件可以通過一些機構固定就位,其不同于按上述方式通過氣帽固定就位。例如,噴嘴可附接到(如,可螺紋附接到)液體處理芯部。在這種一般類型的一些實施例中,氣帽440的開口 447的尺寸可被設定成使得噴嘴插入件可經(jīng)由其插入并且附接到(例如)液體處理芯部(在此類實施例中,噴嘴插入件可在將氣帽附接到噴霧頭組件后和/或獨立于將氣帽附接到噴霧頭組件而設置就位和/或附接到噴霧頭組件)。在這種類型的特定實施例中,噴嘴插入件的組件的(例如,噴嘴插入件410的裙邊423的)向后表面可面向和/或接觸氣帽440的凸緣444的向前表面。
      [0109]在一些實施例中,噴嘴插入件410的表面427與芯部450的向前頂端459的一些部分的接觸可起到將芯部450在鞍座430中固定在其可滑動地接合位置的作用。然而,噴嘴插入件410的任何表面和/或部分均可用于此目的,包括(例如)專門設計的接觸構件等。然而,應當認識到,不將噴嘴插入件410視為槍平臺10的結構組件。
      [0110]應當理解,在一些實施例中,氣帽440可按一定的方式附接到鞍座430,使得氣帽440向噴嘴插入件410施加壓力,繼而向芯部450施加壓力。在此類實施例中,將氣帽440附接到鞍座430可實現(xiàn)以下兩個方面:上文所述的將芯部450在鞍座430中固定在其可滑動地接合位置,以及將噴嘴插入件410牢固地保持在其所需位置。在其他實施例中,噴嘴插入件410可附接(如,可移除地附接)到氣帽440或芯部450,這可起到將噴嘴插入件410保持在其所需位置的作用。這種附接可通過插入件和氣帽或芯部之間的螺紋連接、摩擦配合或(例如)可移除附接的任何其他合適方法實現(xiàn)。
      [0111]除了上述具體特征和功能外,噴霧頭組件420和噴槍401可按與噴霧頭組件20和噴槍I (包括本文早前討論的所有可能的變型形式)相似的方式發(fā)揮作用。
      [0112]應當理解,具有噴嘴插入件(具有將液體接納其中的喉部和液體通過其離開的入口)的設計是其中除了液體處理芯部的液體處理通道的表面外噴霧頭組件的任何部件的內(nèi)表面基本上都不與液體接觸的早前所述情況的另一種特定的例外情況。因此可將早前所述的情況認定為表示除了以下表面外噴霧頭組件的任何部件的內(nèi)表面基本上都不與液體接觸:液體處理芯部的液體處理通道的表面;以及在具有整體噴嘴的氣帽的特殊情況下,氣帽的表面;以及在噴嘴插入件的特殊情況下,噴嘴插入件的表面。
      [0113]盡管有這些區(qū)別,但是顯而易見的是,即使在此類情況下,在噴槍401的普通操作中空氣處理鞍座430的表面可能基本上都不與液體接觸。因此,該特定設計仍具有本文早前討論的許多優(yōu)點,并且可只是在特定環(huán)境下根據(jù)需要提供挑選噴嘴插入件的有利能力。
      [0114]噴嘴插入件的另外細節(jié)可見于2011年2月9日提交的名稱為“Nozzle Tips andSpray Head Assemblies for Liquid Spray Guns”(用于液體噴槍的噴嘴頂端和噴霧頭組件)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序列號61/440950,該專利申請全文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0115]具有整體噴嘴的流體處理芯部(如,示例性芯部250)、具有整體噴嘴的氣帽(如,示例性氣帽340)和噴嘴插入件(如,噴嘴插入件410)可由任何合適的材料制成,包括(例如)金屬、金屬合金、塑料(如,可模制的熱塑性聚合物樹脂,任選地包含任何合適的添加齊U、增強填料等以用于任何所需的目的)等以及它們的任何組合。
      [0116]示例件實施例的列表
      [0117]實施例1:一種與液體噴槍平臺一起使用的噴霧頭組件,包括:可附接到液體噴槍平臺的空氣處理鞍座、可附接到空氣處理鞍座的氣帽以及可滑動地接合到空氣處理鞍座中的液體處理芯部。
      [0118]實施例2:實施例1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液體處理芯部可通過將氣帽附接到空氣處理鞍座而在空氣處理鞍座內(nèi)固定在其接合位置。
      [0119]實施例3:實施例1-2中任一項的噴霧頭組件,其中空氣處理鞍座由包括至少一個中心空氣通道和至少一個風扇空氣通道的整體模制塑料的一體件組成。
      [0120]實施例4:實施例1-3中任一項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液體處理芯部由可從鞍座移除并且為一次性的模制塑料的一體件組成;并且其中液體處理芯部不包括可與液體處理芯部一起從液體噴槍平臺移除的針;其中液體處理芯部不包括中心空氣通道或風扇空氣通道,或不提供它們的任何部分;并且其中液體處理芯部的液體處理通道包括液體處理結合部,它將處于從液體處理芯部的中空軸大致徑向向外突出的中空突出部分內(nèi)的液體進入通道流動連接到處于液體處理芯部的中空軸內(nèi)的細長腔室,并且其中當芯部可滑動地接合到空氣處理鞍座中并且空氣處理鞍座附接到液體噴槍平臺時,液體噴槍平臺的任何部分都不位于液體處理芯部的液體處理通道的液體處理結合部之前。
      [0121]實施例5:實施例1-4中任一項的噴霧頭組件,其中噴霧頭組件包括噴嘴插入件,該噴嘴插入件包括:噴嘴插入件液體處理導管,其被構造成接納離開液體處理芯部的液體處理通道出口的液體并且流動連接到提供噴霧頭組件的液體噴霧孔的噴嘴插入件液體處理導管入口 ;以及至少一根噴嘴插入件中心空氣導管,其被構造成接納離開鞍座的至少一個中心空氣通道的空氣并且流動連接到提供噴霧頭組件的中心空氣孔的噴嘴插入件中心
      空氣導管出口。
      [0122]實施例6:實施例1-4中任一項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氣帽包括整體氣帽噴嘴,該噴嘴包括:整體氣帽噴嘴液體處理導管,其被構造成接納離開液體處理芯部的液體處理通道出口的液體并且流動連接到提供噴霧頭組件的液體噴霧孔的整體噴嘴液體處理導管入口 ;以及至少一根整體氣帽噴嘴中心空氣導管,其被構造成接納離開鞍座的至少一個中心空氣通道的空氣并且流動連接到提供噴霧頭組件的中心空氣孔的整體氣帽噴嘴中心空氣導管出口。
      [0123]實施例7:實施例1-4中任一項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液體處理芯部包括整體液體處理芯部噴嘴,該噴嘴包括:整體液體處理芯部噴嘴液體處理導管,其流動連接到提供噴霧頭組件的液體噴霧孔的出口 ;以及至少一根整體液體處理芯部噴嘴中心空氣導管,其被構造成接納離開鞍座的至少一個中心空氣通道的空氣并且流動連接到提供噴霧頭組件的中心空氣孔的整體液體處理芯部噴嘴中心空氣出口。
      [0124]實施例8:實施例1-7中任一項的噴霧頭組件,其中鞍座可拆卸地附接到液體噴槍
      T D O
      [0125]實施例9:實施例1-7中任一項的噴霧頭組件,其中鞍座不可拆卸地附接到液體噴槍平臺。
      [0126]實施例10:實施例1-9中任一項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氣帽是整體模制塑料的一體件,其包括兩個空氣喇叭,兩個空氣喇叭向前突出經(jīng)過液體處理芯部的液體處理通道出口,并且共同構成位于大致與液體流過液體處理芯部的液體處理通道出口的方向對齊的軸線的相對側上的小孔。
      [0127]實施例11:實施例1-10中任一項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氣帽是整體模制塑料的一體件并且氣帽可通過與氣帽一體并且與氣帽整體模制的氣帽附接結構附接到鞍座。
      [0128]實施例12:實施例1-4和8-11中任一項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液體處理芯部的液體處理通道的液體處理通道出口提供噴霧頭組件的液體噴霧孔;并且其中鄰近液體處理通道出口的液體處理芯部的一部分的大致徑向向外表面與氣帽凸緣中開口的大致徑向向內(nèi)表面一起提供噴霧頭組件的中心空氣孔。
      [0129]實施例13:實施例1-12中任一項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液體處理芯部包括中空軸,該中空軸包括:細長內(nèi)腔,其至少一部分構成液體處理芯部的液體處理通道的至少最前部;和大致與液體流過中空軸的細長內(nèi)腔的方向對齊的縱向軸線;并且其中液體處理芯部沿著大致與液體處理芯部的中空軸的縱向軸線對齊的軸線以朝向噴霧頭組件后部的方向可滑動地接合到鞍座中。
      [0130]實施例14:實施例13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液體處理芯部包括中空的成角度的突出部分,該突出部分:從液體處理芯部的中空軸以一定的角度向外突出;包括芯部的液體處理通道入口 ;并且包括液體進入通道,該通道流動連接到芯部的液體處理通道入口并且通過液體處理結合部流動連接到液體處理芯部的中空軸的細長內(nèi)腔。
      [0131]實施例15:實施例13和14中任一項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所述鞍座包括:至少一個中心空氣通道,其從中心空氣通道入口延伸到中心空氣通道出口 ;至少一個風扇空氣通道,其從風扇空氣通道入口延伸到風扇空氣通道出口 ;以及細長腔體,其從鞍座的最后端延伸穿過鞍座的縱向范圍到達鞍座的最前端,并且被構造成可滑動地接納至少液體處理芯部的中空軸。
      [0132]實施例16:實施例1-15中任一項的噴霧頭組件,其中當液體處理芯部在空氣處理鞍座內(nèi)處于其可滑動地接合的位置時,芯部和鞍座一起提供中心空氣遞送環(huán)面和風扇空氣遞送環(huán)面,并且其中當將氣帽附接到鞍座時:由芯部和鞍座提供的中心空氣遞送環(huán)面與氣帽的至少一些表面結合以至少部分地限定中心空氣腔室,該腔室被構造成將中心空氣分配到噴霧頭組件的中心空氣孔;并且由芯部和鞍座提供的風扇空氣遞送環(huán)面與氣帽的至少一些表面結合以提供風扇空氣腔室,該腔室被構造成將風扇空氣分配到向前突出經(jīng)過液體處理芯部的液體處理通道出口的至少兩個空氣喇叭。
      [0133]實施例17:實施例1-16中任一項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液體處理芯部包括至少一個液體處理芯部配準結構,該結構被構造成當將液體處理芯部可滑動地接合到空氣處理鞍座中時與至少一個空氣處理鞍座配準結構可滑動地接合并且配合。
      [0134]實施例18:實施例17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液體處理芯部配準結構和空氣處理鞍座配準結構被構造成沿著大致與液體處理芯部的中空軸的縱向軸線平行的軸線彼此可滑動地接合,接合方式不會阻止液體處理芯部與空氣處理鞍座可滑動地脫離。
      [0135]實施例19:實施例1-18中任一項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液體處理芯部沿著大致與液體處理芯部的中空軸的縱向軸線對齊的軸線以向后方向可滑動地接合到空氣處理鞍座中。
      [0136]實施例20:實施例1-19中任一項的噴霧頭組件,其中當液體處理芯部在空氣處理鞍座內(nèi)處于其接合位置時,在液體處理芯部與空氣處理鞍座的表面之間的接觸區(qū)域中液體處理芯部和空氣處理鞍座的所有表面均為硬質表面。
      [0137]實施例21:實施例1-20中任一項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液體處理芯部可移除并且為一次性的。
      [0138]實施例22:—種噴槍,包括附接到液體噴槍平臺的實施例1-21中任一項的噴霧頭組件。
      [0139]實施例23:—種噴灑液體的方法,其中該方法使用實施例22的噴槍。
      [0140]實施例24:—種改變噴霧頭組件的液體處理芯部的方法,包括:將氣帽從噴霧頭組件的空氣處理鞍座分離;從空氣處理鞍座可滑動地脫離第一液體處理芯部并且移除所述芯部與鞍座的接觸,使第二液體處理芯部可滑動地接合到空氣處理鞍座中;以及將氣帽附接到空氣處理鞍座。
      [0141]實施例25:實施例24的方法,其中通過將氣帽附接到空氣處理鞍座而將第二液體處理芯部在空氣處理鞍座中固定就位。
      [0142]實施例26:實施例24-25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噴霧頭組件包括實施例1_21中任一項的噴霧頭組件。
      [0143]實施例27: —種噴槍,其包括可滑動地接合到噴槍的槍平臺中的液體處理芯部和可附接到槍平臺的氣帽,其中液體處理芯部可通過將氣帽附接到槍平臺而在槍平臺內(nèi)固定在其接合位置。
      [0144]實施例28:—種套件,包括多個一次性液體處理芯部,所述一次性液體處理芯部被構造成與實施例1-21中任一項的噴霧頭組件、與實施例22和27中任一項的噴槍以及與實施例23-26的方法一起使用。[0145]實施例29:—種套件,包括多個可替換的空氣處理鞍座,所述空氣處理鞍座被構造成與實施例1-21中任一項的噴霧頭組件、與實施例22和27中任一項的噴槍、與實施例23-26的方法以及與實施例28的液體處理芯部一起使用。
      [0146]已經(jīng)討論了液體處理芯部、空氣處理鞍座、氣帽、將這些部件組裝成噴霧頭組件、將此類組件與噴槍平臺對接以形成噴槍等方面的示例性實施例,并且提及了可能的變型形式。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將顯而易見,本文所公開的具體示例性結構、特征、細節(jié)、配置等在許多實施例中可修改和/或組合。發(fā)明人所設想的所有此類變型和組合均在所構思的發(fā)明的范圍內(nèi)。因此,本發(fā)明的范圍不應限于本文所述的特定說明性結構,而應至少擴展至由權利要求的語言所描述的結構以及這些結構的等同形式。本文中使用的術語“液體”指所有可使用噴槍或空氣噴涂設備(不論它們是否旨在為表面上色)涂敷于表面的可流動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油漆、底漆、底漆膩子、真漆、清漆和類似油漆料一樣的材料以及其他材料,如(舉例來說)粘合劑、密封劑、填料、油灰、粉末涂料、噴砂粉末、研磨料漿、農(nóng)用液體/溶劑(例如肥料、除草劑、殺蟲劑等)、脫模劑,鑄造敷料等,在一些實施例中,它們可以根據(jù)屬性和/或材料的涂敷意圖而以霧化方式涂敷。術語“液體”須據(jù)此理解。術語“空氣”出于便利性目的而使用,并且廣泛涵蓋使用任何合適的氣態(tài)組合物或混合物(如,氮氣、惰性氣體等)。術語“霧化”同樣出于便利性目的而使用,以指代將液體轉化成細霧而不需要將液體轉化成單個分子或原子。如本文所用,作為性質或屬性的修飾語,術語“大致”意指該性質或屬性將由普通技術人員容易地認識到,但不需要絕對精確或完美匹配(如,對于定量性質而言在+/-20%內(nèi));術語“基本上”意指高度近似(如,對于定量性質而言在+/-5%內(nèi)),但同樣也不需要絕對精確或完美匹配。如果在所寫的本說明書和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的任何文件中的公開內(nèi)容之間存在沖突或矛盾之處,則以所寫的本說明書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與液體噴槍平臺一起使用的噴霧頭組件,所述噴霧頭組件包括: 可附接到所述液體噴槍平臺的空氣處理鞍座、可附接到所述空氣處理鞍座的氣帽、以及液體處理芯部,所述液體處理芯部能夠可滑動地接合到所述空氣處理鞍座中并且可通過將所述氣帽附接到所述空氣處理鞍座而固定在所述空氣處理鞍座內(nèi)的其接合位置。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所述鞍座能夠可拆卸地附接到所述液體噴槍平臺。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所述鞍座不可拆卸地附接到所述液體噴槍T D O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所述氣帽是整體模制塑料的一體件,其包括兩個空氣喇叭,兩個空氣喇叭向前突出經(jīng)過所述液體處理芯部的液體處理通道出口并且共同包括位于大致與液體流過所述液體處理芯部的所述液體處理通道出口的方向對齊的軸線的相對側上的小孔。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所述氣帽是整體模制塑料的一體件并且所述氣帽可通過與所述氣帽一體并且與所述氣帽整體模制的氣帽附接結構附接到所述鞍座。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所述液體處理芯部的液體處理通道的液體處理通道出口提供所述噴霧頭組件的液體噴霧孔;并且其中鄰近所述液體處理通道出口的所述液體處理芯部的一部分的大致徑向向外表面與所述氣帽凸緣中開口的大致徑向向內(nèi)表面共同提供所述噴霧頭組件的中心空氣孔。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所述噴霧頭組件包括噴嘴插入件,所述噴嘴插入件包括: 噴嘴插入件液體處理導管,其`被構造成接納離開所述液體處理芯部的所述液體處理通道出口的液體并且流體地連接到提供所述噴霧頭組件的液體噴霧孔的噴嘴插入件液體處理導管入口 ;以及 至少一根噴嘴插入件中心空氣導管,其被構造成接納離開所述鞍座的所述至少一個中心空氣通道的空氣并且流體地連接到提供所述噴霧頭組件的中心空氣孔的噴嘴插入件中心空氣導管出口。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所述氣帽包括整體氣帽噴嘴,所述噴嘴包括: 整體氣帽噴嘴液體處理導管,其被構造成接納離開所述液體處理芯部的所述液體處理通道出口的液體并且流體地連接到提供所述噴霧頭組件的液體噴霧孔的整體噴嘴液體處理導管入口 ;以及 至少一根整體氣帽噴嘴中心空氣導管,其被構造成接納離開所述鞍座的所述至少一個中心空氣通道的空氣并且流體地連接到提供所述噴霧頭組件的中心空氣孔的整體氣帽噴嘴中心空氣導管出口。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所述液體處理芯部包括整體液體處理芯部噴嘴,所述噴嘴包括: 整體液體處理芯部噴嘴液體處理導管,其流體地連接到提供所述噴霧頭組件的液體噴霧孔的出口;以及 至少一根整體液體處理芯部噴嘴中心空氣導管,其被構造成接納離開所述鞍座的所述至少一個中心空氣通道的空氣并且流體地連接到提供所述噴霧頭組件的中心空氣孔的整體液體處理芯部噴嘴中心空氣出口。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所述液體處理芯部包括中空軸,所述中空軸包括: 細長內(nèi)腔,所述細長內(nèi)腔的至少一部分包括所述液體處理芯部的所述液體處理通道的至少最前部;以及 大致與液體流過所述中空軸的所述細長內(nèi)腔的方向對齊的縱向軸線; 并且其中所述液體處理芯部能夠沿著大致與所述液體處理芯部的所述中空軸的縱向軸線對齊的軸線以朝向所述噴霧頭組件后部的方向可滑動地接合到所述鞍座中。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所述液體處理芯部包括中空的成角度的突出部分,所述突出部分: 從所述液體處理芯部的所述中空軸以一角度向外突出; 包括所述芯部的液體處理通道入口 ;并且 包括液體進入通道,所述液體進入通道流體地連接到所述芯部的所述液體處理通道入口并且通過液體處理結合部流體地連接到所述液體處理芯部的所述中空軸的所述細長內(nèi)腔。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所述鞍座包括: 至少一個中心空氣通道,其從中`心空氣通道入口延伸到中心空氣通道出口 ; 至少一個風扇空氣通道,其從風扇空氣通道入口延伸到風扇空氣通道出口 ;以及 細長腔體,其從所述鞍座的最后端延伸穿過所述鞍座的縱向范圍到達所述鞍座的最前端,并且被構造成可滑動地接納至少所述液體處理芯部的所述中空軸。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霧頭組件,其中當所述液體處理芯部在所述空氣處理鞍座內(nèi)處于其可滑動地接合的位置時,所述芯部和所述鞍座共同提供中心空氣遞送環(huán)面和風扇空氣遞送環(huán)面,并且其中當將所述氣帽附接到所述鞍座時: 由所述芯部和所述鞍座提供的所述中心空氣遞送環(huán)面與所述氣帽的至少一些表面結合以至少部分地限定中心空氣腔室,所述腔室被構造成將中心空氣分配到所述噴霧頭組件的中心空氣孔;并且 由所述芯部和所述鞍座提供的所述風扇空氣遞送環(huán)面與所述氣帽的至少一些表面結合以提供風扇空氣腔室,所述腔室被構造成將風扇空氣分配到向前突出經(jīng)過所述液體處理芯部的液體處理通道出口的至少兩個空氣喇叭。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所述液體處理芯部包括至少一個液體處理芯部配準結構,所述配準結構被構造成當將所述液體處理芯部可滑動地接合到所述空氣處理鞍座中時與至少一個空氣處理鞍座配準結構可滑動地接合并且配合。
      15.根據(jù)權利要求14所述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所述液體處理芯部配準結構和所述空氣處理鞍座配準結構被構造成沿著大致與所述液體處理芯部的中空軸的縱向軸線平行的軸線彼此可滑動地接合,接合方式不會阻止所述液體處理芯部與所述空氣處理鞍座可滑動地脫離。
      1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霧頭組件,其中所述液體處理芯部能夠沿著大致與所述液體處理芯部的中空軸的縱向軸線對齊的軸線在向后方向上可滑動地接合到所述空氣處理鞍座中。
      1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霧頭組件,其中當所述液體處理芯部處于在所述空氣處理鞍座內(nèi)的其接合位置時,在所述液體處理芯部與所述空氣處理鞍座的表面之間的接觸區(qū)域中所述液體處理芯部和所述空氣處理鞍座的所有表面均為硬質表面。
      18.—種噴槍,包括附接到液體噴槍平臺的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霧頭組件。
      19.一種改變噴霧頭組件的液體處理芯部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將氣帽從所述噴霧頭組件的空氣處理鞍座分離; 從所述空氣處理鞍座可滑動地脫離第一液體處理芯部并且移除所述芯部與所述鞍座的接觸, 使第二液體處理芯部可滑動地接合到所述空氣處理鞍座中;以及 將氣帽以使得通過將所述氣帽附接到所述空氣處理鞍座而將所述第二液體處理芯部在所述空氣處理鞍座中固定就位的方式附接到所述空氣處理鞍座。
      20.一種與液體噴槍平臺一起使用的噴霧頭組件,所述噴霧頭組件包括: 可附接到所述液體噴槍平臺的空氣處理鞍座、可附接到所述空氣處理鞍座的氣帽以及能夠可滑動地接合到所述空氣處理鞍座中的液體處理芯部; 其中所述空氣處理鞍座包括整體模制塑料的一體件,所述一體件包括至少一個中心空氣通道和至少一個風扇空氣通道。
      21.一種與液體噴槍平臺一起使用的噴霧頭組件,所述噴霧頭組件包括:` 可附接到所述液體噴槍平臺的空氣處理鞍座、可附接到所述空氣處理鞍座的氣帽以及能夠可滑動地接合到所述空氣處理鞍座中的液體處理芯部; 其中所述液體處理芯部包括可從所述鞍座移除并且為一次性的模制塑料的一體件;并且 其中所述液體處理芯部不包括可與所述液體處理芯部一起從所述液體噴槍平臺移除的針; 其中所述液體處理芯部不包括中心空氣通道或風扇空氣通道,或不提供中心空氣通道或風扇空氣通道的任何部分;并且 其中所述液體處理芯部的液體處理通道包括液體處理結合部,所述液體處理結合部將處于從所述液體處理芯部的中空軸大致徑向向外突出的中空突出部內(nèi)的液體進入通道流體地連接到處于所述液體處理芯部的所述中空軸內(nèi)的細長腔室, 并且其中當所述芯部可滑動地接合到所述空氣處理鞍座中并且所述空氣處理鞍座附接到所述液體噴槍平臺時,所述液體噴槍平臺的任何部分都不位于所述液體處理芯部的所述液體處理通道的所述液體處理結合部之前。
      【文檔編號】B05B7/02GK103889586SQ201280050192
      【公開日】2014年6月25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0月12日
      【發(fā)明者】史蒂芬·C·P·約瑟夫, 布賴恩·E·鄧肯 申請人:3M創(chuàng)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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