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可取下的MPeg-播放器的汽車收音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按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汽車收音機。
背景技術:
由DE-U-299 06 953已知一種具有可取下的MPeg-播放器的汽車收音機。汽車收音機在一個基體部分上設有一個插接孔,并在前面板上有一個可以翻下的或者可以擺動的操縱及顯示件。MPeg-播放器可以推入到插入格里。為此必須首先使汽車收音機的前面板翻下來。為了操縱MPeg-播放器又必須強制地使前面板翻上去。為了能夠作為便攜器具使用MPeg-播放器,必須在MPeg-播放器可被取出之前,將汽車收音機的前面板又翻下。
在按照DE-U-299 06 953的汽車收音機的可擺動的前面板上設有通用的操縱及顯示單元。該單元控制MPeg-播放器并能夠在一定條件下顯示音樂作品。所述布置在可擺動的前面板上的操縱單元是必需的,因為MPeg-播放器的操縱區(qū)必須完全埋入到插接孔里,并且不可能由MPeg-播放器上的操縱元件來進行操縱,因為一方面汽車收音機的前面板否則的話不可能翻上去,而且另一方面因為在MPeg-播放器和汽車收音機之間沒有電連接。為了控制MPeg-播放器必須設有附加的控制觸點。此外必需在汽車收音機的前面板上有附加的操縱元件用于MPeg-播放器。
本發(fā)明的內(nèi)容、任務、解決方案、優(yōu)點本發(fā)明的任務是提出一種按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具有可取下的MPeg-播放器的汽車收音機,它可以方便容易地搬運而且經(jīng)濟價廉。
該任務通過權利要求1特征部分的特征結合其前序部分的特征來解決。
通過汽車收音機的這種結構形成了一種多重用途。用戶可以將MPeg-播放器既作為便攜器具使用,如通常那樣;也可在行駛時裝在汽車收音機里。這樣保證了MPeg-播放器的輕松使用。為了將MPeg-播放器插入到汽車收音機里,用戶也不需翻轉或改變什么部件。從前面在汽車收音機的方向上推入、或者通過另一種安裝運動、例如通過側面的推移運動而實現(xiàn)推入,這可以輕松地進行。
按照本發(fā)明的解決方案此外還是經(jīng)濟價廉的,省去了用于MPeg-播放器控制機構的附加觸點。也簡化了控制電子裝置??梢灾苯油ㄟ^MPeg-播放器的前側面的操縱區(qū)進行操縱。完全可以使用商業(yè)通用的MPeg-播放器,它們只有一個耳機接口和一個供電接口。也就是說可以將已有的插座孔用于傳輸連接模擬的音頻信號以及用于供電。
通過大力推廣和接受這種便攜式系統(tǒng)或者MPeg-播放器,也就不需要附帶的具有機械構件的驅動裝置了,如CD-和/或盒式磁帶驅動裝置。尤其是一種這樣的汽車收音機,其中只有數(shù)碼存儲器用于音樂或語言的回放,這是適宜的。這樣一種沒有機械構件的汽車收音機壽命長,而且可以大大減小裝入深度。
此外,攜帶有MPeg-插入組件,如同在可取下的操縱部分時那樣也可以防止偷盜。
在按照本發(fā)明的適配器的一種有利實施方式中規(guī)定了MPeg-播放器設有一個耳機插座、尤其是插塞孔,而基體部分則具有一個配合的插頭,用于傳輸MPeg-播放器的模擬音頻信號。
這種觸點系統(tǒng)即使在汽車有振動地運動時也能可靠地工作。它們廣泛推廣,并因此成本低廉。現(xiàn)有的耳機在這里是兼容的,其中尤其是使用了具有三個接觸區(qū)的雙聲道立體聲接口。這種插座建立了MPeg-播放器與基體部分之間的電連接。它也可以至少部分地用于與基體部分的機械連接。
在按照本發(fā)明的適配器的另一種有利的實施方式中規(guī)定使MPeg-播放器設有一個供電插座、尤其是一個插塞孔,而基體部分則具有一個配合的插頭用于對MPeg-播放器進行供電。這種設計方案省去了附加地安設供電接口。用于這樣的插塞孔的充電裝置可以經(jīng)濟有利地附帶買到。該插塞孔這里也使基體部分與其MPeg-插件、最好至少部分地機械連接起來。
基體部分更為實用地包括一種用于MPeg-播放器的電池的充電功能。MPeg-播放器可以在汽車行駛時自動地充電,這就省去了例如在家里的充電。電池的充電過程尤其是通過MPeg-播放器的供電插接孔來實現(xiàn)的。
為了使MPeg-播放器輕松地由一人例如用一種帶式夾緊裝置拿著,并且可以方便地集成到汽車收音機的操縱區(qū)里,MPeg-播放器具有一種縱長形、大致呈立方體形的結構形式,其中最好有四個縱長的側面和兩個相對來說較小的側面作為端面。使各側面整圓,實現(xiàn)一種形狀而符合人機工程的結構形式。
特別有利的是MPeg-播放器的操縱元件以及顯示區(qū)都布置在長側面上,使操縱和顯示元件可以具有許多位置地相互并排一目了然地布置,這在汽車行駛時是重要的。
為了能夠將音樂選曲從PC機里裝入到MPeg-播放器的存儲器里,所述播放器尤其設有一個USB接口(USB-通用串行總線),最好設有一個尤其是直接固定在MPeg-播放器外殼上的USB插頭。因此省去了帶有附加的電纜。一種保護罩為USB插頭提供了保護,若要MPeg可以攜帶,使該保護罩翻蓋在插頭上。
MPeg-播放器可以具有特別小的外形尺寸,如果MPeg-播放器的操縱元件及顯示區(qū)布置在縱長的側面上并且在至少一個端面上設有電觸點的話,其中尤其是有一個耳機插座孔和一個供電插塞孔布置在端面上,而一個USB插頭布置在一個對置的端面上??v長的插頭因此可以伸入到縱長的部位里,因此可以實現(xiàn)一種扁平的和窄的立方體形的外殼。用于USB插頭的保護蓋可以形狀完美地將外殼封閉住。
本發(fā)明的其它有利的方案見從屬權利要求。
按照附圖對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進行詳細描述。所示為圖1一個具有集成的MP3-播放器的按照本發(fā)明的汽車收音機的簡圖;圖2具有相互分解開部件的MP3-播放器的簡圖;圖3具有插在一起的部件的MP3-播放器的簡圖;圖4作為可移動的器具使用的MP3-播放器的簡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表示了一種具有可集成的MP3-播放器12的汽車收音機10。所述包括一個收音機部分、并可裝入到一個機座里的汽車收音機由一個基體部分13以及可取下的MP3-播放器12組成。MP3-播放器12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設計成了插入模塊。該插入模塊在插入狀態(tài)下與基體部分13一起構成一個單元。無論是基體部分還是MP3-播放器都具有顯示及操縱元件14至17。
若將MP3-播放器從基體部分13里取出,那么它可以作為可便攜的器具來使用,因此使用者如通常那樣可以在跑步或乘坐公交車時收聽數(shù)字化的音樂,這種音樂事先已存放在MP3-播放器里了。MP3-播放器相對較小,因為只有一個數(shù)碼存儲器并且不需要驅動器和數(shù)據(jù)載體,如CD驅動器或帶有相應驅動器的CD或磁帶匣。存儲器例如有一個(至少)為256兆字節(jié)的存儲容量,并可以作成集成的或者作成卡片、例如SD-卡。
基體部分13以及MP3-播放器設有對應的電觸點,它們在插入狀態(tài)下建立一種傳輸連接,其中在圖2中表示了基體部分13的觸點,但看不到MP3-播放器的觸點。傳輸連接尤其只用于音頻信號和供電信號,而不用于其它信號,如用于操縱MP3-播放器的控制信號。
基體部分13具有一個可以自由接近的前面板18,它在裝入狀態(tài)時可以由一個駕駛中的人方便地觸及。
按照本發(fā)明,MP3-播放器12的操縱元件17以及顯示區(qū)16在插入狀態(tài)下布置在前面板12上,從而使它們可以操縱。它們可以大致在前面板18的平面里延伸,例如如果MP3-播放器位于這樣一個插接孔里的話該插接孔容易加深地布置在基體部分13里,實際上布置在前面板平面的后面,或者如圖所示布置在前面板18之前,而且/或者傾斜延伸、或者說并不平行于前面板平面。MP3-播放器12可以如圖所示置于前面板18上,從而使顯示區(qū)16和操縱元件17與基體部分13的顯示及操縱元件14,15偏置大約MP3-播放器12的厚度。
操縱元件17因此按照本發(fā)明這樣來布置,使它們即使在插入狀態(tài)下也可以操縱。相對地這也適合于顯示區(qū)16。
這種優(yōu)選方案的MP3-播放器12設有一個不能見到的插塞孔,例如一個標準的2.5mm或3.5mm的插塞孔,用于耳塞或者說耳塞對?;w部分13具有一個配合的插頭14,它表示于圖2中。插頭14用于傳輸MP3-播放器12的模擬音頻信號,這些信號通過一個音頻放大器在基體部分13里被放大,因此通過布置于汽車里的揚聲器就可以回放音樂。
平行于插頭14在基體部分13上有另一個插頭15,其中MP3-播放器12有一個同樣也未示出的供電插塞孔,例如同樣也是一個標準的2.5mm或3.5mm的插塞孔。此處基體部分13給MP3-播放器12供電,因此在汽車行駛時節(jié)省了MP3-播放器12的電池。尤其是通過該插頭15也實現(xiàn)了對MP3-播放器12的電池的充電功能。
兩個例如上下疊置的插頭14和15固定在一插頭部件19上,該插頭部件最好與基體部分13固定連接,并且例如設于基體部分13的前面板18上。原則上該插接部件19也可以拆下,并因此也可以是自由活動的,例如通過與基體部分13的一種電纜連接和止動連接來實現(xiàn)。這樣一種方案可能是適宜的MP3-播放器12置于一個插接孔里。也可以考慮一種可擺動的方案。
根據(jù)具有其連接插頭的插接部件19實現(xiàn)了至收音機/放大器單元的對接站。
此外除了插頭14和15的機械固定功能之外,在基體部分13上設有至少一個固定元件11。
MP3-播放器最好作成棒狀。這種棒狀-使人想起一種通常的書簽的形狀和大小-很受歡迎。
MP3-播放器12原則上是一種縱長的、大致方形的結構形式,其中可以有四個縱長的側面22至24。較大的側面21和23或者較窄的側面22和24各自大致平行。這些側面21至24由于設計的原因也可以是略有弧形。此外兩個相對較小的面作為端面,其中這些面同樣也略微整圓。
位于前方的長側面21比基體部分10的前面板18要窄,最好只是窄大約30%至70%;而且也更短,優(yōu)選短30%至70%。
MP3-播放器12的操縱元件17以及顯示區(qū)16布置在長側面21上,而用于插頭14,15的插塞孔則布置在窄側面25上。
MP3-播放器12在對置于側面25的端面26上有一個USB接口,用于通過PC(個人計算機)或者USB-端口存儲入數(shù)字音樂作品,該端口通過一個在圖2和3中所示的USB插頭27而實現(xiàn)。用于USB插頭27的保護罩28或者護蓋在作為便攜式器具使用MP3-播放器12時、但也在插入于汽車收音機里時保護這種插頭。MP3-播放器12因此可以直接插在一個PC端口里。PC連接電纜可以同樣好地被使用。
圖4表示,可以將一個耳機借助耳機插頭29與一根耳機電線30插接。
此處應該補充說明,每個公開的單項特征可以與任意另外一項公開的特征相組合。
作為MPeg-播放器按照這種說明,每個器具稱作為數(shù)字式音樂回放存儲器。
權利要求
1.具有可取下的MPeg-播放器、尤其是具有MP3-播放器(12)的一種汽車收音機(10),-其中汽車收音機(10)具有一個基體部分(13),它至少包括一個收音機部分,-MPeg-播放器是插入模塊,并在插入狀態(tài)下與基體部分(13)構成一個單元,-MPeg-播放器具有操縱元件(17)和一個顯示區(qū)(16),-MPeg-播放器是可便攜式的器具,-基體部分(13)以及MPeg-播放器具有相應的電觸點,它們在插入狀態(tài)下建立一種傳輸連接,-基體部分(13)具有一個可以自由接近的前面板(18),其特征在于,MPeg-播放器的操縱元件(17)以及顯示區(qū)(16)在插入狀態(tài)下布置在前面板(18)上,從而使它們可以操縱。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收音機,其特征在于,MPeg-播放器設有一個耳機插孔、尤其是一個插塞孔,而且基體部分具有一個配合的插頭(14)用于傳輸MPeg-播放器的模擬音頻信號。
3.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車收音機,其特征在于,MPeg-播放器設有一個電源插孔、尤其是一個插塞孔,而且基體部分具有一個配合的插頭(15)用于給MPeg-播放器供電。
4.按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汽車收音機,其特征在于,基體部分(13)包括一種對MPeg-播放器的電池的充電功能。
5.按權利要求3和4所述的汽車收音機,其特征在于一種構造,使電池的充電過程通過MPeg-播放器的供電插座孔來實現(xiàn)。
6.按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汽車收音機,其特征在于,MPeg-播放器具有一種縱長的、大致呈立方體形狀的結構形式,其中最好有四個縱長的側面(21-24)、兩個相對較小的作為端面的側面(25,26),其中尤其具有經(jīng)整圓的或者拱弧形的側面。
7.按權利要求6所述的汽車收音機,其特征在于,MPeg-播放器的操縱元件(17)以及顯示區(qū)(16)布置在一個長側面(21)上。
8.按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汽車收音機,其特征在于,MPeg-播放器設有一個USB接口。
9.按權利要求8所述的汽車收音機,其特征在于,MPeg-播放器設有一個USB插頭(27)。
10.按權利要求8所述的汽車收音機,其特征在于,MPeg-播放器具有一個保護罩(28)用于USB插頭(27),用于安裝為可便攜的器具。
11.按權利要求10所述的汽車收音機,其特征在于,MPeg-播放器的操縱元件(17)以及顯示區(qū)(16)布置在一個長的側面(21)上,而電觸點則布置在至少一個端面(25,26)上,其中尤其在一個端面(25)上設置一個耳機插孔和供電插孔,而USB插頭(27)則布置在一個對置的端面(26)上。
12.按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汽車收音機,其特征在于,基體部分(13)可以裝入到一個機座中。
全文摘要
具有可取下的MPeg播放器、尤其是具有MP3-播放器的一種汽車收音機(10),其中汽車收音機(10)具有一個基體部分(13),它包括至少一個收音機部分,該MPeg-播放器設計成插入模塊,并在裝入狀態(tài)下與基體部分(13)構成一個單元,所述Mpeg-播放器具有操縱元件(17)和一個顯示區(qū)(16),MPeg-播放器設計成可攜式器具,基體部分(13)以及MPeg-播放器具有相應的電觸點,它們在裝入狀態(tài)下建立起一種傳輸連接,基體部分(13)有一個可自由靠近的前面板(18),這種汽車收音機可以被簡單方便地搬運而且經(jīng)濟價廉。這通過如下方法來達到MPeg-播放器的操縱元件(17)以及顯示區(qū)(16)在插入狀態(tài)下都布置在前面板(18)上,使它們可以操縱。
文檔編號B60R11/02GK1942342SQ200580011265
公開日2007年4月4日 申請日期2005年4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4月15日
發(fā)明者O·羅莫澤爾 申請人: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