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適用于推車的置物籃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置物籃,特別是涉及一種適用于可折疊推車的置物籃裝置。
背景技術:
一般來說,可收折的推車的置物籃設計為具有一可滑的結構或有一可快拆的結構。然而,如此的置物籃的結構使得推車收折過程變得復雜,且推車的構件數量增加。因此, 可收折的推車具有一可樞轉的結構是被期待的,藉以提升收折效率且降低推車構件數量。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構件簡單且能輕易收折的適用于推車的置物籃裝置。本發(fā)明適用于推車的置物籃裝置,該推車為可收折且包含相互樞接的一前支撐架組及一后支撐架組,該后支撐架組包括二相互平行間隔延伸的后支撐架。該置物籃裝置包括二分別固定于該二后支撐架的樞鈕、二分別可樞轉地設置于該二樞鈕的夾持件、一弧形框架,及一柔軟材質的籃本體。該弧形框架具有相反的二端部,該二端部穿置于對應的夾持件且朝前突伸出該夾持件,該籃本體前端部固定于該前支撐架組,后半部的上緣套覆固定于該弧形框架,該弧形框架受該籃本體的張力作用所以整體呈水平且使該籃本體得以撐起。本發(fā)明所述置物籃裝置,各夾持件具有一開設有一供該樞鈕穿置的樞孔的結合壁、一自該結合壁一側彎折延伸的連接壁、一自該連接壁遠離該結合壁的一側與該結合壁平行地延伸的夾持壁,及一自該夾持壁鄰近該結合壁的表面突伸且與該結合壁相間隔的限位塊,該夾持壁與對應的樞鈕共同夾持該弧形框架的其中一端部,該結合壁、連接壁、夾持壁與限位塊共同界定出一前后向的通道,每一夾持件的限位塊與結合壁間界定出一開口, 該弧形框架的端部自該開口滑過該限位塊進入該通道以與該樞鈕產生結合關系。進一步來說,各該樞鈕包括一設置在對應的夾持件的通道內的頭部,及一直徑小于頭部且固定連接于該頭部與對應后支撐架間的固定部;各夾持件的結合壁的樞孔供對應的樞鈕的固定部穿伸其中,且具有一與該通道在一直線的小孔徑部,及一位于該樞孔末端且對應通道末梢的大孔徑部,該大孔徑部的孔徑尺寸允許該樞鈕的頭部穿過,該小孔徑部的孔徑尺寸使該頭部無法穿過。本發(fā)明所述置物籃裝置,該弧形框架包括二框條,定義各框條包括一與另一框條連結的接合段,所述端部分別位于所述框條。進一步來說,該弧形框架具有一非統(tǒng)一的厚度。另外,各框條還包括一自該接合段遠離另一框條的一端朝前彎折延伸且懸掛著收納于該籃本體內的支撐段。所述框條的接合段相互交疊固定。本發(fā)明所述置物籃裝置,該籃本體的后半部的上緣形成有一供該弧形框架穿設其
中的套管。本發(fā)明的有益的效果在于借由樞鈕、夾持件搭配弧形框架的可樞轉設計,加上弧
3形框架只設在籃本體后半部,隨著推車打開,弧形框架端部受籃本體的張力作用自然呈水平且將籃本體撐起,隨著推車收折,張力移除,弧形框架自然垂下,不影響推車收折功能,且夾持件的設計帶來易拆以利清理的好處。
圖1是一立體示意圖,說明本發(fā)明適用于推車的置物籃裝置的較佳實施例完成安裝且展開的態(tài)樣;圖2是一局部立體圖,說明本實施例的置物籃裝置的細部組件,籃本體被移除以顯示弧形框架;圖3是一局部立體圖,說明本實施例的弧形框架的端部穿過夾持件;圖4是一示意圖,說明該夾持件可旋轉的連接于后支撐架;圖5是一示意側視圖,說明一樞鈕在一樞孔中移動;圖6是一俯視圖,說明本實施例的置物籃裝置的弧形框架;圖7是一推車主要骨干部分的側視圖,說明該推車在展開狀態(tài)下,置物籃裝置的弧形框架與支撐架組的相對關系;圖8是一類似于圖7的側視圖,說明該推車在收折狀態(tài)下,置物籃裝置的弧形框架與支撐架組的相對關系。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詳細說明。參閱圖1,本發(fā)明適用于推車1的置物籃裝置2。該推車1為可收折,且除了包含該置物籃裝置2之外,還包含相互樞接的一前支撐架組11與一后支撐架組12、多數個分別安裝于該前支撐架組11與后支撐架組12下端的輪子13,及固定于該前支撐架組11與后支撐架組12上的座墊14、罩體15等組件。該后支撐架組12包括二相互平行間隔延伸的后支撐架121 (圖中因視角關系,僅顯示其中一個)。配合參閱圖2及圖3,置物籃裝置2包括二分別固定于該二后支撐架121的樞鈕 3、二分別可樞轉地設置于該二樞鈕3的夾持件4、一弧形框架5,及一柔軟材質的籃本體6。該二樞鈕3是以鉚入或螺鎖或扣合方式固定于該二后支撐架121的等高處。以下將針對位于同側的樞鈕3與夾持件4進行介紹。進一步參閱圖4,該樞鈕3包括一頭部31 及一固定連接于該頭部31與對應后支撐架121間的固定部32。固定部32直徑小于頭部 31。各夾持件4具有一結合壁41、一自該結合壁41上側彎折延伸的連接壁42、一自該連接壁42遠離該結合壁41的一側與該結合壁41平行地延伸的夾持壁43,及一自該夾持壁 43鄰近該結合壁41的表面突伸且與該結合壁41相間隔的限位塊44。該結合壁41、連接壁 42、夾持壁43與限位塊44共同界定出一前后向的通道401以及一遠離該連接壁42也就是位于下方的開口 402。進一步參閱圖5,結合壁41開設有一樞孔410。該樞鈕3穿置于該樞孔410。樞孔 410具有一與通道401在一直線的小孔徑部410,,及一位于該樞孔410末端且對應通道401 末梢的大孔徑部410”。大孔徑部410”的尺寸允許樞鈕3的頭部31穿過,小孔徑部410’的孔徑尺寸使頭部31無法穿過。夾持件4組裝到樞鈕3的過程為,先將夾持件4移動到大孔徑部410”對齊樞鈕3的位置。接者,夾持件4朝向對應的后支撐架121移動且接觸后支撐架121,藉此使頭部31穿過大孔徑部410”。最后,該夾持件4相對該樞鈕3往下移,藉此使頭部31經過開口 402移入通道401中。同時,固定部32從大孔徑部410”移動到小孔徑部 410’。較佳的,頭部31厚度稍微大于限位塊44與結合壁41間的橫向距離,藉此避免當無外力施加于夾持件4時,頭部31從通道401的開口 402移出。換句話說,該頭部31的厚度大于開口 402的寬度。若有必要,夾持壁43可被扳折遠離結合壁41,藉此增加開口 402的寬度以便樞鈕3或弧形框架5穿過。參閱圖2、圖3及圖6,弧形框架5形狀概呈U形,具有相反的二端部50。在本實施例中,弧形框架5包括二塑料射出成形的框條51。較佳的,該等框條51是由乙?;蚓郾┲瞥?。定義各該框條51包括一與另一框條51交疊固定的接合段511,及一自該接合段511 遠離另一框條51的一端朝前彎折延伸的支撐段512,該端部50位于該支撐段512且懸掛著收納于籃本體6 (示于圖1)內。利用二框條51交疊構成弧形框架5的好處在于,制造者可以視推車1規(guī)格微調交疊長度,構成所需的形狀,且交疊處的結構強度也受到強化。該弧形框架5還可被設計為具有一較厚部位的一件式,例如,兩個端部50間為兩倍厚度?;⌒慰驐l5的兩端部50自開口 402滑過該限位塊44進入該通道401,并受該限位塊44限位且跨置于限位塊44上。借此,端部50穿置于對應的夾持件4的通道401且朝前突伸出該夾持件4,且被夾在該夾持壁43與樞鈕3的頭部31間。參閱圖1及圖3,籃本體6前端部固定于該前支撐架組11。在本實施例,前支撐架組11包括二相互平行的前支撐架111,籃本體6前端部的兩側以鉚釘或扣合方式固定于兩前支撐架111內側,后半部的上緣形成有一供該弧形框架5穿設其中的套管(圖未示),該弧形框架5跨置于夾持件4處可以設計為不受籃本體6套覆。由于籃本體6前端是固定于前支撐架111間,且夾持件4夾持收納懸掛著的端部 50,又由于籃本體6的其余部分受弧形框架5支持,當該前支撐架111與后支撐架121被打開,該籃本體6被前支撐架111及弧形框架5張開攤直,且籃本體6的前端可防止弧形框架 5的端部50向上翹起,藉此使弧形框架5維持在水平位置。當該前支撐架111與后支撐架 121收折,前支撐架111朝后支撐架121樞轉靠近,因為弧形框架5的末端50不再受到籃本體6的拉持,且弧形框架5位在樞鈕3后方的后半部相對于位在樞鈕3前方的部分是較長且較重的,所以弧形框架5的后半部會因自重且沒有來自任何回復機構(例如彈簧)的維持而樞轉向下并鄰接靠近后支撐架121。配合參閱圖7,在推車1打開的狀態(tài)下,弧形框架5以跨置于該夾持件4處為支點, 兩端部50受籃本體6的張力作用所以朝前,該弧形框架5整體呈水平且使該籃本體6得以撐起。當使用者欲從后方放置物品,可以對弧形框架5的接合段511施力下壓,弧形框架5 連同夾持件4相對樞鈕3樞轉,有助于較大物品置入。當用戶欲清理置物籃裝置2內部,可使夾持件4相對于樞鈕3移動到大孔徑部410”對齊樞鈕3,接著將夾持件4移離后支撐架 121。弧形框架5連同籃本體6,也可以其他方式移除,例如施力于夾持件4的夾持壁43,將其扳離結合壁41以加大開口 402寬度,再使弧形框架5的端部50從通道401移出,藉此分離弧形框架5與夾持件4。參閱圖1及圖8,隨著推車1收折,籃本體6前后距離縮短,張力移除,弧形框架5后段相對于后支撐架121樞轉垂下,推車收折的操作可被輕易執(zhí)行。歸納上述,本發(fā)明適用于推車的置物籃裝置2借由樞鈕3、夾持件4搭配弧形框架 5的可樞轉設計,加上弧形框架5只設在籃本體6后半部,隨著推車打開,弧形框架5的端部 50受籃本體6的張力作用呈水平且將籃本體6撐起,隨著推車收折,張力移除,弧形框架5 自然垂向下,且夾持件4的設計帶來易拆以利清理的好處,確實可達到本發(fā)明的目的。惟以上所述者,僅為本發(fā)明之較佳實施例而已,當不能以此限定本發(fā)明實施之范圍,即大凡依本發(fā)明權利要求書及說明書內容所作之簡單的等效變化與修飾,皆仍屬本發(fā)明涵蓋之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適用于推車的置物籃裝置,該推車為可收折且包含相互樞接的一前支撐架組及一后支撐架組,該后支撐架組包括二相互平行間隔延伸的后支撐架;其特征在于該置物籃裝置包括二分別固定于該二后支撐架的樞鈕、二分別可樞轉地設置于該二樞鈕的夾持件、一弧形框架,及一柔軟材質的籃本體,該弧形框架具有相反的二端部,該二端部穿置于對應的夾持件且朝前突伸出該夾持件,該籃本體前端部固定于該前支撐架組,后半部的上緣套覆固定于該弧形框架,該弧形框架受該籃本體的張力作用所以整體呈水平且使該籃本體得以撐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推車的置物籃裝置,其特征在于各夾持件具有一開設有一供該樞鈕穿置的樞孔的結合壁、一自該結合壁一側彎折延伸的連接壁、一自該連接壁遠離該結合壁的一側與該結合壁平行地延伸的夾持壁,及一自該夾持壁鄰近該結合壁的表面突伸且與該結合壁相間隔的限位塊,該夾持壁與對應的樞鈕共同夾持該弧形框架的其中一端部,該結合壁、連接壁、夾持壁與限位塊共同界定出一前后向的通道,每一夾持件的限位塊與結合壁間界定出一開口,該弧形框架的端部自該開口滑過該限位塊進入該通道以與該樞鈕產生結合關系。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適用于推車的置物籃裝置,其特征在于各該樞鈕包括一設置在對應的夾持件的通道內的頭部,及一直徑小于頭部且固定連接于該頭部與對應后支撐架間的固定部;各夾持件的結合壁的樞孔供對應的樞鈕的固定部穿伸其中,且具有一與該通道在一直線的小孔徑部,及一位于該樞孔末端且對應通道末梢的大孔徑部,該大孔徑部的孔徑尺寸允許該樞鈕的頭部穿過,該小孔徑部的孔徑尺寸使該頭部無法穿過。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推車的置物籃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弧形框架包括二框條,定義各框條包括一與另一框條連結的接合段,所述端部分別位于所述框條。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推車的置物籃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弧形框架具有一非統(tǒng)一的厚度。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適用于推車的置物籃裝置,其特征在于各框條還包括一自該接合段遠離另一框條的一端朝前彎折延伸且懸掛著收納于該籃本體內的支撐段。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適用于推車的置物籃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條的接合段相互交疊固定。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推車的置物籃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籃本體的后半部的上緣形成有一供該弧形框架穿設其中的套管。
全文摘要
一種適用于推車的置物籃裝置,該推車包含相互樞接的一前支撐架組及一后支撐架組,該后支撐架組包括二相互平行間隔延伸的后支撐架;該置物籃裝置包括二分別固定于該二后支撐架的樞鈕、二分別可樞轉地設置于該二樞鈕的夾持件、一弧形框架,及一柔軟材質的籃本體。各該夾持件界定出一前后向的通道,該弧形框架具有相反的二端部,該二端部穿置于對應的夾持件的通道且朝前突伸出該夾持件,該籃本體前端部固定于該前支撐架組,后半部的上緣套覆固定于該弧形框架,該弧形框架以跨置于該夾持件處為支點,在該二端部受該籃本體的張力作用所以朝前的狀態(tài)下,該弧形框架整體呈水平且使該籃本體得以撐起。
文檔編號B62B9/10GK102556133SQ20111036782
公開日2012年7月11日 申請日期2011年11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11月18日
發(fā)明者J .溫特霍特 安德魯 申請人:明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