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全景天窗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全景天窗頂蓋組件。
背景技術:
有天窗的乘用車,其頂蓋總成的結構比無天窗的稍微復雜,相比無天窗的整車,由于有天窗開口的存在,它會降低整車的剛度及強度性能。所以有天窗的頂蓋總成要著重保證整車模態(tài)和剛度及強度性能。
目前車型中頂蓋總成結構大致有以下兩種結構。如圖1所示:圖1中加強框前、后部與頂蓋前橫梁3和頂蓋后橫梁4用結構膠8連接,天窗加強框2與B柱上邊梁5處的搭接也用結構膠連接。結構一中天窗加強框2與其他零件的搭接都采用結構膠形式,這種結構的優(yōu)點是:工藝操作性簡便強,減少了額外的焊接和螺栓連接;天窗加強框2與前后橫梁和側圍的有效搭接長度大,有利于提升整個天窗區(qū)域的強度和剛度。缺點是:由于加強框要加長到前后橫梁處搭接,所以增加了加強框的重量增加成本。與側圍只有B柱上邊梁段的連接,對整個天窗區(qū)域的強度和剛度不利。結構二,如圖2所示,加強框前、后部與頂蓋前橫梁和頂蓋后橫梁無連接,加強框與側圍的搭接用三處螺栓連接。結構二中,天窗加強框2與前后橫梁無搭接,與側圍采用螺栓9連接形式,優(yōu)點是:工藝操作性簡便,減少了涂膠和焊接;缺點是:由于加強框與其他零件搭接點少,需要加厚加強框增強自身強度剛度,所以增加了加強框的重量和成本,而且與側圍只有三個螺栓9連接,對整個天窗區(qū)域的強度和剛度不利。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的不足而完成的,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夠在保證整車的強度和剛度下,有效降低加強框的重量,并能夠節(jié)約成本的全景天窗頂蓋組件。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全景天窗頂蓋組件,包括頂蓋前橫梁、頂蓋本體頂蓋后橫梁和天窗加強框,所述天窗加強框可拆卸固定于所述頂蓋本體內周,所述天窗加強框與所述頂蓋本體之間形成四周貫通腔體,所述天窗加強框前端與所述頂蓋前橫梁可拆卸固定連接,所述天窗加強框后端的左右兩端與側圍總成固定連接形成橫向頂梁結構,所述天窗加強框后端與所述頂蓋后橫梁之間水平方向設有間隔,所述天窗加強框左右兩側分別與側圍總成可拆卸固定連接,天窗可拆卸固定于所述頂蓋本體上。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全景天窗頂蓋組件還可以是:
所述側圍總成的A柱上內板與所述天窗加強框左右兩側分別可拆卸固定連接。
所述側圍總成的A柱上內板通過螺栓與所述天窗加強框左右兩側分別可拆卸固定連接。
所述側圍總成的B柱上邊梁與所述天窗加強框之間設有支架,所述支架上端所述天窗加強框可拆卸固定連接,所述支架下端與B柱上邊梁內板固定連接。
所述支架上端通過螺栓與所述天窗加強框可拆卸固定連接,所述支架下端焊接固定于所述B柱上邊梁內板上。
所述天窗加強框前端通過螺栓與所述頂蓋前橫梁可拆卸固定連接。
所述天窗加強框前端通過結構膠與所述頂蓋前橫梁可拆卸固定連接。
所述天窗加強框左右兩側設有至少兩處延伸邊,每個所述延伸邊上設有至少一個焊點,所述天窗加強框左右兩側通過所述焊點與所述側圍總成固定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全景天窗頂蓋組件,包括頂蓋前橫梁、頂蓋本體頂蓋后橫梁和天窗加強框,所述天窗加強框可拆卸固定于所述頂蓋本體內周,所述天窗加強框與所述頂蓋本體之間形成四周貫通腔體,所述天窗加強框前端與所述頂蓋前橫梁可拆卸固定連接,所述天窗加強框后端的左右兩端與側圍總成固定連接形成橫向頂梁結構,所述天窗加強框后端與所述頂蓋后橫梁之間水平方向設有間隔,所述天窗加強框左右兩側分別與側圍總成可拆卸固定連接,天窗可拆卸固定于所述頂蓋本體上。這樣,將天窗加強框與頂蓋本體的周圈之間形成四周貫通的腔體結構,當天窗加強框受力后,可以通過貫通的腔體結構能有效的將天窗加強框的受力等傳遞分散到側圍總成上,使天窗加強框的受力減小,避免因應力集中,導致天窗加強框開裂,產生天窗玻璃破裂,不利于用戶安全,利用貫通的腔體提高了天窗加強框的剛度和強度,同時也保證了天窗的開口剛度。并且將天窗加強框前端與頂蓋前橫梁連接,天窗加強框后端不與頂蓋后橫梁搭接,將天窗加強框后端做成一根類似于頂梁形式的結構,有效縮短了天窗加強框的長度,使天窗加強框重量邊輕,達到零件輕量化需求,從而節(jié)約了生產成本,保證整車強度和剛度滿足要求,同時又要兼顧成本重量的最小化。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全景天窗頂蓋組件,相對于現有技術而言,其具有的優(yōu)點是:能夠在保證整車的強度和剛度下,有效降低加強框的重量和成本。
附圖說明
圖1是現有技術的一種全景天窗頂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現有技術的另一種全景天窗頂蓋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全景天窗頂蓋組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圖3中A-A的截面示意圖。
圖5是圖3中B-B的截面示意圖。
圖6是圖3中C-C的截面示意圖。
圖7是本實用新型的天窗加強框與側圍的連接結構圖。
圖8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全景天窗頂蓋組件的焊點分布圖。
圖9是本實用新型的天窗加強框與頂蓋前橫梁的連接結構圖。
圖10是圖9的局部結構圖。
圖11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全景天窗頂蓋組件的另一結構示意圖。
圖號說明
1…頂蓋本體 2…天窗加強框 3…頂蓋前橫梁
4…頂蓋后橫梁 5…B柱上邊梁 6…A柱上內板
7…支架 8…結構膠 9…螺栓
10…焊點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的圖3至圖11對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全景天窗頂蓋組件全景天窗頂蓋組件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全景天窗頂蓋組件,請參考圖3-11,包括頂蓋前橫梁3、頂蓋本體1、頂蓋后橫4和天窗加強框2,所述天窗加強框2可拆卸固定于所述頂蓋本體1內周,所述天窗加強框2與所述頂蓋本體1之間形成四周貫通腔體,所述天窗加強框2前端與所述頂蓋前橫梁1可拆卸固定連接,所述天窗加強框2后端的左右兩端與側圍總成固定連接形成橫向頂梁結構,所述天窗加強框2后端與所述頂蓋后橫梁4之間水平方向設有間隔,所述天窗加強框2左右兩側分別與側圍總成可拆卸固定連接,天窗可拆卸固定于所述頂蓋本體1上。這樣,將天窗加強框2與頂蓋本體1的周圈之間形成四周貫通的腔體結構,當天窗加強框2受力后,可以通過貫通的腔體結構能有效的將天窗加強框2的受力等傳遞分散到側圍總成上,使天窗加強框2的受力減小,避免因應力集中,導致天窗加強框開裂,產生天窗玻璃破裂,不利于用戶安全,利用貫通的腔體提高了天窗加強框的剛度和強度,同時也保證了天窗的開口剛度。并且將天窗加強框2前端與頂蓋前橫梁3連接,天窗加強框2后端不與頂蓋后橫梁4搭接,將天窗加強框2后端做成一根類似于頂梁形式的結構,有效縮短了天窗加強框的長度,使天窗加強框2重量變輕,達到零件輕量化需求,從而節(jié)約了生產成本,保證整車強度和剛度滿足要求,同時又要兼顧成本重量的最小化。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全景天窗頂蓋組件,相對于現有技術而言,其具有的優(yōu)點是:能夠在保證整車的強度和剛度下,有效降低加強框的重量和成本。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全景天窗頂蓋組件,請參考圖3-11,在前面描述的技術方案的基礎上還可以是:所述側圍總成的A柱上內板6與所述天窗加強框2左右兩側分別可拆卸固定連接。這樣,天窗加強框2左右兩側分別與側圍總成的A柱上內板6可拆卸連接,有利于天窗加強框2與A柱上內板6的裝配,并且當頂蓋本體1受力后,可以通過頂蓋本體1與天窗加強框2形成的貫通腔體提高天窗加強框2的結構強度,并且天窗加強框2左右兩側分別與側圍總成的A柱上內板6連接,可以有效的將頂蓋本體1接收的力分散到側圍總成的A柱上內板6上,從而使頂蓋本體1的受力減小,進而保護了天窗加強框2的結構強度。進一步的優(yōu)選方案是:所述側圍總成的A柱上內板6通過螺栓9與所述天窗加強框2左右兩側分別可拆卸固定連接。這樣,通過螺栓9將側圍總成的A柱上內板6與天窗加強框2進行連接,在滿足天窗加強框2剛度的需求后,又滿足了天窗加強框2與A柱上內板6的裝配性。還可以是:所述側圍總成的B柱上邊梁5與所述天窗加強框2之間設有支架7,所述支架7上端所述天窗加強框2可拆卸固定連接,所述支架7下端與B柱上邊梁5內板固定連接。這樣,在側圍總成的B柱上邊梁5與所述天窗加強框2之間設有支架7,然后通過支架7將側圍總成的B柱上邊梁5與所述天窗加強框2進行連接,并且支架7上端與天窗加強框2可拆卸連接,支架7下端與側圍總成的B柱上邊梁5固定連接,利用支架7可以有效的將天窗加強框2裝配,并且支架7下端與側圍總成的B柱上邊梁5固定連接,從而提高其連接強度和力的傳導。進一步的優(yōu)選方案是:所述支架7上端通過螺栓9與所述天窗加強框2可拆卸固定連接,所述支架7下端焊接固定于所述B柱上邊梁5內板上。還可以是:所述天窗加強框2前端通過螺栓9與所述頂蓋前橫梁3可拆卸固定連接。這樣,天窗加強框2前端通過螺栓9與所述頂蓋前橫梁3可拆卸固定連接,有效的保證了天窗加強框2與頂蓋前橫梁3的連接強度和剛度,當天窗加強框2受力過大時,可以通過頂蓋前橫梁3有效的將天窗加強框2前端的受力進行分散傳遞,從而保證了天窗加強框2的結構強度,進而保證了用戶人身安全。還可以是:所述天窗加強框2前端通過結構膠8與所述頂蓋前橫梁3可拆卸固定連接。這樣,天窗加強框2前端也可以通過結構膠8與所述頂蓋前橫梁3連接,通過結構膠8,工藝操作簡便,減少了額外的焊接和螺栓9的操作,使天窗加強框2與頂蓋前橫梁3連接強度高。還可以是:所述天窗加強框2左右兩側設有至少兩處延伸邊,每個所述延伸邊上設有至少一個焊點10,所述天窗加強框2左右兩側通過所述焊點10與所述側圍總成固定連接。這樣,A柱上內板6通過螺栓9與天窗加強框2連接,B柱上邊梁5通過支架7與天窗加強框2連接,支架7上端與天窗加強框2螺栓9連接,下端與B柱上邊梁5內板焊接。同時天窗加強框2還伸出五處與側圍總成通過焊點10焊接,保證了頂蓋本體1和側圍總成區(qū)域的力的有效傳遞,防止因應力集中,導致天窗加強框2開裂等情況發(fā)生。
上述僅對本實用新型中的幾種具體實施例加以說明,但并不能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中的設計精神所作出的等效變化或修飾或等比例放大或縮小等,均應認為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