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與漏出油污搏斗的水運工具的制作方法
本發(fā)明關于一艘用以收回在水上的油與漏出油污搏斗的水運工具;并在水運工具的邊上有至少一個給準備清潔的水進入的入口;并在該入口之后方固定一個從船向前及向外延伸的收集水柵,用以將水引入船內,在那里安裝了將油從流入的水中分開的裝置。
已知有這類與漏出油污搏斗的船只,其中從由水柵幫助下而流入的水中利用大型泵將油分隔出來后,水便沿導管返回外面。在群島的情形下,船只以相當慢的速度航行,例如2至3海里,時侯,已知的裝置工作得相當好。尤其是當一個向前圓滑地彎曲的水流導管被安排給已清潔的水,出口位置接近船頭多于水柵時,可以在平靜的海中達到差不多百分之百的清潔功能。
另一方面,在公海漏出油污時,達到對于表面面積而言的高清潔效能是很重要的,雖然是可以滿足于一個比完美略低的清潔效果。在這個情形下,清潔需要一個船舶較高的航行速度。于是,從經驗所得有一缺點,就是在水柵之后產生一個相當大的負壓,即是水平面低于水柵前面的水平面,于是在水面上的水及油污會在水柵下漏走至水柵錯誤的一側。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解決這個缺點,并提供一只與漏出油污搏斗的水運工具,該工具能在以下兩種情況中令人滿意地操作,一是以慢速進行徹底的清潔,另一個是以高速度地進行大量的清潔。
為了完成這個目的,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與漏出油污搏斗的水運工具的特征在于,從中將油污分隔出來的水的至少一部分會由安裝于僅在收集水柵之后的出口排出。由于這個出口,在水柵之后產生的負壓便可以降低,而航行速度亦因而可以提高;該出口亦可能因此是已清潔的水的唯一出口或兩個位于兩個不同地方的出口的其中一個。當然,該裝置亦某程度地減少了水柵在水運工具作高速航行時所承受的變形。
當然,實際上最適合的裝置是一個所述的出口會隨著環(huán)境而可以調節(jié)或甚至完全關閉的裝置。
本發(fā)明的其他特征及優(yōu)點在以下以例子形式并配合附圖的說明中會詳細介紹;其中,
圖1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與漏出油污搏斗的水運工具的頂視略圖;
圖2及圖3描繪與圖1形式相應的兩個導管安排的選擇;
圖4在一較大比例下描繪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裝置的頂視;
圖5描繪了包括水入口及出口的水運工具的側面的部分視圖;
圖6描繪另一個導管安排的側視,此圖亦描繪了油污分隔裝置;及
圖7描繪了根據(jù)圖6的裝置的頂視。
圖1因此描繪了一水運工具的頂視略圖,其航行方向由箭頭所示。在工具的每一側固定了一收集水柵2,其向水中伸展,并向前及向外彎曲;在圖中只顯示了左面水柵。當水運工具向前航行時,水柵2收集漏油污染的表面水3;并將其引入在船內的水流導管;導管則裝有將油污從水中分隔的裝置5,并將油引入一分開的儲藏容器中。
根據(jù)本發(fā)明,通過分隔裝置5之后,至少部分被清潔了的水會僅在水柵2之后的一點返回外面。根據(jù)圖1的情形,流過分隔裝置的水的余下部分會引向該水運工具的前部一個開口排出,使其再次回到收集水柵2的響應范圍。另一選擇是該余下的水也可以通過一個如圖2所示在船較后的開口引出。最后,圖3描繪的情況是所有流入的水會根據(jù)本發(fā)明而僅在水柵之后引出。
從以上可以明顯看見,余下的水如何在船只內循環(huán)是與本發(fā)明無關的;本發(fā)明的主要構思在于流過清潔裝置5的水的至少一部分是被引向僅在水柵2之后的一點排出,此為一個減少在水柵后產生的負壓的程序,并同時減低被油污染的水在水柵下漏走的危機。
在上述的例子中,位于僅接裝置5的入口導管及水流導管均大致上在同一水平面上;其中入口導管的初段的彎曲外壁4同時是在水柵后排水的彎曲導管的內壁。
圖4及圖5描繪一個基本上根據(jù)圖1的裝置的部分揭開的頂視及側視圖。標號4指著上述的彎曲導管壁,標號6指著向前引的流水導管,而標號7是在水柵后排水的導管。水流入口由標號10所指著,而位于水柵后的出口則由標號11所指。如圖4進一步顯示,出口11設有可關閉閘門8,并由例如液壓裝置9所驅動。
圖5中,概略地描繪了從側面所見的情形,并為了清楚起見沒有顯示水柵2。由標號12所指的水平線在入口10是比出口11為高的,但壓力差距則少于在水柵后沒有水流排出時的情況。
在上述例子中,水導管均大致位于水平面高度的水平面上。但是,亦可以安排將水在水柵之后排出之前,先經過入口導管的下面,一如圖6及圖7所示。在這些圖中,通過出口11排出的水的導管由標號14所指,并由水平導管壁15將其與流入的水分隔。在緊接入口10處的橫向門檻13有一個至少含有最多油污的表面水必須流過分隔裝置5的作用。所述分隔裝置可以如已有的芬蘭申請832079所述的結構,透過這個參考而被應用于本發(fā)明之內。在壁15之下流過后,已清潔的水會通過僅位于水柵2之后的出口11排出。已通過裝置5的水的一部分當然可以被引到其他地方,一如圖1及圖2所示的形式。
清楚可見,上述的實施例及有關詳情是可以在本發(fā)明構思及以下的權利要求
的范圍內作相當大的變化。
權利要求
1、與漏出油污博斗的水運工具,用以將水面上的油收回,在水運工具的側邊有至少一個給準備清潔的水的入口(10),并僅在入口之后固定一個收集水柵(2),該水柵從該工具上向外及向前伸展,以將水引入該工具內,在那里,安排了用以將油從流入含油的水分隔的分隔裝置(5),其特征在于為已將油從中分隔出來的水的至少一部分安排一個僅在收集水柵(2)之后的出口(11)。
2、如權利要求
1所述的水運工具,其特征在于為余下來的排水用已知的方法在比入口(10)更接近工具的頭部的地方設置出口。
3、如權利要求
1所述的水運工具,其特征在于為余下的排出水,在所述水柵(2)清楚地更后的地方安排一個出口。
4、如權利要求
1所述的水運工具,其特征在于將所有從中將油污分隔的水都引向僅在收集水柵(2)之后的出口(10)。
5、如權利要求
1至4的任何一項所述的水運工具,其中收集水柵(2),從上而望形成一個其內被引向船只航行方向的曲線,并在船內的流水通道是從入口向前圓滑地彎曲,其特征在于,為僅在收集水柵(2)之后排出的該部分的水安排一個向后彎曲的排水導管,該導管的內彎的壁(4)基本上連接位于接近入口(10)的一點的入口導管的外彎的壁。
6、如權利要求
1至4的任何一項所述的水運工具,其特征在于,為僅在收集水柵之后排出的那部分水提供一條從入口導管分叉出來的導管(4),并在該入口導管下經過,然后引至所述出口(11)。
專利摘要
一只用以將在水面上的油污收回的與漏出油污搏斗的水運工具;該水運工具在水平面上有至少一個水入口;并在其后有一向前及向外伸展的收集水柵(2),將水引入水運工具內;其內有一將油從水中收回的分隔裝置(5)。根據(jù)本發(fā)明,為從中將油分隔出并從船上排出的水的至少一部分提供一個僅后于收集水柵(2)的出口。余下來的排出水最好安排在一個比入口更接近船頭的出口排出。
文檔編號E02B15/10GK86103813SQ86103813
公開日1986年12月3日 申請日期1986年6月3日
發(fā)明者拉斯·倫丁 申請人:拉斯·倫丁專利公司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