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牽拉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來在盤繞處理過程中拉緊至少一條扁平卷繞帶材(plated coil strip)的牽拉裝置。
背景技術:
一般來講,將片狀扁平材料切割成卷繞帶材的設備是我們熟知的,通過使用相應的卷取機(recoiler)可以將切割好的卷繞帶材盤繞起來或者卷繞起來。用于卷繞相應卷繞帶材的卷取機包括一個可以將單個卷繞帶材輸送到其上的盤繞設備。卷取機繞著單個在盤繞結束后可以移走的中心部件將獨立的卷繞帶材盤繞起來,以此將片狀金屬卷繞好以備使用或者出售。這些卷繞帶材一般是通過一個進料裝置(輸送機構)輸送到卷取機上。
上述機械設備存在許多缺點,尤其是很難使輸送機構的進料速度與卷取機要求的卷繞帶材的速度相互匹配,從而帶來相當大的難題。一般而言,由于卷繞帶材的相對彈性,如果進料裝置與卷取機之間的卷繞帶材長度過長,就會造成進料裝置與卷取機之間的卷繞帶材形成盤結,當進料裝置與卷取機之間的卷繞帶材被再次拉緊的時候,卷繞帶材的盤結部分會導致卷繞帶材的損壞。
此外,在某些情況下,在卷取機停下后進料裝置卻還在向卷取機分配卷繞帶材,或者進料裝置以大于卷取機所要求的進料速度分配卷繞帶材。
在這兩種情況下,都已經發(fā)現,由進料裝置分配來的卷繞帶材在被輸送到卷取機上之前出現扭曲纏繞,從而導致卷繞帶材的損壞和無法使用。
因此,一般需要克服這些問題,在盤繞處理過程中對卷繞帶材施加一個拉力以避免卷繞帶材的損壞。
通常,扁平卷繞帶材被引導穿過由兩個相對的牽拉區(qū),該牽拉區(qū)包括一個張力氈,該受拉氈作為引導面而與卷繞帶材的表面相接觸。由于牽拉區(qū)的受拉氈對卷繞帶材表面施加的摩擦力,在盤繞處理過程中就會產生一個適度的拉力。
上述現有技術的一個缺點是其配置無法以適度的拉力引導扁平卷繞帶材,同時又不會由于受拉氈與卷繞帶材表面間的摩擦力引起其兩個表面刮傷。
為了避免卷繞帶材的表面在牽拉過程中被刮傷,可以在兩個接觸面上涂敷特殊的保護條帶或者箔層。
而上述現有技術的一個缺點就是該特殊保護條帶或者箔層的使用會增加工作量,從而需要更多的人力和高操作成本。另一個缺點是在卷繞帶材表面涂覆特殊保護膜或者箔層的工作所必需的時間減慢了盤繞處理的工作進度。
發(fā)明內容
因此,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牽拉裝置,用于在盤繞處理中拉緊扁平卷繞帶材,消除前面提及的各項缺點,尤其可以在不損壞卷繞帶材表面的情況下對送入的卷繞帶材施加適度的拉力。
為實現該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牽拉裝置。根據本發(fā)明的用于在盤繞處理中拉緊至少一條扁平卷繞帶材的牽拉裝置包括至少兩個可以旋轉的輥,這兩個輥通過其圓周相互連接,從而引導所述的至少一條扁平卷繞帶材從中通過,其中至少有一個輥連接在馬達驅動裝置上,用于通過控制輥速,從而在盤繞處理過程中對所述的至少一條扁平卷繞帶材上產生預定拉力。
因此,與前面提到的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更好的牽拉裝置,該裝置通過將一對引導輥中的至少一個輥與馬達驅動裝置連接來獲得適度的拉力。該馬達驅動設備可以根據卷取機的作用情況控制輥速,也就是說根據卷繞帶材的盤繞速度控制輥速。
由于這兩個引導輥被可旋轉地支撐,他們會帶著被引導的卷繞帶材一起運動從而避免對接觸面造成的摩擦損傷。因此,使用該牽拉裝置可以確保在不損壞卷繞帶材表面的情況下,對被引導的卷繞帶材施加適度的拉力。
本發(fā)明的其他優(yōu)點和優(yōu)選實施例在所附的從屬權利要求中予以闡述。
需要理解的是,前面的總體描述和接下來的詳細描述僅為解釋性的舉例說明,并非用來限定本發(fā)明的權利要求。下面關于本發(fā)明的描述和實例將闡述并提出本發(fā)明的其他優(yōu)點及其發(fā)明意圖。
附圖也是本說明書的組成部分,對本發(fā)明的實施例作了圖釋,并與相應的文字說明一起解釋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和原理。
圖1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一對相連的輥的正視圖。
圖2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連接在馬達驅動設備上的一個輥的透視圖。
圖3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包含保護環(huán)和隔離環(huán)的一對輥的正視圖。
圖4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一個分解的牽拉裝置的透視圖。
圖5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從右前側示出支架時牽拉裝置的透視圖。
圖6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一對以兩個相對的支架支撐的輥的正視圖。
圖7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從右后側示出一對輥和兩個相對的支架的透視圖。
圖8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一對以兩個相對的支架支撐的輥的后視圖。
圖9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一個牽拉裝置的正視圖。
圖10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圖9所示牽拉裝置的左側視圖。
圖11所示為根據圖9和圖10中的牽拉裝置的右側視圖。
圖12所示為根據圖9、圖10和圖11中的牽拉裝置的透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來參看根據本發(fā)明的各種實施例,其實例示于附圖中,并且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通過本發(fā)明的說明書,會使這些實施例變得淺顯易懂。在不同的附圖中,相同的參考數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部件。
圖1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一對輥的正視圖。這對輥由一個上輥5和一個下輥6組成。輥5和輥6均為圓柱形輥,并且在盤繞處理過程中沿各自軸線方向相互平行。每個輥5和6分別包括軸50和60;至少一個保護環(huán)51和61,尤其是制成橡膠環(huán)或者聚胺酯環(huán),用于在引導卷繞帶材通過兩個輥5和輥6時保護卷繞帶材的表面免受損傷;用于限定保護環(huán)51和61的隔離環(huán)和接觸元件52,53和62,63。接觸元件52,53和62,63起到鎖定螺母的作用,分別用來固定保護環(huán)51和61。
依照上述優(yōu)選實施例,上輥5和下輥6都包括多個保護環(huán)51和61,這些保護環(huán)沿軸線方向相鄰安置。
此外,根據第一優(yōu)選實施例,其中的一個輥,即上輥5,包括一個嚙合齒輪7,該齒輪與馬達驅動設備上相應的嚙合齒輪嚙合,從而以預定的輥速被驅動。嚙合齒輪7與上輥5的接觸元件53相鄰安置。
圖2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給出的上輥5的透視圖,輥5包括若干保護環(huán)51和連接在相應的馬達驅動系統(tǒng)8上的嚙合齒輪7。如圖2所示,上輥5的嚙合齒輪7與馬達驅動系統(tǒng)8上相應的嚙合齒輪80連接。馬達驅動系統(tǒng)8可以是一個液壓馬達驅動系統(tǒng),等等。具體地,該馬達驅動系統(tǒng)8包括一個帶有液壓泵、液壓管道、液壓接頭等等的液壓系統(tǒng)81,用于產生高扭轉力矩。馬達驅動系統(tǒng)8可以固定在一個另外的輥座板54上。
輥5的軸50的直徑可以設計為例如40mm,等等,因此,輥座板54上留有一個孔,軸50以可轉動的方式從該孔中穿過。
液壓馬達驅動系統(tǒng)8設置到上輥5上,用于減慢輥速,從而在盤繞卷繞帶材的過程中在被引導通過兩個輥5和6的卷繞帶材上產生一個拉力。由于兩個輥5和6在彼此相反的方向上隨著被引導的卷繞帶材沿輸送方向運動,所以即使在輥速隨馬達驅動系統(tǒng)8減慢的情況下也可以很好地避免卷繞帶材的刮傷。
圖3所示為依照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上輥5和下輥6的正視圖。如圖3所示,每個輥5和輥6均有若干個保護環(huán)51和61,這些保護環(huán)可以如前所述無損傷地引導卷繞帶材。單個的保護環(huán)51、61可以設計為不同的寬度和直徑。而且,保護環(huán)51和61均為可分離的環(huán),這樣就可以選擇適合的檢測的環(huán)組合從而更好的引導卷繞帶材通過輥5和6。
從圖3我們還可以看到,各保護環(huán)51和61均被相應的隔離環(huán)55和65限定。以金屬材料的隔離環(huán)為例,上輥5的隔離環(huán)55,與其相應的保護環(huán)51相比較,具有較大的直徑,而下輥6的隔離環(huán)65,與其相應的保護環(huán)61相比較,具有較小的直徑。
此外,如圖3所示,上輥5的保護環(huán)51的寬度與下輥6的保護環(huán)61的寬度相等。因此,兩個輥5、6可以彼此靠近運動,從而形成一個確定的進料區(qū)9,以直線和無損的方式輸送和引導相應的卷繞帶材。
這樣,在上、下輥5和6的軸50、60上使用具有不同直徑的不同的保護環(huán)51、61和隔離環(huán)55、65,從而可以調節(jié)進料區(qū)9使得以直線和無損的方式引導單一卷繞帶材。很明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通過輥5、6的引導的卷繞帶材的寬度和厚度改變和更換橡膠環(huán)和隔離環(huán)。
除了上述配置,較小的隔離環(huán)65也可以安裝在由馬達驅動系統(tǒng)8帶動的輥上,而較大的隔離環(huán)55則安裝在剩下的輥上。這種設計問題的關鍵在于需要引導切割好的卷繞帶材通過輥5、6,并防止其在非直線的方式下進行引導,否則盤繞處理就失敗了。
如上所述,配置較大的隔離環(huán)55起到輔助引導的作用,從而避免卷繞帶材在卷繞過程中左右移動。通過將不同大小的橡膠環(huán)51、61與相應的隔離環(huán)55、65組合使用,可以以直線和無損的方式引導不同大小的扁平產品通過該裝置。
例如,每個橡膠環(huán)51的內直徑都為75mm,外直徑100.75mm,厚度10mm、20mm、30mm等等。又如,小隔離環(huán)65的內直徑為75mm,外直徑83.85mm,厚度1.0mm、2.0mm、3.0mm等等。與之相反,大隔離環(huán)65的內直徑為75mm,外直徑110.60mm,厚度1.0mm、2.0mm、3.0mm等等。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講,很明顯,橡膠環(huán)51、61,較小的隔離環(huán)65和較大的隔離環(huán)55的幾何形狀和尺寸大小不一定嚴格遵照上述尺寸設計。問題的關鍵在于可以提供一個預定的進料區(qū)9。
圖4至圖12圖釋了依照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牽拉裝置1或其部件的不同的視圖。其中,圖4所示為分解的牽拉裝置的透視圖,圖5所示為依照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從右前側示出支架時牽拉裝置的透視圖,圖6所示為依照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一對以兩個相對的支架支撐的輥的正視圖,圖7所示為依照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從右后側示出一對輥和兩個相對的支架的透視圖,圖8所示為依照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一對以兩個相對的支架支撐的輥的后視圖,圖9所示為依照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牽拉裝置的正視圖,圖10所示為依照圖9所示實施例的牽拉裝置的左側視圖,圖11所示為依照圖9和圖10所示實施例的牽拉裝置的右側視圖,圖12所示為依照圖9到11所示實例的牽拉裝置的透視圖。
如圖4至圖12所示,兩個輥5、6由兩個支架10和11支撐。支架10、11位于輥5、6的兩側,從而在引導卷繞帶材通過的時候將兩個互相平行的輥對齊并可旋轉地支撐。從圖5至圖8中可以看到,輥5和6被支撐在左側支架10和右側支架11之間。依照本實施例的每個支架10、11都包括一個上圓形固環(huán)裝置24和一個下圓形固環(huán)裝置23。
此外,依照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牽拉裝置1包括一個位于兩個輥5和6的前方上游的分離輥引導元件28和一個位于兩個輥5和6的后方下游的分離輥引導元件29。
馬達驅動系統(tǒng)8由底座27支撐,例如實例,可以通過其上的嚙合齒輪7與下輥6連接。馬達驅動系統(tǒng)8包括一個液壓系統(tǒng)81,該液壓系統(tǒng)81包括一個液壓油管82,一個液壓油開關83和一個安裝在牽拉裝置1的底座27的下部的液壓油箱84。
此外,依照本發(fā)明的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如圖4至圖12所示,牽拉裝置1包括上述用來支撐輥5和6的支架10和11,這樣,可以使用調節(jié)裝置18將上輥5相對于下輥6向上調整。調節(jié)裝置18分別由一個板180和一個調節(jié)螺釘25組成。調節(jié)螺釘25與上述板180螺紋相連,同時與上圓形固環(huán)裝置24支撐接觸,這樣,通過旋轉調節(jié)螺釘25就可以提高或者降低上圓形固環(huán)裝置24。因此,兩個推力軸承16和17之間的相對位置,也就是兩個輥5和6之間的相對位置,可以通過旋轉調節(jié)螺釘182進行調整。
一方面,兩個輥5和6之間的夾緊壓力可以通過調節(jié)裝置18得以調整,另一方面,可以松開兩個輥5和6來更換可拆的輥5。
從圖12中尤其可以看到,右側支架11可以從牽拉裝置1上拆下來,從而可以插上具有所需尺寸的相應的保護環(huán)51和61。
此外,以圖16所示為例,在插上相應的保護環(huán)51和61之后,將接觸元件52、53和62、63分別加裝到上下兩個輥5和6上,這樣,相應的接觸元件52、53和62、63就可以用作相應保護環(huán)的鎖定螺母。
上輥5和下輥6的兩個軸50和60由包括機械齒輪7的左側支架10支撐。
下面,特別參考圖7,描述依照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牽拉裝置1的功能。
從圖7中可以看到,上輥5和下輥6僅由左側支架10來支撐。將所需的保護環(huán)51和61分別安裝在相應的上輥5的軸50和下輥6的軸60上,然后再將相應的接觸元件53和63安裝在相應的軸上,以此固定保護環(huán)51和61。
然后,將上輥5的軸50插入位于右側支架11的上軸承環(huán)24,將下輥6的軸60插入位于右側支架11的下軸承環(huán)23,以可旋轉地方式支撐上輥5和下輥6。
如圖7所示,沿左支架11和右支架10上方的箭頭所示方向旋轉每個調節(jié)裝置18上的調節(jié)螺釘25,就可以沿上下方向移動上輥5。因此,使用了調節(jié)裝置18,上輥5就可以調節(jié)并可以上下移動。這對于在上下兩個輥5和6之間引導和通過材料而言是很必要的。在帶縫的扁平卷繞帶材的情況下,必須將上輥5打開,也就是說,必須上移輥5,通過改變輥5和6的相對位置調整它們的間隙,然后再將輥5適當下移,從而在兩個輥5和6之間獲得預定的夾緊壓力。
根據上述評價,本發(fā)明提出了一種用于在金屬帶的盤繞過程中拉緊扁平卷繞帶材的牽拉裝置,牽拉裝置上的一個輥由一個馬達驅動系統(tǒng)帶動,通過控制輥速在盤繞過程中在被引導的卷繞帶材上產生一個預定的拉力。該牽拉裝置配有合適的支架,用來以適當的方式支撐和調節(jié)兩個輥,還可以用來支撐馬達驅動系統(tǒng)。
因此,該牽拉裝置可以作為一個獨立裝置使用,也可以用作可連接的裝置而連接到用來將片狀材料切割成扁平卷繞帶材的設備或者用來盤繞上述扁平卷繞帶材的設備上。為了調整輥速使其與卷取機的卷繞速度相互匹配從而避免在盤繞過程中損壞被引導的卷繞帶材,可以使用控制器(未示出),該控制器與馬達驅動設備相連,或與卷取機相連。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fā)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發(fā)明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牽拉裝置(1),用于在盤繞處理中拉緊至少一條扁平卷繞帶材,包括至少兩個可旋轉的輥(5,6),通過其圓周相互連接,用于引導所述至少一條扁平卷繞帶材從中通過;其中,所述至少兩個可旋轉的輥(5,6)中的至少一個輥(5)連接在馬達驅動系統(tǒng)(8)上,用于控制輥速,以在盤繞處理過程中對所述至少一條扁平卷繞帶材產生預定拉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牽拉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兩個輥(5,6)分別形成圓柱形輥,其在拉緊處理過程中位置相互平行。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牽拉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馬達驅動系統(tǒng)(8)是液壓馬達驅動裝置,其被控制用來帶動相應的輥(5;6)以預定輥速旋轉。
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至少一項所述的牽拉裝置(1),其特征在于,連接在所述馬達驅動系統(tǒng)(8)上的所述一個輥(5;6)設有嚙合齒輪(7),用于與所述馬達驅動系統(tǒng)(8)上的相應的嚙合齒輪(80)嚙合,從而以預定的輥速被驅動。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至少一項所述的牽拉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牽拉裝置(1)包括上輥(5)和下輥(6),所述上輥和下輥通過兩個支架(10,11)可旋轉地支撐,每個支架分別位于所述兩個輥(5,6)的每個軸向側。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牽拉裝置(1),其特征在于,每個支架(10,11)均包括一個調節(jié)裝置(18),用于使兩個輥(5,6)彼此相對移動以調節(jié)間距,并用來在上述兩個輥(5,6)之間提供預定的夾緊力。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牽拉裝置(1),其特征在于,每個支架(10;11)均包括至少兩個固環(huán)裝置(23,24),用于分別以平行和可旋轉的方式支撐每個輥(5,6)的一端。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牽拉裝置(1),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固環(huán)裝置(24)可以通過調節(jié)螺釘(25)被提高或降低位置,從而使相應的輥(5)相對于剩下的輥(6)移動。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牽拉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兩個輥(5,6)中的每一個均包括至少一個可拆的保護環(huán)(51,61),尤其是橡膠環(huán)或者聚氨酯環(huán),以形成柔軟的進料區(qū)(9),用于引導所述至少一條卷繞帶材通過所述至少兩個輥(5,6),而不會損壞所述至少一條卷繞帶材的表面。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牽拉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兩個輥(5,6)中至少一個包括至少兩個可拆的隔離環(huán)(55,65),用于限定相應的保護環(huán)(51,61),并且具有相應的比保護環(huán)(51,61)大的直徑,從而形成一個確定的進料區(qū)(9),用來引導所述至少一條卷繞帶材沿直線方向通過所述至少兩個輥(5,6)。
11.根據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牽拉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兩個輥(5,6)中的至少一個可以安裝到相應的支架(10,11)上,或者從相應的支架(10,11)上拆卸下來,從而可以在所述兩個輥(5,6)上安裝適合的保護環(huán)(51,61)、接觸元件(52,53;62,63)和/或適合的隔離環(huán)(55,65)。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牽拉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牽拉裝置(1)可以作為獨立裝置,或者作為可連接到用于將片狀材料切割成扁平卷繞帶材的設備或者用來盤繞上述卷繞帶材的設備上的裝置。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在盤繞處理過程中用于拉緊至少一條扁平卷繞帶材的牽拉裝置(1),該牽拉裝置(1)包括至少兩個可以旋轉的輥(5,6),這兩個輥通過它們的圓周相互連接,從而引導所述的至少一條扁平卷繞帶材從中通過,其中,至少有一個輥(5)連接在馬達驅動系統(tǒng)(8)上,以此來控制輥速,從而在盤繞處理過程中在所述的至少一條扁平卷繞帶材上產生預定拉力。
文檔編號B65H27/00GK1931692SQ20051011520
公開日2007年3月21日 申請日期2005年11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9月15日
發(fā)明者陳志強 申請人:尼爾金屬(新加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