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自體升降吊桿機。
背景技術:
電動吊桿機是舞臺上使用頻繁的機械,主要用于懸吊和升降會標、橫幅、各種幕布、布景、燈具等物?,F(xiàn)有的自體升降吊桿機存在以下技術問題:1、結構復雜、體積大、占空間、重量重運輸不方便,2、鋼絲繩之間產生干擾且升降不穩(wěn)定。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為解決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提供一種結構簡單、體積小、節(jié)省空間、重量輕運輸方便、鋼絲繩之間互不干擾且升降穩(wěn)定的自體升降吊桿機。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
一種自體升降吊桿機,包括框架和設置在所述框架內的電機、滾筒和滾筒導向板,所述滾筒一端與所述電機輸出軸連接,另一端設置在滾筒導向板內,所述滾筒上沿滾筒長度方向設置有螺旋狀鋼絲槽,所述鋼絲槽內纏繞有若干根鋼絲繩,所述框架上還設置有數(shù)量與鋼絲繩數(shù)量一致的定向輪和導向輪組,所述導向輪組至少包括一個導向輪,每一根鋼絲繩與一個定向輪和一個導向輪組一一對應,其中,每一根所述鋼絲繩的一端固定在滾筒上,另一端沿相應的一個導向輪組、一個定向輪向上拉緊固定在墻體或天花板上并由電機帶動循環(huán)運轉從而使框架做升降運動。
所述框架內設置有電機座,所述電機固定連接在所述電機座上。
所述電機輸出軸與所述滾筒連接處設置有電機固定套。
所述框架上設置有數(shù)量與所述定向輪一致的導向孔,每一根所述鋼絲繩的一端固定在滾筒上,另一端沿相應的一個導向輪組、一個定向輪穿過所述導向孔向上拉緊固定在墻體或天花板上并由電機帶動循環(huán)運轉從而使框架做升降運動。
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包括框架和設置在所述框架內的電機、滾筒和滾筒導向板,滾筒一端與所述電機輸出軸連接,另一端設置在滾筒導向板內,滾筒上沿滾筒長度方向設置有螺旋狀鋼絲槽,鋼絲槽內纏繞有若干根鋼絲繩,框架上還設置有數(shù)量與鋼絲繩數(shù)量一致的定向輪和導向輪組,導向輪組至少包括一個導向輪,每一根鋼絲繩與一個定向輪和一個導向輪組一一對應,其中,每一根鋼絲繩的一端固定在滾筒上,另一端沿相應的一個導向輪組、一個定向輪向上拉緊固定在墻體或天花板上并由電機帶動循環(huán)運轉從而使框架做升降運動。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體積小、重量輕、鋼絲繩之間互不干擾且升降穩(wěn)定。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自體升降吊桿機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自體升降吊桿機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自體升降吊桿機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其中:1-定向輪,2-電機,3-電機座,4-電機固定套,5-滾筒,6-滾筒導向板,7-框架,8-面板,9-導向輪,10-導向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給出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說明。
如圖1至3所示,一種自體升降吊桿機,包括框架7和設置在框架7內的電機2、滾筒5和滾筒導向板6,滾筒6一端與電機2輸出軸連接,另一端設置在滾筒導向板6內,滾筒5上沿滾筒5長度方向設置有螺旋狀鋼絲槽,鋼絲槽內纏繞有若干根鋼絲繩,框架7上還設置有數(shù)量與鋼絲繩數(shù)量一致的定向輪1和導向輪組,導向輪組至少包括一個導向輪9,每一根鋼絲繩與一個定向輪1和一個導向輪組一一對應,其中,每一根鋼絲繩的一端固定在滾筒5上,另一端沿導向輪9、定向輪1向上拉緊固定在墻體或天花板上并由電機2帶動循環(huán)運轉從而使框架7做升降運動。
進一步地,框架7內設置有電機座3,電機2固定連接在電機座3上。
進一步地,電機2輸出軸與滾筒5連接處設置有電機固定套4。
進一步地,框架7上設置有數(shù)量與定向輪1一致的導向孔10,每一根鋼絲繩的一端固定在滾筒5上,另一端沿導向輪9、定向輪1穿過導向孔10向上拉緊固定在墻體或天花板上并由電機2帶動循環(huán)運轉從而使框架1做升降運動。
滾筒5上纏繞的鋼絲繩數(shù)量可根據(jù)實際情況設定,本實施例中,滾筒5上纏繞著四根鋼絲繩,四個定向輪1,四個導輪組,每根鋼絲繩與一個導輪組、一個定向輪1配合使用,每一個導輪組至少包括一個導向輪9,四個定向輪1均布設置在框架7左右側板與前后面板8交接處上端的四個頂角處,四個定向輪1均布在四個頂角處,該設置使得框架7升降的更加平穩(wěn),四個導向輪組均布在前后面板的內側面上,且位于滾筒5之上,每根鋼絲繩的一端固定在滾筒5上,另一端沿相應的一個導向輪組、一個定向輪1向上拉緊固定在墻體或天花板上并由電機2帶動循環(huán)運轉從而使框架7做升降運動,該結構中每根鋼絲繩與一組導輪組、一個定向輪1配合使用,使得鋼絲繩有序、不串位、不互干擾排列著。
以上結合實施例和說明書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了詳細闡述,應該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包括但并不限于上述實施例,說明書附圖中所涉及的圖形也只是本實用新型創(chuàng)意的若干種具體體現(xiàn),所述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還可以在此基礎上做出具備其他外觀或結構的具體實施例,任何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創(chuàng)新理念的簡單變形或等同替換,均涵蓋于本實用新型,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