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頭蓋出火打火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點火器,尤其涉及一種打火機。
背景技術:
目前,打火機一般包括氣箱、出氣閥、火苗組件、電子點火器、殼體、中架、頭蓋、按鈕等,氣箱和火苗組件設置在中架上,殼體固設在氣箱外面,電子點火器和出氣閥與按鈕連動連接,這種打火機的火苗組件與按鈕一般較為接近,長時間點火容易燙手,而且較為單調(diào)。
發(fā)明內(nèi)容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就是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適用性更好、結構新穎的頭蓋出火打火機。
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頭蓋出火打火機,包括殼體、中架、頭蓋、氣箱及氣出閥、火苗組件、電子點火器、按鈕,頭蓋與中架鉸接,殼體與中架固定連接,所述的火苗組件設置在頭蓋上,頭蓋的一側面設有出火口。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火苗組件設置在頭蓋上,當頭蓋翻起點火時,按鈕可遠離火苗,可長時間點火不燙手,具有適用性更好的優(yōu)點,滿足不同消費者的需求。
圖1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如圖所示,頭蓋出火打火機,包括殼體1、中架2、頭蓋3、氣箱4及氣出閥5、火苗組件6、電子點火器7、按鈕8,頭蓋3與中架2鉸接,殼體1與中架2固定連接,所述的火苗組件6設置在頭蓋3上,頭蓋3的一側面設有出火口9。
所述的火苗組件6上還套設有固定電子點火器7的電子線的套管10。所述的出火口9的一側,還設置有可滑動的蓋板11,當打火機不用時,蓋住出火口9。在中架2或殼體1上還設置有至少一個發(fā)光裝置,所述的發(fā)光裝置包括順序連接組成回路的電池12、發(fā)光二極管13、連接導線14、開關15,所述的開關15包括稱鉤16、彈簧17、導電片18、稱鉤16的一端與頭蓋3活動鉸接并與之連動,稱鉤16的另一端套設有彈簧17,稱鉤16的鉤背部朝向導電片18設置,當頭蓋3打開時,鉤背部與導電片18接觸而導通電路。
權利要求1.頭蓋出火打火機,包括殼體、中架、頭蓋、氣箱及氣出閥、火苗組件、電子點火器、按鈕,頭蓋與中架鉸接,殼體與中架固定連接,其特征是所述的火苗組件設置在頭蓋上,頭蓋的一側面設有出火口。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蓋出火打火機,所述的火苗組件上還套設有固定電子點火器的電子線的套管。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頭蓋出火打火機,所述的出火口的一側,還設置有可滑動的蓋板。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頭蓋出火打火機,在中架或殼體上還設置有至少一個發(fā)光裝置,所述的發(fā)光裝置包括順序連接組成回路的電池、發(fā)光二極管、連接導線、開關,所述的開關包括稱鉤、彈簧、導電片、稱鉤的一端與頭蓋活動鉸接并與之連動,稱鉤的另一端套設有彈簧,稱鉤的鉤背部朝向導電片設置,當頭蓋打開時,鉤背部與導電片接觸而導通電路。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點火器,尤其涉及一種頭蓋出火打火機,包括殼體、中架、頭蓋、氣箱及氣出閥、火苗組件、電子點火器、按鈕,頭蓋與中架鉸接,殼體與中架固定連接,所述的火苗組件設置在頭蓋上,頭蓋的一側面設有出火口。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火苗組件設置在頭蓋上,當頭蓋翻起點火時,按鈕可遠離火苗,可長時間點火不燙手,具有適用性更好的優(yōu)點,滿足不同消費者的需求。
文檔編號F23Q2/48GK2660337SQ200420026820
公開日2004年12月1日 申請日期2004年5月1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5月1日
發(fā)明者徐洪三 申請人:徐洪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