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焚硫爐測溫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焚硫爐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焚硫爐測溫方法。
背景技術:
焚硫爐類設備其爐體內前部、中部、尾部及出口溫度是生產操作中的四個重要監(jiān)測點,但測溫點安裝位置的選擇對溫度計(熱電偶)的長周期正常使用尤為關鍵。目前焚硫爐測溫點是在爐體側面水平開孔測溫,測溫熱電偶經常損壞,有時還不到一個月,經常需要維修,同時也浪費了大量的人力與物力。
發(fā)明內容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焚硫爐測溫方法。本發(fā)明所述的一種焚硫爐測溫方法,包括如下步驟步驟一選擇測溫點,分別在焚硫爐的爐頂前部、中部、后部和出口管道上選擇測溫點,確定測溫熱電偶的安裝位置;步驟二 制作測溫孔,在確定的安裝位置處開孔,先用氣割在金屬保護層上開150 毫米直徑的圓口,取出割下的金屬保護層后即可在爐壁的耐火材料上用開孔器開100毫米的安裝孔,然后將直徑為150毫米、高度為100毫米、厚度為12毫米的金屬圓管短接垂直居中焊接在開孔處的焚硫爐金屬保護層上,再焊接安裝測溫熱電偶的安裝法蘭,最后用耐高溫材料澆筑內孔直徑為100毫米的安裝口 ;步驟三安裝熱電偶,將熱電偶垂直插入制作好的安裝孔,用高溫石棉繩與耐火水泥密封孔隙并填實,用高溫石棉墊密封焚硫爐與熱電偶間的配對安裝法蘭,緊固螺栓,完成安裝。步驟四對焚硫爐進行測溫監(jiān)控。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達到的有益效果為本發(fā)明采用上述方法后,避免了測溫過程中熱電偶因熱應力易導致變形損壞,大大提高了熱電偶使用壽命,從原來的三個月提高到一年以上,降低了維修成本。
圖1為本發(fā)明中熱電偶安裝示意圖。圖中A-現有技術的安裝方式,B-本發(fā)明的安裝方式。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通過實施例形式,對本發(fā)明的內容作進一步詳細說明,但不應就此理解為本發(fā)明所述主題的范圍僅限于以下的實施例,在不脫離本發(fā)明上述技術思想情況下,凡根據本領域普通技術知識和慣用手段做出的各種修改、替換和變更,均包括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圖1所示為現有技術與本發(fā)明中熱電偶的兩種安裝方式比較,焚硫爐采用上述方法測溫后,避免了測溫過程中熱電偶因熱應力易導致變形損壞,大大提高了熱電偶使用壽命。本發(fā)明所述的一種焚硫爐測溫方法,包括如下步驟步驟一選擇測溫點,在停爐檢修時,將原焚硫爐側面的水平測溫熱電偶安裝孔用高溫石棉繩與耐火水泥堵塞后用盲板密封,在焚硫爐外上頂部垂直于圓周的幾何中心點附近,分別在焚硫爐的爐頂前部、中部、后部和出口管道上確定安裝位置;步驟二 制作測溫孔,在確定的安裝位置處開孔,先用氣割在金屬保護層上開150 毫米直徑的圓口,取出割下的金屬保護層后即可在爐壁的耐火材料上用開孔器開100毫米的安裝孔,使用開孔器開孔時需用鉛垂檢查開孔過程的垂直。開完孔后,再次用鉛垂檢查, 直到達到要求。然后將直徑為150毫米高度為100毫米,厚度為12毫米的金屬圓管短接垂直居中焊接在開孔處的焚硫爐金屬保護層上,再焊接安裝測溫熱電偶的安裝法蘭,最后用耐高溫材料澆筑內孔直徑為100毫米的安裝口 ;步驟三安裝熱電偶,將熱電偶垂直插入制作好的安裝孔,用高溫石棉繩與耐火水泥密封孔隙并填實,用高溫石棉墊密封焚硫爐與熱電偶間的配對安裝法蘭,緊固螺栓,完成安裝。步驟四對焚硫爐進行測溫監(jiān)控。
權利要求
1. 一種焚硫爐測溫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步驟一選擇測溫點,分別在焚硫爐的爐頂前部、中部、后部和出口管道上選擇測溫點, 確定測溫熱電偶的安裝位置;步驟二 制作測溫孔,在確定的安裝位置處開孔,先用氣割在金屬保護層上開150毫米直徑的圓口,取出割下的金屬保護層后即可在爐壁的耐火材料上用開孔器開100毫米的安裝孔,然后將直徑為150毫米、高度為100毫米、厚度為12毫米的金屬圓管短接垂直居中焊接在開孔處的焚硫爐金屬保護層上,再焊接安裝測溫熱電偶的安裝法蘭,最后用耐高溫材料澆筑內孔直徑為100毫米的安裝口 ;步驟三安裝熱電偶,將熱電偶垂直插入制作好的安裝孔,用高溫石棉繩與耐火水泥密封孔隙并填實,用高溫石棉墊密封焚硫爐與熱電偶間的配對安裝法蘭,緊固螺栓,完成安裝。步驟四對焚硫爐進行測溫監(jiān)控。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焚硫爐測溫方法,包括選擇測溫點、制作測溫孔、安裝熱電偶、對焚硫爐進行測溫監(jiān)控等步驟,本發(fā)明采用上述方法后,避免了測溫過程中熱電偶因熱應力易導致變形損壞,大大提高了熱電偶使用壽命,從原來的三個月提高到一年以上,降低了維修成本。
文檔編號F23G5/50GK102563665SQ201210000680
公開日2012年7月11日 申請日期2012年1月4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月4日
發(fā)明者張玉華, 戴凌云, 李玉昌, 石永義, 胡嘉偉, 鄭培俊 申請人:貴州開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