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長明燈結構,特別涉及一種防積液引射式長明燈結構。
背景技術:
目前油氣開采過程中產生的廢氣較難回收,現(xiàn)多排放至高空火炬或地面火炬燃燒處理。高空火炬及地面火炬點燃長明燈(長明燒頭)保持不滅,廢氣排出時被長明燈點燃。油田火炬要求長明燈易于點火、燃燒穩(wěn)定、抗惡劣天氣?,F(xiàn)有的長明燈多為大氣引射式,將天然氣預混后燃燒。油田火炬在雨天工作或長時間閑置時,雨水易從長明燈的燈頭防風罩或穩(wěn)焰燒頭進入長明燈的流道中,積液不及時排出,將影響長明燈燃燒的穩(wěn)定性,長時間積液也容易加快金屬材料的腐蝕,減少長明燈的壽命。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有鑒于此,本發(fā)明提出一種防積液引射式長明燈結構,以解決長明燈在雨天工作或長時間閑置時容易積液的問題。
本發(fā)明提出一種防積液引射式長明燈結構,包括引射混合管、穩(wěn)焰燒頭和噴嘴,所述引射混合管具有進氣口和出氣口,所述穩(wěn)焰燒頭設置于所述出氣口,所述噴嘴設置于所述進氣口,所述穩(wěn)焰燒頭包括筒壁及連接于所述筒壁底端的底板,所述底板環(huán)套固定于所述引射混合管上,所述底板設有至少一個漏液孔。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漏液孔設置在所述底板的外邊緣。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漏液孔設置在所述底板與所述筒壁的交接處。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漏液孔為半圓缺口。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漏液孔的數(shù)量為多個,均勻分布在所述底板上。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至少一個漏液孔設置在所述底板外邊緣在豎直方向上的最低點。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引射混合管與所述底板連接一端的端面在所述穩(wěn)焰燒頭的軸向上高于所述底板的上表面。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引射混合管靠近所述進氣口端設有引射孔,所述噴嘴設置在所述引射混合管內,所述噴嘴與所述引射混合管的內壁面連接的上端面高于所述引射孔的最低端。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噴嘴經(jīng)所述進氣口插入所述引射混合管中并與所述引射混合管可拆卸地固定連接,所述噴嘴包括一體成型的噴嘴底座、自所述噴嘴底座延伸的流道管、自所述流道管延伸的噴嘴頭以及貫穿形成于所述噴嘴內的流道,所述流道具有進氣端和出氣端,所述進氣端的直徑大于所述出氣端的直徑。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噴嘴底座的外徑大于所述流道管的外徑以使得所述噴嘴底座的上端形成止口,所述噴嘴從所述進氣口插入所述引射混合管時,所述流道管的外壁面與所述引射混合管的內壁面貼合,所述流道管的上端端面高于所述引射孔的最低端,所述止口抵靠在所述引射混合管的底部端面,以限定所述噴嘴插入所述引射混合管中的深度。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提出的長明燈結構中,通過在穩(wěn)焰燒頭底板開設漏液孔,使得穩(wěn)焰燒頭內的積液可以及時流出,防止對燃燒造成影響,促進長明燈燃燒的穩(wěn)定性。而且,底板上的漏液孔也可實現(xiàn)空氣的二次引射,使燃燒更加充分。另一方面,噴嘴插入引射混合管中,并將噴嘴側壁的上端端面的高度設置為高于引射腰孔的最低端,從而使得當雨水進入引射混合管,液體順著引射混合管內壁流下時會從引射腰孔中流出,不會淹沒噴嘴,達到防積液的目的。本發(fā)明的長明燈結構設計簡單巧妙,通過在穩(wěn)焰燒頭和引射混合管設置防積液結構,增強了長明燈在雨天燃燒時的穩(wěn)定性,大大降低了雨水對長明燈元件的損害,延長使用壽命,且穩(wěn)焰燒頭和引射混合管均為直管制造,加工成本低。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長明燈結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引射混合管的防積液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fā)明穩(wěn)焰燒頭的防積液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fā)明穩(wěn)焰燒頭的防積液結構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在詳細描述實施例之前,應該理解的是,本發(fā)明不限于本申請中下文或附圖中所描述的詳細結構或元件排布。本發(fā)明可為其它方式實現(xiàn)的實施例。而且,應當理解,本文所使用的措辭及術語僅僅用作描述用途,不應作限定性解釋。本文所使用的“包括”、“包含”、“具有”等類似措辭意為包含其后所列出之事項、其等同物及其它附加事項。特別是,當描述“一個某元件”時,本發(fā)明并不限定該元件的數(shù)量為一個,也可以包括多個。
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提出一種防積液引射式長明燈結構,包括引射混合管10、穩(wěn)焰燒頭12、噴嘴14和點火裝置16。引射混合管10具有進氣口18和出氣口20,噴嘴14設置在進氣口18,用以為長明燈輸入燃料氣,穩(wěn)焰燒頭12設置在出氣口20,具有防風、穩(wěn)定火焰的功能,點火裝置16固定安裝在引射混合管10上,以對長明燈進行點火。
為了使得長明燈能夠更好地為燃燒器點火,本實施例中,引射混合管10于其管身上端朝向一側彎折,以使得穩(wěn)焰燒頭12靠近與其對應的燃燒器出口,從而便于點火操作。
應當理解的是,在其他實施例中,根據(jù)具體的安裝及設計需求,引射混合管10也可以不設置彎折,采用整體直管式結構,本發(fā)明不對此限定。
點火裝置16包括點火器支座22、點火器24和熱電偶26,點火器支座22固定在引射混合管10上,點火器24和熱電偶26固定安裝于點火器支座22上。其中熱電偶26與燃燒器的主控制系統(tǒng)電性連接,熱電偶26用以檢測穩(wěn)焰燒頭12的溫度,并將測得的溫度反饋給主控制系統(tǒng),若點火未成功,熱電偶26沒有檢測到溫度,或者檢測到的溫度沒有達到預設值,主控制系統(tǒng)會很快發(fā)現(xiàn),以便及時處理。點火器24用于點燃長明燈。
更具體而言,在所示的實施例中,點火器支座22為一法蘭22,法蘭22固定于引射混合管10彎折部位的上緣處,且法蘭22與引射混合管10的管身上部垂直,點火器24和熱電偶26垂直固定于法蘭22上。熱電偶26具有感應端28,感應端28設置于靠近穩(wěn)焰燒頭12的位置以對其溫度進行感應,點火器24具有一朝向穩(wěn)焰燒頭12的點火噴嘴30,點火噴嘴30正對穩(wěn)焰燒頭12出口端以對其進行點火。
引射混合管10靠近進氣口18一端的側壁上沿周向均勻設有若干引射孔32,引射孔32用以引射空氣。在所示的實施例中,引射孔32設置為腰孔32,腰孔32具有兩條相對長邊,兩條長邊的兩端利用弧形邊連接,且腰孔32的長度方向與引射混合管10的軸向平行。
噴嘴14設置于引射混合管10內,噴嘴14與引射混合管10的內壁面連接的上端面高于引射孔32的最低端。如圖2所示,噴嘴14經(jīng)進氣口18插入引射混合管10中并與引射混合管10可拆卸地固定連接,噴嘴14的外壁面與引射混合管10的內壁面貼合,噴嘴14側部的上端端面在引射混合管10的軸向上高于腰孔32的最低端。這樣當長明燈在雨天工作時,進入引射混合管10內的液體就會沿著噴嘴側部的上端端面從腰孔32流出,防止形成積液對噴嘴14造成腐蝕等損害。
具體而言,噴嘴14包括一體成型的噴嘴底座34、自噴嘴底座34延伸的流道管36、自流道管36延伸的噴嘴頭38,例如錐形噴嘴頭38。噴嘴14內在軸向上貫穿形成流道40,其中流道40具有進氣端42和出氣端44,且進氣端42的直徑大于出氣端44的直徑。
噴嘴底座34的外徑大于流道管36的外徑,使得噴嘴底座34的頂面外側形成止口46。噴嘴14從進氣口18插入引射混合管10內時,流道管36的外壁面與引射混合管10的內壁面貼合,止口46抵靠在引射混合管10的底部端面上,以限定噴嘴14插入引射混合管10中的深度。此時流道管36的上端端面48在軸向上的高度高于腰孔32的最低端,以保證進入引射混合管10內的液體順著流道管36的上端端面48從腰孔32中流出。
在所示的實施例中,噴嘴14通過螺栓與引射混合管10可拆卸地固定在一起。引射混合管10底部設有若干固定孔50,本實施例中,固定孔50設置為3個,在其他實施例中也可以設置為其他數(shù)目。三個固定孔50沿引射混合管10周向均勻排布,流道管36的外壁上開設三個與固定孔50位置對應的螺紋盲孔52,在固定孔50內設置螺紋使得所述螺栓可通過與固定孔50和螺紋盲孔52螺紋連接,從而將噴嘴14可拆卸地固定至引射混合管10上。
應當理解的是,在其他實施例中,也可以通過其他固定方式將噴嘴14可拆卸地固定至引射混合管10上,本發(fā)明不對此限定。
所述長明燈結構還包括法蘭54,例如橢圓法蘭54,法蘭54與燃料氣供氣管道連接,以將燃料氣引入噴嘴14,噴嘴14固定在法蘭54上。具體來說,法蘭54具有一凹坑56,凹坑56的中心部位設有一通孔58,噴嘴底座34嵌合固定于凹坑56內,例如焊接在凹坑56內,并使得流道40的進氣端42與通孔58連通,燃料氣經(jīng)通孔58進入噴嘴14的流道40內。
高壓燃料氣經(jīng)過噴嘴14將靜壓能轉換為動能,使從噴嘴出口,即噴嘴頭38出來的燃料氣流速提升,高速燃料氣在噴嘴頭38處形成負壓,空氣從引射混合管10上的腰孔32被吸入,并在引射混合管10中與燃料氣混合。此外,雖然所示的引射孔為腰孔,但引射孔也可以是其他形狀,例如圓形或方形等。在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中,腰孔32可以保證足夠的空氣被引入混合管內,同時又能保證混合管足夠的結構強度。而且相比打圓孔,腰孔吸卷空氣時產生的噪音更小。因此,在引射混合管10上設置腰孔32的構思既可防止積液形成,又可引射足夠量的空氣,促進燃燒。
如圖3所示,穩(wěn)焰燒頭12包括筒壁60及連接于筒壁60底端的底板62,底板62套設在引射混合管10上并與引射混合管10的管壁固定連接。底板62上設有至少一個漏液孔64,用于及時排出進入穩(wěn)焰燒頭12內的積液。
本實施例中,漏液孔64設置在底板62與筒壁60的交接處。具體來說,漏液孔64為開設于底板62外側邊緣上的半圓缺口64,底板62通過焊接的方式固定至筒壁60底端,焊接后底板62與筒壁60之間形成所述具有防積液功能的半圓缺口64。由于本實施例中,引射混合管10的管身上端朝一側彎折,因此,位于引射混合管出氣口20的穩(wěn)焰燒頭12處于傾斜狀態(tài),安裝時,半圓缺口64設置在底板62外側邊緣上的在豎直方向上的最低點,以便積液完全及時地流出,增強防積液的效果。
應當理解的是,在其他實施例中,根據(jù)實際設計需求,漏液孔64也可以設置在底板62的其他位置,例如,設置于底板62外邊緣處的圓形漏液孔,本發(fā)明不對此限定。
在上述實施例中,漏液孔64的數(shù)量可以設置為多個,例如3個。3個漏液孔64可以在底板62上均勻分布,其中3個漏液孔64中至少一個應設置在所述底板62外邊緣在豎直方向上的最低點。當然,在其他實施例中,3個漏液孔64也可以按照其他方式分布。
在穩(wěn)焰燒頭12的底板62上設置漏液孔或缺口64,不僅可以及時排出積液,而且通過漏液孔64可以實現(xiàn)空氣的二次引射。如果均勻的設置多個漏液孔64,則空氣二次引射對稱,使長明燈能夠穩(wěn)定燃燒。
在如圖4所示的實施例中,引射混合管10與底板62連接的一端突出于底板62。具體來說,引射混合管10與底板62連接一端的端面在穩(wěn)焰燒頭12的軸向上高于底板62的上表面。這樣設計使得即使穩(wěn)焰燒頭12內存有少量積液,但由于引射混合管10的突出設計使得積液會停留在底板62上并慢慢地從漏液孔64中排出,而不會很快進入引射混合管10中,進一步增強了長明燈的防積液功能。
在所示的實施例中,穩(wěn)焰燒頭12頂端還設有若干穩(wěn)焰孔,這樣可以增大穩(wěn)焰燒頭12堵塞比,給了未燃混合氣體足夠的著火時間,增強長明燈燃燒穩(wěn)定性,有利于點火操作。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提出的長明燈結構中,通過在穩(wěn)焰燒頭底板開設漏液孔,使得穩(wěn)焰燒頭內的積液可以及時流出,防止對燃燒造成影響,促進長明燈燃燒的穩(wěn)定性。而且,底板上的漏液孔也可實現(xiàn)空氣的二次引射,使燃燒更加充分。另一方面,噴嘴插入引射混合管中,并將噴嘴側壁的上端端面的高度設置為高于引射腰孔的最低端,從而使得當雨水進入引射混合管,液體順著引射混合管內壁流下時會從引射腰孔中流出,不會淹沒噴嘴,達到防積液的目的。本發(fā)明的長明燈結構設計簡單巧妙,通過在穩(wěn)焰燒頭和引射混合管設置防積液結構,增強了長明燈在雨天燃燒時的穩(wěn)定性,大大降低了雨水對長明燈元件的損害,延長使用壽命,且穩(wěn)焰燒頭和引射混合管均為直管制造,加工成本低。
本文所描述的概念在不偏離其精神和特性的情況下可以實施成其它形式。所公開的具體實施例應被視為例示性而不是限制性的。因此,本發(fā)明的范圍是由所附的權利要求,而不是根據(jù)之前的這些描述進行確定。在權利要求的字面意義及等同范圍內的任何改變都應屬于這些權利要求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