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管道式除油煙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管道式除油煙機。
背景技術:
烹調油煙是食用油和食物高溫加熱后產生的油煙,廣泛存在于居民家庭和餐飲業(yè)廚房內。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餐飲業(yè)的發(fā)展,食用油消耗量不斷增加,烹調油煙已經成為室內空氣污染的主要污染物之一。吉林大學日前完成的一項“烹調油煙對健康危害的研究”表明,烹調油煙中含有多種有毒化學成分,對機體具有肺臟毒性、免疫毒性、遺傳毒性和潛在致癌性。長期和烹調油煙接觸的人會產生一系列癥狀,統(tǒng)稱作“廚房油煙綜合癥”,即人們俗稱的“醉油”。烹調油煙污染及其對人體健康的損害是值得引起重視的室內環(huán)境問題。目前,大多數(shù)家庭和飯店都是直接用抽油煙機或風扇將烹調時產生的油煙抽排到室外,油煙中的污染物未經回收,對室外環(huán)境造成二次污染。
常見的油煙機都是通過油煙機底部的導氣罩將油煙匯集,經導氣罩頂部的風機將油煙排出室外。由于導氣罩為敞開式結構,在橫向氣流對油煙上升的擾動下,油煙匯集排出的效果并不令人滿意,油煙仍會有一部分彌散在室內,飄散滴落在墻壁、天棚、地面及其它物品上,油煙還會粘附在導氣罩及排氣通道內,滴落到灶臺上,造成室內污染,妨礙清潔。為了增強排油煙效果,往往采用風壓大、風量大的風機,但是這會加大風機功率,并加大噪音,其增強排油煙的效果有限。而且常見的油煙機很多無凈化油煙的功能,或者雖有凈化油煙的功能但是凈化效果并不好,油煙中的污染物不能有效回收并作集中處理,對室外環(huán)境造成二次污染。
中國專利公開號CN2295146Y,
公開日是1998年10月21日,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名稱為“一種除油煙機”公開了一種除油煙機,該除油煙機主要包括圓筒外殼、底盤、抽風機、排油孔、導氣罩、開關板、集油杯、進風口、排風口和由打上小孔的、用聚四氟乙烯薄膜駐極體材料制成的除油網,其不足之處是導氣罩為敞開式結構,和常見的油煙機導氣罩一樣,排油煙效果不佳,會造成室內污染;薄膜除油網雖然除油效果好,但是需要經常更換。
中國專利公開號CN1515833A,
公開日是2004年7月28日,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名稱為“全封閉式廚房抽油煙機”公開了一種全封閉式抽油煙機,該抽油煙機主要包括抽吸風機、排油煙的管道、爐灶的屏蔽罩、進氣口、氣囊袖套、帶封閉門的物料箱、觀察窗、門、鍋鏟碗蓋擱架,其不足之處是雖然全封閉式結構能將絕大部分油煙排出室外,但是沒有凈化油煙的功能,油煙中的污染物不能有效回收并作集中處理,對室外環(huán)境造成二次污染;氣囊袖套的存在使烹調時操作不方便,與傳統(tǒng)烹調操作習慣不一致,對物料的取防程序復雜;全封閉式結構的抽油煙機內部易沾上油煙,不易清理。
所以現(xiàn)有的產品存在以下不足不能在保持傳統(tǒng)烹調操作習慣的基礎上達到良好的排除油煙的效果,清潔不方便。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能在保持傳統(tǒng)烹調操作習慣的基礎上達到良好的排除油煙的效果、清潔方便的管道式除油煙機。
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本實用新型包括集氣罩、排煙管、除油器、抽風機、電源開關、照明燈具,所述集氣罩為周圍帶有壁板的半封閉腔體結構,爐灶位于所述半封閉腔體內,所述集氣罩的左、右、后壁和頂部封閉,所述集氣罩的正面上部設有封板,所述封板下面有進風口。
所述除油器設置在所述排煙管內,所述除油器包括沿所述排煙管長度方向均布的若干層除油柵,每層所述除油柵包括若干根棒狀駐極體。
本實用新型還包括槽形底座、環(huán)形油槽、排油口,所述槽形底座位于所述集氣罩的側壁板底部,所述槽形底座連接有排污口,所述環(huán)形油槽套裝在所述排煙管的下端,所述排油口位于所述排煙管上,所述排油口的位置與所述除油器的位置相對應。
所述封板為可拆卸封板。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本實用新型所述集氣罩為周圍帶有壁板的半封閉腔體結構,爐灶位于所述半封閉腔體內,所述集氣罩的左、右、后壁和頂部封閉,所述集氣罩的正面上部設有封板,所述封板下面有進風口,這樣,烹調產生的油煙被限制在所述半封閉腔體內,不致于向外擴散而污染廚房,抽油煙的過程如下油煙被所述抽風機抽出;然后,油煙經所述排煙管排出室外;同時,由于負壓作用,補充氣流從所述進風口進入所述半封閉腔體內,將油煙壓向所述排煙管的進口;循環(huán)此過程,可將烹調產生的油煙不斷排出室外;另外,所述進風口同時是烹調的操作口,烹調操作過程和傳統(tǒng)的烹調操作習慣相同,故本實用新型能在保持傳統(tǒng)烹調操作習慣的基礎上達到良好的排油煙的效果,不會污染室內環(huán)境;由于本實用新型所述除油器設置在所述排煙管內,所述除油器包括沿所述排煙管長度方向均布的若干層除油柵,每層所述除油柵包括若干根棒狀駐極體,當油煙經過所述除油器時,油分子被駐極體的空間電荷吸附形成油珠,沿著棒狀駐極體表面流向所述排油口,經所述排油口排出機外另行處理,若干層所述除油柵可將油煙中的絕大部分油滴匯集到所述排油口,大大減輕了對室外環(huán)境造成二次污染,故本實用新型能達到良好的除油煙的效果;由于本實用新型所述槽形底座位于所述集氣罩的側壁板底部,所述環(huán)形油槽套裝在所述排煙管的下端,在所述排煙管垂直管段凝聚的油滴可匯集到所述環(huán)形油槽內,定期清理即可,或者通過連接管將所述環(huán)形油槽與所述槽形底座相連通,使油滴流入所述槽形底座,在所述集氣罩的壁板上凝聚的油滴也會沿壁板流入所述槽形底座,油滴集中由所述排污口排出處理,不會滴落到灶臺和爐具上,在清潔時,油污也匯入所述槽形底座,并經由所述排污口排出處理,故本實用新型清潔方便;由于本實用新型將烹調產生的油煙限制在所述半封閉腔體內,所需抽風的風量比現(xiàn)有的油煙機可以小很多,風機功率可以降低,故本實用新型噪音小、功率低、節(jié)約電能。
圖1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的主視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的俯視示意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的右視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圖2、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包括集氣罩1、排煙管2、除油器3、抽風機4、電源開關5、照明燈具6、槽形底座9、環(huán)形油槽10、排油口11,所述集氣罩1為周圍帶有壁板的半封閉腔體結構,爐灶位于所述半封閉腔體內,所述集氣罩1的左、右、后壁和頂部封閉,所述集氣罩1的正面上部設有封板7,所述封板7下面有進風口8,所述集氣罩1的正面下部向外凸出一部分,可使烹調操作者與本實用新型的距離不致于過近,防止吸入油煙,所述除油器3設置在所述排煙管2的水平管段內,所述除油器3包括沿所述排煙管2長度方向均布的三層除油柵,每層所述除油柵包括若干根棒狀駐極體,各層所述除油柵的棒狀駐極體排列方向互相錯開,以使油煙經過所述除油器3時與各層所述除油柵充分接觸,更好地去除油煙中的油分,當然所述除油器3的除油柵層數(shù)不限于本實施例的三層,層數(shù)越多,除油效率越高,所需抽風的風壓也越大,所述槽形底座9位于所述集氣罩1的側壁板底部,所述槽形底座9連接有排污口12,所述環(huán)形油槽10套裝在所述排煙管2的下端,所述環(huán)形油槽10通過連接管與所述槽形底座9相連接,以便匯集到所述環(huán)形油槽10內的油污排入所述槽形底座9,所述排油口11位于所述排煙管2上,所述排油口11的位置與所述除油器3的位置相對應,所述封板7為可拆卸封板,便于機內清潔。
本實用新型可應用于廚房用品領域。
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發(fā)明思想的情況下,凡應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及所做的各種等效變化,均理同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管道式除油煙機,包括集氣罩(1)、排煙管(2)、除油器(3)、抽風機(4)、電源開關(5)、照明燈具(6),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氣罩(1)為周圍帶有壁板的半封閉腔體結構,爐灶位于所述半封閉腔體內,所述集氣罩(1)的左、右、后壁和頂部封閉,所述集氣罩(1)的正面上部設有封板(7),所述封板(7)下面有進風口(8)。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式除油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除油器(3)設置在所述排煙管(2)內,所述除油器(3)包括沿所述排煙管(2)長度方向均布的若干層除油柵,每層所述除油柵包括若干根棒狀駐極體。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管道式除油煙機,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槽形底座(9)、環(huán)形油槽(10)、排油口(11),所述槽形底座(9)位于所述集氣罩(1)的側壁板底部,所述槽形底座(9)連接有排污口(12),所述環(huán)形油槽(10)套裝在所述排煙管(2)的下端,所述排油口(11)位于所述排煙管(2)上,所述排油口(11)的位置與所述除油器(3)的位置相對應。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管道式除油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封板(7)為可拆卸封板。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管道式除油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封板(7)為可拆卸封板。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管道式除油煙機,旨在提供一種能在保持傳統(tǒng)烹調操作習慣的基礎上達到良好的排除油煙的效果、清潔方便的管道式除油煙機。本實用新型包括集氣罩(1)、排煙管(2)、除油器(3)、抽風機(4)、電源開關(5)、照明燈具(6),所述集氣罩(1)為周圍帶有壁板的半封閉腔體結構,爐灶位于所述半封閉腔體內,所述集氣罩(1)的左、右、后壁和頂部封閉,所述集氣罩(1)的正面上部設有封板(7),所述封板(7)下面有進風口(8)。本實用新型可應用于廚房用品領域。
文檔編號F24C15/20GK2814189SQ20052005965
公開日2006年9月6日 申請日期2005年6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6月15日
發(fā)明者林養(yǎng)高 申請人:林養(yǎng)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