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碳氫清洗機設備領域,尤其涉及碳氫清洗機外裝飾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國內外現(xiàn)有的碳氫清洗機外裝飾,普遍采用的是在正面中間有可開啟的觀察視窗,其余的部分均為全封閉的可拆卸掛板,其缺點有以下幾點:
1、對于設備整體運行狀況的肉眼觀察不利,盡管碳氫清洗機為全自動的控制系統(tǒng),但在作業(yè)過程中,如遇控制系統(tǒng)局部故障或失靈,肉眼觀察是不可缺少的;
2、對于設備中復雜的管路系統(tǒng),如有系統(tǒng)故障或液體、氣體泄露,不利于及時發(fā)現(xiàn);
3、對于設備中的檢測儀表、傳感器和變送器等,不利于直觀的觀察;
4、若需觀察設備內狀況,必須拆下外裝飾掛板;
5、設備整體外形粗笨、美觀性差。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解決現(xiàn)有碳氫清洗機外裝飾存在的上述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用于碳氫清洗機的具有防護功能的透明外裝飾。
本發(fā)明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用于碳氫清洗機的具有防護功能的透明外裝飾,箱體5前部安裝正面中間滑動視窗1,箱體5前下部安裝正面下部透明視窗2,箱體5側部安裝側面下部透明視窗3,箱體5背部安裝背面下部透明視窗4,所述正面中間滑動視窗1、正面下部透明視窗2、側面下部透明視窗3和背面下部透明視窗4由折彎的不銹鋼拉絲板和透明的鋼化玻璃構成,無色透明的鋼化玻璃鑲嵌于不銹鋼拉絲板內側。
所述中間滑動視窗1通過箱式直線軸承安裝于箱體5上,箱體5內安裝用于中間滑動視窗1滑動的導軌。
所述正面中間滑動視窗1、正面下部透明視窗2、側面下部透明視窗3、背面下部透明視窗4由厚度2㎜的不銹鋼拉絲板折彎制作而成,鑲嵌的玻璃為5㎜厚無色透明的鋼化玻璃。
本發(fā)明的用于碳氫清洗機的具有防護功能的透明外裝飾,采用具有防護功能的透明外裝飾,集直觀性、安全性及美觀性為一體,有效提高了設備的綜合功能和性價比,存在以下優(yōu)點:1、在設備運行中,操作者可隨時從不同角度觀察設備內部的狀況,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2、如遇控制系統(tǒng)局部故障,操作者可在第一時間發(fā)現(xiàn)管路系統(tǒng)中的漏液、漏氣等現(xiàn)象,并及時處置;3、操作者可隨時觀察設備中的檢測儀表、傳感器和變送器等;4、設備得維修、維護及保養(yǎng),更加方便;5.設備整體更加美觀、大方。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用于碳氫清洗機的具有防護功能的透明外裝飾結構圖。
圖中:1、正面中間滑動視窗,2、正面下部透明視窗,3、側面下部透明視窗,4、背面下部透明視窗,5、箱體。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fā)明的用于碳氫清洗機的具有防護功能的透明外裝飾結構如圖1所示,包括:1-正面中間滑動視窗、2-正面下部透明視窗、3-側面下部透明視窗、4-背面下部透明視窗等。
正面中間滑動視窗1設有4扇,由厚度2㎜的不銹鋼拉絲板(sus304)折彎制作而成,懸掛、滑動機構由sbr16sa導軌4個、sbr16uua箱式直線軸承8個組成,鑲嵌的玻璃選用5㎜厚無色透明的鋼化玻璃,用于觀察橫向搬運機構、縱向升降機構及工件筐的運行狀況。
正面下部透明視窗2設有5扇,由厚度2㎜的不銹鋼拉絲板(sus304)折彎制作而成,鑲嵌的玻璃選用5㎜厚無色透明的鋼化玻璃,用于觀察清洗槽、真空干燥槽的液位、管路、控制閥的運行狀況。
側面下部透明視窗3設有2扇,由厚度2㎜的不銹鋼拉絲板(sus304)折彎制作而成,鑲嵌的玻璃選用5㎜厚無色透明的鋼化玻璃,用于觀察設備真空系統(tǒng)各泵、真空阻液器、油位、控制閥的運行狀況。
背面下部透明視窗4設有6扇由厚度2㎜的不銹鋼拉絲板(sus304)折彎制作而成,鑲嵌的玻璃選用5㎜厚無色透明的鋼化玻璃,用于觀察設備后部所有管路系統(tǒng)、氣動控制閥、反應釜(罐)、過濾器、普通儀表、真空儀表、流量計等。
由于全自動碳氫清洗機有獨立的通風系統(tǒng),其外裝飾通常采用全封閉的形式。盡管碳氫清洗機為全自動的控制系統(tǒng),但在作業(yè)過程中,如遇控制系統(tǒng)局部故障或失靈,肉眼觀察、發(fā)現(xiàn)并及時處置,是非常重要的。采用具有防護功能的透明外裝飾,操作者可隨時從不同角度觀察設備內部的狀況;如遇控制系統(tǒng)局部故障,操作者可在第一時間發(fā)現(xiàn)管路系統(tǒng)中的漏液、漏氣等現(xiàn)象,并及時處置;操作者可隨時觀察檢測儀表、傳感器和變送器等。
本發(fā)明是通過實施例進行描述的,本領域技術人員知悉,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特征和實施例進行各種改變或等效替換。另外,在本發(fā)明的教導下,可以對這些特征和實施例進行修改以適應具體的情況及材料而不會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因此,本發(fā)明不受此處所公開的具體實施例的限制,所有落入
本技術:
的權利要求范圍內的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