芽孢桿菌除藻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除藻劑,具體涉及一種芽孢桿菌除藻劑,屬于環(huán)境保護領域。
【背景技術】
[0002] 水華由藻類如藍藻、綠藻等大量繁殖引起,其中藍藻常常是富營養(yǎng)化湖泊的優(yōu)勢 種。近年來在我國,水華頻繁發(fā)生,面積逐年擴散,持續(xù)時間逐年延長。水華導致的直接后 果是生態(tài)多樣性減少甚至喪失,水體景觀價值和服務功能降低,飲用水受到威脅,藍藻水華 的次生代謝產物微囊藻毒素(microcystins,MC)能損害肝臟,促進肝癌發(fā)生,直接威脅人 類的健康和生存。
[0003] 目前我國很多淡水水體呈現嚴峻的富營養(yǎng)化態(tài)勢,水華的頻發(fā)嚴重影響了水體水 質,對于源水會大大增加飲用水處理的難度,同時還會威脅到人類的健康,從而產生巨大的 經濟損失和社會危害。水華治理的物理方法是利用某些設備、器材在水體中設置特定的安 全隔離區(qū),分離水華水體中的水華藻類或利用機械裝置來進行除藻的方法,如直接過濾、氣 浮除藻、圍隔柵欄、超聲波法、光隔離法等,這些方法不引進二次污染,但其投入的成本較高 且不適于大面積操作。水華治理的化學方法是利用化學產品或者礦物質來抑制、殺死或去 除水華生物的方法?;瘜W方法是目前采用最多、發(fā)展最快的一類方法,歸納起來分為三大 類:直接滅殺法、絮凝劑沉淀法和天然礦物絮凝法?;瘜W法具有相對簡單,能夠大面積操作 等優(yōu)點,但多數除藻劑除藻效果不徹底,且對生態(tài)環(huán)境產生不利影響,成本較高。由于物理 與化學除藻方法存在水處理成本較高、容易產生有毒副產物導致水體二次污染等原因而限 制了它們在實際應用中的廣泛性,近年來對環(huán)境友好的生物控藻法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 細菌溶藻技術作為一種有效的控藻技術,引起了國內外廣泛的關注。細菌的溶藻方式主要 分為兩類:①直接溶藻,即細菌與藻細胞直接接觸,甚至侵入藻細胞內從而溶藻;②間接溶 藻,即細菌通過分泌某種代謝產物溶解藻類或通過營養(yǎng)競爭從而抑制藻類的生長,其中,通 過胞外分泌物溶藻的方式較為多見。
【發(fā)明內容】
[0004] 為了克服物理和化學辦法控制水華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生物來源 的除藻劑及其制備方法,以及利用該除藻劑消除藍藻水華的方法,該技術不但能有效控制 藍藻水華,而且成本低、操作簡單、對環(huán)境不構成危害。
[0005] 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6] (1)將稻草秸桿和石灰石粉碎為粒度40目,加入水中;
[0007] (2)向(1)加入芽孢桿菌、黃膠原、和聚乙烯醇,混合均勻即可。
[0008]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0009] (1)本發(fā)明所制備的除藻劑除藻活性高且穩(wěn)定,在天然水體pH條件下,不受溫度 影響;制備過程簡便,產品使用安全,對環(huán)境無危害,可用于各類淡水水體去除有害藍藻使 用,包括湖泊、水庫、景觀池塘、農業(yè)養(yǎng)殖水等,屬于環(huán)保型除藻劑。
[0010] (2)稻草秸桿來源廣、價廉、對環(huán)境安全無毒;而碳酸鈣具有很強的吸附性,且無 毒、無臭、無味、分散性好;聚乙烯醇是一種白色、無毒、用途相當廣泛的水溶性高分子,有較 好的化學穩(wěn)定性及良好的造膜性,本發(fā)明能夠使懸浮于水面的油以及死細胞甚至死亡藻細 胞釋放的毒素、產生的異味等一起吸附沉淀。
[0011] (3)本發(fā)明與現有技術相比,水體清澈,作用時間持久,特別適用于頻繁暴發(fā)的藍 藻水華預防與治理。 具體實施例
[0012]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詳細的說明。
[0013] 實施例1 :
[0014]
【主權項】
1. 一種芽孢桿菌除藻劑,其特征在于,它由芽孢桿菌、稻草秸桿、黃原膠、石灰石、聚乙 烯醇和水組成。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芽孢桿菌除藻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石灰石的有效成分是 碳酸鈣。
3. 根據權利要求1和2,所述的芽孢桿菌除藻劑,其特征在于,其各組分按重量比:芽孢 桿菌40~60、稻草秸桿40~50、黃原膠20~35、石灰石15~30、聚乙烯醇10~25和適 量的水。
4. 根據權利要求1至3,所述的芽孢桿菌除藻劑,其特征在于,其制備方式為: (1) 將稻草秸桿和石灰石粉碎為粒度40目,加入水中; (2) 向(1)加入芽孢桿菌、黃膠原、和聚乙烯醇,混合均勻即可。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芽孢桿菌除藻劑,它由芽孢桿菌、稻草秸稈、黃原膠、石灰石、聚乙烯醇和水組成。其制備方式是:將稻草秸稈和石灰石粉碎為粒度40目,加入水中;向上一步驟中加入芽孢桿菌、黃膠原、和聚乙烯醇,混合均勻即可。本發(fā)明可用于各類淡水水體去除有害藍藻使用,包括湖泊、水庫、景觀池塘、農業(yè)養(yǎng)殖水等,屬于環(huán)保型除藻劑。
【IPC分類】C02F3-34
【公開號】CN104692538
【申請?zhí)枴緾N201310646219
【發(fā)明人】紹星紅, 洪龍峰
【申請人】青島浩泰水務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6月10日
【申請日】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