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復合催化劑的負載方法,所述復合催化劑包括可溶性堿金屬催化劑和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其中,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為氧化鈣和/或氫氧化鈣;其特征在于,包括:
通過第一浸漬步驟將所述可溶性堿金屬催化劑負載于原煤顆粒上,并將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分批次通過第二浸漬步驟負載于所述原煤顆粒上,獲得負載有所述復合催化劑的煤。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載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通過第一浸漬步驟將所述可溶性堿金屬催化劑負載于原煤顆粒上,并將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分批次通過第二浸漬步驟負載于所述原煤顆粒上具體包括:
配制所述可溶性堿金屬催化劑的水溶液;
將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分為至少兩個批次;
將所述原煤顆粒和第一批次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浸漬于所述可溶性堿金屬催化劑的水溶液中,并進行攪拌、浸漬和干燥處理,以將第一批次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負載于所述原煤顆粒上;
將第二批次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與負載有第一批次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的煤顆?;旌?,并加入水進行攪拌、浸漬和干燥處理,以將第二批次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負載于所述原煤顆粒上;
依次類推,直至將最后一批次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負載于所述原煤顆粒上。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載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通過第一浸漬步驟將所述可溶性堿金屬催化劑負載于原煤顆粒上,并將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分批次通過第二浸漬步驟負載于所述原煤顆粒上具體包括:
配制所述可溶性堿金屬催化劑的水溶液;
將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分為至少兩個批次;
先將所述原煤顆粒浸漬于所述可溶性堿金屬催化劑的水溶液中,以將所述可溶性堿金屬催化劑負載于所述原煤顆粒上;
在將所述可溶性堿金屬催化劑負載于所述原煤顆粒上之后,將第一批次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通過第三浸漬步驟負載于所述原煤顆粒上,并進行干燥處理;
將第二批次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與負載有第一批次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的煤顆?;旌?,并加入水進行攪拌、浸漬和干燥處理,以將第二批次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負載于所述原煤顆粒上;
依次類推,直至將最后一批次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負載于所述原煤顆粒上。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負載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在將所述可溶性堿金屬催化劑負載于所述原煤顆粒上之后還包括:將負載有所述可溶性堿金屬催化劑的煤顆粒進行干燥處理。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負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將所述可溶性堿金屬催化劑負載于所述原煤顆粒上之后,將第一批次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通過第三浸漬步驟負載于所述原煤顆粒上具體包括:
將第一批次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浸漬于浸漬有所述原煤顆粒的所述可溶性堿金屬催化劑的水溶液中,以將所述第一批次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負載于所述原煤顆粒上。
6.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負載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在將所述可溶性堿金屬催化劑負載于所述原煤顆粒上之后,將第一批次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通過第三浸漬步驟負載于所述原煤顆粒上具體包括:
將第一批次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與經(jīng)過干燥處理后的負載有所述可溶性堿金屬催化劑的煤顆粒機械混合,并加入水進行攪拌、浸漬和干燥處理,以將第一批次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負載于所述原煤顆粒上。
7.根據(jù)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負載方法,其特征在于,
每一批次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占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總質(zhì)量的30%~50%。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載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將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分批次通過第二浸漬步驟負載于所述原煤顆粒上時,所述第二浸漬步驟所采用的水的溫度為70~90℃。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載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方法還包括:向負載有所述可溶性堿金屬催化劑的煤顆粒中添加氫氧化鉀,使得在將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分批次通過第二浸漬步驟負載于所述原煤顆粒上時,所述第二浸漬步驟所采用的水的pH值為9~11。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載方法,其特征在于,
以原煤顆粒的質(zhì)量為基準,所述可溶性堿金屬催化劑和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的負載量均為1~10wt.%。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載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可溶性堿金屬催化劑選自硫酸鉀、硫酸鈉、硫酸鎂、硝酸鉀、硝酸鈉和硝酸鎂中的一種或幾種。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載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可溶性堿金屬催化劑和所述不可溶性堿土金屬催化劑的質(zhì)量比為3: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