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機械設備領域,具體是一種高效干粉攪拌器。
背景技術:
攪拌器是一種有效的將不同原料混合的裝置,攪拌器在工廠中使用比較廣泛,工廠在生產過程中需要對原料進行混合,將不同原料倒進攪拌器內,在攪拌器內通過攪拌葉對原料進行攪拌均勻,目前干粉攪拌器種類繁多,在市場上應用比較廣泛,但是干粉攪拌器在攪拌的時候干粉容易沉積在攪拌器底部,攪拌葉難以將攪拌器內部的干粉原料攪拌均勻,且現有的干粉攪拌器在攪拌時,由于干粉質地較細,在攪拌時難以將干粉等不同的原料混合均勻,攪拌效率不高,達不到理想中的攪拌效果。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高效干粉攪拌器,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高效干粉攪拌器,包括攪拌器本體、進料口、料斗和出料口,所述攪拌器本體為圓柱形結構,攪拌器本體底部為圓錐形結構,攪拌器本體內部設有第一旋轉軸,第一旋轉軸表面橫向設有多個攪拌葉,第一旋轉軸中上部橫向固定設有連接桿,連接桿末端固定連接有刮板,刮板抵接在攪拌器本體內壁上;所述第一旋轉軸底部固定連接有攪拌片,攪拌片的橫截面積呈梯形狀;所述攪拌器本體內中部設有噴吹裝置,噴吹裝置表面設有氣孔,氣孔的孔徑為1-2mm;所述攪拌器本體內中下部固定設有第二旋轉軸,第二旋轉軸表面垂直設有翻轉片,攪拌器本體頂部設有攪拌電機,第一旋轉軸與攪拌電機連接;所述攪拌器本體側壁上設有旋轉電機,第二旋轉軸與旋轉電機連接,所述攪拌器本體頂部左側設有進料口,攪拌器本體底部設有料斗,料斗底部側壁上傾斜向下設有出料口。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攪拌器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干粉原料在攪拌器內部不會發(fā)生沉積導致攪拌困難,且該攪拌器內部設有噴吹裝置,不斷對干粉原料進行噴吹,進一步提高了攪拌機的攪拌效率,攪拌效果較好。
附圖說明
圖1為高效干粉攪拌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高效干粉攪拌器中噴吹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攪拌器本體;2-進料口;3-料斗;4-出料口;5-攪拌電機;6-旋轉電機;7-第一旋轉軸;8-攪拌葉;9-攪拌片;10-噴吹裝置;11-第二旋轉軸;12-翻轉片;13-氣孔;14-連接孔;15-連接桿;16-刮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高效干粉攪拌器,包括攪拌器本體1、進料口2、料斗3和出料口4;所述攪拌器本體1為圓柱形結構,攪拌器本體1底部為圓錐形結構;所述攪拌器本體1內部設有第一旋轉軸7,攪拌器本體1頂部設有攪拌電機5,第一旋轉軸7與攪拌電機5連接;所述第一旋轉軸7表面橫向設有多個攪拌葉8,第一旋轉軸7中上部橫向固定設有連接桿15,連接桿15末端固定連接有刮板16,刮板16抵接在攪拌器本體1內壁上;所述第一旋轉軸7底部固定連接有攪拌片9,攪拌片9的橫截面積呈梯形狀;所述攪拌器本體1內中部設有噴吹裝置10,噴吹裝置10表面設有氣孔13,作為優(yōu)選,氣孔13的孔徑為1-2mm,噴吹裝置10中間設有連接孔14供第一旋轉軸7穿過;所述攪拌器本體1內中下部固定設有第二旋轉軸11,第二旋轉軸11表面垂直設有翻轉片12;所述攪拌器本體1側壁上設有旋轉電機6,第二旋轉軸11與旋轉電機6連接;所述攪拌器本體1頂部左側設有進料口2,攪拌器本體1底部設有料斗3,料斗3底部側壁上傾斜向下設有出料口4;將干粉原料桶進料口2添加進入攪拌器本體1內部,攪拌電機5帶動第一旋轉軸7轉動,攪拌葉8通過旋轉軸7將攪拌器本體1內部的干粉原料攪拌均勻,刮板16將附著在攪拌器本體1內壁上的原料刮下,防止原料附著在內壁上造成原料浪費,原料進入攪拌器本體1內部后沉積在攪拌器本體1底部,第一旋轉軸7底部設有攪拌片9,攪拌片9可有效防止原料沉積,攪拌器本體1內中下部橫向設有旋轉軸11,旋轉軸11通過旋轉電機6工作帶動翻轉片12轉動,翻轉片12將攪拌器本體1內部的原料不停翻轉,攪拌均勻;攪拌器本體1內部設有噴吹裝置10,噴吹裝置10上設有氣孔13,噴吹裝置10連接攪拌器本體1外側氣泵,高壓空氣通過氣孔13噴出,將攪拌器本體1內部的干粉原料噴吹,防止干粉原料沉積。該攪拌器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干粉原料在攪拌器內部不會發(fā)生沉積導致攪拌困難,且該攪拌器內部設有噴吹裝置,不斷對干粉原料進行噴吹,進一步提高了攪拌機的攪拌效率,攪拌效果較好。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