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有可拆卸的導向件的礦山機械以及用于它的導向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礦山機械,特別是用于地下采礦的采煤機或刨煤機,它沿一包括一導向板條的機器導軌行駛。此外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在導向板條上滑動的導向件。
背景技術:
由DE 3711105已知一種這一類型的做成采煤機的礦山機械。那里所述的刨煤機具有一從上方包圍導向板條的上導向爪。在刨煤機的導向爪和導向板條之間設有一導向件,它與導向爪連接,當刨煤機使用時,它在固定不動的導向板條上滑動。因為導向件經(jīng)受極大的負荷,它受到很大的磨損。因此它和導向爪可拆卸地連接,以便能夠定期更換。U形導向件做得具有兩條相互離開一定距離的臂。在底面或者在連接各臂的橫檔上導向件具有一些孔,螺釘可穿過這些孔,借助于這些螺釘可將可更換的導向件固定在刨煤機機體的導向爪上。如果在更換過程中應該將新導向件固定在導向爪上,那么導向件必須固定在相應位置上,直至建立與導向爪的連接為止。只有這樣導向爪才通過螺釘支承導向件的重量。
在此下采礦的實踐中表明,帶有穿過其底面的螺釘?shù)膶蚣母鼡Q很麻煩并造成大的費用。
發(fā)明內容
因此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上述類型的礦山機械,它可以方便地更換導向件。
本發(fā)明的這個目的通過這樣的方式實現(xiàn),即用來支承可更換導向件的導向爪具有或形成至少一個支座,導向件可以支承在它上面,并設有一鎖緊裝置,導向件借助于它在裝配位置沿導向板條的縱向亦即平行于刨煤機運動方向固定在導向爪上。
在按本發(fā)明的礦山機械中,導向件的重量不再通過待建立的螺釘連接,而是通過一個支座或者特別是多個形鎖合的支座固定在導向爪上。支座或多個支座和由它支承的導向件適宜于做成這樣,使導向件可以平行于礦山機械的運動方向移到或運動到導向爪相應的支座內,然后導向件在這里與導向爪上的構成支座的凸起形鎖合地嵌合。其重量現(xiàn)在通過形鎖合支承的導向件僅僅在橫向于重力的方向上,特別是在導向件的縱向或導向板條的縱向通過鎖緊裝置固定。
為了向下支承,導向件可以附加地具有至少一個榫銷,以產(chǎn)生或造成另一個支座,榫銷嵌入導向爪上一相配地成形的凹坑,特別是邊緣開口的孔內。也可以,導向爪具有一榫銷或凸起,它與導向件上相應的凹坑共同作用。榫銷、凸起和/或相應的,例如槽形的凹坑也可以在導向件整個長度上延伸,由此導向件以優(yōu)良的方式抽屜形地推入導向爪的支座內,并支承在那里。在一種優(yōu)選的結構中,在導向件兩側在導向爪上分別設一支座。
在優(yōu)選的結構中可以設一銷柱作為鎖緊裝置,它穿過導向爪側壁上至少一個孔,并且導向件在側向或在導向板條的縱長方向貼合在此銷柱上。為了確保銷柱不從其鎖緊位置松開,可以設一保險裝置。例如銷柱在一端可以配備螺紋,以便擰上一個螺母。
按本發(fā)明的用于具有上述特征的礦山機械的導向件在安裝位置從上方包圍導向板條,并做成具有兩條相互離開一定距離的臂的U形。其特征為在臂的外側設有凸起和/或凹槽,導向件可借助于它在垂直方向形鎖合地支承在導向爪上。
在一種優(yōu)選結構中在第一端面上形成一邊緣,它突出于臂的外側以及連接各臂的橫檔的外側,通過該突起形成邊緣的背面,它用作導向件在導向爪一個端面上的支座。此外在臂的外側上最好可以分別形成一凸臺或榫,它從邊緣起沿導向件縱向延伸。此外在導向件第二個端面處在每個臂上設一凹槽,它最好向第二個端面開口。凹槽最好位于臂的外側上,但是它也可以包括臂的整個壁厚。凹槽最好圍成一半圓形。為了便于一圓形榫銷等等插入凹槽,由此榫銷和凹槽形鎖合地嵌合,凹槽在端面一側的開口可以通過倒角或斜坡進一步張開。斜坡可以加工在凹槽的上端,由此在導向件插入導向爪的支座撞在榫銷上時,使導向件容易抬起。
此外在連接兩條相互對置的臂的橫檔的外側上最好形成至少一條從一條臂向另一條臂延伸的槽。該槽可以具有最好是半圓形的槽橫截面,并至少部分沿其縱向支承一銷柱等等。如果導向件在安裝位置既通過導向爪的從上方包圍導向件的向下開口的支座向上、又通過導向爪的按本發(fā)明的支座向下固定,那么可以通過嵌入槽內的與導向爪固定連接的銷柱在側向、亦即在采煤機的運動方向鎖緊導向件。
導向件最好構成一便于更換的磨損部。由此特別是在至少一條臂的內側上設置一提高耐磨性的區(qū)域或耐磨涂層。較高的耐磨性特別是可以通過感應淬火達到。也可以在內側上設置一些用來安裝尤其是由硬質合金組成的耐磨襯層的凹坑。
現(xiàn)在借助于一在附圖中示出的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較詳細的說明。附圖表示圖1 以示意圖表示一刨煤機導鏈架的剖面連同在它上面引導的包括一導向件的刨煤機;圖2 在拆去導向件的情況下圖1中的刨煤機的導向爪的正視圖;圖3 沿圖1中III-III線的剖視圖;圖4 沿圖3中IV-IV線的剖視圖;圖5 以放大圖表示按圖1的刨煤機中的導向件的局部視圖;圖6 導向件的側視圖;圖7 導向件的俯視圖;圖8 導向件的透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中表示一鋪設放在工作面或巷道煤壁前的(未畫出)工作面輸送機1,其中僅僅表示了一煤壁一側的側型材2和一輸送帶底板3。在工作面輸送機1的側型材2上煤壁一側安裝一刨煤機導鏈架4,這里僅僅示意表示了其外形輪廓。刨煤機導鏈架4,以及工作面輸送機的溜槽,由各個溜槽節(jié)組成,它們在垂直和水平方向相互可以略微偏斜。
刨煤機導鏈架4包括一相對于底板5傾斜一銳角的滑軌6,刨煤機7在其兩端分別借助于一滾動滑靴8支承在該滑軌上,其中圖1中僅僅示出一個滾動滑靴8。在滑軌6的上方刨煤機導鏈架具有一下鏈槽9和一上鏈槽10,用來驅動刨煤機7的環(huán)形刨煤機鏈的各分支沿刨煤機導鏈架4分布,穿過這些槽。在刨煤機7的刨體上形成一用來可回轉地支承這里未畫出的切割齒條的支承軸頭12,在切割齒條上安裝切碎例如煤的刀具。
刨煤機導鏈架4在其頂點上具有一朝上的導向板條13。導向板條13在刨煤機7的兩端面末端被上導向爪14鉤狀包圍。在導向爪14和導向板條13之間設有一U形導向件15,它經(jīng)受大的磨損,因此作為易損件與導向爪14可拆卸和可更換地連接。這里導向件15安裝在導向爪14的一個同樣是U形的向下張開的支座內。在刨煤機7的上側上安裝著耳環(huán)16,刨煤機7可借助于它通過合適的起重裝置抬起。
圖2以正視圖表示拆下導向件的刨煤機導向爪14。導向爪14向下和后敞開的支座40由兩個側壁41、42和一連接它們的上壁43圍成。這三個設置成U形的壁41、42、43在其內側上設有一連貫的臺階44,使得壁41、42、43在支座內部形成一用于導向件的U形后止擋壁45,而壁41,42,43的端面41′,42′,43′構成一對于導向件的前止擋。
圖3和4以水平縱剖視表示導向件15在導向爪14內的安裝位置??梢郧宄吹剑笳龣n壁45設置在支座40的后端上,其次由圖2和3可見,一方面在兩個側壁41、42的端面41′,42′上分別形成一在內側上開口的矩形凹坑46、47,另一方面在緊靠止擋壁47前面的兩個柱形榫端(Zapfenstumpf)48、49突出于側壁41、42的內側,它們特別是可以由兩個不可運動地安裝在側壁41,42上的橫向孔51,52內的榫銷53,54的末端構成。榫銷53、54作為柱形榫頭48、49的突起的末端構成一整體以55表示的第一支座,導向件15在安裝位置形鎖合地導向爪14上支承在這個支座上,在端面41′,42′上的凹坑46、47構成整體以56表示的用來使導向件15支承在導向爪14上的第二個支座,如后面還要加以說明的那樣。
現(xiàn)在首先說明在圖5至8中詳細示出的導向件15的結構。其中圖5表示在圖1的正視圖中可以看到的導向件15的局部放大圖。圖6以側視圖表示導向件,而圖7以俯視圖表示半個導向件15。導向件15兩條相互離開一定距離的臂17、18通過一與它們垂直的底邊或橫檔19連接。在第一個端面末端20上導向件15具有一邊緣21,它突出于臂17、18朝外的側面(外側22、23)以及橫檔19的外側24。通過這個突起形成邊緣21的一個背面25,它背向導向件15的第一端面,并在導向件15的安裝位置貼合在導向爪(14,圖2)上壁(43,圖2)的端面(43′,圖2)上。邊緣21的角部倒圓,并且側棱邊倒斜。
在第二個端面末端26上導向件15在其臂17、18上具有朝端面26開口的半圓弧凹槽27、28,在導向件15的安裝位置,特別是如圖2至4所示,伸入導向爪14之內的支座40內榫銷狀的、在橫截面上成圓形的端頭48和49形鎖合地嵌入這些凹槽內,以造成導向件15的第一支座55。因此導向件15在第二端面末端26處通過這些端頭向下形鎖合地支承。兩個凹槽27、28在其上端面末端具有圓角29,它在導向件15裝入導向爪的支座(40,圖4)中時便于榫銷端頭(49,圖4)嵌入凹槽27,28內。
此外在導向件15的兩個外側22、23上分別生成一榫狀凸起30,31,它向第二端面末端26方向延伸。凸起30、31具有一基本形狀是矩形的橫截面,凸起30、31的沿縱向延伸的縱棱32以及與它垂直分布的端棱33都倒斜。凸起30、31的倒棱33和凹槽27、28的圓角29便于它們嵌入所屬的邊緣開口的凹坑(46,47,圖2),這些凹坑在導向爪的支座內部相應的部位上形成,如前所述。因此導向件15還在第二個端面末端20處從導向爪向下、因此沿垂直方向、從兩側分別通過另一支座(56,圖4)形鎖合地支承,從而使導向件15不用可拆卸的連接裝置固定在其位置上。由圖4可以清楚看到,導向爪14上的榫端49和導向件15上所屬的凹槽27分別構成一第一支座55,導向件15上的凸起30和導向爪14上的所屬凹坑47分別構成另一支座56,其中導向件15在導向爪14兩側支承在這總共四個支座55、56上。
特別是由圖6和7可見,兩條半圓形槽34、35在橫檔19外側24上臂17、18之間延伸。這些槽垂直于導向件15縱長方向分布,因此在導向件的安裝位置也垂直于導向板條(13、圖1)。槽34位于第一端面末端附近,而槽35在第二端面末端附近形成。如特別是由圖4可見,槽34和35與相應形成的、在導向爪14的支座側壁上的向下開口的槽60一起分別形成一具有圓形橫截面的通道,它用來插入鎖緊銷61或62。因為銷柱61、62在導向件兩側至少在其末端處插入導向爪14側壁42上的邊緣側封閉的孔64,導向件15的位置用銷柱61、62作為鎖緊裝置而固定在導向爪14的支座40內。
圖8以透視圖表示導向件。臂17、18的外側22、23和橫檔19的外側24相交所在的縱棱36也倒棱,因此導向件15沒有突起的棱邊,這邊棱邊容易被損壞。臂17、18的內側37、38感應淬火,以便在這個部位得到更硬的耐磨表面,導向件在這個部位與導向板條13接觸。淬硬表面的硬度最好超過52HRC。
權利要求
1.一種礦山機械,特別是用于地下開采的采煤機或刨煤機,它在使用時沿一包括一個導向板條的機器導軌(4)行駛并具有一從上方包圍導向板條(13)的導向爪(14),其中在導向爪(14)和導向板條(13)之間設有一導向件(15),它與或可與導向爪(14)可拆卸地連接,并沿導向板條(13)滑動,其特征為導向爪(14)具有至少一個支座(55、56),導向件(15)在安裝位置支承在該支座上,其中導向件(15)與導向爪(14)通過一鎖緊裝置(60、61)沿導向板條(13)的縱向固定。
2.按權利要求1的礦山機械,其特征為導向件(15)具有至少一個凸起(30,31),它嵌入導向爪(14)上一個相應的、尤其是邊緣開口的凹坑(46,47)內,以產(chǎn)生支承的支座(56)。
3.按權利要求1或2的礦山機械,其特征為導向件(15)具有至少一個凹槽(27,28),一個在導向爪(14)上形成的、尤其是做成榫端(48,49)的凸起嵌入此凹槽內,以產(chǎn)生一支承的支座(55)。
4.按權利要求1至3之任一項的礦山機械,其特征為導向件(15)在兩側通過至少一個支座(55,56)支承。
5.按權利要求1至4之任一項的礦山機械,其特征為設有至少一個銷柱(61,62)作為鎖緊裝置,它穿過導向爪(14)上的至少一個孔(64),并沿導向板條(13)縱向貼合在導向件(15)上。
6.按權利要求5的礦山機械,其特征為銷柱設有防止意外松脫的保險裝置。
7.用于按權利要求1至6之任一項所述礦山機械(7)的導向件,它在礦山機械運行時從上方包圍一機器導軌(4)的一個導向板條(13),并做成具有兩條相互離開一定距離的臂(17,18)的U形,其特征為在臂(17,18)的外側(22,23)上設有凸起(30,31)和/或凹槽(27,28),導向件(15)借助于它們可支承或支承在一個在礦山機械上形成的導向爪(14)上。
8.按權利要求1至7之任一項的導向件或礦山機械,其特征為在導向件(15)的一個第一端面末端(20)上形成一邊緣(21),它突出于臂(17,18)的外側(22,23)和一連接各臂(17,18)的橫檔(19)的外側(24)。
9.按權利要求1至8之任一項所述的導向件或礦山機械,其特征為在臂(17,18)的外側(22,23)上分別形成一凸起或榫(30,31),它從邊緣(21)出發(fā)沿導向件(15)縱向延伸。
10.按權利要求1至9之任一項的導向件或礦山機械,其特征為在其第二端面末端(26)上分別在一個臂(17,18)上設一凹槽(27,28)。
11.按權利要求10的導向件或礦山機械,其特征為凹槽(27,28)是半圓形的。
12.按權利要求10或11的導向件或礦山機械,其特征為凹槽(27,28)具有一朝向第二端面(26)的開口,其中開口最好通過一個倒角或斜坡(29)擴大。
13.按權利要求1至12之任一項的導向件或礦山機械,其特征為在橫檔(19)的外側(24)上形成至少一條從臂到臂橫向延伸的槽(34,35)。
14.按權利要求13的導向件或礦山機械,其特征為槽(34,35)的輪廓是半圓形的。
15.按權利要求1至14之任一項的導向件或礦山機械,其特征為在每條臂(17,18)的內側(37,38)上設一耐磨涂層或一具有較高耐磨性的區(qū)域。
全文摘要
一種礦山機械,特別是用于地下開采的采煤機或刨煤機,它在使用時沿一包括導向板條的機器導軌(4)行駛并具有一從上方包圍導向板條(13)的導向爪(14),其中在導向板條(13)和導向爪(14)之間設有一導向件(15),它與或可與導向爪(14)可拆卸地連接,并沿導向板條(13)滑動,其特征為導向爪(14)具有至少一個支座(55、56),導向件(15)在安裝位置支承在該支座上,其中導向件(15)與導向爪(14)通過一鎖緊裝置(60、61)沿導向板條(13)的縱向固定。
文檔編號E21C35/12GK1648411SQ20041009504
公開日2005年8月3日 申請日期2004年11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1月28日
發(fā)明者烏韋·蒂勒森, 諾伯特·黑塞, 格哈德·西彭科爾特, 克勞斯·杜恩克, 亞當·克拉比施 申請人:Dbt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