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安裝于高壓電纜塔內部的平臺支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安裝于高壓電纜塔內部的平臺支架,由夾板、支撐調節(jié)桿、底板支架和平臺底板組成,所述夾板通過緊固組件固定在高壓電纜塔立柱上,所述夾板包括上夾板和下夾板,所述支撐調節(jié)桿一端與所述下夾板轉動連接,另一端連接所述底板支架的底部,所述底板支架的一端與所述上夾板轉動連接,所述底板支架的上部設有平臺底板。本發(fā)明所述的安裝于高壓電纜塔內部的平臺支架,適應性強,實現(xiàn)了一般設備在高壓電纜塔上的安裝固定;結構簡單,易加工,成本低;結構件少,輕便,安裝安全簡單。
【專利說明】一種安裝于高壓電纜塔內部的平臺支架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監(jiān)測設備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安裝于高壓電纜塔內部的平臺支架。
【背景技術】
[0002]根據(jù)在線監(jiān)測設備安裝的需要,一些設備需要安裝在高壓電纜塔現(xiàn)場,而大部分的高壓電纜塔都無人值守且處于郊外,設備安裝后的安全就是一個需要考慮的問題。處于安全考慮,設備不能安裝于地面,安全一些的做法是安裝高壓電纜塔上。根據(jù)用戶的要求,安裝在鐵塔上的任何設備、支架不得伸出鐵塔,且不得在鐵塔上開孔焊接,所以如何設計一種方便安裝、適應性強的用于安裝設備的平臺支架,是需要在高壓電纜塔處安裝設備的相關廠家亟需解決的一項課題。
【發(fā)明內容】
[0003]發(fā)明目的:本發(fā)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安裝在高壓電纜塔的設備的安全問題,提供一種安裝于高壓電纜塔內部的平臺支架。
[0004]技術方案:本發(fā)明所述的一種安裝于高壓電纜塔內部的平臺支架,由夾板、支撐調節(jié)桿、底板支架和平臺底板組成,所述夾板包括上夾板和下夾板,均通過緊固組件固定在高壓電纜塔立柱上,所述支撐調節(jié)桿一端與所述下夾板轉動連接,另一端連接所述底板支架的底部,所述底板支架的一端與所述上夾板轉動連接,所述底板支架的上部設有平臺底板。
[0005]進一步地,所述緊固組件為卡箍,所述夾板的兩端設有用于與所述卡箍連接的長條孔,所述卡箍通過螺母與所述夾板固定連接。根據(jù)高壓電纜塔立柱的大小進行調節(jié)使卡箍與夾板將立柱鎖緊。
[0006]進一步地,所述螺母與夾板之間設有帶圓孔的壓塊,該壓塊的一面與所述夾板的平面相貼合,另一面與所述螺母的一面相貼合。壓塊的設置可以使夾板與卡箍之間的連接更加穩(wěn)固。
[0007]進一步地,所述卡箍為直角卡箍,用來適應角鋼立柱。
[0008]進一步地,所述平臺底板的底部設有加強筋,可以增強平臺底板的剛性和負荷強度。
[0009]有益效果:本發(fā)明所述的安裝于高壓電纜塔內部的平臺支架,適應性強,實現(xiàn)了一般設備在高壓電纜塔上的安裝固定;結構簡單,易加工,成本低;結構件少,輕便,安裝安全簡單。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為了加深對本發(fā)明的理解,下面將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述,該實施例僅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不構成對本發(fā)明保護范圍的限定。
[0012]實施例
[0013]如圖1所示,一種安裝于高壓電纜塔內部的平臺支架,由夾板、支撐調節(jié)桿7、底板支架4和平臺底板5組成,所述夾板通過直角卡箍3固定在高壓電纜塔立柱9上,所述夾板的兩端設有用于與所述卡箍連接的長條孔,直角卡箍3通過螺母與所述夾板固定連接。根據(jù)高壓電纜塔立柱的大小進行調節(jié)使直角卡箍3與夾板將立柱鎖緊。
[0014]所述夾板包括上夾板I和下夾板2,支撐調節(jié)桿7 —端與下夾板2轉動連接,另一端連接底板支架4的底部,底板支架4的一端與上夾板I轉動連接,底板支架4的上部設有平臺底板5。高壓電纜鐵塔結構一般為四個角鋼制的立柱和四個立柱間的加強角鋼組成。因為四角立柱是每個鐵塔共有的特征,只是大小不同,傾斜角度不同,而立柱間的加強角鋼有各種結構形式,無法確定,所以緊固組件選擇連接在高壓電纜立柱上。因鐵塔立柱都有一定的傾角,所以支撐調節(jié)桿7需能調節(jié)角度,通過調節(jié)上夾板1、下夾板2的距離,由支撐調節(jié)桿7傳遞到底板支架4,從而調節(jié)平臺底板5的水平。平臺支架的平臺結構調整水平后,所需安裝的設備可安裝固定于平臺結構上。
[0015]所述螺母與夾板之間設有帶圓孔的壓塊8,壓塊8的一面與所述夾板的平面相貼合,另一面與所述螺母的一面相貼合。壓塊8的設置可以使夾板與卡箍之間的連接更加穩(wěn)固。
[0016]平臺底板5的底部設有加強筋6??梢栽鰪娖脚_底板的剛性和負荷強度。
[0017]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安裝于高壓電纜塔內部的平臺支架,其特征在于,由夾板、支撐調節(jié)桿、底板支架和平臺底板組成,所述夾板包括上夾板和下夾板,均通過緊固組件固定在高壓電纜塔立柱上,所述支撐調節(jié)桿一端與所述下夾板轉動連接,另一端連接所述底板支架的底部,所述底板支架的一端與所述上夾板轉動連接,所述底板支架的上部設有平臺底板。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裝于高壓電纜塔內部的平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緊固組件為卡箍,所述夾板的兩端設有用于與所述卡箍連接的長條孔,所述卡箍通過螺母與所述夾板固定連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安裝于高壓電纜塔內部的平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母與夾板之間設有帶圓孔的壓塊,該壓塊的一面與所述夾板的平面相貼合,另一面與所述螺母的一面相貼合。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安裝于高壓電纜塔內部的平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箍為直角卡箍。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裝于高壓電纜塔內部的平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臺底板的底部設有加強筋。
【文檔編號】F16M13/02GK104373789SQ201410730359
【公開日】2015年2月25日 申請日期:2014年12月4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2月4日
【發(fā)明者】王永強, 馬菲菲, 肖傳強, 羅川 申請人:國家電網(wǎng)公司, 江蘇省電力公司南京供電公司, 江蘇省電力公司, 北京興迪儀器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