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醫(yī)學檢測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微弱光酶免綜合檢測儀。
背景技術:
免疫學檢測主要是利用抗原和抗體的特異性反應進行檢測的一種手段,由于其可以利用同位素、酶、微弱光物質(zhì)等對檢測信號進行放大和顯示,因此,常被用于檢測蛋白質(zhì)、激素等微量物質(zhì)。目前,現(xiàn)有技術中的微弱光免疫檢驗設備等都是單一設備,不具備光吸收度檢測和微弱光檢測功能,不便于檢驗者根據(jù)需要選擇其中一種方式進行快速檢測。
為克服上述問題,現(xiàn)有的設備中,將多種檢測機構集成在一個檢測儀內(nèi),但是造成的新問題是,檢測儀的整體體積較大,使用不方便。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微弱光酶免綜合檢測儀。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微弱光酶免綜合檢測儀,其關鍵技術在于:其包括箱體,所述箱體上設置有艙門,箱體內(nèi)通過水平設置的蓋板將箱體內(nèi)部分為上下兩個腔,蓋板下部的腔室設置暗箱,所述暗箱內(nèi)設置有光吸收度檢測裝置和帶動微孔板水平移動的移動機構,蓋板上部的腔室設置有微弱光檢測裝置,所述微弱光檢測裝置通過光纖引入到暗箱內(nèi);所述微弱光檢測裝置包括固定設置的光電倍增管和與之連接的光纖,所述光纖伸入到所述暗箱內(nèi),所述暗箱內(nèi)設置有遮光導向機構,所述光纖的端部位于所述遮光導向機構內(nèi),所述遮光導向機構包括固定設置的導向管、第一遮光板、第二遮光板和遮光頭,所述第一遮光板活動套裝于所述導向管內(nèi),所述第一遮光板中心設置階梯孔,所述第二遮光板和遮光頭活動套裝于所述階梯孔內(nèi),所述第二遮光板中心設置有與所述遮光頭相適配的中心孔,所述遮光頭中心設置有與所述光纖相對應的通孔,所述遮光頭底部為與微孔板的孔相適配的錐臺形結構,微孔板隨所述移動機構移動,所述遮光頭隨微孔板上下活動。
進一步的,所述移動機構包括固定設置的滑道板、移動托架和微孔板托盤,所述移動托架設置在滑道板上且與滑道板滑動配合,所述滑道板上設置有驅動所述移動托架左右移動的第二驅動機構,所述微孔板托盤設置在所述移動托架上且與移動托架滑動配合,所述移動托架上設置有驅動所述微孔板托盤前后移動的第一驅動機構,所述微孔板托盤上設置有放置微孔板的槽口。
進一步的,所述第一驅動機構包括固定設置在移動托架后端的第一電機,第一電機的輸出軸設置有第一主動輪,移動托架前端設置有第一從動輪,所述第一主動輪和第一從動輪通過第一皮帶傳動連接,所述微孔板托盤與所述第一皮帶固定連接;所述第二驅動機構包括固定設置在所述滑道板一側的第二電機,第二電機的輸出軸設置有第二主動輪,滑道板另一側設置第二從動輪,所述第二主動輪和第二從動輪通過第二皮帶傳動連接,所述移動托架與所述第二皮帶固定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導向管與所述蓋板固定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光纖通過固定塊與所述蓋板固定。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所產(chǎn)生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檢測儀,暗箱內(nèi)具有微弱光檢測裝置、光吸收度檢測裝置,而微孔板托盤可以是安裝在運動機構上的,通過運動機構可以驅動微孔板托盤運動至微弱光檢測裝置、光吸收度檢測裝置,以便于通過微弱光檢測裝置、光吸收度檢測裝置進行檢測,也就是說,檢驗者可以根據(jù)需要選擇一種檢測方式對待檢測樣本進行檢測,如此,其使用方便快捷,能夠滿足不同的檢測需求。同時,這種將二種檢測裝置集成為一體的綜合檢測儀,其成本更低,攜帶及使用也更加方便。本裝置將箱體分為上下兩個腔室,并且將微弱光檢測裝置的主體設置在暗箱上方的腔室內(nèi),并通過光纖引入到暗箱內(nèi),使整個裝置的結構更加優(yōu)化,空間利用率增加,整個裝置體積縮小,使用便捷。在光纖頭部設置有遮光導向機構,用于遮光和遮光頭的導向,使遮光頭能夠落入到微孔板的孔內(nèi),同時也能隨著微孔板的移動而自由的垂直移動,使遮光頭落入到新的對應的孔內(nèi),并且具有良好的遮光效果。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方式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具體實施方式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內(nèi)部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暗箱內(nèi)部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微弱光檢測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5是移動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6是移動機構另一視角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1箱體、2艙門、3風扇、4光電倍增管、5暗箱、6蓋板、7光纖、8固定塊、9光源板、10硅光電池板、11導向管、12移動托架、13微孔板托盤、14微孔板、15第一遮光板、16第二遮光板、17遮光頭、18第一電機、19第一主動輪、20第一從動輪、21第一皮帶、22第一導桿、23壓塊、24滑道板、25第二導桿、26第二主動輪、27第二從動輪、28第二電機、29第二皮帶。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實用新型進行清楚、完整的描述。
如圖1-6所示的一種微弱光酶免綜合檢測儀,其包括箱體1,所述箱體1上設置有艙門2,艙門2通過鉸鏈設置,能夠向外側翻起。箱體1內(nèi)通過水平設置的蓋板6將箱體1內(nèi)部分為上下兩個腔,蓋板6下部的腔室設置暗箱5,如圖2,所述艙門2鉸連設置在暗箱5上,箱體1上對應設置有窗口。上方的腔室設置有散熱用的風扇3,所述風扇3位于箱體1的背板上。
暗箱5中劃分為兩個檢測位置,從前到后依次為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第一位置靠近艙門。所述暗箱5內(nèi)設置有光吸收度檢測裝置和帶動微孔板14水平移動的移動機構,蓋板6上部的腔室設置有微弱光檢測裝置,所述微弱光檢測裝置通過光纖7引入到暗箱5內(nèi),所述光纖7通過固定塊8與所述蓋板6固定;光吸收度檢測裝置位于第一位置,微弱光檢測裝置位于第二位置。所述光吸收度檢測裝置和微弱光檢測裝置在現(xiàn)有技術中均有應用,如專利申請?zhí)枮?01510418953.4的發(fā)明專利申請中公布的化學發(fā)光酶免熒光綜合檢測儀。
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微弱光檢測裝置包括固定設置的光電倍增管4和與之連接的光纖7,所述光纖7伸入到所述暗箱5內(nèi),所述暗箱5內(nèi)設置有遮光導向機構,所述光纖7的端部位于所述遮光導向機構內(nèi),所述遮光導向機構包括固定設置的導向管11、第一遮光板15、第二遮光板16和遮光頭17,所述導向管11與所述蓋板6固定連接,導向管11位于蓋板6的下方。
如圖4所示,所述第一遮光板15活動套裝于所述導向管11內(nèi),第一遮光板15的周緣通過導向管11底部周緣的凸緣支撐,避免其滑脫出導向管11外部,然而第一遮光板15能夠自由的向上移動。所述第一遮光板15中心設置階梯孔,所述第二遮光板16和遮光頭17活動套裝于所述階梯孔內(nèi),所述第二遮光板16中心設置有與所述遮光頭17相適配的中心孔,所述遮光頭17中心設置有與所述光纖7相對應的通孔,與所述第一遮光板15的結構原理相同,第二遮光板16的周緣通過階梯孔的肩部支撐,限定在階梯孔內(nèi)不能向下滑脫,但是能夠自由向上移動,遮光頭17的周緣設置圓環(huán)形凸棱,并且通過階梯孔肩部支撐,防止滑脫,其圓環(huán)形凸棱直徑大于第二遮光板16的中心孔直徑,并且圓環(huán)形凸棱與第二遮光板16下端面留有一定的間隙。
所述遮光頭17底部為與微孔板的孔相適配的錐臺形結構,微孔板14隨所述移動機構移動,所述遮光頭17隨微孔板14上下活動。遮光頭17底部的錐臺形結構能夠卡進微孔板14的孔內(nèi),遮光頭17的外徑大于微孔板14的孔的內(nèi)徑,以使遮光頭17不會全部落到孔內(nèi)。在移動機構帶動微孔板前后左右移動的同時,遮光頭17能夠隨之起落,不會影響微孔板14的移動,也能夠使遮光頭17都很好的落入到微孔板14的孔內(nèi)。
如圖5和圖6所示,所述移動機構包括固定設置的滑道板24、移動托架12和微孔板托盤13,所述移動托架12設置在滑道板24上且與滑道板24滑動配合,滑道板24的左右兩側設置有第二導桿25,移動托架12底部固定設置有與所述第二導桿25滑動配合的滑塊。所述滑道板24上設置有驅動所述移動托架12左右移動的第二驅動機構,所述第二驅動機構包括固定設置在所述滑道板24一側的第二電機28,第二電機28的輸出軸設置有第二主動輪26,滑道板24另一側設置第二從動輪27,所述第二主動輪26和第二從動輪27通過第二皮帶29傳動連接,所述移動托架12與所述第二皮帶29固定連接。
所述微孔板托盤13設置在所述移動托架12上且與移動托架12滑動配合,移動托架12左右兩側固定設置有第一導桿22,微孔板托盤13的兩側通過滑動軸承與第一導桿22滑動配合。所述移動托架12上設置有驅動所述微孔板托盤13前后移動的第一驅動機構,所述微孔板托盤13上設置有放置微孔板14的槽口。所述第一驅動機構包括固定設置在移動托架12后端的第一電機18,第一電機18的輸出軸設置有第一主動輪19,移動托架12前端設置有第一從動輪20,所述第一主動輪19和第一從動輪20通過第一皮帶21傳動連接,所述微孔板托盤13通過壓塊23與所述第一皮帶21固定連接;微孔板托盤13向前移動時,能夠頂開艙門2,使微孔板托盤13的前端放置微孔板的部分伸出到箱體1外,用于取放微孔板。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zhì)脫離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