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杯沖擊試驗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玻璃杯沖擊試驗架,包括試驗平臺、立柱、套筒、槽軌,所述立柱下端固定在試驗平臺上,所述槽軌的一端固定在套筒上,槽軌的另一端設有豎直的導向筒,導向筒兩端開口,導向筒上端開口與槽軌的槽底相平齊,套筒可調(diào)節(jié)高度的套設在立柱上;所述試驗平臺上在槽軌的另一端下方設有玻璃杯定位板。試驗時只需將鋼球放置在槽軌中即可,操作簡便,效率高,試驗條件一致性便于保證;并且結構簡單,成本低。
【專利說明】
玻璃杯沖擊試驗架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fā)明涉及玻璃杯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玻璃杯沖擊試驗架。
【背景技術】
[0002]高硼玻璃杯具有耐高溫、耐冷熱沖擊的性能,玻璃杯易于清洗、不易老化、安全衛(wèi)生,玻璃杯已有逐步替換塑料杯以及不銹鋼杯的趨勢,可用于機器壓制果汁杯以及咖啡壺。
[0003]玻璃杯在出廠前需進行沖擊試驗,測試玻璃杯承受物理強度是否滿足要求。目前沒有專門的試驗裝置,多是通過試驗人員手拿鋼球至一定高度進行沖擊試驗,試驗操作繁瑣,試驗效率低;并且每次試驗條件很難達到一致,試驗精度差。
【發(fā)明內(nèi)容】
[0004]針對現(xiàn)有技術不足,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玻璃杯沖擊試驗架,以達到?jīng)_擊試驗操作簡便的目的。
[0005]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0006]該玻璃杯沖擊試驗架,包括試驗平臺、立柱、套筒、槽軌,所述立柱下端固定在試驗平臺上,所述槽軌的一端固定在套筒上,槽軌的另一端設有豎直的導向筒,導向筒兩端開口,導向筒上端開口與槽軌的槽底相平齊,套筒可調(diào)節(jié)高度的套設在立柱上;所述試驗平臺上在槽軌的另一端下方設有玻璃杯定位板。
[0007]進一步的,所述套筒上設有螺栓孔,螺栓孔內(nèi)設有鎖緊螺栓,鎖緊螺栓外端設有鎖緊手柄。
[0008]所述槽軌的截面為半圓形狀。
[0009]所述立柱上設有刻度線。
[0010]所述玻璃杯定位板為橡膠板或木板。
[0011 ]所述玻璃杯定位板的四周設有凸出的擋板。
[0012]所述玻璃杯定位板上設有用于定位玻璃杯的靠模。
[0013]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yōu)點:該玻璃杯沖擊試驗架結構設計合理,試驗時只需將鋼球放置在槽軌中即可,操作簡便,效率高,試驗條件一致性便于保證;并且結構簡單,成本低。
【附圖說明】
[0014]下面對本說明書各幅附圖所表達的內(nèi)容及圖中的標記作簡要說明:
[0015]圖1為本發(fā)明試驗架結構示意圖。
[0016]圖2為圖1中套筒和槽軌以及導向筒俯視圖。
[0017]圖中:1.試驗平臺、2.立柱、3.套筒、4.鎖緊手柄、5.槽軌、6.導向筒、7.玻璃杯定位板。
【具體實施方式】
[0018]下面對照附圖,通過對實施例的描述,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0019]如圖1和圖2所示,該玻璃杯沖擊試驗架,包括試驗平臺1、立柱2、套筒3、槽軌5,其中,立柱2為不銹鋼圓柱,立柱2豎直設置,立柱2下端固定在試驗平臺I上,套筒3可調(diào)節(jié)高度的套設在立柱2上。
[0020]槽軌5的一端固定在套筒3上,槽軌5的另一端設有豎直的導向筒6,導向筒6兩端開口,導向筒6上方的開口與槽軌的槽底相平齊,通過導向筒保證鋼球豎直下落。
[0021 ]套筒3上設有螺栓孔,螺栓孔內(nèi)設有鎖緊螺栓,鎖緊螺栓外端設有鎖緊手柄4,立柱2上設有刻度線。套筒套在立柱上,通過旋轉鎖緊手柄來調(diào)節(jié)鎖緊螺栓的松緊,進而對套筒及槽軌在立柱上的高度進行調(diào)整,從而對鋼球落下高度進行調(diào)整。
[0022]槽軌5的截面為半圓形狀,鋼球放置在槽軌上,鋼球沿槽軌移動至導向筒內(nèi),通過導向筒保證豎直落下。
[0023]試驗平臺I上在槽軌的另一端下方設有玻璃杯定位板7,玻璃杯定位板7為橡膠板或木板,橡膠板和木板可彈性變形,具有一定的緩沖,避免非沖擊部位損傷。
[0024]玻璃杯定位板7的四周設有凸出的擋板,并在玻璃杯定位板上設有一對橡膠靠模,可將玻璃杯定位在一對橡膠靠模中。
[0025]玻璃杯沖擊試驗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26]將待測試的玻璃杯放置在試驗平臺上,玻璃杯通過靠模定位;
[0027]旋轉鎖緊手柄,將套筒和槽軌調(diào)整至試驗高度;
[0028]將鋼球放置在槽軌中,鋼球從槽軌上自由落下沖擊玻璃杯;
[0029 ]檢測玻璃杯有無破損、斷裂。
[0030]玻璃杯沖擊試驗中,使用的鋼球為65g,設置鋼球從40cm高度落下,玻璃杯對手柄、刻度面中心以及杯嘴部位進行沖擊試驗,試驗過程中可通過旋轉玻璃杯實現(xiàn)。
[0031]上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進行了示例性描述,顯然本發(fā)明具體實現(xiàn)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發(fā)明的構思和技術方案進行的各種非實質(zhì)性的改進,或未經(jīng)改進將本發(fā)明的構思和技術方案直接應用于其它場合的,均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主權項】
1.一種玻璃杯沖擊試驗架,其特征在于:包括試驗平臺、立柱、套筒、槽軌,所述立柱下端固定在試驗平臺上,所述槽軌的一端固定在套筒上,槽軌的另一端設有豎直的導向筒,導向筒兩端開口,導向筒上端開口與槽軌的槽底相平齊,套筒可調(diào)節(jié)高度的套設在立柱上;所述試驗平臺上在槽軌的另一端下方設有玻璃杯定位板。2.如權利要求1所述玻璃杯沖擊試驗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上設有螺栓孔,螺栓孔內(nèi)設有鎖緊螺栓,鎖緊螺栓外端設有鎖緊手柄。3.如權利要求1所述玻璃杯沖擊試驗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槽軌的截面為半圓形狀。4.如權利要求1所述玻璃杯沖擊試驗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上設有刻度線。5.如權利要求1所述玻璃杯沖擊試驗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杯定位板為橡膠板或木板。6.如權利要求1所述玻璃杯沖擊試驗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杯定位板的四周設有凸出的擋板。7.如權利要求1所述玻璃杯沖擊試驗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杯定位板上設有用于定位玻璃杯的靠模。
【文檔編號】G01M7/08GK106092487SQ201610465806
【公開日】2016年11月9日
【申請日】2016年6月24日
【發(fā)明人】汪元平, 徐永, 齊小林, 陸野
【申請人】蕪湖萬辰電光源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