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為一種殯葬的方法,特別是指一種將無線射頻辨識(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rfid)技術與殯葬流程作結合的方法。
背景技術:
死亡是人的必經過程,若家里不幸有喪事發(fā)生,從家人死亡到出殯埋葬的停喪期間,以臺灣社會習慣,一般約要10天至15天。這期間要安置遺體、豎靈、入殮、訃告并舉行告別儀式,然后出殯埋葬或火化進塔。
在傳統(tǒng)的葬禮流程,如進殮房(冰柜)、進棺木、進行火化、進骨灰壇的流程作業(yè)中,皆是以人力方式來確認遺體是否與往生者數(shù)據相符,但以人力檢驗的方式難免會有出現(xiàn)差錯的時候,例如臺灣云林在2014年發(fā)生的事件中,往生者家屬表示,在醫(yī)院曾上前查看死者,看到他白發(fā)、微禿還插著鼻胃管,“很像父親的模樣”,加上養(yǎng)護中心送醫(yī)資料及健??ǘ际撬赣H名字,一時情急且傷心過度,才不小心錯認人;或是大陸一家殯儀館收殮入館時是存放冷庫格位229號,但殯儀館工作人員在火化冷庫格位339號的另一具遺體時,由于工作人員忽于注意,未對火化遺體及存放格位進行仔細核對,錯將格位229號的遺體拉出提前火化,導致往生者家屬舉辦追悼會時無遺體瞻仰、追思,造成逝者親屬在精神上的傷害和不可彌補的遺憾;由此可見,若是以人力方式來確認遺體數(shù)據,難免會有誤認的情況發(fā)生。
另一方面,隨著科技的進步,無線射頻辨識(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rfid)的相關技術已經被廣泛利用于各種領域中。在rfid的技術中,通常會使用一rfid讀取器來讀取一rfid標簽中的數(shù)據,而在rfid標簽中可以存有一身份數(shù)據或是其他各類數(shù)據,rfid讀取器可以通過讀取rfid標簽中的身份數(shù)據來對rfid標簽做認證,或是通過讀取rfid標簽以獲取儲存其中的各式數(shù)據。由上述內容可知,可以將rfid讀取器與rfid標簽中的身份數(shù)據認證以及儲存數(shù)據特性利用于殯葬流程管理中。
基于上述理由,如果能在往生者遺體及/或棺木及/或骨灰壇上安裝rfid標簽,并于各葬禮流程中讓一rfid讀取器與該些對象上的標簽做溝通認證,乃是待解決的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鑒于上述習知技術的缺點,本發(fā)明主要為提供一種無線射頻辨識(rfid)應用于殯葬的方法,包括:一第三方處理者將一往生者的個人資料分別寫入至一環(huán)型裝置的一第一rfid標簽、一棺木的一第二rfid標簽以及一骨灰壇的一第三rfid標簽;在該往生者被送入一殮房前,確認該環(huán)型裝置的該第一rfid標簽儲存的該個人資料是否與該往生者相匹配,并將該環(huán)型裝置設置于該往生者身上;當該往生者通過該殮房時,該殮房的一第一rfid讀取器通過一第一天線讀取該環(huán)型裝置中的該第一rfid標簽,以使該殮房的一顯示設備顯示該往生者的照片及該個人資料;當該往生者被放入該棺木并準備將該棺木送至火化時,一火化室的一第二rfid讀取器通過一第二天線讀取設置于該棺木內或該棺木外的該第二rfid標簽,以確認要火化的該往生者是否正確;以及在火化完畢后,一骨灰放置人員將該往生者的骨灰放置于該骨灰壇中,在放置于該骨灰壇時,該骨灰放置人員通過一第三rfid讀取器讀取該第二rfid標簽以再次確認該骨灰是否屬于該往生者,再通過一第四rfid讀取器讀取該骨灰壇上的該第三rfid標簽,以確認該骨灰壇是否屬于該往生者。
較佳地,該往生者于死亡前寫下一遺囑或記錄一多媒體檔案,該第三方處理者將該遺囑或該多媒體檔案上傳至一云端數(shù)據庫,并將該云端數(shù)據庫連接至該骨灰壇上的該第三rfid標簽或是連接至一墓碑上的一第四rfid標簽,該往生者的家屬通過一智能型行動裝置讀取該骨灰壇上的該第三rfid標簽或是該墓碑上的該第四rfid標簽,進而觀看該遺囑或該多媒體檔案。
較佳地,該骨灰壇上的該第三rfid標簽為一近場通訊標簽。
較佳地,該第一rfid標簽、該第二rfid標簽及該第三rfid標簽為一超高頻標簽、一近場通訊標簽或其組合。
較佳地,該環(huán)型裝置的該第一rfid標簽及該棺木內或該棺木外的該第二rfid標簽為一超高頻標簽,而該骨灰壇上的該第三rfid標簽為一近場通訊標簽。
較佳地,一靈骨塔包含多個柜位,該多個柜位的每一個包括一rfid讀取器及/或一天線裝置,當該骨灰壇置于該多個柜位的其中之一時,該柜位的該rfid讀取器及/或該天線裝置讀取該骨灰壇上的該第三rfid標簽,以確認該骨灰壇的位置是否正確。
較佳地,該棺木內或該棺木外的該第二rfid標簽為一耐高溫型rfid標簽。
較佳地,該第三rfid讀取器及/或該第四rfid讀取器為手持式rfid讀取器。
較佳地,該耐高溫型rfid標簽可耐800度c的溫度。
較佳地,該環(huán)型裝置為一手環(huán)或一腳環(huán)。
本發(fā)明的其它目的、好處與創(chuàng)新特征將可由以下本發(fā)明的詳細范例連同附屬圖式而得知。
附圖說明
當并同各隨附圖式而閱覽時,即可更佳了解本發(fā)明較佳范例之前揭摘要以及上文詳細說明。為達本發(fā)明的說明目的,各圖式中繪有現(xiàn)屬較佳的各范例。然應了解本發(fā)明并不限于所繪的精確排置方式及設備裝置。
圖1為說明本發(fā)明rfid應用于殯葬的方法流程圖;
圖2為說明本發(fā)明rfid應用于殯葬中進殮房的過程示意圖;
圖3為說明本發(fā)明rfid應用于殯葬中進火化室的過程示意圖;以及,
圖4為說明本發(fā)明rfid應用于殯葬中進骨灰壇的過程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21操作者
23往生者
231環(huán)形裝置
2311、411、631rfid標簽
233骨灰
31殮房
33、53、61rfid讀取器
331、531天線
35、55顯示設備
41棺木
51火化室
63骨灰壇
s1、s3、s5、s7、s9步驟
具體實施方式
現(xiàn)將詳細參照本發(fā)明附圖所示的范例。所有圖式盡可能以相同組件符號來代表相同或類似的部份。請注意該等圖式系以簡化形式繪成,并未依精確比例繪制。
圖1為一方塊示意圖,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rfid應用于殯葬的方法流程圖。請參照圖1,本發(fā)明rfid應用于殯葬的方法包括步驟s1、s3、s5、s7以及s9,步驟s1為:當一使用者往生后,一第三方處理者(如殯葬業(yè)者)將該往生者的個人資料寫入一環(huán)型裝置的一第一rfid標簽、一棺木的一第二rfid標簽以及一骨灰壇的一第三rfid標簽;步驟s3為:在該往生者被送入殮房前,確認該環(huán)型裝置的該第一rfid標簽儲存的該個人資料是否與該往生者相匹配,并將該環(huán)型裝置設置于該往生者身上;步驟s5為:當該往生者通過該殮房時,該殮房的一第一rfid讀取器通過一第一天線讀取該環(huán)型裝置的該第一rfid標簽,以使該殮房的一顯示設備顯示該往生者的照片及該個人資料;步驟s7為:當該往生者被放入該棺木并準備將該棺木送至火化時,一火化室的一第二rfid讀取器通過一第二天線讀取設置于該棺木內或該棺木外的該第二rfid標簽,以確認要火化的該往生者是否正確;以及步驟s9為:在火化完畢后,一骨灰放置人員將該往生者的骨灰放置于該骨灰壇中,在放置于該骨灰壇時,該骨灰放置人員通過一第三rfid讀取器讀取該第二rfid標簽以再次確認該骨灰是否屬于該往生者,再通過一第四rfid讀取器讀取該骨灰壇上的該第三rfid標簽,以確認該骨灰壇是否屬于該往生者。
現(xiàn)將結合示意附圖說明本發(fā)明rfid應用于殯葬的方法,圖2為一示意圖,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rfid應用于殯葬中進殮房的過程。請參照圖2,當家屬為往生者向第三方處理者辦理喪事時,第三方處理者(如殯葬業(yè)者)將該往生者的個人資料寫入多個rfid標簽中,并將該多個rfid標簽分別設置于一環(huán)型裝置及/或一棺木及/或一骨灰壇上,詳細地說明,該第三方處理者將該往生者的個人資料寫入一環(huán)型裝置的一第一rfid標簽、一棺木的一第二rfid標簽以及一骨灰壇的一第三rfid標簽;當一操作者21準備將往生者23送入殮房31時,操作者21會先利用一手持式rfid讀取器(未示出)確認環(huán)型裝置231的rfid標簽2311儲存的往生者23的個人資料是否與往生者23相匹配,之后操作者21將環(huán)型裝置231設置于往生者23身上,此方式可在進出殮房31時確認往生者23的身分以避免人為疏失;當操作者23推動往生者23通過殮房31時,殮房31的rfid讀取器33的天線331讀取環(huán)型裝置231的rfid標簽2311,以讓殮房31的顯示設備35顯示往生者23的照片及相關個人資料,而讓操作者21進一步確認往生者23的資料是否正確。在本發(fā)明一實施例中,多個rfid標簽為超高頻(ultra-highfrequency,uhf)標簽、近場通訊(nearfieldcommunication,nfc)標簽或其組合,進一步地說明,環(huán)型裝置231上的rfid標簽2311為超高頻標簽;另一方面,環(huán)形裝置231可為手環(huán)或腳環(huán),而殮房31上的rfid讀取器33可為移動式rfid讀取器或固定式rfid讀取器。
圖3為一示意圖,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rfid應用于殯葬中進火化室的過程。請參照圖3,當往生者23要進行火化流程時,操作者21會將往生者23放入棺木41并準備將棺木41送至火化室51,其中棺木41內或棺木41外設置有一rfid標簽411,當操作者21將棺木41推至火化室51時,火化室51的rfid讀取器53的天線531讀取到棺木41的rfid標簽411,以讓火化室51的顯示設備55顯示往生者23的照片及相關個人資料,而讓操作者21進一步確認往生者23的數(shù)據是否正確,而在火化過程中,環(huán)形裝置231會一同被燒毀。在本發(fā)明一實施例中,棺木41的rfid標簽411為超高頻標簽,進一步地說明,棺木41內或棺木41外的rfid標簽411為可耐800度c的耐高溫型rfid標簽,另外,火化室51的rfid讀取器53可為移動式rfid讀取器或固定式rfid讀取器。
圖4為一示意圖,用以說明本發(fā)明rfid應用于殯葬中進骨灰壇的過程。請參照圖4,棺木41火化完畢后,會留下往生者23的骨灰233以及rfid標簽411,rfid標簽411(耐高溫型rfid標簽)會因為其耐高溫特性而不會被燒毀掉,一骨灰放置人員將骨灰233放置于骨灰壇63中,在將骨灰233放置于骨灰壇63中時,該骨灰放置人員通過一rfid讀取器61讀取rfid標簽411(耐高溫型rfid標簽)以再次確認骨灰233是否屬于往生者23,之后該骨灰放置人員再利用rdid讀取器61或是另一rfid讀取器讀取骨灰壇63的rfid標簽631,以讀取骨灰壇63的用戶數(shù)據并確認骨灰壇63是否屬于往生者23。在本發(fā)明一實施例中,rfid讀取器61及該骨灰放置人員使用的另一rfid讀取器可為一手持式rfid讀取器或是其他形式的rfid讀取器;再者,rfid標簽631可為一近場通訊標簽。
在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中,通常往生者23會在死亡前寫下一遺囑或記錄一多媒體檔案,以讓其家屬知曉遺產的分配或讓其家屬透過該多媒體檔案緬懷往生者23,因此當家屬為往生者23向第三方處理者辦理喪事時,該第三方處理者除了將往生者23的個人資料寫入多個rfid標簽中,該第三方處理者也會將該遺囑或該多媒體檔案上傳至一云端數(shù)據庫,并將該云端數(shù)據庫連接至骨灰壇63上的rfid標簽631(近場通訊標簽)或是連接至一墓碑上的一rfid標簽(近場通訊標簽),以讓往生者23的家屬通過一智能型行動裝置讀取骨灰壇63上的rfid標簽631(近場通訊標簽)或是該墓碑上的該rfid標簽(近場通訊標簽),進而觀看該遺囑或該多媒體檔案。
而在儲存骨灰壇63方面,家屬通常會將骨灰壇63儲存于一靈骨塔中,靈骨塔包含多個柜位,在本發(fā)明一實施例中,當骨灰壇63放入該靈骨塔的其中一柜位后,一管理者可通過一手持式rfid讀取器讀取骨灰壇63的rfid標簽631,以確認骨灰壇63的放置位置是否正確;而在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中,該靈骨塔的該多個柜位的每一個包括一rfid讀取器及/或一天線裝置,當骨灰壇63置于該多個柜位的其中之一時,該柜位的該rfid讀取器及/或該天線裝置會自動讀取骨灰壇63上的rfid標簽631,以自動確認骨灰壇63的位置是否正確。
由上述內容可知,本發(fā)明提供的rfid應用于殯葬的方法具有多項優(yōu)點,在大體管理方面,將儲存有往生者身份數(shù)據的rfid標簽設置于大體上,可確保禮儀師在移動大體時不會因為人為疏失造成重大失誤,如放錯冰柜、認錯大體等情形。在棺木管理方面,將儲存有往生者身份數(shù)據的rfid標簽設置于棺木上,可確保禮儀師在安置大體時不會因為人為疏失造成重大失誤,如大體入錯棺、家屬拜錯人等情形。在火化管理方面,在火化前可通過儲存有往生者身份數(shù)據的rfid標簽來確認大體的身分、大體火化的日期時間、大體火化的場次是否正確,如此可確保不會發(fā)生火化錯大體的情形發(fā)生。在骨灰壇管理方面,將儲存有往生者身份數(shù)據的rfid標簽設置于壇內或是壇外,日后,管理人員可經由讀取rfid標簽,對往生者的姓名、性別、親屬聯(lián)絡人、出生年月日、仙游日期、當初負責的生命禮儀公司等等做管理。透過本發(fā)明的rfid應用于殯葬的方法可讓家屬在哀痛之余,不必付出多余的心力去擔心禮儀公司安置大體、火化/葬大體的相關部分是否會因人為因素而出錯。
在說明本發(fā)明的代表性范例時,本說明書已經提出操作本發(fā)明的該方法及/或程序做為一特定順序的步驟。但是,某種程度上該方法或程序并不會依賴此處所提出的特定順序的步驟,該方法或程序不應限于所述的該等特定的步驟順序。如本技藝專業(yè)人士將可了解,其它的步驟順序也為可行。因此,在本說明書中所提出的特定順序的步驟不應被視為對于申請專利范圍的限制。此外,關于本發(fā)明的方法及/或程序的申請專利范圍不應限于在所提出順序中的步驟的效能,本技藝專業(yè)人士可立即了解該等順序可以改變,且仍維持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及范圍內。
熟習此項技藝者應即了解可對上述各項范例進行變化,而不致悖離其廣義的發(fā)明性概念。因此,應了解本發(fā)明并不限于本揭的特定范例,而是為涵蓋歸屬如后載各請求項所定義的本發(fā)明精神及范圍內的修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