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電子裝置領(lǐng)域,尤其涉及一種指紋識別模組的制作方法及指紋識別模組。
背景技術(shù):
在相關(guān)技術(shù)中,指紋識別模組包括指紋傳感器、柔性電路板和補強板。為了避免柔性電路板與指紋傳感器連接時產(chǎn)生卷曲等缺陷,柔性電路板通過補強板貼合在指紋傳感器上,并且指紋傳感器、柔性電路板及補強板層疊設(shè)置。然而,這樣使得指紋識別模組的厚度較大,占用空間大,不利于減小應(yīng)用指紋識別模組的電子裝置的體積。
技術(shù)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旨在至少解決相關(guān)技術(shù)中存在的技術(shù)問題之一。為此,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指紋識別模組的制作方法及指紋識別模組。
本發(fā)明實施方式的指紋識別模組的制作方法包括步驟:
提供柔性電路板;
將所述柔性電路板貼合固定至補強板上;
將帶有所述補強板的所述柔性電路板貼合固定至指紋傳感器上,所述補強板與所述指紋傳感器分別位于所述柔性電路板相背的兩側(cè);和
將所述補強板從所述柔性電路板上脫落,從而得到所述指紋識別模組。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將所述柔性電路板貼合固定至補強板上的步驟包括:
將所述柔性電路板通過uv膠帶貼合固定至所述補強板上,所述補強板為透光的片材;
所述將所述補強板從所述柔性電路板上脫落的步驟包括:
利用紫外線透過所述補強板照射所述uv膠帶以減小所述uv膠帶的黏性;和
利用工具將所述補強板從所述柔性電路板上取下,從而使得所述補強板從所述柔性電路板上脫落。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補強板為透明的片材。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工具包括吸盤。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將所述柔性電路板貼合固定至補強板上的步驟包括:
利用液態(tài)的膠體粘接所述柔性電路板及所述補強板;和
固化所述液態(tài)的膠體以使所述柔性電路板貼合固定至所述補強板上,并使所述柔性電路板與所述補強板貼合后的貼合強度小于所述柔性電路板與所述指紋傳感器貼合后的貼合強度;
所述將所述補強板從所述柔性電路板上脫落的步驟包括:
利用工具將所述補強板從所述柔性電路板上取下,從而使得所述補強板從所述柔性電路板上脫落。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將所述柔性電路板貼合固定至補強板上的步驟包括:
利用易拉膠帶將所述柔性電路板貼合固定至所述補強板上;
所述將所述補強板從所述柔性電路板上脫落的步驟包括:
抽拉所述易拉膠帶以使所述補強板從所述柔性電路板上脫落。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將帶有所述補強板的所述柔性電路板貼合固定至指紋傳感器上的步驟包括:
通過smt的方式將帶有所述補強板的所述柔性電路板貼合固定至所述指紋傳感器上。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制作方法還包括步驟:
提供覆蓋板;和
將所述覆蓋板貼合至所述指紋傳感器上,所述覆蓋板與所述柔性電路板分別位于所述指紋傳感器相背的兩側(cè)。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提供覆蓋板的步驟包括:
提供片材;
在所述片材的底面涂上油墨;和
切割帶有所述油墨的所述片材以得到所述覆蓋板。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覆蓋板的形狀和尺寸分別與所述指紋傳感器的形狀和尺寸相配。
本發(fā)明實施方式的指紋識別模組由以上任一實施方式的制作方法制造而得。
上述指紋識別模組的制作方法及指紋識別模組中,先將柔性電路板通過補強板貼合固定至指紋傳感器上,避免了柔性電路板在貼合時產(chǎn)生卷曲等缺陷,然后將補強板從柔性電路板上脫落,由于指紋識別模組省略了補強板,使得指紋識別模組的厚度較小,有利于減小應(yīng)用指紋識別模組的電子裝置的體積。
本發(fā)明的附加方面和優(yōu)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發(fā)明的實踐了解到。
附圖說明
本發(fā)明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yōu)點從結(jié)合下面附圖對實施方式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方式的指紋識別模組的制作方法的流程示意圖;
圖2-圖5是本發(fā)明實施方式的指紋識別模組的制作方法的過程示意圖;
圖6是本發(fā)明實施方式的指紋識別模組的制作方法的另一流程示意圖;
圖7是本發(fā)明實施方式的覆蓋板的制作方法的流程示意圖。
主要元件符號說明:
指紋識別模組100、柔性電路板10、補強板20、指紋傳感器30、uv膠帶41、易拉膠帶42、覆蓋板50、片材60、油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所述實施方式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方式是示例性的,僅用于解釋本發(fā)明,而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shù)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nèi)”、“外”、“順時針”、“逆時針”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guān)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guān)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gòu)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此外,術(shù)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shù)特征的數(shù)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所述特征。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shù)語“安裝”、“相連”、“連接”應(yīng)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或可以相互通訊;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nèi)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guān)系。對于本領(lǐng)域的普通技術(shù)人員而言,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shù)語在本發(fā)明中的具體含義。
在本發(fā)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觸而是通過它們之間的另外的特征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下文的公開提供了許多不同的實施方式或例子用來實現(xiàn)本發(fā)明的不同結(jié)構(gòu)。為了簡化本發(fā)明的公開,下文中對特定例子的部件和設(shè)置進行描述。當然,它們僅僅為示例,并且目的不在于限制本發(fā)明。此外,本發(fā)明可以在不同例子中重復(fù)參考數(shù)字和/或參考字母,這種重復(fù)是為了簡化和清楚的目的,其本身不指示所討論各種實施方式和/或設(shè)置之間的關(guān)系。此外,本發(fā)明提供了的各種特定的工藝和材料的例子,但是本領(lǐng)域普通技術(shù)人員可以意識到其他工藝的應(yīng)用和/或其他材料的使用。
請參閱圖1及圖2,本發(fā)明實施方式的指紋識別模組100的制作方法包括步驟:
s10,提供柔性電路板10;
s20,將柔性電路板10貼合固定至補強板20上;
s30,將帶有補強板20的柔性電路板10貼合固定至指紋傳感器30上,補強板20與指紋傳感器30分別位于柔性電路板10相背的兩側(cè);和
s40,將補強板20從柔性電路板10上脫落,從而得到指紋識別模組100。
上述指紋識別模組100的制作方法中,先將柔性電路板10通過補強板20貼合固定至指紋傳感器30上,避免了柔性電路板10在貼合時產(chǎn)生卷曲等缺陷,然后將補強板20從柔性電路板10上脫落,由于指紋識別模組100省略了補強板20,使得指紋識別模組100的厚度較小,有利于減小應(yīng)用指紋識別模組100的電子裝置的體積。
可以理解,上述實施方式的制作方法得到的指紋識別模組100可以應(yīng)用于手機、平板電腦或智能穿戴設(shè)備等電子裝置中,從而可以減小手機、平板電腦或智能穿戴設(shè)備等電子裝置的體積。
具體地,在步驟s10中,柔性電路板10上可以設(shè)置有處理芯片,處理芯片用于處理指紋傳感器30感測到的信號以得到指紋圖像;柔性電路板10還可以設(shè)置有連接器,連接器用于與電子裝置連接以實現(xiàn)指紋傳感器30與電子裝置通信。因此,在步驟s10可以具體包括:提供帶有處理芯片和/或連接器的柔性電路板10。
在步驟s20中,可先將補強板20固定不動,然后將柔性電路板10固定至補強板20上。
在步驟s30中,可先將指紋傳感器30固定不動,然后將帶有補強板20的柔性電路板10貼合固定至指紋傳感器30上。可以理解,指紋傳感器30形成有多個焊盤,柔性電路板10可以通過焊接的方式固定在指紋傳感器30上。指紋傳感器30例如為電容指紋傳感器、超聲波指紋傳感器或光學(xué)指紋傳感器。
在步驟s40中,待柔性電路板10與指紋傳感器30固定牢固后,可將補強板20從柔性電路板10上脫落下來。
請參閱圖3,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步驟s20包括:
將柔性電路板10通過uv膠帶41(uvtape)貼合固定至補強板20上,補強板20為透光的片材。
步驟s40包括:
利用紫外線透過補強板20照射uv膠帶41以減小uv膠帶41的黏性;
利用工具將補強板20從柔性電路板10上取下,從而使得補強板20從柔性電路板10上脫落。
如此,uv膠帶41在紫外線照射后黏性減小,例如,在紫外線照射前,uv膠帶41的粘接強度為8.6n/25mm,在紫外線照射后,uv膠帶41的粘接強度為0.1n/25mm。因此,uv膠帶41在紫外線照射后使得補強板20和柔性電路板10的貼合強度較弱,從而可以容易地將補強板20從柔性電路板10上取下。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補強板20為透明的片材。
如此,補強板20的透光性能較好,使得更多的紫外線可以透光補強板20后照射uv膠帶41。補強板20可以使用透明的塑料制成。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工具包括吸盤。
如此,吸盤容易吸取片狀的物體,從而可以快速地將補強板20從柔性電路板10上取下,并且有利于制造指紋識別模組100實現(xiàn)自動化,以提高指紋識別模組100的生產(chǎn)效率。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步驟s20包括:
利用液態(tài)的膠體粘接柔性電路板10及補強板20;和
固化液態(tài)的膠體以使柔性電路板10貼合固定至補強板20上,并使柔性電路板10與補強板20貼合后的貼合強度小于柔性電路板10與指紋傳感器30貼合后的貼合強度。
步驟s40包括:
利用工具將補強板20從柔性電路板10上取下,從而使得補強板20從柔性電路板10上脫落。
膠體例如為硅膠,膠體可以保證柔性電路板10可以貼合固定在補強板20上,在從柔性電路板10上取下補強板20時,由于柔性電路板10與補強板20的貼合強度小于柔性電路板10與指紋傳感器30的貼合強度,從而可以避免柔性電路板10與指紋傳感器30產(chǎn)生松動而導(dǎo)致柔性電路板10與指紋傳感器30接觸不良。
請參閱圖4,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步驟s20包括:
利用易拉膠帶42將柔性電路板10貼合固定至補強板20上。
步驟s40包括:
抽拉易拉膠帶42以使補強板20從柔性電路板10上脫落。
易拉膠帶42法向(易拉膠帶42厚度的方向)的粘接強度遠大于易拉膠帶42切向(易拉膠帶42的長度方向)的粘接強度。因此,易拉膠帶42可以將柔性電路板10與補強板20粘接牢固。在抽拉易拉膠帶42時,由于易拉膠帶42的切向的粘接強度較弱,從而可以較容易地將易拉膠帶42從柔性電路板10和補強板20之間抽拉至指紋識別模組100外,進而使得補強板20可以從柔性電路板10上脫落。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將帶有補強板20的柔性電路板10貼合固定至指紋傳感器30上的步驟包括:
通過smt(surfacemounttechnology,表面貼裝技術(shù))的方式將帶有補強板20的柔性電路板10貼合固定至指紋傳感器30上。
如此,柔性電路板10貼合到指紋傳感器30的效率較高,從而提高指紋識別模組100的生產(chǎn)效率。
請參閱圖5及圖6,在某些實施方式中,制作方法還包括步驟:
s50,提供覆蓋板50;和
s60,將覆蓋板50貼合至指紋傳感器30上,覆蓋板50與柔性電路板10分別位于指紋傳感器30相背的兩側(cè)。
如此,覆蓋板50可以減小指紋傳感器30受到的物理沖擊,從而提高指紋傳感器30的壽命。另外,覆蓋板50更接近用戶的手指,作為電子裝置的部分外觀,覆蓋板50可以使指紋識別模組100與電子裝置的蓋板的外觀一致性較強,有利于使得電子裝置更加美觀。覆蓋板50可以由陶瓷、藍寶石等材料制成。
請參閱圖7,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步驟s50包括:
提供片材60;
在片材60的底面涂上油墨70;和
切割帶有油墨70的片材60以得到覆蓋板50。
如此,覆蓋板50容易獲得,成本較低。油墨例如為白色、藍色或黑色等顏色。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覆蓋板50的形狀和尺寸分別與指紋傳感器30的形狀和尺寸相配。
例如,覆蓋板50呈長圓狀,指紋傳感器30的形狀也為長圓狀。覆蓋板50的尺寸可以略大于指紋傳感器30的尺寸以使覆蓋板50可以完全覆蓋指紋傳感器30。
本發(fā)明實施方式的指紋識別模組100由以上任一實施方式的制作方法制造而得。
上述指紋識別模組100中,先將柔性電路板10通過補強板20貼合固定至指紋傳感器30上,避免了柔性電路板10在貼合時產(chǎn)生卷曲等缺陷,然后將補強板20從柔性電路板10上脫落,使得指紋識別模組100省略了補強板20,厚度較小,有利于減小應(yīng)用指紋識別模組100的電子裝置的體積。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shù)語“一個實施方式”、“某些實施方式”、“示意性實施方式”、“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jié)合所述實施方式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jié)構(gòu)、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發(fā)明的至少一個實施方式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shù)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方式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jié)構(gòu)、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jié)合。
盡管已經(jīng)示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本領(lǐng)域的普通技術(shù)人員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原理和宗旨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方式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權(quán)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