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于所述主界面顯示之前,還執(zhí)行:
[0104]確定所述第一滑動操作的滑動方向為第一方向,或第一方向的逆方向。
[0105]相應地,處理器401在確定所述第一滑動操作符合預設的滑動條件時,將所述鎖屏界面的副界面以不可操作的方式覆蓋于所述主界面顯示的具體操作為:
[0106]在所述第一滑動操作停止且所述第一滑動操作的執(zhí)行物未離開所述主界面時,判斷所述第一滑動操作的滑動距離是否小于預設的距離閾值,若是,則將所述鎖屏界面的副界面以不可操作的方式覆蓋于所述主界面顯示。
[0107]另外,處理器401判斷所述第一滑動操作的滑動距離是否小于預設的距離閾值之后,還執(zhí)行:
[0108]若否,則顯示所述鎖屏界面的主界面和預設的對齊標識;
[0109]獲取在所述主界面上輸入的第二滑動操作;
[0110]根據(jù)所述第二滑動操作改變所述主界面的邊框與所述預設的對齊標識之間的距離;
[0111]在確定所述主界面的邊框與所述預設的對齊標識之間的距離為零時,從所述主界面切換為所述副界面顯示。
[0112]其中,處理器401根據(jù)所述第二滑動操作改變所述主界面的邊框與所述預設的對齊標識之間的距離的具體操作為:
[0113]保持所述預設的對齊標識不移動,根據(jù)所述第二滑動操作的滑動方向和滑動距離移動所述主界面;或
[0114]保存所述主界面不移動,根據(jù)所述第二滑動操作的滑動方向和滑動距離移動所述預設的對齊標識。
[0115]可選的,處理器401根據(jù)所述第二滑動操作改變所述主界面的邊框與所述預設的對齊標識之間的距離之后,還執(zhí)行:
[0116]在確定所述主界面的邊框與所述預設的對齊標識之間的距離不為零且所述第二滑動操作的執(zhí)行物離開所述主界面時,還原顯示所述鎖屏界面的主界面。
[0117]另外,處理器401獲取在所述鎖屏界面的主界面上輸入的第一滑動操作之后,還執(zhí)行:
[0118]確定所述第一滑動操作的滑動方向為第二方向;
[0119]退出鎖屏界面。
[0120]可選地,鎖屏界面包括至少一個副界面。
[0121]進一步可選地,鎖屏界面的主界面顯不有各個所述副界面對應的圖標。
[0122]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終端,在獲取到進入鎖屏界面的指令后,顯示鎖屏界面的主界面,接著獲取在鎖屏界面的主界面上輸入的第一滑動操作,并在確定第一滑動操作符合預設的滑動條件時,將鎖屏界面的副界面以不可操作的方式覆蓋于主界面顯示,由于鎖屏界面的副界面多用于顯示可操作的控件,而顯示的副界面處于不可操作的狀態(tài),故可以防止對控件的誤操作。
[0123]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實現(xiàn)上述實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是可以通過計算機程序來指令相關的硬件來完成,所述的程序可存儲于一計算機可讀取存儲介質中,該程序在執(zhí)行時,可包括如上述各方法的實施例的流程。其中,所述的存儲介質可為磁碟、光盤、只讀存儲記憶體(Read-Only Memory, ROM)或隨機存儲記憶體(Random AccessMemory, RAM)等。
[0124]本發(fā)明實施例方法中的步驟可以根據(jù)實際需要進行順序調整、合并和刪減。
[0125]本發(fā)明實施例裝置中的單元,可以根據(jù)實際需要進行合并、劃分和刪減。
[0126]本發(fā)明實施例中所述單元,可以通過通用集成電路,例如CPU (CentralProcessing Unit,中央處理器),或通過 ASIC (Applicat1n Specific IntegratedCircuit,專用集成電路)來實現(xiàn)。
[0127]以上所揭露的僅為本發(fā)明較佳實施例而已,當然不能以此來限定本發(fā)明之權利范圍,因此依本發(fā)明權利要求所作的等同變化,仍屬本發(fā)明所涵蓋的范圍。
【主權項】
1.一種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包括: 第一顯示單元,用于在獲取到進入鎖屏界面的指令后,顯示所述鎖屏界面的主界面; 操作獲取單元,用于獲取在所述鎖屏界面的主界面上輸入的第一滑動操作; 第二顯示單元,用于在確定所述第一滑動操作符合預設的滑動條件時,將所述鎖屏界面的副界面以不可操作的方式覆蓋于所述主界面顯示。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進入鎖屏界面的指令,包括: 亮屏指令,所述亮屏指令用于點亮顯示屏;或鎖屏指令。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還包括: 方向確定單元,用于確定所述第一滑動操作的滑動方向為第一方向,或第一方向的逆方向。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顯示單元,具體用于在所述第一滑動操作停止且所述第一滑動操作的執(zhí)行物未離開所述主界面時,判斷所述第一滑動操作的滑動距離是否小于預設的距離閾值,若是,則將所述鎖屏界面的副界面以不可操作的方式覆蓋于所述主界面顯示。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顯示單元,還用于若所述第一滑動操作的滑動距離不小于預設的距離閾值,則顯示所述鎖屏界面的主界面和預設的對齊標識; 所述操作獲取單元,還用于獲取在所述主界面上輸入的第二滑動操作; 所述終端,還包括: 距離改變單元,用于根據(jù)所述第二滑動操作改變所述主界面的邊框與所述預設的對齊標識之間的距離; 顯示切換單元,用于在確定所述主界面的邊框與所述預設的對齊標識之間的距離為零時,從所述主界面切換為所述副界面顯示。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距離改變單元,具體用于: 保持所述預設的對齊標識不移動,根據(jù)所述第二滑動操作的滑動方向和滑動距離移動所述主界面;或 保存所述主界面不移動,根據(jù)所述第二滑動操作的滑動方向和滑動距離移動所述預設的對齊標識。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顯示單元,還用于在確定所述主界面的邊框與所述預設的對齊標識之間的距離不為零且所述第二滑動操作的執(zhí)行物離開所述主界面時,還原顯示所述鎖屏界面的主界面。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還包括: 方向確定單元,用于確定所述第一滑動操作的滑動方向為第二方向; 鎖屏退出單元,用于退出鎖屏界面。
9.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屏界面包括至少一個副界面。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屏界面的主界面顯示有各個所述副界面對應的圖標。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實施例公開了一種終端,包括:第一顯示單元,用于在獲取到進入鎖屏界面的指令后,顯示所述鎖屏界面的主界面;操作獲取單元,用于獲取在所述鎖屏界面的主界面上輸入的第一滑動操作;第二顯示單元,用于在確定所述第一滑動操作符合預設的滑動條件時,將所述鎖屏界面的副界面以不可操作的方式覆蓋于所述主界面顯示。采用本發(fā)明實施例,可以防止對鎖屏界面的誤操作。
【IPC分類】G06F3-0484, G06F3-0488
【公開號】CN104866193
【申請?zhí)枴緾N201510239963
【發(fā)明人】劉立榮
【申請人】深圳市金立通信設備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8月26日
【申請日】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