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出停車場前再發(fā)射一次信號,由于是光通訊都是瞬時的,沒什么本質差別,前者配合聯(lián)網更適用。
[0036]由上可見,采用本發(fā)明提供的停車場收費實現(xiàn)方法,省去了停車拿卡的操作,通過自動扣費節(jié)省了駕駛員和停車場管理人員的時間,加快了車輛通行,避免了車輛擁堵。
[0037]綜上所述,本發(fā)明所提供的一種基于可見光雙向通訊的停車場收費系統(tǒng)及方法,所述系統(tǒng)包括設置在同一裝置上的光信號發(fā)射端和光信號接收端、設置在另一裝置上的光信號反射端、以及收費服務器端;所述光信號發(fā)射端,設置在停車場入口處,用于以第一入射角發(fā)射識別用戶車輛信息的光信號;所述光信號反射端,設置在車輛上帶有第一車輛識別唯一標識,用于接收所述光信號發(fā)射端發(fā)射的光信號,并通過帶有確認第一車輛識別唯一標識的反射面以第二入射角進行反射光信號;所述光信號接收端,用于接收所述光信號反射端反射的帶有確認第一車輛識別唯一標識的光信號、并將處理后的帶有當前時間的第二車輛識別唯一標識的光信號反饋給收費服務器端;所述收費服務器端,用于接收光信號接收端發(fā)送的光信號,并對所述帶有當前時間的第二車輛識別唯一標識的光信號進行處理并計算用戶的停車費用。一方面,本發(fā)明在同一裝置上設置一個發(fā)射端和一個接收端,另一端只需設置一個反射端,就能夠提供兩條數據傳輸通道:一條由發(fā)射端將光信號發(fā)射給反射端,另一條由反射端反射處理后的數據信號給接收端,從而實現(xiàn)雙向數據通信,比起現(xiàn)有技術來說,節(jié)省了一半的能耗、且設備復雜程度及成本更低;另一方面,由于現(xiàn)有技術中要求接收時發(fā)射端與接收端都需對準光源,反饋時也需對準光源,而本發(fā)明中采用反射鏡進行光反射,準確地將光源反射回發(fā)射端,不需要額外的對準光源操作即可完成通訊,從而大幅提升用戶的使用便利性。
[0038]應當理解的是,本發(fā)明的應用不限于上述的舉例,對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可以根據上述說明加以改進或變換,所有這些改進和變換都應屬于本發(fā)明所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基于可見光雙向通訊的停車場收費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停車場收費系統(tǒng)包括設置在同一裝置上的光信號發(fā)射端和光信號接收端、設置在另一裝置上的光信號反射端、以及收費服務器端; 所述光信號發(fā)射端,設置在停車場入口處,用于以第一入射角發(fā)射識別用戶車輛信息的光信號; 所述光信號反射端,設置在車輛上帶有第一車輛識別唯一標識,用于接收所述光信號發(fā)射端發(fā)射的光信號,并通過帶有確認第一車輛識別唯一標識的反射面以第二入射角進行反射光信號; 所述光信號接收端,用于接收所述光信號反射端反射的帶有確認第一車輛識別唯一標識的光信號、并將處理后的帶有當前時間的第二車輛識別唯一標識的光信號反饋給收費服務器端; 所述收費服務器端,用于接收光信號接收端發(fā)送的光信號,并對所述帶有當前時間的第二車輛識別唯一標識的光信號進行處理并計算用戶的停車費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可見光雙向通訊的停車場收費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光信號發(fā)射端包括依次相連的發(fā)射模塊、調制模塊、信號放大模塊、驅動模塊、以及LED光源模塊; 所述發(fā)射模塊用于將識別用戶車輛信息以光信號形式發(fā)出,所述調制模塊用于將所述發(fā)射模塊發(fā)送的光信號進行調制得到調制信號,所述信號放大模塊用于將所述調制信號進行放大處理得到放大信號,所述驅動模塊用于根據所述放大信號驅動LED光源模塊進行發(fā)光,所述LED光源模塊用于向另一裝置以第一入射角發(fā)送帶有識別用戶車輛信息的光信號; 所述光信號反射端包括依次相連的第一光電轉換模塊、第一解調模塊、微控制器模塊、以及反射模塊; 所述第一光電轉換模塊用于接收所述LED光源模塊發(fā)出的光信號并將所述光信號轉換為第一電信號,所述第一解調模塊用于將所述第一電信號進行解調得到第一解調信號,所述微控制器模塊用于根據所述第一解調信號的信息控制反射模塊進行光反射操作,所述反射模塊用于以第二入射角反射帶有確認第一車輛識別唯一標識的反射光信號、并將所述反射光信號發(fā)送至第二光電轉換模塊; 所述光信號接收端包括依次相連的第二光電轉換模塊、以及第二解調模塊; 所述第二光電轉換模塊用于接收所述反射模塊的發(fā)射光信號并將處理后的帶有當前時間的第二車輛識別唯一標識的光信號轉換為第二電信號;所述第二解調模塊用于將所述第二光電轉換模塊輸出的第二電信號進行解調得到第二解調信號; 所述收費服務器端包括停車費用計算模塊; 所述停車費用計算模塊用于根據所述第二解調信號的信息計算用戶的停車費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可見光雙向通訊的停車場收費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車輛識別唯一標識包括用戶名、車牌號和用戶余額;所述第二車輛識別唯一標識包括車牌號、駛入停車場時間和駛出停車場時間。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可見光雙向通訊的停車場收費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入射角與第一入射角相等。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停車場收費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模塊中包含反射鏡,所述反射鏡前還包含一鐵電液晶快門。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可見光雙向通訊的停車場收費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控制器模塊通過控制鐵電液晶快門的開關來控制反射鏡進行光反射操作,當所述鐵電液晶快門的開關為打開狀態(tài)時,則反射光,當所述鐵電液晶快門的開關為關閉狀態(tài)時,則不反射光。
7.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可見光雙向通訊的停車場收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步驟: A、預先在停車場入口處安裝一LED光源裝置,并在車輛擋風玻璃處安裝帶有第一車輛識別唯一標識的LED光反射器; B、車輛駛入/駛離停車場入口時,LED光源裝置以第一入射角發(fā)射用于識別用戶車輛信息的LED光信號,LED光反射器接收所述LED光信號,并將帶有確認第一車輛識別唯一標識的光信號以第二入射角進行反射,所述第二入射角與第一入射角相等; C、LED光源裝置接收并處理帶有確認第一車輛識別唯一標識的LED光信號,同時向收費服務系統(tǒng)發(fā)射帶有當前時間的第二車輛識別唯一標識的光信號; D、收費服務系統(tǒng)接收所述LED光源裝置發(fā)送的光信號,并根據所述光信號的信息對用戶的停車費用進行計算。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可見光雙向通訊的停車場收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車輛識別唯一標識包括用戶名、車牌號和用戶余額;所述第二車輛識別唯一標識包括車牌號、駛入停車場時間和駛出停車場時間。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可見光雙向通訊的停車場收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B還包括: B1、當車輛駛入停車產場入口時,LED光源裝置發(fā)射用于識別用戶車輛信息的LED光信號,并在接收到LED光反射器反射的帶有確認第一車輛識別唯一標識的光信號后記錄用戶的駛入停車場時間; B2、當車輛駛離停車產場入口時,LED光源裝置再次發(fā)射用于識別用戶車輛信息的LED光信號,并在接收到LED光反射器反射的帶有確認第一車輛識別唯一標識的光信號后記錄用戶的駛出停車場時間。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基于可見光雙向通訊的停車場收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D還包括:根據所述駛入停車場時間和駛出停車場時間并結合停車場收費規(guī)則計算用戶的停車費用。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所提供的一種基于可見光雙向通訊的停車場收費系統(tǒng)及方法,所述系統(tǒng)包括設置在同一裝置上的光信號發(fā)射端和光信號接收端、設置在另一裝置上的光信號反射端、以及收費服務器端。本發(fā)明在同一裝置上設置一個光信號發(fā)射端和一個光信號接收端,另一端只需設置一個光信號反射端,就能夠提供兩條數據傳輸通道:一條由光信號發(fā)射端將光信號發(fā)射給光信號反射端,另一條由光信號反射端反射處理后的數據信號給光信號接收端,從而實現(xiàn)雙向數據通信,比起現(xiàn)有技術來說,節(jié)省了一半的能耗、且設備復雜程度及成本更低。且本發(fā)明采用反射鏡以原始入射角進行光反射,不需要額外的對準光源操作即可完成通訊,從而大幅提升用戶的使用便利性。
【IPC分類】H04B10-116, G07B15-02
【公開號】CN104599328
【申請?zhí)枴緾N201510024915
【發(fā)明人】陳宇廷, 章起豪, 曾日盛
【申請人】陳宇廷
【公開日】2015年5月6日
【申請日】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