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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身碟裝置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6775221閱讀:236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隨身碟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有關一種儲存裝置,特別是有關一種隨身碟裝置。
      技術背景隨著快閃存儲器制造技術的突飛猛進,大容量的快閃存儲器被大量的應用在 儲存裝置中。尤其現在市面上的隨身碟或拇指碟之類的產品,運用大容量的快閃 存儲器,使儲存裝置的體積縮小到拇指般大小?,F今隨身碟最常以通用總線(USB)作為其接口。隨身碟的殼體通常會包含一 個外蓋,罩住"不使用時"的通用總線連接器,作為防塵之用。然而,當隨身碟使用時(例如將其通用總線連接器插入電腦的連接器內),其 外蓋便放置于電腦附近。因為隨身碟的外蓋體積較小,有容易遺失之虞。 一但隨 身碟的外蓋遺失,通用總線連接器就失去防塵的功能。發(fā)明內容因此本發(fā)明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種隨身碟,以便于使用者操作。 根據本發(fā)明的上述目的,提出一種隨身碟裝置。 一殼體具有一第一開口 及一第二開口。 一儲存本體具有一連接器及一對位置限制結構。儲存本體設 置于殼體內,并相對于所述殼體移動,使連接器借助第一開口伸出于殼體外 或隱藏于殼體內。 一對致動臂,設置于殼體內而能相對擺動。當儲存本體隱 藏于殼體內時,所述致動臂阻擋所述位置限制結構。 一致動結構的部分借助 第二開口外露于殼體外,致動結構軸接于所述致動臂,并可受力滑動以帶動 所述致動臂相對擺動,進而釋放所述位置限制結構。彈性元件連接致動結構 及儲存本體,于所述位置限制結構釋放時,彈性元件推動儲存本體,使所述 連接器借助所述第一開口伸出于所述殼體,所述致動臂則回復原位以阻擋位 置限制結構。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彈性元件可為彈簧,連接器伸出于殼體外時,致動 結構可受力帶動所述致動臂相對擺動以釋放所述位置限制結構,進而使連接 器可受力壓回彈簧以隱藏于殼體,所述致動臂則回復原位以阻擋所述位置限 制結構。本發(fā)明的效果應用本發(fā)明的隨身碟裝置,可方便地借助單一按鈕控制其連接器伸出于殼體外或隱藏于殼體內,且可連接器的防塵功能。為讓本發(fā)明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點和優(yōu)點能更明顯易懂,下面將結合 所附圖對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如下。


      圖1所示為依照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一種隨身碟裝置(儲存本體隱藏于殼體內) 的俯視圖;圖2所示為依照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一種隨身碟裝置(儲存本體伸出殼體外)的 俯視圖;圖3所示為依照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一種隨身碟裝置的分解立體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上所述,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隨身碟裝置,便于使用者攜帶及存放,同時 提供其連接器的防塵功能。請參照圖1,圖中所示為依照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一種隨身碟裝置(儲存本 體隱藏于殼體內)的俯視圖。隨身碟裝置100的部份殼體已被移除,因而其內 部的結構可以于圖面清楚表示。隨身碟裝置100至少包含殼體104、儲存本體 102及儲存本體動作的相關機構。當隨身碟裝置100不使用時(例如儲存本體 102不被讀取或存放數據),儲存本體102隱藏于殼體104內以防止灰塵沾污。 當使用者沿方向120按壓致動結構108時,儲存本體102會被推出殼體104 外。圖2所示為依照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一種隨身碟裝置(儲存本體伸出殼體外) 的俯視圖。請同時參照圖1及圖2,當使用者按壓致動結構108時,儲存本102借相關機構的動作推出殼體104夕卜。以下將說明上述相關機構如何將儲存 本體102推出殼體104外。相關機構包含一致動結構108、 一對致動臂 l歸110b、 一彈簧107及一位置限制結構102c。儲存本體102借著彈簧107 的彈力而能被推出殼體104外。致動臂110a/110b與位置限制結構102c的互 動關系決定儲存本體102被限制于殼體104或被推出殼體104外。致動結構108 則與致動臂110a/110b軸接,讓使用者能借助致動結構108操控致動臂 110aZllOb,進而控制儲存本體102的位置。請再次參照圖1,當儲存本體102隱藏于殼體104內時,致動臂110a/110b 的勾狀部113a/113b會勾住儲存本體102上的位置限制結構102c的一端,而 使其無法被彈簧106推出殼體104夕卜。致動臂110a/110b分別軸接于殼體104 內的支點112a/112b而能擺動。致動結構108軸接于致動臂112a/112b,使致 動結構108的動作能與致動臂112a/112b連動。換言之,致動結構108帶動 致動臂112a/112b相對擺動。當儲存本體102隱藏于殼體104內時,被壓縮 的彈簧106的兩端分別推致動結構108及儲存本體102,使致動臂112a/112b 的勾狀部113a/113b往內縮,使勾狀部113a/113b能勾住儲存本體102上的 位置限制結構(如圖中一對條狀結構102c)于圖面上的下端。當使用者沿方向 120按壓致動結構108時,儲存本體102會被推出殼體104外。請再次參照圖2,當使用者沿方向120按壓致動結構108的狀態(tài)時,致動 臂112a/112b就如此圖所示的張幵(或釋放)狀態(tài)。 一但使用者不再按壓致動 結構108時,致動臂112a,Ql2b會因彈簧106的推力(推致動結構108及儲存 本體102)恢復如圖1所示的內縮狀態(tài)。內縮狀態(tài)的致動臂112a/112b,其勾 狀部113a/113b會抵住位置限制結構(如圖中一對條狀結構102c)于圖面的上 端,讓使用者無法沿方向130將儲存本體102壓回殼體104內。若欲將儲存 本體102壓回殼體104內,需再次按壓致動結構108,使致動臂112a/112b如 此圖的張開(或釋放)狀態(tài)。儲存本體102設置于殼體104內,并可相對于殼體104移動。儲存本體102 具有一連接器102a(例如一 USB連接器)及一存儲器芯片102b。連接器102a 用以插入一對應的連接器插槽(例如一電腦的連接器插槽),使存儲器芯片102b 能夠被讀取或存放資料。存儲器芯片102b為一非揮發(fā)存儲器(例如快閃存儲器)。圖3所示為依照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一種隨身碟裝置的分解立體圖。請同 時參照圖1 圖3,以下將說明各元件之間的連接關系。圖3的殼體 104a/104b/104c組成一完整的殼體104。殼體104b具有開口 105a及開口 105b。 開口 105b使滑動于殼體內的儲存本體102的連接器102a能伸出于殼體外或 隱藏于殼體內。開口 105a使滑動于殼體內的致動結構108的按扭部108a能 外露于殼體外,供使用者按壓。儲存本體102借助彈簧套用以套住(連接)部 分彈簧106;致動結構108則具有一柱狀部105用以與彈簧106連接。致動臂 軸110a/110b各具有一橢圓形孔116a/116b與致動結構108的連接部108b上 的致動軸109連接。致動臂軸110a/110b亦各具有一組裝孔114a/114b與殼 體內的支點112a/112b軸接。當圖3上的各組件組裝后,就能如上述方式運 作。雖然本發(fā)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示如上,然而其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任 何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內,當可 作出種種等效的更動與潤飾,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當視后附的本申請權利 要求范圍所界定的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隨身碟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包含一殼體,具有一第一開口及一第二開口;一儲存本體,具有一連接器及一對位置限制結構,所述儲存本體設置于所述殼體內,并可相對于所述殼體移動,使所述連接器借助所述第一開口伸出于所述殼體外或隱藏于所述殼體內;一對致動臂,設置于所述殼體內而能相對擺動,所述儲存本體隱藏于所述殼體內時,所述致動臂阻擋所述的位置限制結構;一致動結構,部分借助所述第二開口外露于所述殼體外,所述致動結構軸接于所述的一對致動臂,所述致動結構可受力滑動以帶動所述的一對致動臂相對擺動,進而釋放所述的一對位置限制結構;以及一彈性元件,連接所述致動結構及所述儲存本體,所述的一對位置限制結構釋放時,所述彈性元件推動所述儲存本體,使所述連接器借助所述第一開口伸出于所述殼體,所述的一對致動臂則回復原位以阻擋所述位置限制結構。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隨身碟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連接器為一 USB連接器。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隨身碟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儲存本體還 包含一存儲器芯片。
      4.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隨身碟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存儲器芯片 為一非揮發(fā)存儲器。
      5.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隨身碟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非揮發(fā)存儲 器為一快閃存儲器。
      6.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隨身碟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連接器伸出 于所述殼體時,所述致動結構受力帶動所述的一對致動臂相對擺動以釋放所 述的一對位置限制結構,進而使所述連接器受力隱藏于所述殼體,所述的一 對致動臂則回復原位以固定所述位置限制結構。
      7.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隨身碟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一對致動 臂軸包含一對勾狀部。
      8.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隨身碟裝置, 限制結構為一對條狀結構。
      9.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隨身碟裝置, 臂軸具有一對橢圓形孔。
      10. 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隨身碟裝置, 有一致動軸與所述的一對橢圓形孔連接。
      11.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隨身碟裝置, 包含一彈簧套,用以套住部分所述彈簧。權利要求書第2/2頁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一對位置 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一對致動 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致動結構具 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儲存本體還
      全文摘要
      一種隨身碟裝置,包括有一殼體,具有一第一開口及一第二開口;一儲存本體,具有一連接器及一對位置限制結構,儲存本體滑動于殼體內使連接器藉第一開口伸出于殼體外或隱藏于殼體內;一對致動臂,裝置于殼體內而能擺動;一致動結構,其部分借助第二開口外露于殼體外,致動結構軸接于致動臂;一彈性元件,連接致動結構及儲存本體,彈性元件推開儲存本體,并帶動致動臂回復原位以阻擋位置限制結構。
      文檔編號G11C5/00GK101154432SQ200610141410
      公開日2008年4月2日 申請日期2006年9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9月30日
      發(fā)明者吉智勇, 吳志鑫, 邱坤進 申請人: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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