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銅合金電纜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電纜,尤其是涉及一種銅合金電纜。
背景技術:
高強高導銅合金廣泛應用于引線框架、電焊電極、開關觸頭、電力火車架空導線等領域,也可用于與導電性無直接關系的熱交換環(huán)境中;目前,高強高導銅合金主要是 Cu-Zr, Cu-Cr, Cu-Cd, Cu-Ni、Cu-Fe、Cu-Ag、Cu-Nb等合金及其復合材料,時效型銅合金高強高導化過程中,遇到的首要問題是少量的合金元素強化效果不明顯,大量的合金元素會惡化合金的導電性能;目前,主要采取固溶強化、析出強化、彌散強化和偏聚析出等冶金強化方法,冶金強化方法獲得的高強度銅合金,由于過量合金元素對導電性能的惡化,因此其應用推廣受到很大限制。
發(fā)明內容
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fā)明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種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缺陷的銅合金電纜。本發(fā)明所制備一種銅合金電纜,在于包括下述重量百分比的元素Ni 1. 54-3. 05%Si 0. 27-0. 69%Zr 0. 12-0. 73%Mn 0. 04-0. 193%Ti 0. 24-0. 97%Mo 0. 08-0. 13% 余量為銅及不可避免的雜質。本發(fā)明的突出有益效果在于之一合金元素的優(yōu)化本身克服了現有技術的制造合金及熱處理的問題;各成分優(yōu)化配比是重要的;同時本發(fā)明對于其制造方法不加限定,并且優(yōu)選一種本說明書的具體制造方法。
具體實施例方式實施例一一種銅合金電纜,在于包括下述重量百分比的元素Ni 3. 05%Si 0. 69%Zr 0. 73%Mn 0. 193%Ti 0. 97%Mo 0. 13%
余量為銅及不可避免的雜質。實施例二一種銅合金電纜,在于包括下述重量百分比的元素Ni 1. 54%Si 0. 27%Zr 0. 12%Mn 0. 04%Ti 0. 24%Mo 0. 08%余量為銅及不可避免的雜質。實施例三一種銅合金電纜,在于包括下述重量百分比的元素Ni 2. 33%Si 0. 53%Zr 0. 44%Mn 0. 126%Ti 0. 61%Mo 0. 11%余量為銅及不可避免的雜質。實施例三一種銅合金電纜,在于包括下述重量百分比的元素Ni 1. 99%Si 0. 46%Zr 0. 51%Mn 0. 108%Ti 0. 50%Mo 0. 098%余量為銅及不可避免的雜質。經對以上實施例的銅合金電纜檢測,其導電率為64. % IACS,抗拉強度為 494Mpa。上述合金是采用如下工藝制備采用混合熔煉,熔鑄成銅合金鑄錠;對鑄錠進行固溶處理,固溶溫度為800-850°C,固溶時間為3- ;在室溫下對固溶處理的銅合金進行等通道變形,變形道次為6或10次,每道次變形均不旋轉試樣,模具內角Φ為100-110°,模具外角Ψ為15-25° ; (4)對等通道變形后的合金進行拉拔加工再進行時效處理,時效溫度為 500-520°C,時效時間為 0. 1-0. 4h。申請人:聲明,本發(fā)明通過上述實施例來說明本發(fā)明的詳細組成和工藝流程,但本發(fā)明并不局限于上述詳細組成和工藝流程,即不意味著本發(fā)明必須依賴上述詳細組成和工藝流程才能實施。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應該明了,對本發(fā)明的任何改進,對本發(fā)明產品各原料的等效替換及輔助成分的添加、具體方式的選擇等,均落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和公開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銅合金電纜,其特征在于包括下述重量百分比的元素 Ni 1. 54-3. 05%Si 0. 27-0. 69%Zr 0. 12-0. 73%Mn 0. 04-0. 193%Ti 0. 24-0. 97%Mo 0. 08-0. 13%余量為銅及不可避免的雜質。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銅合金電纜,其特征在于 Ni 1.87-2.45%。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銅合金電纜,其特征在于 Zr 0.32-0.58%。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銅合金電纜,其特征在于 Ti 0.53-0.79%。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銅合金電纜,其特征在于 Mo 0.096-0.104%。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銅合金電纜,其特征在于包括下述重量百分比的元素Ni1.54-3.05%,Si 0.27-0.69%,Zr 0.12-0.73%,Mn 0.04-0.193%,Ti 0.24-0.97%,Mo 0.08-0.13%,余量為銅及不可避免的雜質。其導電率為64.24%IACS,抗拉強度為494MPa。經過多次試驗選出了較高強度和較高導電率同時兼?zhèn)涞碾娎|,這就有利于對抗室外惡劣的環(huán)境減少斷裂的次數,從而減少維護費用降低成本。
文檔編號H01B1/02GK102360575SQ201110271759
公開日2012年2月22日 申請日期2011年9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9月14日
發(fā)明者徐德生 申請人:無錫市嘉邦電力管道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