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微型變壓器的裝配工裝,尤其涉及一種微型變壓器自動包膠機構。
背景技術:
微型變壓器廣泛應用于各類電子設備,在其生產的過程中,需要對微型變壓器進行包膠處理,在包膠之前將兩個磁芯分別插入線圈的兩端,然后通過包膠機構將磁芯固定于線圈上,如圖1所示,現有技術中的包膠機構包括有公轉座蓋3,公轉座蓋3上設置有兩個自轉軸31,自轉軸31上設置有用于固定變壓器的包膠帶夾具,還包括分別驅動公轉座蓋3及自轉軸31轉動的公轉電機1及自轉電機2、還包括有與公轉座蓋3聯動的轉動盤11,公轉電機1的輸出端12通過帶傳動驅動傳動盤11轉動,自轉電機2位于公轉座蓋3的正下方且其輸出軸上設置有與自轉軸31間歇聯動的聯動桿21,公轉座蓋3在其轉動的行程上,兩個自轉軸31分別與聯動桿21間歇聯動設置,在公轉與自轉的配合下,完成對變壓器的包膠,現有技術中的公轉座蓋3設置于工作臺上,工作臺上設置與公轉座蓋上對應的圓孔且兩者之間設置有軸承結構,這樣的結構導致包膠機構對于安裝精度要求較高、成本較高以及包膠機構的位置不方便調整,不能適應不同尺寸變壓器的包膠,同時現有技術中的包膠機構結構較為復雜,體積較大,結構不夠緊湊。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微型變壓器自動包膠機構,能夠能方便安裝及調整在工作臺上的位置,以適應不同邊長的變壓器的包膠,且結構較為緊湊,成本較低。
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微型變壓器自動包膠機構,包括有公轉座蓋,設置于公轉座蓋上的兩個自轉軸、分別驅動公轉座蓋及自轉軸轉動的公轉電機及自轉電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用于固定公轉電機及自轉電機的安裝板,所述的公轉電機的輸出軸穿過安裝板后連接于公轉座蓋的中心位置,所述的安裝板上設置有間歇驅動于自轉軸的自轉離合軸,安裝板上設置有用于安裝自轉離合軸的離合軸承座,自轉離合軸與離合軸承座之間設置有轉動軸承,所述的自轉電機的輸出端通過帶傳動驅動連接于自轉離合軸。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的安裝板上設置有用于調整整個機構位置的條形孔。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自轉軸在其轉動的周面上設置有凹槽,公轉座蓋上設置有彈性抵于該凹槽的定位件,定位件彈性抵于自轉軸的周面設置。
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通過將公轉電機直接連接于公轉座蓋,自轉電機通過帶傳動驅動連接于自轉軸,能夠實現公轉電機及自轉電機并排連接于安裝板上,具有較為緊湊的結構布置,安裝于工作臺后,由于公轉電機直接連接于公轉座蓋,可以省去軸承結構,公轉座蓋可以穩(wěn)定的實現轉動,工作臺上設置有大于公轉座蓋的孔,安裝板上設置有條形孔,以便調整安裝板后,公轉座蓋在工作臺上的孔內進行移動,以適應不同邊長的變壓器的包膠。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施例中現有技術中的包膠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施例中包膠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施例中煙嘴組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標號含義如下:1-公轉電機;11-輸出軸;2-自轉電機;3-公轉座蓋;31-自轉軸;31a-凹槽;32-定位件;4-離合軸承座;41-自轉離合軸;5-傳動輪;6-安裝板;61-條形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描述。以下實施例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但不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如圖2至圖3所示,一種微型變壓器自動包膠機構,包括有公轉座蓋33,設置于公轉座蓋33上的兩個自轉軸31、分別驅動公轉座蓋33及自轉軸31轉動的公轉電機1及自轉電機2,自轉軸31在其轉動的周面上設置有凹槽31a,公轉座蓋33上設置有彈性抵于該凹槽31a的定位件32,定位件32彈性抵于自轉軸31的周面設置,還包括有用于固定公轉電機1及自轉電機2的安裝板6,公轉電機1的輸出軸11穿過安裝板6后連接于公轉座蓋33的中心位置,所述的安裝板6上設置有間歇驅動于自轉軸31的自轉離合軸41,安裝板6上設置有用于安裝自轉離合軸41的離合軸承座4,自轉離合軸41與離合軸承座4之間設置有轉動軸承(附圖中省略標記),自轉電機2的輸出端通過帶傳動驅動連接于自轉離合軸41,自轉離合軸41上設置有與自轉電機2輸出端對應的傳動輪5。安裝板6上設置有用于調整整個包膠機構相對于工作臺位置的條形孔61。通過將公轉電機1直接連接于公轉座蓋33,自轉電機2通過帶傳動驅動連接于自轉軸31,本實施例中的帶傳動采用同步帶結構(附圖中省略),能夠實現公轉電機1及自轉電機2并排連接于安裝板6上,具有較為緊湊的結構布置,安裝于工作臺后,由于公轉電機1直接連接于公轉座蓋33,可以省去軸承結構,公轉座蓋33可以穩(wěn)定的實現轉動,工作臺上設置有大于公轉座蓋33的孔,安裝板6上設置有條形孔61,以便調整安裝板6后,公轉座蓋33在工作臺上的孔內進行移動,以適應不同邊長的變壓器的包膠。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變型,上述假設的這些改進和變型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