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選擇照明指示器的制作方法
一般來說,本發(fā)明涉及照明指示器,更具體地說,涉及選擇照明指示器。
通常,照明指示器設置在電子裝置中的顯示器或裝置的鍵盤附近或集成一體,以指示裝置的狀態(tài)。
當想要有選擇地照明一特定指示器,即來自一選擇光源的光不會漏進附近的指示器時,就會產生問題??偟脕碚f,這一問題已通過把一不透光的隔板放在特定指示器和附近指示器之間而解決。通常,不透光的隔板包括設置在特定指示器和附近指示器之間的不透光的殼壁和涂在特定指示器側表面外的不透光的涂料(paint)。這樣,特定指示器中發(fā)射的光就不會耦合到附近的指示器。雖然這些解決方法對某些應用來說已證明是有效的,但還有許多其它問題。
例如,當選擇照明指示器是一鍵盤的特定執(zhí)行元件(actuator)時,不透光隔板也阻止用于照明多個執(zhí)行元件的通用(general)光源的光對特定執(zhí)行元件的照明。為了照明包括特定執(zhí)行元件在內的鍵盤的所有執(zhí)行元件,除通用光源外還要激勵選擇光源,以產生增大的電流損耗。此外,在某些情況下(如當采用發(fā)光二極管發(fā)光時),還要附加第二選擇光源,以便在用一種顏色的光對所有執(zhí)行元件照明時,用不同于通用光源發(fā)出的光的顏色對特定執(zhí)行元件進行選擇照明。
因此,需有一種改進的選擇照明指示器。
圖1示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選擇照明指示器的截面圖;
圖2是包括圖1的選擇照明指示器在內的選擇照明執(zhí)行元件的截面圖;
圖3是圖1和圖2所示的隔板的最佳實施的透視圖;
圖4是圖3所示的隔板的另一實施例的透視圖;
圖5是包括圖2的選擇照明執(zhí)行元件的鍵組件的截面圖;
圖6是包括圖5的鍵盤組件的無線電話的方框圖。
有關選擇照明一指示器的問題,概念上已通過構成半透明材料的指示器,并把隔板放在指示器中,而不是放在指示器表面或指示器之間。在一個鍵盤的應用中,隔板設置在執(zhí)行元件中,使選擇光源發(fā)出的光照亮一個執(zhí)行元件,而基本上照不到附近的執(zhí)行元件,并能使通用光源發(fā)出的光照亮該執(zhí)行元件和附近的執(zhí)行元件。
參閱圖1,示出了根據本發(fā)明構造的選擇照明指示器100的截面圖。該選擇照明指示器100最好用于電子裝置中,以提供裝置狀態(tài)的指示。
指示器100包括基座101、隔板103和特別光源105?;?01由半透明的材料構成,如硅酮或塑料。基座101有第一側(底)107,第二側(頂)109和第三側(中間部分)111,其中中間側面111設置在頂側107和頂側109之間。
隔板103設在基座中,基本上在其外表面以下,使特別光源105發(fā)出的光基本上照亮至少部分第二側,并阻止至少部分第三側的光。
可有多種技術把隔板103設置在基座101中。在最佳實施例中,示出隔板103設在孔113中,孔113形成于基座101的第一側107,并至少部分向基座101的第二側109延伸。隔板103用作孔113的套(liner)(見圖3)。隔板103最好用與基座101相同的材料做成,并模壓(overmolded)到基座101中,以固定其位置。另一種把隔板103放入基座的技術包括把隔板103與基座101整個模壓到一起,這樣,半透明材料的基座101填入孔113中,用不透光的物質,如白漆可選擇地涂在孔113的表面,并用基本上不透光的物質涂在基本上為半透明的光導管的外表面(見圖4),并將光導管設置到孔113中。
支撐基座115通常形成在印刷電路板上,用于支持基座101和特別光源105,支撐基座115上有用于向特別光源提供電源的連接點。光源105最好是發(fā)光二極管,但也可以是白熾燈泡或光纖光發(fā)射器。
常規(guī)的圖解,如正或負圖象符號表可選擇地包括在基座101的頂側109上,用于在照明期間提供附加信息。
參閱圖2,示出了包括圖1的選擇照明指示器100的選擇照明執(zhí)行元件200的截面圖。執(zhí)行元件200包括指示器100和支腳203和204。執(zhí)行元件200用于啟動包括設置在基座101的底側107上的墊片205的開關,以及設在支撐基座115上的開關連接處207和208。
執(zhí)行元件的操作是典型的由半透明的硅酮材料構成的彈性膜片鍵盤,并用作數據輸入裝置。
支腳203和204由與基座101相同的材料構成,且有一薄的截面使基座101懸在支撐基座115上,并在加到基座101的頂側109的壓力下,向支撐基座115凹下。
墊片205是電導體,且連到基座101的底側107上,其定位與支撐基座115上的開關連接處207和209相對。當壓力加到基座101的頂側109上時,墊片205在開關連接處207和209之間產生閉合電路情況,而當所加壓力釋放時,在開關連接處207和209之間產生開路的情況。
特別光源105最好有相對窄的視角,如小于90°,以減小特別光源105發(fā)出的光通過基座101的底側107和支撐基座115之間的通路漏進附近執(zhí)行元件的可能性。
實現本發(fā)明的指示器100具有一個執(zhí)行元件200,使特別光源105發(fā)出的光基本上至少照明部分頂部107且阻止至少部分從中間側面111來的照明光。
參閱圖3,示出了圖1和2所示的隔板103的最佳實施例的透視圖。隔板103是一個空心結構,在由旁側304分離的兩端301和303形成管套(liner)開口,從而限定了一個截面305。隔板103可由與圖1的基座101相同或不同的多種材料構成,包括硅酮或塑料。就其反射特征來說,隔板103最好是不透顏色的,如白色。但隔板103也可用半透明材料來替代,并在旁側304上涂上不透明的涂料。隔板設在基座101中,這樣開口端301、303和旁側304基本上分別處于與基座101的底側107、頂側109和中間側面111相對處。
參閱圖4,示出了圖3所示的隔板的又一實施例的透視圖。隔板400是一個由旁側404把兩端401和403分隔開的實(solid)結構,從而限定了截面405。隔板103可由與圖1中的基座101相同或不同的多種材料構成,包括硅酮或塑料。隔板103最好由半透明的材料構成,以提供光導管的反射特性,并在旁側404涂上不透明的材料。隔板設在基座101內,這樣開口端401、403和旁側404基本上分別位于與基座101的底側107、頂側109和中間側面111相對的位置。
參閱圖5,示出了包括圖2的選擇照明執(zhí)行元件200的鍵盤組件500的截面圖。鍵盤組件500包括一個外殼501、支撐基座115、特別光源105、通用光源503和設在外殼501和支撐基座115之間的鍵盤200和505。
鍵帽(cap)507和509(用虛線表示)可選擇地分別設于執(zhí)行元件200和505上,以提供不同的外觀,并當保持執(zhí)行元件的開關功能時,使用戶可感覺到執(zhí)行元件。圖中所示的鍵帽由一細的柔性臂相互連接,使鍵帽構成通常所說的鍵樹(tree)。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在于允許鍵樹的使用,這是由于不再象現有技術那樣,用殼壁分隔執(zhí)行元件來控制特別光。
通用源505最好有相對寬的光發(fā)射視角,如大于90°,以提供對多于一個執(zhí)行元件的通用照明。
隔板103允許選擇光源105發(fā)出的光基本上至少照明部分執(zhí)行元件200,而基本上不會照亮附近的執(zhí)行元件,并允許通用光源503發(fā)出的光照亮至少部分執(zhí)行元件200和至少部分附近的執(zhí)行元件503。
本發(fā)明與現有技術相比有明顯的優(yōu)勢。當選擇照明指示器100是鍵盤上的一個特別的執(zhí)行元件200時,執(zhí)行元件200中不透明隔板103的位置也允許用于照明特別執(zhí)行元件200和附近的執(zhí)行元件505的通用光源照亮執(zhí)行元件200。為同時照明執(zhí)行元件200和505,要關閉選擇光源,啟動通用光源,則產生與現有技術相比減小的電流損耗。
此外,當由通用光源503向執(zhí)行元件200和505提供一種顏色的照明光時,不必附加第二選擇光源來產生與通用光源顏色不同的光對特別執(zhí)行元件200進行照明。因此,不論通用的背襯光源503是否被點亮,任何特別執(zhí)行元件都可被特別照明到高亮度。如果通用的背襯光源503被點亮,則特別光源由于非??拷貏e執(zhí)行元件,則其發(fā)出的光在特別執(zhí)行元件中將超過通用光源的顏色。
參閱圖6,示出了包括圖5的鍵盤組件500的無線電話600的圖。無線電話600包括一個用戶接口手機607的頂部透視圖,(手機607包括圖5中的鍵盤500)、發(fā)射機、接收機和圖中示為發(fā)射機/控制器601的控制器、電源(如,電池603)和天線605。這些通用部件對本領域應是眾所周知的,因此,除了有必要指出無線電收發(fā)信機的這些典型部件與本發(fā)明的最佳實施之間的相互作用外,這里將不提供附加的其它說明。
手機607包括具有本發(fā)明的新穎的選擇照明執(zhí)行元件200的鍵盤組件600。
無線電話600適用于運動的車輛中或由用戶手持。本發(fā)明也可包括在任何需要數據或控制輸入或視覺指示的電子設備中,如便攜式無線電話、無繩無線電話、數據終端、計算機分組組織器和遠端控制模塊等。
權利要求
1.一種選擇照相指示器包括由基本上為半透明的材料構成,且有第一、第二和第三側的基座,所述第三側設置在第一側與第二側之間;以及設在基座中的隔板,它允許光源發(fā)出的光照明至少一部分第二側,并禁止光照明至少部分第三側。
2.根據權利要求1的選擇照明指示器,其中隔板設置在形成于第一側上的一個孔中,并至少部分向第二側延伸。
3.根據權利要求1的選擇照明指示器,其中隔板還包括具有一個外表面可選擇地涂上基本上不透明的物質的半透明的光導管。
4.根據權利要求1的選擇照明指示器,其中隔板還包括基本上不透明的套。
5.根據權利要求1的選擇照明指示器,其中隔板還包括一基本上不透明的物質,其可選擇地涂在第一側上形成的孔表面,且至少部分向第二側延伸。
6.根據權利要求1的選擇照明指示器,其中基本上半透明的材料還包括彈性材料。
7.根據權利要求1的選擇照明指示器,其中基座還包括轉換執(zhí)行元件和狀態(tài)指示器中的至少一個。
8.一個鍵盤,包括由基本上半透明的材料形成的至少第一和第二執(zhí)行元件,以及設在第一執(zhí)行元件中的隔板,其允許第一光源發(fā)出的光基本上照明至少一部分第一執(zhí)行元件,而基本上不照明第二執(zhí)行元件,并允許第二光源發(fā)出的光基本上照明至少一部分第一執(zhí)行元件和至少一部分第二執(zhí)行元件。
9.一個鍵盤組件,包括一個外殼;一個電路板;可操作發(fā)光的第一光源;由彈性膜片構成的且用來設置在外殼與電路板之間的鍵盤,包括至少一個由基本上半透明的材料構成且有第一、第二和第三側的執(zhí)行元件,所述第三側設置在第一側和第二側之間;以及設在執(zhí)行元件中的隔板,允許光基本上照明至少一部分第二側,并禁止光照明至少一部分第二側;以及與電路板相連的且能被激發(fā)以響應執(zhí)行元件運動的轉換開關。
10.根據權利要求9的鍵盤組件還包括可操作發(fā)光的第二光源,以基本上照明至少一個執(zhí)行元件的至少一部分以及至少另一個執(zhí)行元件的至少一部分。
全文摘要
用于選擇照明-指示器的改進的裝置?;?101)由半透明材料構成,它具有第一(107)、第二(109)和第三(111)側。第三側設置在第一側和第二側之間。設置在基座中的隔板(103),允許照明第二側,但禁止照明第三側。在一個鍵盤的應用中,隔板允許選擇光源(105)發(fā)出的光照明執(zhí)行元件(200),而基本上不照明附近執(zhí)行元件(505),并允許總光源(503)發(fā)出的光照明執(zhí)行元件(200)和附近執(zhí)行元件(505)。
文檔編號H01H13/702GK1095809SQ94103800
公開日1994年11月30日 申請日期1994年3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1993年3月31日
發(fā)明者路易斯·J·蘭德爾, 斯蒂芬·C·埃莫特 申請人:莫托羅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