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的步驟,以及
[0124]其中,所述的分配電力的步驟包括分配電力給充電操作的恒定電流充電階段中的 電池充電器中充電操作開始時間最早的電池充電器。
[0125] (11)根據(jù)上述(10)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
[0126]確定分配的電力是否被利用的步驟;
[0127]以及如果確定了分配的電力沒有被利用,則使得已經(jīng)分配了電力的電池充電器執(zhí) 行再次充電處理的步驟。
[0128] (12)根據(jù)上述(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確定分配的電力是否被利用的步驟 包括:比較分配之前和之后的時間的電池充電器的充電電力值的步驟;以及通過使用比較 結(jié)果確定分配的電力是否被利用的步驟。
[0129] (13)根據(jù)上述(11)或(12)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在再次充電處理中再次確定分 配的電力是否被利用,以及當(dāng)確定了分配的電力沒有被利用時,分配電力到充電操作的恒 定電流充電階段中的所有電池充電器的步驟。
[0130] (14)根據(jù)上述(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分配電力的步驟包括分配電力到充電 操作的恒定電流充電階段中的所有電池充電器。
[0131] (15)根據(jù)上述(9)到(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分配電力的步驟包 括當(dāng)要被分配的電力大于蓄電池作用所需的最小充電電力值時分配電力。
[0132] (16)根據(jù)上述(9)到(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蓄電池控制器,其控 制到不同于所述蓄電池且在所述多個電池充電器之外提供的第二蓄電池的電充,其中
[0133]所述的分配電力的步驟包括當(dāng)識別了充電操作中的所有電池充電器處于充電操 作的恒定電壓充電階段中時分配電力給控制到不同于所述蓄電池且在所述多個電池充電 器之外提供的第二蓄電池的電充的所述蓄電池控制器。
[0134] (17) -種電力管理裝置,其管理對多個電池充電器的電力供應(yīng),包括:
[0135]充電階段識別單元,其識別所述多個電池充電器中在充電操作中的電池充電器是 處于恒定電流充電階段還是處于恒定電壓充電階段;以及
[0136]電力分配確定單元,其從在充電操作中的電池充電器中的另一電池充電器,分配 電力給充電操作的恒定電流充電階段中的至少一個電池充電器。
[0137]附圖標(biāo)記列表
[0138] 1 電力管理系統(tǒng)
[0139] 100能量管理裝置
[0140] 110CEMS服務(wù)器
[0141] 150發(fā)電廠
[0142] 200充電和放電管理裝置
[0143] 210操作管理服務(wù)器
[0144] 220商店信息管理服務(wù)器
[0145] 300 商店
[0146] 310電力管理服務(wù)器
[0147] 311存儲設(shè)備
[0148] 312充電階段識別電壓
[0149] 313電力分配確定單元
[0150] 320電力接收機
[0151] 330蓄電池控制器
[0152] 340 蓄電池
[0153] 350快速充電器
【主權(quán)項】
1. 一種電力管理系統(tǒng),包括: 多個電池充電器,以及 電力管理服務(wù)器,所述電力管理服務(wù)器管理對所述多個電池充電器的電力供應(yīng),其中, 所述多個電池充電器被配置為通過恒定電流/恒定電壓充電方法來對蓄電池充電;并 且 所述電力管理服務(wù)器包括: 充電階段識別單元,所述充電階段識別單元被配置為識別所述多個電池充電器當(dāng)中的 處于充電操作中的電池充電器是處于恒定電流充電階段還是處于恒定電壓充電階段,以及 電力分配確定單元,所述電力分配確定單元被配置為:從處于充電操作中的所述電池 充電器當(dāng)中的另一電池充電器向處于所述充電操作的恒定電流充電階段中的電池充電器 中的至少一個分配電力。2.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力管理系統(tǒng),其中,所述電力管理服務(wù)器進一步包括充電開 始時間保持部,所述充電開始時間保持部被配置為保持每個電池充電器的充電操作開始時 間,并且 所述電力分配確定單元向處于充電操作的恒定電流充電階段中的所述電池充電器當(dāng) 中的充電操作開始時間最早的電池充電器分配電力。3.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電力管理系統(tǒng),其中,所述電力分配確定單元被配置為確定所 分配的電力是否被利用,并且當(dāng)已經(jīng)確定了所分配的電力沒有被利用,則使得已經(jīng)對其分 配了電力的電池充電器執(zhí)行再次充電處理。4.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電力管理系統(tǒng),其中,所述電力分配確定單元比較分配之前和 之后時的電池充電器的充電電力值,并且通過使用比較結(jié)果來確定所分配的電力是否被利 用。5.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或4所述的電力管理系統(tǒng),其中,所述電力分配確定單元在再次充電 處理中再次確定所分配的電力是否被利用,并且當(dāng)已經(jīng)確定了所分配的電力沒有被利用 時,向處于所述充電操作的恒定電流充電階段中的所有電池充電器分配電力。6.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力管理系統(tǒng),其中,所述電力分配確定單元向處于充電操作 的恒定電流充電階段中的所有電池充電器分配電力。7.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力管理系統(tǒng),其中,當(dāng)要被分配的電力大于 使所述蓄電池起作用所需的最小充電電力值時,所述電力分配確定單元分配電力。8.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力管理系統(tǒng),進一步包括蓄電池控制器,所 述蓄電池控制器控制對不同于所述蓄電池并且除了所述多個電池充電器之外提供的第二 蓄電池的電力充電,其中, 當(dāng)所述充電階段識別單元已經(jīng)識別了處于所述充電操作中的所有電池充電器處于所 述充電操作的恒定電壓充電階段中時,所述電力分配確定單元向所述蓄電池控制器分配電 力。9. 一種用于管理對多個電池充電器的電力供應(yīng)的方法,所述多個電池充電器通過恒定 電流/恒定電壓充電方法來對蓄電池充電,所述方法包括下述步驟: 識別所述多個電池充電器當(dāng)中的處于充電操作中的電池充電器是處于恒定電流充電 階段還是處于恒定電壓充電階段;以及 從處于充電操作中的所述電池充電器當(dāng)中的另一電池充電器向處于所述充電操作的 恒定電流充電階段中的電池充電器中的至少一個分配電力。10.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獲取每個電池充電器的充電操作開始時間 的步驟,并且 其中,分配電力的所述步驟包括向處于充電操作的恒定電流充電階段中的所述電池充 電器當(dāng)中的充電操作開始時間最早的電池充電器分配電力。11.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下述步驟: 確定所分配的電力是否被利用; 以及當(dāng)已經(jīng)確定了所分配的電力沒有被利用,則使得已經(jīng)對其分配了電力的電池充電 器執(zhí)行再次充電處理。12.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確定分配的電力是否被利用的所述步驟包括下 述步驟:比較分配之前和之后時的電池充電器的充電電力值;以及通過使用比較結(jié)果來確 定所分配的電力是否被利用。13.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下述步驟:在再次充電處理中再次確 定所分配的電力是否被利用,并且當(dāng)已經(jīng)確定了所分配的電力沒有被利用時,向處于所述 充電操作的恒定電流充電階段中的所有電池充電器分配電力。14.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分配電力的所述步驟包括向處于充電操作的恒 定電流充電階段中的所有電池充電器分配電力。15.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9到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分配電力的所述步驟包括:當(dāng)要 被分配的電力大于使所述蓄電池起作用所需的最小充電電力值時分配電力。16.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9到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蓄電池控制器,所述蓄電 池控制器控制對不同于所述蓄電池并且除了所述多個電池充電器之外提供的第二蓄電池 的電力充電,其中 分配電力的所述步驟包括:當(dāng)已經(jīng)識別了處于所述充電操作中的所有電池充電器處于 所述充電操作的恒定電壓充電階段中時,向所述蓄電池控制器分配電力,所述蓄電池控制 器控制對不同于所述蓄電池并且除了所述多個電池充電器之外提供的第二蓄電池的電力 充電。17. -種電力管理裝置,所述電力管理裝置管理對多個電池充電器的電力供應(yīng),包括: 充電階段識別單元,所述充電階段識別單元識別所述多個電池充電器當(dāng)中的處于充電操作 中的電池充電器是處于恒定電流充電階段還是處于恒定電壓充電階段;以及 電力分配確定單元,所述電力分配確定單元從處于充電操作中的所述電池充電器當(dāng)中 的另一電池充電器向處于所述充電操作的恒定電流充電階段中的電池充電器中的至少一 個分配電力。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的目標(biāo)在于有效地使用電力而不損害對用戶的便利性。電力管理系統(tǒng)1具有:多個快速充電器350,從公用電力系統(tǒng)向其供應(yīng)電力;以及電力管理服務(wù)器310,其管理從電力系統(tǒng)到快速充電器350的電力供應(yīng)。快速充電器350通過恒定電流/恒定電壓充電方法對電動車輛充電。電力管理服務(wù)器310具有:充電階段識別單元312,被配置為識別電池充電器350中充電操作中的快速充電器350處于恒定電流充電階段還是恒定電壓充電階段;以及電力分配確定單元313,被配置為從充電操作中的快速充電器350中的另一快速充電器350分配電力給充電操作的恒定電流充電階段中的至少一個快速充電器350。
【IPC分類】B60L11/18, H02J7/00
【公開號】CN105453371
【申請?zhí)枴緾N201480043441
【發(fā)明人】太田裕子, 靜野隆之
【申請人】日本電氣株式會社
【公開日】2016年3月30日
【申請日】2014年7月28日
【公告號】EP3029802A1, US20160164312, WO2015016184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