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電視機外殼,用于與直下式電視機的功能器件配合,所述功能器件包括前側用于顯示圖像的顯示模組,以及設于所述顯示模組后側并控制所述顯示模組顯示的控制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視機外殼包括顯示組背板和控制組背板,
所述顯示組背板具有顯示組容腔,且包裹所述顯示模組上側、左側、右側和后側;
所述控制組背板具有控制組容腔,且包裹所述控制模組上側、左側、右側和后側;
所述顯示組容腔的后腔壁開設有供所述控制模組穿過并將其裝入所述控制組容腔的穿孔,所述控制組背板與所述顯示組背板一體設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視機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組背板包括第一底板和多個第一側板,所述第一底板的板邊分別連接一所述第一側板,且兩相鄰的所述第一側板之間對接,所述第一底板以及與其對應的多個所述第一側板共同形成所述顯示組容腔,所述穿孔開設于所述第一底板;各所述第一側板相對于所述第一底板傾斜設置,并朝前側及朝遠離所述第一底板的方向傾斜設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視機外殼,其特征在于,各所述第一側板的前側面為弧形曲面。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視機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組背板的后側面凸設第一加強筋,所述第一加強筋設置有多個,且左右方向延伸并相互平行設置,任一所述第一加強筋相對位于所述控制組背板的上方。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視機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組背板包括第二底板和多個第二側板,所述第二底板的板邊與與其對應的所述穿孔的邊沿處之間分別連接一所述第二側板,且兩相鄰的所述第二側板之間對接,所述第二底板以及與其對應的多個所述第二側板共同形成所述控制組容腔;各所述第二側板相對于所述第二底板傾斜設置,并朝前側及朝遠離所述第二底板的方向傾斜設置。
6.如權利要求1、2、3、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視機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組背板的后側面凸設第二加強筋,所述第二加強筋設置有多個,且左右方向延伸并相互平行設置。
7.如權利要求1、2、3、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視機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組背板的左側面或右側面或上側面開設用于供所述控制模組中的部分硬件插入所述控制組容腔的硬件插口。
8.如權利要求1、2、3、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視機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組背板的左側面或右側面或上側面開設用于將所述控制模組與外部電源連接的電源插口。
9.如權利要求1、2、3、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視機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組背板和所述控制組背板通過鈑金件沖壓一體成型。
10.一種直下式電視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電視機外殼以及設于所述電視機外殼內的功能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