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支撐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是一種支撐機構,特別是一種使電子裝置的上本體與下本體可相對軸 轉的支撐機構。
背景技術:
隨著一機多功能的技術發(fā)展,愈來愈多的事務機兼具傳真、掃描、復印及打 印等功能,不但使事務機具有多項文書處理能力,并使得體積變得更加輕巧,加 上組裝步驟簡單,僅需連接電話線、網絡線及電源線即可搭配計算機來使用,因 此使得事務機愈來愈受歡迎。
一般現有的事務機包含有紅外線影像輸入裝置(IR Image I叩ut Device)與 自動饋紙裝置(ADF)。當事務機內部的引擎需要維修保養(yǎng),必須將紅外線影像輸 入裝置與自動饋紙裝置翻開,但由于紅外線影像輸入裝置與自動饋紙裝置具有相 當程度的重量,因此,現有事務機所設置的鉸鏈或連桿機構無法平穩(wěn)地撐住紅外 線影像輸入裝置與自動饋紙裝置,不但易使紅外線影像輸入裝置與自動饋紙裝置 掉落,甚至造成維護人員受傷。
請參照圖1所示,現有的事務機包含上本體A01與下本體A02,并于上本體 A01與下本體A02之間設有鉸鏈組件All,而鉸鏈組件Al 1外部套接彈簧A12,且 鉸鏈組件A11—端固定于上蓋板A13,另一端則固定于下蓋板A14。當事務機的上 本體AIOI往上開啟或向下關閉的時候,鉸鏈組件All與彈簧A12均同時延伸或縮 短長度,并順著上本體A01開啟或關閉的角度,產生抗拒扭力而支撐上本體A01 的重量。由于事務機的體積逐漸縮小,鉸鏈組件All與彈簧A12的大小也必須隨 著事務機的體積縮小,因而限制抗拒扭力的大小。當抗拒扭力無法支撐上本體AOl 的重量時,會使上本體A01整個掉下來而對內部的電子組件產生強大的撞擊力, 同時也危害維護人員的安全。
因此,為了確保電子裝置的上本體于開啟與關閉過程中的平穩(wěn)性,并減少支 撐結構的零組件數目,借以縮小支撐結構所占用的空間,進而達到降低制造成本 的目的,是一個刻不容緩的待解決課題。
發(fā)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發(fā)明提出一種支撐機構,用以支撐電子裝置的上本體,且 上本體可相對電子裝置的下本體軸轉,支撐機構包含基座,固定亍下本體;
板件,固定于上本體;傳動軸,穿設于基座上,用以結合板件而使板件相對 基座軸轉;及扭力產生裝置,巻繞于傳動軸上,且一端向外延伸而固定于板 件;當板件向上軸轉,扭力產生裝置內徑松脫傳動軸,而支撐上本體靜止于 任意角度或緩降至定位點,從而利用上本體的重量使扭力產生裝置內徑束緊 傳動軸并產生扭力,借以支撐電子裝置的上本體。
其中,扭力產生裝置內徑松脫傳動軸,使板件可向上軸轉,且當板件相 對基座軸轉時,傳動軸是固定于下本體,扭力產生裝置是隨板件軸轉。
本發(fā)明所揭示的支撐機構還包含鎖固組件,且扭力產生裝置的一端經由 巻繞而形成套合部,將套合部套接于鎖固組件而使扭力產生裝置的一端固定 于板件上。
此外,板件包含定位部,且扭力產生裝置的一端經由巻繞而形成套合部, 將套合部套接于定位部而使扭力產生裝置的一端固定于板件上。
上述的板件還可設置穿孔,用以供扭力產生裝置的一端穿入而巻繞,使 扭力產生裝置的一端固定于板件上。
再者,傳動軸包含溝槽,用以供扭力產生裝置的一部份巻繞,借此預留 應力而使板件向上軸轉時產生可脫離卡榫或卡勾的彈力。
本發(fā)明還提出一種支撐機構,用以支撐電子裝置的上本體,且上本體可 相對電子裝置的下本體軸轉,支撐機構包含基座,固定于下本體;板件, 固定于上本體;傳動軸,穿設于基座上,用以結合板件而使板件相對基座軸 轉;及扭力產生裝置,兩側分別巻繞于傳動軸上,中間位置處為向外延伸而 固定于板件;當板件向上軸轉,扭力產生裝置內徑松脫傳動軸,而支撐上本 體靜止于任意角度或緩降至定位點,從而利用上本體的重量使扭力產生裝置
內徑束緊傳動軸并產生扭力,借以支撐電子裝置的上本體。
其中,扭力產生裝置內徑松脫傳動軸,使板件可向上軸轉,且當板件相 對基座軸轉時,傳動軸是固定于下本體,扭力產生裝置是隨板件軸轉。
本發(fā)明所揭示的支撐機構還包含鎖固組件,且扭力產生裝置的一端經由 巻繞而形成套合部,將套合部套接于鎖固組件而使扭力產生裝置的一端固定 于板件上。
此外,板件包含定位部,且扭力產生裝置的一端經由巻繞而形成套合部, 將套合部套接于定位部而使扭力產生裝置的一端固定于板件上。
再者,傳動軸包含溝槽,用以供扭力產生裝置的一部份巻繞,借此預留 應力而使板件向上軸轉時產生可脫離卡榫或卡勾的彈力。
有關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及其功效,下面將配合附圖予以說明。
圖1為現有事務機的支撐裝置的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扭力產生裝置的外觀圖。
圖3a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支撐機構于關閉時的狀態(tài)示意圖。
圖3b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支撐機構于開啟時的狀態(tài)示意圖。
圖4a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扭力產生裝置的外觀圖。
圖4b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支撐機構于關閉時的狀態(tài)示意圖。
圖5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于關閉時的狀態(tài)示意圖。
圖6為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的傳動軸的外觀圖。
圖7為本發(fā)明第四實施例于關閉時的狀態(tài)示意圖。
圖8為本發(fā)明第五實施例的扭力產生裝置的外觀圖。
圖9為本發(fā)明第五實施例的支撐機構于關閉時的狀態(tài)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請參照圖2、圖3a以及圖3b,圖示為為支撐機構的第一實施例,圖2為 扭力產生裝置的外觀圖,圖3a為支撐機構于關閉時的狀態(tài)示意圖,圖3b為 支撐機構于開啟時的狀態(tài)示意圖。 支撐機構l包含基座ll、板件12、傳動軸13及扭力產生裝置14。 基座ll,固定于電子裝置的下本體。
板件12,固定于電子裝置的上本體。
傳動軸13,穿設于基座ll上,用以結合板件12而使板件12相對基座11 軸轉。
扭力產生裝置14, 一端巻繞于傳動軸13上,另一端向外延伸而固定于板 件12,且扭力產生裝置14受順向力時會束緊傳動軸13,受逆向力則會松脫 傳動軸13,再者,當板件12相對基座11軸轉時,扭力產生裝置14是隨板件 12軸轉。
上述說明的扭力產生裝置14可為彈簧,而電子裝置的上本體就可以是常 見的自動饋紙裝置(ADF)、紅外線影像輸入裝置(IR Image I叩ut Device)或 防塵蓋等等,或是自動饋紙裝置(ADF)、紅外線影像輸入裝置(IR Image I叩ut Device)、具上下部本體產品,且需要支撐上部本體為目的以及防塵蓋的組 合°
依據本發(fā)明所揭示的結構,還包含鎖固組件15,鎖固于板件12上,而扭 力產生裝置14的一端經由巻繞而形成套合部141,以將套合部141套接于鎖 固組件15上,使扭力產生裝置14的一端固定于板件12上。
請參照圖4a與圖4b為支撐機構的第一實施例,圖4a為扭力產生裝置的 外觀圖,圖4b為支撐機構于關閉時的狀態(tài)示意圖。
由于傳動軸13設于基座11上并于兩端結合板件12,且板件12可向上軸 轉,使扭力產生裝置14內徑松脫傳動軸13。故當使用者掀起電子裝置的上本 體,扭力產生裝置14內徑松脫傳動軸13,使板件12相對基座11向上軸轉。 使用者停止掀起動作時,上本體的重量使扭力產生裝置14內徑束緊傳動軸13 而產生扭力,如此一來,當電子裝置的上本體相對下本體進行轉動時,借由 支撐機構1平穩(wěn)地支撐住電子裝置的上本體,使電子裝置的上本體可停止在 任一角度或緩慢落下,而不致使電子裝置的上本體于開啟或關閉的過程中, 因重量無法受到完整支撐而掉落下來。
請參照圖5,其為第二實施例于關閉時的狀態(tài)示意圖。
支撐機構1設有多個扭力產生裝置14,其中一扭力產生裝置14的右端經
由巻繞而形成套合部141,以將套合部141套接于鎖固組件15上,使扭力產 生裝置14的一端固定于板件12,而另一扭力產生裝置14則由左端經由巻繞 而形成套合部141,以將套合部141套接于鎖固組件15上。 請參照圖6為第三實施例的傳動軸的外觀圖。
支撐機構1的傳動軸13包含至少一溝槽131,且溝槽131的寬度短于扭 力產生裝置14,使扭力產生裝置14的一部份巻繞于溝槽131,另一部份則巻 繞于傳動軸13。當使用者將電子裝置的上本體定位于卡榫或卡勾時,扭力產 生裝置14束于溝槽131而產生預留應力,故使用者將電子裝置的上本體脫離 卡榫或卡勾,巻繞于溝槽131的扭力產生裝置14釋放預留應力,使板件12 向上軸轉時產生可脫離卡榫或卡勾的彈力。
請參照圖7為第四實施例于關閉時的狀態(tài)示意圖。
支撐機構1的板件12包含定位部121,而扭力產生裝置14的一端經由巻 繞而形成套合部141,并將套合部141套接于定位部121上,使扭力產生裝置 14的一端固定于板件12,以借由扭力產生裝置14的扭力支撐住電子裝置的 上本體,使電子裝置的上本體可停止在任一角度或緩慢落下。
此外,板件12還可設置穿孔,以供扭力產生裝置14的一端穿入而巻繞 固定于板件12上。
請參照圖8、圖9,圖示為支撐機構的第五實施例.,圖8為扭力產生裝置 的外觀圖,圖9為支撐機構于關閉時的狀態(tài)示意圖。
在本實施例中,扭力產生裝置14兩側分別巻繞于傳動軸13上,中間位 置處為向外延伸而巻繞于定位部121上,使扭力產生裝置14固定于板件12 上,以借由扭力產生裝置14的扭力支撐住電子裝置的上本體,使電子裝置的 上本體可停止在任一角度或緩慢落下。
根據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在上述說明中所列舉的扭力產生裝置14雖然 是以彈簧為例,但并非用以限制本發(fā)明的扭力產生裝置14僅為彈簧,特此說明。
本發(fā)明所揭示的結構僅利用同向作用力作為支撐電子裝置的上本體的反 向扭力,使電子裝置的上本體可停止在任一角度或緩慢落下,借此可減少支 撐機構所需的零組件數目,不但縮小支撐機構所占用的空間,并提升組裝的
便利性,進達到降低制造成本的目的,再者,本發(fā)明所揭示的結構也可運用 于負荷較大的上本體,解決現有機構支撐的扭力不足而造成上本體掉落的問 題。
雖然本發(fā)明的技術內容已經以較佳實施例揭示如上,然而其并非用以限 定本發(fā)明,任何熟悉本技術的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的情況下所作出等 同的更動與潤飾,皆應涵蓋于本發(fā)明的范疇內,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當視 后附的本申請權利要求范圍所界定的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支撐機構,用以支撐一電子裝置的一上本體,且該上本體可相對該電子裝置的一下本體軸轉,該支撐機構包含一基座,固定于該下本體;一板件,固定于該上本體;一傳動軸,穿設于該基座上,用以結合該板件而使該板件相對該基座軸轉;及至少一扭力產生裝置,卷繞于該傳動軸上,且一端向外延伸而固定于該板件;其中,該板件向上軸轉后,該上本體的重量使該扭力產生裝置內徑束緊該傳動軸而產生扭力,借以支撐該電子裝置的該上本體。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板件相對該基座軸轉時, 該扭力產生裝置是隨該板件軸轉。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板件包含至少一定位部, 用以供該扭力產生裝置的一端巻繞而固定于該板件。
4.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支撐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扭力產生裝置的一端經 由巻繞而形成一套合部,用以套接該板件的該定位部。
5.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板件包含至少一穿孔, 用以供該扭力產生裝置的一端穿入而巻繞固定。
6.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含至少一鎖固組件, 鎖固于該板件而供該扭力產生裝置的一端巻繞。
7.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支撐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扭力產生裝置的一端經 由巻繞而形成一套合部,用以套接該鎖固組件。
8.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機構,其特征在于該傳動軸包含至少一溝槽, 用以供該扭力產生裝置的一部份巻繞。
9.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板件向上軸轉使該扭力 產生裝置內徑松脫該傳動軸。
10.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扭力產生裝置為兩側分別巻繞于該傳動軸上,中間位置處為向外延伸而固定于該板件。
全文摘要
一種支撐機構,用以支撐電子裝置的上本體,且上本體可相對電子裝置的下本體軸轉,支撐機構包含基座、板件、傳動軸及扭力產生裝置。其中,基座固定于下本體,板件固定于上本體,并于基座上穿設傳動軸,且傳動軸上卷繞有扭力產生裝置,而扭力產生裝置一端向外延伸而固定于板件,借此結合基座與板件并進行軸轉。當板件向上軸轉,扭力產生裝置內徑松脫傳動軸,而支撐上本體靜止于任意角度或緩降至定位點,從而利用上本體的重量使扭力產生裝置內徑束緊傳動軸并產生扭力,借以支撐電子裝置的上本體。
文檔編號H05K7/16GK101198239SQ20061016673
公開日2008年6月11日 申請日期2006年12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12月6日
發(fā)明者葉明德, 曾建中 申請人:東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