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協(xié)同防除雜草的組合物和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新穎的除草組合物及其使用方法,具體地講,本發(fā)明涉及用于協(xié)同防除雜草的咪唑啉酮除草劑與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的組合物。
背景技術:
許多除草化合物具有選擇性,它們僅防除某些類型的雜草。選擇性除草化合物的同時組合施用如以桶混制劑形式來防除寬范圍的雜草因施用時間和成本的節(jié)約而是所希望的。然而,在實踐上由于桶混合不同除草劑可能導致負面的除草相互作用(拮抗作用),除草化合物通常順序地施用。拮抗作用發(fā)生時,含有兩種或更多種除草化合物的組合的組合物表現(xiàn)出比預期要低的除草效力。見Shaw和Wixson,“滅草喹或咪草煙與AC 263,222的芽后組合施用以在大豆中防除雜草”,39,Weed Science(雜草科學),644-49(1991)。
有幾種選擇性除草化合物在本領域中是已知的。這類除草化合物可芽前(“PRE”)或芽后(“POST”)施用于雜草。研究人員發(fā)現(xiàn)拮抗作用常見于桶混合的POST除草劑,例如與防除禾草的除草劑(“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混合的闊葉除草劑。為了將該拮抗作用降至最低,研究人員推薦將這些除草劑順序地每2次除草施用之間間隔至少1天來施用。Myers和Coble,“咪草煙對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對一年生禾草的活性的拮抗作用”,6,Weed Technology(雜草科技),333-38(1992)。研究人員還推薦通過組合施用除草劑和相對于除草有效量過量的一種或多種除草劑(Holshouser和Coble,“稀禾定與五種芽后闊葉除草劑的相容性”,4,Weed Technology,128-33(1990))或組合施用除草劑與拮抗作用抑制劑(Innami等人的美國專利5,428,000)將拮抗作用降至最低。這些推薦可能效率較低,并可能潛在地損害環(huán)境和作物。因此,需要具有協(xié)同防除雜草作用的改進的除草組合物。
發(fā)明概述如本文包含和廣泛描述的,本發(fā)明一方面涉及一種除草組合物,其包含咪唑啉酮除草劑或其農(nóng)學上可接受的鹽和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或其農(nóng)學上可接受的鹽,其中各除草成分以發(fā)揮協(xié)同作用的量存在。
此外,本發(fā)明在一個實施方案中還涉及一種通過使不需要的植物或指定的作物區(qū)域與除草有效量的除草組合物接觸而對不需要的植物進行除草處理的方法,所述除草組合物包含咪唑啉酮除草劑和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或其農(nóng)學上可接受的鹽或酯,其中各除草成分以發(fā)揮協(xié)同作用的量存在。
本發(fā)明還涉及一種通過使不需要的植物或指定的作物區(qū)域與除草有效量的除草組合物接觸而對不需要的植物進行除草處理的方法,所述除草組合物包含咪唑啉酮除草劑和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或其農(nóng)學上可接受的鹽或酯,其中各除草成分以發(fā)揮協(xié)同作用的量存在。
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一部分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闡述,一部分將由該描述顯而易見,或者可通過實施本發(fā)明得知。應理解的是前面的總述和后面的詳述僅僅是示例性和解釋性的,它們不限制所要保護的本發(fā)明。
發(fā)明詳述通過參照下面本發(fā)明示例性實施方案的詳述和包括在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本發(fā)明可更容易理解。
在公開和描述本發(fā)明化合物、組合物和方法之前,應理解的是本發(fā)明不限于特定合成方法,這些方法當然可變化。還應理解的是其中使用的術語僅為了描述特定實施方案,不應認為是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在本說明書和后附權利要求書中,可參考許多限定具有下列含義的術語本文使用的“鹽”包括可例如與胺類、堿金屬堿類、堿土金屬堿類、季銨堿類或兩性離子形成的鹽。作為鹽前體的適合的堿金屬氫氧化物和堿土金屬氫氧化物包括鋰、鈉、鉀、鎂或鈣的氫氧化物。適合形成銨陽離子的胺類的示例性實例是氨以及伯胺、仲胺和叔胺,例如甲胺、乙胺、正丙胺、異丙胺、丁胺的四種異構體、正戊胺、異戊胺、己胺、庚胺、辛胺、壬胺、癸胺、十五烷胺、十六烷胺、十七烷胺、十八烷胺、甲基乙胺、甲基異丙胺、甲基己胺、甲基壬胺、甲基十五烷胺、甲基十八烷胺、乙基丁胺、乙基庚胺、乙基辛胺、己基庚胺、己基辛胺、二甲胺、二乙胺、二正丙胺、二異丙胺、二正丁胺、二正戊胺、二異戊胺、二己胺、二庚胺、二辛胺、乙醇胺、正丙醇胺、異丙醇胺、N,N-二乙醇胺、N-乙基丙醇胺、N-丁基乙醇胺、烯丙胺、正丁-2-烯胺、正戊-2-烯胺、2,3-二甲基丁-2-烯胺、二丁-2-烯胺、正己-2-烯胺、丙二胺、三甲胺、三乙胺、三正丙胺、三異丙胺、三正丁胺、三異丁胺、三仲丁胺、三正戊胺、甲氧基乙胺和乙氧基乙胺;雜環(huán)胺類,例如吡啶、喹啉、異喹啉、嗎啉、哌啶、吡咯烷、二氫吲哚、奎寧環(huán)和氮雜?。徊蓟奉?,例如苯胺類、甲氧基苯胺類、乙氧基苯胺類、鄰甲苯胺、間甲苯胺、對甲苯胺、苯二胺類、聯(lián)苯胺類、萘胺類、鄰氯苯胺、間氯苯胺和對氯苯胺。
一般而言,“除草有效量”指對植物生長獲得可看得見的除草效果所需的除草劑量,所述除草效果包括植物壞死、植物死亡、生長抑制、繁殖抑制、增殖抑制以及除去、破壞或?qū)⒅参锏某霈F(xiàn)和活性降低的效果。通常而言,除草劑可用于防除單子葉和雙子葉雜草。本領域熟練技術人員會意識到效力以及進而“除草有效量”可因本發(fā)明中使用的各種除草化合物/組合物而異。“非除草有效量”應當指不是除草有效量的除草劑量。
“指定的作物區(qū)域”應當指作物已經(jīng)在其中生長的土壤和/或水的區(qū)域、這些作物的種子已經(jīng)在其中播種的區(qū)域和播種前為作物生長指定的區(qū)域。
如通篇使用的,術語“接觸”用于指通過本領域已知的施用方法不需要的植物和/或指定的作物區(qū)域(即土壤,水)與本發(fā)明化合物或組合物接觸。同樣,“接觸”包括直接接觸(將組合物直接施用于植物)和間接接觸(將組合物施用于指定的作物區(qū)域,而植物在該區(qū)域上攝取活性成分)。該接觸可在不需要的植物萌出土壤之前(“芽前”或“PRE”)或在不需要的植物萌出土壤之后(“芽后”或“POST”)進行。另外,本發(fā)明所有化合物不必同時與不需要的植物接觸,因為本發(fā)明將包括所需成分的順序施用,只要達到協(xié)同作用即可。
本文所用的術語“作物”包括陸生和水生作物。示例性作物包括谷類作物(小麥、黑麥、大麥、燕麥),栽培作物(橡膠樹、菠蘿樹、咖啡樹、香蕉樹、茶樹),果園作物(柑桔類水果樹、蘋果樹、桃樹、梨樹、堅果樹、桉樹、椰子樹、橄欖樹)和其它作物,包括但不限于稻、玉米、高梁、蘿卜、中國白菜、棉花、甘蔗和大豆類。
“不需要的植物”指的是包括種子、塊莖、根莖以及闊葉和禾本科植物,包括下列各屬的單子葉雜草稗屬(Echinochloa)、狗尾草屬(Setaria)、稷屬(Panicum)、馬唐屬(Digitaria)、梯牧草屬(Phleum)、早熟禾屬(Poa)、羊茅屬(Festuca)、蟋蟀草屬(Eleusine)、臂形草屬(Brachiaria)、黑麥草屬(Lolium)、雀麥屬(Bromus)、燕麥屬(Ayena)、莎草屬(Cyperus)、蜀黍?qū)?Sorghum)、冰草屬(Agropyron)、狗牙根屬(Cynodon)、雨久花屬(Monochoria)、飄拂草屬(Fimbristylis)、慈姑屬(Sagittaria)、荸薺屬(Eleocharis)、莞草屬(Scirpus)、雀稗屬(Paspalum)、鴨嘴草屬(Ischaemum)、尖瓣花屬(Sphenoclea)、龍爪茅屬(Dactyloctenium)、剪股穎屬(Agrostis)、看麥娘屬(Alopecurus)和阿披拉草屬(Apera);下列各屬的單子葉培育物稻屬(Oryza)、玉蜀黍?qū)?Zea)、小麥屬(Triticum)、大麥屬(Hordeum)、燕麥屬(Avena)、黑麥屬(Secale)、蜀黍?qū)?Sorghum)、稷屬(Panicum)、甘蔗屬(Saccharum)、鳳梨屬(Ananas)、天門冬屬(Asparagus)和蔥屬(Allium);下列各屬的雙子葉雜草白芥屬(Sinapis)、獨行菜屬(Lepidium)、豬殃殃屬(Galium)、繁縷屬(Stellaria)、母菊屬(Matricaria)、春黃菊屬(Anthemis)、牛滕菊屬(Galinsoga)、藜屬(Chenopodium)、蕁麻屬(Urtica)、千里光屬(Senecio)、莧屬(Amaranthus)、馬齒莧屬(Portulaca)、蒼耳屬(Xanthium)、旋花屬(Convolvulus)、番薯屬(Ipomoea)、蓼屬(Polygonum)、田菁屬(Sesbania)、豚草屬(Ambrosia)、薊屬(Cirsium)、飛廉屬(Carduus)、苦苣菜屬(Sonchus)、茄屬(Solanum)、蔊菜屬(Rorippa)、節(jié)節(jié)菜屬(Rotala)、母草屬(Lindernia)、野芝麻屬(Lamium)、婆婆納屬(Veronica)、苘麻屬(Abutilon)、Emex、曼陀羅屬(Datura)、堇菜屬(Viola)、鼬瓣花屬(Galeopsis)、罌粟屬(Papaver)、矢車菊蜀(Centaurea)、車軸草屬(Trifolium)、毛莨屬(Ranunculus)和蒲公英屬(Taraxacum);以及下列各屬的雙子葉培育物棉屬(Gossypium)、大豆屬(Glycine)、甜菜屬(Beta)、胡蘿卜屬(Daucus)、菜豆屬(Phaseolus)、豌豆屬(Pisum)、茄屬(Solanum)、亞麻屬(Linum)、番薯屬(Ipomoea)、野豌豆屬(Vicia)、煙草屬(Nicotiana)、番茄屬(Lycopersicon)、落花生屬(Arachis)、蕓苔屬(Brassica)、萵苣屬(Lactuca)、香瓜屬(Cucumis)和南瓜屬(Cucurbita)。然而,本發(fā)明活性化合物/組合物的用途決不限于這些屬,而且還可以同樣的方式擴展到其它植物。
本發(fā)明除草組合物包含至少一種咪唑啉酮除草劑或其農(nóng)學上可接受的鹽和至少一種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或其農(nóng)學上可接受的鹽。同樣,也可以以適合的比例存在不止一種每類這些除草成分。
咪唑啉酮除草劑及其制備方法公開在美國專利4,798,619、美國專利5,030,271以及“咪唑啉酮除草劑”,CRC Press,Inc.(1991)中,本申請全面引入這些文獻作為參考。任何適合的咪唑啉酮除草劑都可以使用,它們包括但不限于咪草酯((±)-2-[4,5-二氫-4-甲基-4-(1-甲基乙基)-5-氧代-1H-咪唑-2-基]-4(和5)-甲基苯甲酸(3∶2));滅草煙((”)-2-[4,5-二氫-4-甲基-4-(1-甲基乙基)-5-氧代-1H-咪唑-2-基]-3-吡啶甲酸;滅草喹(2-[4,5-二氫-4-甲基-4-(1-甲基乙基)-5-氧代-1H-咪唑-2-基]-3-喹啉甲酸);咪草煙(2-[4,5-二氫-4-甲基-4-(1-甲基乙基)-5-氧代-1H-咪唑-2-基]-5-乙基-3-吡啶甲酸);咪草啶酸(2-[4,5-二氫-4-甲基-4-(1-甲基乙基)-5-氧代-1H-咪唑-2-基]-5-(甲氧基甲基)-3-吡啶甲酸);銨鹽等或者其酯或鹽。還包括旋光異構體如R-和S-異構體。
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包括任何適合的對抗禾本科雜草有效的除草劑。示例性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包括(1)二苯醚類除草劑,例如治草醚(5-(2,4-二氯苯氧基)-2-硝基苯甲酸甲酯);三氟羧草醚(5-[2-氯-4-(三氟甲基)苯氧基]-2-硝基苯甲酸);乙羧氟草醚(5-[2-氯-4-(三氟甲基)苯氧基]-2-硝基苯甲酸羧甲酯);氟黃胺草醚(5-[2-氯-4-(三氟甲基)苯氧基]-N-(甲基磺?;?-2-硝基苯甲酰胺);乳氟禾草靈((”)-2-乙氧基-1-甲基-2-氧代乙基-5-[2-氯-4-(三氟甲基)苯氧基]-2-硝基苯甲酸酯);和乙氧氟草醚(2-氯-1-(3-乙氧基-4-硝基苯氧基)-4-(三氟甲基)苯);(2)2-(4-芳氧基苯氧基)鏈烷酸類除草劑,例如噁唑禾草靈((”)-2-[4-[(6-氯-2-苯并噁唑基)氧基]苯氧基]丙酸);精吡氟禾草靈((R)-2-[4-[[5-(三氟甲基)-2-吡啶基]氧基]苯氧基]丙酸);吡氟氯禾靈(2-[4-[[3-氯-5-(三氟甲基)-2-吡啶基]氧基]苯氧基]丙酸);喹禾靈((”)-2-[4-[(6-氯-2-喹噁啉基)氧基]苯氧基]丙酸);和氯甲草((±)-2-[4-(2,4-二氯苯氧基)苯氧基]丙酸);以及(3)環(huán)己二酮肟類除草劑,例如枯殺達((E)-(RS)-3-[1-烯丙基氧基亞氨基]丁基)-4-羥基-6,6-二甲基-2-氧代環(huán)己-3-烯甲酸甲酯);clefoxydim(2-[1-[[2-(4-氯苯氧基)丙氧基]氨基]丁基]-5-(四氫-2H-噻喃-3-基)-1,3-環(huán)己二酮(9CI));烯草酮((E,E)-(”)-2-[1-[[(3-氯-2-丙烯基)氧基]亞氨基]丙基]-5-[2-(乙硫基)丙基]-3-羥基-2-環(huán)己烯-1-酮);環(huán)己烯草酮((RS)-2-[1-(3-氯烯丙基氧基)亞氨基丁基]-5-(2-乙硫基丙基)-3-羥基環(huán)己-2-烯-1-酮);噻草酮((RS)-2-[1-(乙氧基亞氨基)丁基]-3-羥基-5-噻喃-3-基環(huán)己-2-烯-1-酮);稀禾定(2-[1-(乙氧基亞氨基)丁基]-5-[2-(乙硫基)丙基]-3-羥基-2-環(huán)己烯-1-酮);醌肟草((EZ)-(RS)-2-{1-[2E]-3-氯烯丙基氧基亞氨基}丙基)-3-羥基-5-全氫化吡喃-4-基環(huán)己-2-烯-1-酮);肟草酮(2-[1-(乙氧基亞氨基)丙基]-3-羥基-5-菜基環(huán)己-2-烯-1-酮)等及其混合物。
本發(fā)明組合物的除草成分以提供協(xié)同作用的量存在。一般而言,協(xié)同作用指各成分組合的效力大于預期效力。本領域已知有各種預測方法。用于計算各除草桶混制劑的預期相互作用的示例性預測方法包括以下文獻中描述的那些Colby,“計算除草劑組合的協(xié)同和拮抗響應”,15,Weeds(雜草),20-22(1967);Riley和Shaw,“滅草煙對用氯嘧黃隆、滅草喹和咪草煙防除洼地薯(Ipomea lacunosa)和約翰遜草(Sorghum halepense)的影響”,36,Weed Science(雜草科學),663-66(1988);Shaw和Wixson,“滅草喹或咪草煙與AC 263,222的芽后組合施用以在大豆(Glycine max)中防除雜草”,39,Weed Science,644-49(1991);以及Wesley和Shaw,“二苯醚除草劑與氯嘧黃隆和滅草喹的相互作用”,6,Weed Technology,325-51(1992),本申請全面引入這些文獻作為參考。任何協(xié)同作用量都合適,例如3%、5%、10%、15%、20%、25%、30%、35%、40%、45%、50%以及更高的協(xié)同作用。
本發(fā)明組合物可含有寬范圍比例的除草劑成分,該比例取決于特定施用條件、處理的作物、對抗的雜草和該組合物中所用除草劑的類型。一般而言,在本發(fā)明組合物中,咪唑啉酮除草劑與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的比例可為約1∶100至約10∶1,尤其約1∶20至約1∶1。
組合物可含有0.1-100重量份的除草活性成分混合物,也可含有至少一種農(nóng)業(yè)上可接受的載體。載體可以是任何有利于組合物分散和與植物接觸的天然或合成的有機或無機成分。
示例性載體包括水,水溶液,N-甲基吡咯烷酮,醇(例如甲醇、乙醇、正丙醇、異丙醇、乙二醇等),酮(例如丙酮、甲基·乙基酮等)、醚(例如二噁烷、四氫呋喃、乙二醇單甲醚、二甘醇單甲醚、丙二醇單甲醚等),脂族烴(例如煤油、燈油、燃料油、機油等),芳族烴(例如苯、甲苯、二甲苯、溶劑石腦油、甲基萘等),鹵代烴(例如二氯甲烷、氯仿、四氯化碳等),酰胺(例如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乙酰胺等),酯(例如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脂肪酸甘油酯等),腈(乙腈、丙腈)及其組合。
本發(fā)明組合物還可含有一種或多種表面活性劑以增加活性成分的生物效力。適合的表面活性成分包括表面活性劑、乳化劑和潤濕劑。各種表面活性劑都可得,并且本領域熟練技術人員可容易地從“The Handbook ofIndustrial Surfactants(工業(yè)表面活性劑手冊)”,第二版,Gower(1997)中作出選擇,本申請全面引入該文獻作為參考。對于可使用的表面活性劑的類型或化學品級沒有限制。非離子、陰離子、陽離子和兩性型表面活性劑,或者它們中一種以上的組合在特定條件下都可使用。
在非離子表面活性劑中,其示例性種類包括聚氧乙烯的烷基、炔、炔基或烷基芳基醚,例如聚氧乙烯伯醇或仲醇,烷基酚或炔二醇;聚氧乙烯烷基或炔酯,例如乙氧基化脂肪酸;經(jīng)或未經(jīng)乙氧基化的脫水山梨糖醇烷基酯;甘油烷基酯;蔗糖酯;以及烷基多苷。示例性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種類包括脂肪酸、硫酸鹽、磺酸鹽和磷酸鹽與醇、烷基酚、聚氧乙烯醇和聚氧乙烯烷基酚的單酯和二酯以及聚氧乙烯醇和聚氧乙烯烷基酚的羧酸鹽。這些表面活性劑可以它們的酸形式使用,但更為典型的是以鹽使用,例如以鈉鹽、鉀鹽或銨鹽使用。
陽離子表面活性劑種類包括聚氧乙烯叔烷基胺或鏈烯基胺,例如乙氧基化的脂肪胺、季銨表面活性劑和聚氧乙烯烷基醚胺。這些陽離子表面活性劑的代表性具體實例包括聚氧乙烯(5)椰油胺、聚氧乙烯(15)牛油脂肪胺、二硬脂基二甲基氯化銨、N-十二烷基氯化吡啶鎓和聚氧丙烯(8)乙氧基三甲基氯化銨。具有各種結構的許多陽離子季銨表面活性劑在本領域中公知可與除草劑組合使用,并且可用于本文所包含的組合物中。
適合的乳化劑和潤濕劑包括但不限于離子型和非離子型,例如聚丙烯酸鹽,木質(zhì)素磺酸鹽,苯酚磺酸,萘磺酸,氧化乙烯與脂肪醇、脂肪酸或脂肪胺的縮聚產(chǎn)物,取代酚(尤其是烷基酚或芳基酚),磺基琥珀酸酯鹽,氨基乙磺酸衍生物(尤其是氨基乙磺酸烷基酯),醇的磷酸酯或氧化乙烯與酚類的縮聚產(chǎn)物,脂肪酸與多元醇的酯以及上述化合物的具有硫酸酯基、磺酸酯基和磷酸酯基的衍生物。
本發(fā)明組合物還可含有其它活性成分,例如肥料如硝酸銨、尿素、鉀堿和過磷酸鹽;植物毒素和植物生長調(diào)節(jié)劑;安全劑;以及殺蟲劑。這些附加成分可順序地施用或與上述組合物組合施用。例如,在用其它活性成分處理植物之前或之后,對其噴以本發(fā)明組合物。本發(fā)明組合物還可與其它活性成分摻混,并一次性施用。
其它可選成分可與本發(fā)明組合物摻混,以利于活性成分的施用和/或效力。為此,可添加的可選成分包括消泡劑,其包括基于聚硅氧烷的消泡劑;增稠劑如熱解法二氧化硅;抗微生物劑;抗氧化劑;緩沖劑;染料;香料;穩(wěn)定劑和防凍劑。示例性防凍劑包括但不限于二醇類如丙二醇和乙二醇,N-甲基吡咯烷酮,環(huán)己酮和醇類如乙醇和甲醇。
本發(fā)明組合物適于所有農(nóng)業(yè)中使用的施用方法,包括芽前施用、芽后施用和拌種。因此,應理解的是,本發(fā)明包括本發(fā)明組合物中各除草成分對不需要的植物或指定的作物區(qū)域在同次施用中同時施用或順序地如以單獨施用方式施用。該順序施用可通過在1天或更短的時間內(nèi)逐一施用各除草劑的組合,如在少于1小時,少于5小時,少于10小時,少于14小時或少于17小時內(nèi)單獨施用各除草劑而進行。
本發(fā)明組合物可直接以任何有效配制劑存在,該配制劑包括但不限于液體稀溶液和濃溶液(如以桶混制劑形式)、粉劑、乳劑和粒劑。
典型的液體溶液包括活性成分混合物、載體和任選的表面活性劑。本發(fā)明組合物的稀溶液通常含有約0.1-約50份活性成分混合物,約0.25-約50份載體和約0-約94份表面活性劑,其中所有份數(shù)均為基于該組合物總重量的重量份。同樣,濃組合物一般包括約40-約95份活性成分混合物,約5-約25份載體和約0-約20份表面活性劑。
粉劑包括水可分散的組合物,其含有活性成分混合物、惰性固體增量劑和一種或多種潤濕劑和分散劑。本發(fā)明的粉末組合物通常含有約0.5-約60份活性成分混合物,約0.25-約25份潤濕劑,約0.25-約25份分散劑和約5-約95份惰性固體增量劑,其中所有份數(shù)均為基于該組合物總重量的重量份。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本發(fā)明組合物含有約5-約20份活性成分混合物,約1-約15份潤濕劑,約1-約15份分散劑和約5-約50份惰性固體增量劑。
乳劑通常為除草劑在作為載體的水不混溶性或部分水不混溶性溶劑與至少一種表面活性劑中的溶液。適于本發(fā)明活性成分的溶劑包括但不限于烴和水不混溶性醚、酯或酮。乳劑組合物一般含有約5-約95份活性成分混合物,約1-約50份表面活性劑和約4-約94份載體,其中所有份數(shù)均為基于該組合物總重量的重量份。乳劑尤其可用于拌種和用于在犁溝中的施用。乳劑也可用于種子播種于其中的敞開犁溝。在蓋上犁溝后,可分開使用除草劑。
本發(fā)明組合物的除草有效量會因主要條件如天氣、植物種類、進給壓力、生長階段、施用模式、栽種實踐等而異。另外,本發(fā)明組合物中各除草活性成分的量可減少到低于它們單獨使用時所需的量,以至于該除草劑的量若單獨使用時是非除草有效的。然而,甚至當各成分以如此低的水平包含在本發(fā)明組合物中時,亦保持其除草效力。組合物的除草有效量包括以0.001lb/A(0.001kg/ha)至約0.2lb/A(0.2kg/ha)的施用率施用一種或多種咪唑啉酮除草劑和以約0.01lb/A(0.01kg/ha)至約1.0lb/A(0.9kg/ha)的施用率施用一種或多種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在一個實施方案中,除草有效量包括以0.004lb/A(0.004kg/ha)至約0.1lb/A(0.1kg/ha)的施用率施用一種或多種咪唑啉酮除草劑和以約0.1lb/A(0.01kg/ha)至約0.063lb/A(0.070kg/ha)的施用率施用一種或多種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
可用于本發(fā)明組合物中的化合物可使用合成有機化學家一般公知的技術而容易地合成。一般而言,這些化合物也可市購。組合物可以公知方式例如通過將各活性成分和其它成分均勻混合或研磨來制備。附加成分可在該過程的任何點處,包括各除草成分的任何混合步驟之中和/或之后與組合物摻混。
當根據(jù)本發(fā)明操作時,使不需要的植物或指定的作物區(qū)域與除草有效量的本發(fā)明組合物接觸,獲得協(xié)同作用。這些除草組合物對陸生植物的施用可通過常規(guī)方法例如使用電動撒粉器、噴管式和手動式噴霧器和噴霧撒粉器來進行。由于組合物在低劑量下的效力,它們也可通過飛機以粉劑或噴霧形式施用。除草組合物對水生植物的施用通常通過將該組合物噴射到其中需要防除水生植物的區(qū)域中的水生植物上來進行。
實驗下列實施例的列出是為了向本領域熟練技術人員提供完全的公開和對本文所要保護的化合物、組合物、組合和/或方法是怎樣制備和評估的描述,目的是對本發(fā)明的純粹示例,而不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已經(jīng)作了各種努力來確保有關數(shù)據(jù)(例如用量、溫度等)的準確性,但應當考慮到一些誤差和偏差。除非另有說明,百分比為成分基于組合物的總重量的重量百分比,溫度以℃給出或為室溫,壓力為大氣壓或接近大氣壓。
實施例1通過防除雜草測定的稀禾定與滅草喹或咪草啶酸的組合的增強除草效果的評估在該評估中,使約翰遜草秧苗在直徑為9cm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杯中在取自Freestone細砂壤土的表層土(細壤土,硅質(zhì),熱Aquic Paleudalf)與圬工沙的1∶1混合物的土壤培養(yǎng)基中生長。將溫室中的溫度在31”5℃下保持幾周,直到這些植物長到葉子為約5英寸(13cm)的秧苗。然后以表Ia和Ib中所示的施用率對所述植物噴以試驗化合物的水溶液,施用率以lbs除草劑/A度量。每次處理重復4次,平均防除率%(基于目測)給出在表Ia(處理10天后)和表Ib(處理20天后)中。
使用Colby,“計算除草劑組合的協(xié)同和拮抗響應”,15,Weeds,20-22(1967)中所述方法來計算除草劑桶混制劑的相互作用。各桶混制劑的預期響應通過對由除草劑單獨施用得到的記錄值取乘積,然后除以100來計算。從除草劑單獨施用得到的記錄值總和中減去該值,得到預期響應(預期防除率)。確定協(xié)同或拮抗相互作用,此時對除草劑組合的實際觀測響應顯著不同于根據(jù)Fisher的保護最小顯著差別(LSD)試驗使用0.05顯著性水平得到的預期響應。參見Riley和Shaw,“滅草煙對用氯嘧黃隆、滅草喹和咪草煙防除洼地薯(Ipomea lacunosa)和約翰遜草(Sorghum halepense)的影響”,36,Weed Science,663-66(1988);Shaw和Wixson,“滅草喹或咪草煙與AC263,222的芽后組合施用以在大豆(Glycine max)中防除雜草”,39,Weed Science,644-49(1991);Wesley和Shaw,“二苯醚除草劑與氯嘧黃隆和滅草喹的相互作用”,6,Weed Technology,325-51(1992)。當預期值和觀測值差異不顯著時,宣告該除草劑組合為加合性的。
表Ia處理10天后對約翰遜草(Sorghum halepense)的百分防除率
*差異代表協(xié)同作用,因為該差異(實際防除率-預期防除率)顯著高于LSD。
表Ib處理20天后對約翰遜草(Sorghum halepense)的百分防除率
*差異代表協(xié)同作用,因為該差異(實際防除率-預期防除率)顯著高于LSD。
實施例2通過防除雜草測定的稀禾定與滅草煙的組合的增強除草效果的評估在該評估中,使根莖約翰遜草和白三葉草的秧苗雜草在實驗田中生長,直到它們分別達到3英尺(0.9m)和3英寸(8cm)的高度。然后以表II所示的不同施用率對這些植物噴以試驗化合物的水溶液或乳劑。處理7天和16天后的防除率%(基于目測)給出在表II中。
表II處理7天和16天后(DAT)的百分雜草防除率
在表II中稀禾定配制成1.5lb ai/g(0.68kg ai/g)乳劑。
滅草煙配制成4.0lb ai/g(1.8kg ai/g)水溶液。
SORHAZ是高度為約3英尺(0.9m)的約翰遜草。
TRFRE是高度為約3英寸(8cm)的白三葉草。
在整個申請中,參考了各種出版物。本申請全面引入這些出版物的公開內(nèi)容作為參考。
對本領域熟練技術人員顯而易見的是,在不背離本發(fā)明范圍或?qū)嵸|(zhì)的前提下可對本發(fā)明作各種修改和改變??紤]到本文公開的對本發(fā)明的描述和實踐,本發(fā)明的其它實施方案對本領域熟練技術人員將是顯而易見的。應認為該描述和實施例僅僅是為了列舉,本發(fā)明的真正范圍和實質(zhì)由后附權利要求書給出。
權利要求
1.一種除草組合物,包含如下成分a)咪唑啉酮除草劑或其農(nóng)學上可接受的鹽和b)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或其農(nóng)學上可接受的鹽;其中各除草成分以發(fā)揮協(xié)同作用的量存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咪唑啉酮除草劑是咪草酯、滅草煙、滅草喹、咪草煙、咪草啶酸、imazapic或其農(nóng)學上可接受的鹽。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是二苯醚類除草劑、鏈烷酸類除草劑、環(huán)己二酮肟類除草劑或其農(nóng)學上可接受的鹽。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環(huán)己二酮肟類除草劑是稀禾定。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咪唑啉酮除草劑與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的比例為約1∶100至約10∶1。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是桶混制劑。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還包含載體。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還包含表面活性劑、安全劑、肥料、植物毒素、生長調(diào)節(jié)劑、殺蟲劑、消泡劑、增稠劑、抗微生物劑、抗氧化劑、緩沖劑、乳化劑、潤濕劑、染料、香料、穩(wěn)定劑、防凍劑或其組合。
9.一種對不需要的植物進行除草處理的方法,包括使不需要的植物或指定的作物區(qū)域與除草有效量的除草劑組合接觸,該組合包含如下成分a)咪唑啉酮除草劑或其農(nóng)學上可接受的鹽和b)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或其農(nóng)學上可接受的鹽;其中各除草成分以發(fā)揮協(xié)同作用的量存在。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將所述除草成分順序地施用。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咪唑啉酮除草劑以非除草有效量存在。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咪唑啉酮除草劑與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的比例為約1∶100至約10∶1。
13.一種對不需要的植物進行除草處理的方法,包括使不需要的植物或指定的作物區(qū)域與除草有效量的組合物接觸,該組合物包含如下成分a)咪唑啉酮除草劑或其農(nóng)學上可接受的鹽和b)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或其農(nóng)學上可接受的鹽;其中各除草成分以發(fā)揮協(xié)同作用的量存在。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咪唑啉酮除草劑是咪草酯、滅草煙、滅草喹、咪草煙、咪草啶酸、imazapic或其農(nóng)學上可接受的鹽。
15.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是二苯醚類除草劑、鏈烷酸類除草劑、環(huán)己二酮肟類除草劑或其農(nóng)學上可接受的鹽。
16.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是稀禾定。
17.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不需要的植物是約翰遜草。
18.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組合物芽后施用。
19.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咪唑啉酮除草劑以非除草有效量存在。
20.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咪唑啉酮除草劑以0.001lb/A(0.001kg/ha)至約0.2lb/A(0.2kg/ha)的施用率施用,所述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以約0.01lb/A(0.01kg/ha)至約1.0lb/A(0.9kg/ha)的施用率施用。
21.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咪唑啉酮除草劑以0.004lb/A(0.004kg/ha)至約0.1lb/A(0.1kg/ha)的施用率施用,所述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以約0.1lb/A(0.1kg/ha)至約0.5lb/A(0.6kg/ha)的施用率施用。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描述了具有協(xié)同作用的除草組合物及其施用方法。這類除草組合物包含咪唑啉酮除草劑或其農(nóng)學上可接受的鹽和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或其農(nóng)學上可接受的鹽,其中各除草成分以發(fā)揮協(xié)同作用的量存在。這類組合物可用于對雜草進行除草處理的方法,其中該方法包括使不需要的植物或指定的作物區(qū)域與協(xié)同有效量的咪唑啉酮除草劑和防除窄葉雜草的除草劑的除草組合或組合物接觸。
文檔編號A01N43/50GK1512837SQ02810958
公開日2004年7月14日 申請日期2002年5月23日 優(yōu)先權日2001年5月30日
發(fā)明者R·M·瓦特金斯, R M 瓦特金斯 申請人:巴斯福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