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雜亂排列的分片、段、塊成捆飼草及其加工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畜牧業(yè)用飼料加工領域,特別適用于制造供食草動物方便食用的一種雜亂排列的分片、段、塊成捆飼草及其加工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在生產飼草時,先將飼草切碎然后擠壓成捆,用這種方法加工出的草捆,由于雜草相互扭結,再經高壓擠壓成大草捆,當喂食草動物時,很難分散開來,既費工又費時,同時使擠壓后的大草捆中的水份難以散發(fā),其草捆內部容易引起霉變,影響飼草質量;因此,對雜草草捆的加工進行研究,開發(fā)研制一種新的加工方法,使其在加工后,既有利于水份的散發(fā)而不霉變,又易于散開而方便使用,是十分必要的。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目的是為了避免上述技術中所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之處而提供不僅易于加工,而且使加工后的草捆,既能使其所含水份易于散發(fā)而防止霉變,又在喂食草動物時易于分散而方便使用的一種雜亂排列的分片、段、塊成捆飼草及其加工方法。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以如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一種雜亂排列的分片、段、塊成捆飼草,其特征在于飼草為雜亂排列的擠壓草捆,沿致密草捆的長、寬、高度方向切割形成若干個小草片、段、塊,將小草片、段、塊擠壓成捆,用編織袋或網(wǎng)袋包裝制成雜亂排列的分片、段、塊成捆飼草。在加工飼料時,按畜牧行業(yè)用飼料的規(guī)定,為便于運輸、保管,對每一成捆飼草的外形尺寸有一定的尺寸要求,且其外形尺寸較大,這種雜亂排列的飼草一經高壓擠壓成大草捆后,由于雜草相互扭結,難以散開,同時由于擠壓后的草捆較為致密,導致飼草內含有的水份不能散發(fā),并產生霉變,而影響飼草質量;因此本發(fā)明將擠壓后的雜亂飼草捆,沿其長、寬、高度方向進行切割形成尺寸較小的小草片、段、塊,使草捆由長變短,寬變窄,高變矮的若干個小草捆組合并經擠壓來組成成捆飼草,這樣一來,就在成捆飼草斷面內有多個片、段、塊的切口;所述的片,是沿擠壓草捆的縱向,即沿其長度方向切割成若干份,每份稱之為片,而片與片之間就形成了切口;所述的段,是沿擠壓草捆的橫向,即沿其寬度、高度方向切割成若干份,每份稱之為段,段與段之間形成了切口,所述的塊是指采用以上兩種切割方式切割成若干份,每塊稱之為塊,塊與塊之間形成了切口;由于成捆飼草是由多個片、段、塊的小草捆組合并經擠壓組成,這些片、段、塊的小草捆最容易松散分開,很方便地用來供喂食草動物,同時在成捆飼草內存在由多個片、段、塊的小草捆構成的切口,這些切口就自然地形成為透氣道,便于成捆飼草內的水份的散發(fā),防止霉變,來保證飼草的質量。所述的在成捆飼草內的長、寬、高度方向的切口型式或具有其中的一種或二種或三種同時存在;各切口在草捆內或是一個或是一個以上;所述的成捆草捆內的切口或是貫通切口或是非貫通切口,其貫通切口是指切口在草捆內從上到下已全切斷開,而非貫通切口是指切口在草捆內從上到下未切斷,在上、下切口間或是留有未切斷的草層或是上、下切口錯位,其目的是使成捆飼草在切割后仍能保持其外形而不變形。
所述的一種雜亂排列的分片、段、塊成捆飼草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將雜亂排列的飼草放入擠壓切割設備的盛料槽內,用壓力擠壓成致密的草捆,然后將致密的草捆沿其長、寬、高度方向切割成若干小草片、段、塊,或是直接在擠壓過程中沿其草捆的長、寬、高度方向切割成若干小草片、段、塊,或是以上兩種切割方法相結合切割成若干小草片、段、塊,然后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小草片、段、塊對齊、拼接、擠壓成大捆,用編織袋或網(wǎng)袋包裝制成具有雜亂排列的分片、段、塊成捆飼草。將雜亂排列的飼草放入擠壓切割設備的盛料槽內,在擠壓槽內擠成致密的草捆后,沿其草捆的長、寬、高方向于切割機上進行切割;或是直接在擠壓過程中沿草捆的長、寬、高方向切割成若干個小草片、段、塊;所述的直接在擠壓過程中沿長、寬、高方向的切割,當分片切割時,可以根據(jù)需要在擠壓切割設備的出料口處裝有一把或一把以上的橫向切刀;然后由推頭擠壓飼草將飼草切成若干片;當分段切割時,可以根據(jù)需要在擠壓切割設備的擠壓槽內或裝有一把或一把以上的縱向切刀,然后由推頭擠壓飼草將飼草切成若干段;所述的擠壓切割設備或是采用機械沖壓或液壓作為動力。所述的裝于擠壓切割設備擠壓槽內切割用的刀具,還可以在擠壓槽內裝隔離板,然后由推頭擠壓飼草將飼草由隔離板將草捆隔離成小草片、段、塊,起到與切刀一樣的切割效果。無論草捆在擠壓后進行切割,或是在擠壓過程中進行切割,或是用兩種方式相結合的切割,其草捆內的切口越多,小草片、段、塊的外形尺寸就越小,成捆草捆在使用時,就越容易松散開,越方便使用。綜以上所采取的技術措施,實現(xiàn)本發(fā)明的目的。
本發(fā)明的有益經濟效果是不僅易于加工,而且使加工后的成捆草捆,既有利飼草內的水份散發(fā),防止成捆飼草的霉變而保證飼草質量,,又在喂食動物時易于松散開而方便使用。
本發(fā)明共有五幅附圖,其中附圖1是本發(fā)明的實施例之一的構造示意圖附圖2是本發(fā)明的實施例之二的構造示意圖附圖3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之三的構造示意圖附圖4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之四的構造示意圖附圖5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之五的構造示意中1、小草捆2、貫通的橫切口3、貫通的縱切口4、網(wǎng)袋5、非貫通切口6、隔離面具體實施方式
圖1是本發(fā)明的實施例之一,是將雜亂排列的飼草,經擠壓切割設備擠成致密的草捆,在擠壓過程中,于擠壓切割設備的出料口處裝有兩把橫向切刀,將飼草切成三片小草捆1,然后,將三片小草捆1對齊、拼接、擠壓成內有貫通的橫切口2的草捆,用網(wǎng)袋4包裝制成雜亂排列的飼草捆。
圖2是本發(fā)明的實施例之二,是將雜亂排列的飼草,經擠壓切割設備擠成致密的草捆,在擠壓過程中,于擠壓切割設備的擠壓槽內裝有四把縱向切刀,將飼草切成五段小草捆1,然后,將五段小草捆1對齊、拼接、擠壓成內有貫通的縱切口3的草捆,用網(wǎng)袋4包裝制成雜亂排列的飼草捆。
圖3是本發(fā)明的實施例之三,是將雜亂排列的飼草,經擠壓切割設備擠成致密的草捆,在擠壓過程中,于擠壓切割設備的擠壓槽內裝有三把縱向切刀,在出料口處裝有兩把橫向切刀,將飼草切成十二塊小草捆1,然后,將十二塊小草捆1對齊、拼接、擠壓成內有貫通的縱、橫切口3、2的草捆,用網(wǎng)袋4包裝制成雜亂排列的飼草捆。
圖4是本發(fā)明的實施例之四,是將雜亂排列的飼草,經擠壓切割設備擠成致密的草捆,在擠壓過程中,使上、下切刀錯位切割成非貫通切口5的九塊小草捆1,然后,將九塊小草捆1對齊、擠壓成內有非貫通切口5的草捆,用網(wǎng)袋4包裝制成雜亂排列的飼草捆。
圖5是本發(fā)明的實施例之五,是將雜亂排列的飼草,經擠壓切割設備擠成致密的草捆,在擠壓過程中,于擠壓切割設備的擠壓槽內裝有兩個橫向隔離板,將飼草隔離成三片小草捆1,然后,將三片小草捆1對齊、拼接、擠壓成內有貫通的隔離面6的草捆,用網(wǎng)袋4包裝制成雜亂排列的飼草捆。
權利要求
1.一種雜亂排列的分片、段、塊成捆飼草,其特征在于飼草為雜亂排列的擠壓草捆,沿致密草捆的長、寬、高度方向切割形成若干個小草片、段、塊(1),將小草片、段、塊(1)擠壓成草捆,用編織袋或網(wǎng)袋(4)包裝制成雜亂排列的分片、段、塊成捆飼草。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雜亂排列的分片、段、塊成捆飼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致密草捆在長、寬、高度方向的切口形式或具有其中的一種或具有其中二種或三種同時存在,各種切口在草捆內或是一個或是一個以上。
3.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雜亂排列的分片、段、塊成捆飼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草捆內的切口或是貫通切口或是非貫通切口(5)。
4.一種雜亂排列的分片、段、塊成捆飼草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將雜亂排列的飼草放入擠壓切割設備的盛料槽內,用壓力擠壓成致密的草捆,然后將致密的草捆沿其長、寬、高度方向向切割成若干小草片、段、塊(1),或是直接在擠壓過程中沿其草捆的長、寬、高度方向切割成若干小草片、段、塊(1),或是以上兩種切割方法相結合切割成若干小草片、段、塊(1),然后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小草片、段、塊(1)對齊、拼接、擠壓成大捆,用編織袋或網(wǎng)袋(4)包裝制成具有雜亂排列的分片、段、塊成捆飼草。
5.按權利要求4所述的雜亂排列的分片、段、塊成捆飼草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裝于擠壓切割設備的切割用刀具,是在出料口處或擠壓槽內裝有一把或一把以上的縱、橫向切刀。
6.按權利要求4所述的雜亂排列的分片、段、塊成捆飼草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裝于擠壓切割設備的切割用刀具,還可以在擠壓槽內裝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隔離板,通過由推頭擠壓飼草由隔離板將草捆隔離成小草片、段、塊(1)。
7.按權利要求4所述的雜亂排列的分片、段、塊成捆飼草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擠壓切割設備或是采用液壓或是采用機械沖壓作為動力。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雜亂排列的分片、段、塊成捆飼草及其加工方法,特征在于將雜亂排列的飼草放入擠壓切割設備的盛料槽內,用壓力擠壓成致密草捆,然后將致密草捆沿其長、寬、高度方向切割成若干小草片、段、塊,或是直接在擠壓過程中沿其草捆的長、寬、高度方向切割成若干小草片、段、塊,或是以上兩種切割方法相結合切割成若干小草片、段、塊,然后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小草片、段、塊對齊、拼接、擠壓成大捆,用編織袋或網(wǎng)袋包裝制成具有雜亂排列的分片、段、塊成捆飼草,本發(fā)明不僅易于加工,而且使加工后的成捆草捆,既有利飼草內的水份散發(fā),防止成捆飼草霉變而保證飼草質量,在喂食動物時又易于散開得以方便使用。
文檔編號A01F15/00GK1771778SQ20051011973
公開日2006年5月17日 申請日期2005年11月3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11月3日
發(fā)明者江峰 申請人: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