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從貯倉排出散料的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從氣密封閉的貯倉排出散料的設備。
在農(nóng)場采用貯倉,用于在其中儲存青貯飼料,并按需在貯倉下端處排出。在這里結合可流動的飼料最好利用虹吸原理,所以在排出期間氧氣不可能侵入貯倉。也就是說,若有氧氣侵入會導致影響飼料質量,尤其在貯倉本身不再滿載的情況下。在這種排出過程中還應保證CO2不會從貯倉流出。
迄今在從這種貯倉排出干飼料時必然多少伴隨著有巨大的損失。在排出過程中首先CO2可能從貯倉內(nèi)部逸出或與干飼料一起排出。然后在排出過程結束時氧氣可能侵入貯倉內(nèi),它們一般會使貯藏在貯倉內(nèi)的飼料腐爛,這尤其發(fā)生在春季的幾個月份,也就是說這時青貯飼料倉還只存放有較少的量。
本發(fā)明將提供補救措施并提供具有權利要求1至4特征部分所述特征的設備。
在一種實施形式中,在真正的排空過程前不久,在被排出的飼料進入一個容器以前在此容器內(nèi)造成真空。以此方式保證不會有任何氧氣回到貯倉內(nèi)。
在第二種實施形式中,在一個圓柱形容器內(nèi)設一圓柱形膜,在此膜的內(nèi)部容納排出的飼料并與此同時它擴張成圓柱形容器的內(nèi)輪廓形狀。然后切斷與貯倉的連系,排出在膜內(nèi)部的飼料。以此方式始終保證氧氣不可能從外部進入貯倉的內(nèi)腔。
設置圓柱形的膜對本發(fā)明是不重要的,可以同樣方式采用平的膜,它位于球的一個直徑平面內(nèi)并交替地倚靠在這一個或位于相對位置的那一個球面上。
在本發(fā)明的最佳實施形式中此容器固定在一秤上,所以在排出過程可以準確計量排出的飼料。
下面借助于附圖舉例說明本發(fā)明。
圖1按本發(fā)明排出設備的實施形式處于第一個工作狀態(tài);圖2按本發(fā)明排出設備處于第二個工作狀態(tài)。
在
圖1和2中在貯倉9的下部區(qū)內(nèi)表示了一螺旋卸料器10,它可由電動機驅動并從貯倉9內(nèi)腔向外輸送散料。散料到達一個圓柱形容器11中,容器向上可通過閥12和向下可通過閥13氣密地封閉。在容器11下方有一受料設備15,以及輸送裝置保證能將排出的飼料輸送到真正的牲畜飼喂點。
設備的作用方式如下。在排空過程的一開始,關閉下部閥13,打開上部閥12(
圖1)。以此方式,飼料從貯倉9進入容器11。然后關閉上部閥12,打開下部閥13(圖2)。在排空過程重新開始前,下部閥13也關閉并通過口14將容器11內(nèi)腔抽成真空。然后重新起動一個排空過程,此時上部閥12打開。
在容器11內(nèi)腔有一圓柱形膜20,它分別在上部和下部密封地固定在容器上。
膜的作用方式如下。
排空過程一開始,物料通過螺旋卸料器10經(jīng)打開的閥12引入膜20的內(nèi)腔,與此同時膜最終貼靠在容器11的壁上。然后關閉上部閥12,打開下部閥13,所以處于膜20內(nèi)部的物料向下排空。此排空過程可通過壓力空氣給以支持,壓力空氣經(jīng)口14引入。圖2表示膜處于排空狀態(tài),本身于癟聚合并因而實際上將體積封閉成零,反之,在裝載狀態(tài)20(
圖1)它緊靠在容器11內(nèi)壁上。
用30表示秤,容器懸掛在此秤上,所以可以稱出排出的飼料量。
權利要求
1.從氣密封閉的貯倉排出散料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在貯倉(9)排出口(10)處的一個帶進口閥和出口閥(12、13)的氣密封閉容器(11),以及在于一個附加的接頭(14),用于在排空過程之前容器(11)抽真空。
2.從氣密封閉的貯倉排出散料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在貯倉(9)排出口(10)處的一個帶進口閥和出口閥(12、13)的氣密封閉容器(11)以及在于一個附加的接頭(14),用于此容器的送風和排風,以及在于容器(11)內(nèi)的膜(20),以便在排空過程的起始階段散料相對于周圍氣密地封閉。
3.從氣密封閉的貯倉排出可流動的散料亦即青貯飼料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在排空裝置后排出口(10)處的一個帶進口閥和出口閥的氣密封閉容器(11)以及在于一個附加的接頭(14),用于容器(11)的送風和排風,以及在于在基本上設計為圓柱形的容器(11)內(nèi)的圓柱形膜,以便在排空過程的起始階段青貯飼料相對于周圍氣密地封閉。
4.按照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設備,其特征為容器(11)固定在秤(30)上。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從氣密封閉的貯倉排出散料的設備。在貯倉的排出口(10)氣密地連接一個帶進口閥和出口閥(12、13)的容器(11),通過進口閥和出口閥可以在排空過程前將容器抽成真空。此外,在容器(11)內(nèi)設膜(20),以便在排空過程的起始階段散料相對于周圍氣密封閉。
文檔編號A01F25/16GK1211224SQ97192387
公開日1999年3月17日 申請日期1997年2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1996年2月19日
發(fā)明者黑里西·漢克 申請人:黑里西·漢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