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制作獼猴桃果脯或果醬的取籽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水果加工過程中的取籽方法,特別是獼猴桃的取籽方法。
獼猴桃(Actinidia chinensis)亦名“楊桃”,屬獼猴桃科。漿果夏秋間成熟,形如卵或橢球形,長2.5~5厘米。果味酸甜、清香,含多種維生素,特別是Vc含量極高,營養(yǎng)豐富。獼猴桃籽小、堅硬,分布均勻。因籽中含有大量生物堿,辛麻味極濃,影響口味。鮮果食用時由于水份飽滿,籽味尚不明顯,具有獼猴桃特色風味。但制成果脯、果醬時,籽味對品質影響甚大。如獼猴桃果脯,經浸糖、煮糖后烘干,水份減少80%以上。如不進行取籽,生物堿辛麻味就會很突出,使人食之不快,甚至難以入口。迄今制果脯應對獼猴桃去籽一直未引起應有的重視,工藝中從未設過專門的去籽程序。而本發(fā)明人通過實踐充分意識到了這一問題。傳統(tǒng)制果脯一般采用切片法,將獼猴桃切成薄片。缺點是薄片在其后的予煮、煮糖過程中極易煮軟、煮爛,成型不好。另外獼猴桃含籽較多的海綿狀果芯較硬,使果脯口感不好。為了消除硬芯缺點,就必須增加予煮工序,延長了浸煮的時間,不利于維生素Vc的保留。再者,獼猴桃易腐爛,不耐貯存和長途運輸,只有制成果脯、果醬或罐頭等,才能滿足市場常年需求。由于存在上述困難,獼猴桃果脯、果醬一直未取得突破性進展,始終未能真正進入市場。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要克服現有技術的上述困難,為制作獼猴桃果脯和果醬提供一種簡單易行的新式去籽方法,以去除其辛麻味和硬芯的缺點,改善傳統(tǒng)工藝并提高果脯的質量和口感。
本發(fā)明的獼猴桃取籽方法,包括以下步驟(1)沿獼猴桃蒂部軸線,用筒形切刀切去其中心圓柱體,形成果芯和帶通孔的果肉兩部分,孔徑占果徑的2/5~1/2;(2)將果芯和果肉置于清水中揉搓、沖洗取籽;(3)撈出瀝干水份。
以上(2)中果肉中籽的保留率為20~30%,以體現獼猴桃的特色口味。
以下結合附圖詳細描述本發(fā)明的實施例。
圖1是獼猴桃打孔部位示意圖。
圖2是筒形切刀結構示意圖。
參見圖1,打孔取芯以獼猴桃蒂部的軸線為中心線,切去中心圓柱體(如虛線所示)。形成的孔徑占果徑的2/5~1/2,孔徑大小視脫皮質量而定。獼猴桃一般采用化學脫皮,有時會將果肉脫去較多。當果肉較小時,選用較小的孔徑。將打過孔的果肉和果芯在水中搓洗、沖刷,即可洗去果肉及海綿狀網眼中的籽。在去籽過程中,應有意保留一部分果肉深處的籽,以體現獼猴桃真實本色。籽的保留率最好為30%以內,不會影響風味。打過孔的果肉也可沿橫向切片后洗籽。此種切片為圓環(huán)形。之后把果肉和果芯分別按傳統(tǒng)工藝進行煮糖、浸糖、干燥即成。
傳統(tǒng)果脯的生產工藝為洗果、脫皮、切片、予煮、浸糖、煮糖、烘干而成。
采用了本發(fā)明的取籽方法后,工藝改為洗果、脫皮、打孔、洗籽或打孔后再切片洗籽,其它與傳統(tǒng)工藝相同,從而省去了予煮工序。
獼猴桃海綿狀芯部含籽較多。制成果脯食用時,無論切片或整果,芯部都較硬,口感不好,須經較長時間的予煮方能改善。但這樣易使果肉煮爛。果肉、果芯分開處理可避免這一缺點。
參見圖2,筒形切刀一端帶刃,可裝于專用的打孔機上,通過上下移動或旋轉取芯。也可手工操作。操作簡便。
本發(fā)明與現有技術和工藝相比,具有如下優(yōu)點1.去籽的器具和方法簡便,可除去獼猴桃中大部分籽。能有效消除獼猴桃果脯的辛麻口感,使品味更加純正,適合廣大消費者的口味。
2.去除了海綿狀果芯的獼猴桃果脯可以減少予煮工序,有利于保留果肉中的維生素,并可消除果脯硬心的缺點。
3.增加了獼猴桃果脯的形狀,可生產出環(huán)形切片或帶孔的整體獼猴桃果脯。
4.由于能將獼猴桃鮮果制成果脯,克服了獼猴桃不易貯存和運輸的缺點,使獼猴桃能常年在廣泛的地域銷售。
5.有利于利用殘次果進行生產,從而節(jié)省一部分優(yōu)質果。
權利要求
1.制作獼猴桃果脯或果醬的取籽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1)沿獼猴桃蒂部軸線,用筒形切刀切去其中心圓柱體,形成果芯和帶通孔的果肉兩部分,孔徑占果徑的2/5~1/2;(2)將果芯和果肉置于清水中揉搓、沖洗取籽;(3)撈出瀝干水份。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取籽方法,其特征在于(2)中果肉中籽的保留率為20~30%,以體現獼猴桃的特色口味。
全文摘要
制作獼猴桃果脯和果醬的取籽方法,其特征在于沿獼猴桃蒂部軸線,用筒形切刀切去其中心圓柱體,形成果芯和帶通孔的果肉兩部分,孔徑占果徑的2/5~1/2。之后將果芯和果肉置于清水中揉搓、清洗取籽。此法簡便,可除去獼猴桃中大部分籽,能有效消除獼猴桃果脯的辛麻口感,使品味更加純正。去除了海綿狀果芯的獼猴桃果脯可以減少預煮工序,有利于保留果肉中的維生素,并可消除果脯硬心的缺點。由于將獼猴桃鮮果制成果脯,克服了獼猴桃不易貯存和運輸的缺點,使獼猴桃能常年在廣泛的地域銷售。
文檔編號A23G3/00GK1184608SQ9710855
公開日1998年6月17日 申請日期1997年12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1997年12月18日
發(fā)明者姚智勇 申請人:姚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