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免煮焙炒咖啡組合套裝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帶器具的食品組合套裝,特別是涉及一種免煮焙炒咖啡組合
套裝。
背景技術:
咖啡在國外如中國人飲用茶葉一般,是人們最常用的日常飲品,并且已經(jīng)有幾百 年的消費歷史,但在國內(nèi)僅是隨著改革開放以來,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咖啡的消費量才 迅速擴大,目前已走入千家萬戶,特別是在東部沿海發(fā)達地區(qū)。 市場上的焙炒咖啡通常是以獨立包裝和帶器具組合套裝兩種形式存在,而帶器具
組合套裝除具有焙炒咖啡外還帶有研磨機、煮具、量勺等供消費時使用。兩種形式的咖啡包
裝,其產(chǎn)品在消費時都需要先煮制才能飲用,這在現(xiàn)實中會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所需器具較多,投資相對較大,即使是獨立包裝的焙炒咖啡,仍需具備相應的器
具才能消費; 2、消費時,操作環(huán)節(jié)較多,較為麻煩; 3、消費后需清洗的器具較多,增加了工作量; 4、器具使用后,特別是研磨機中會殘留一定量咖啡粉末或碎粒,一般的消費者往 往不注意清理干凈,而焙炒咖啡磨碎后一接觸空氣中的氧氣,會在10分鐘至半個小時內(nèi)開 始變質(zhì),在下一次使用器具時,這些已變質(zhì)的咖啡會混到新的咖啡中,從而使新煮咖啡的杯 品質(zhì)量下降。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免煮焙炒咖啡組合套裝,該帶套裝器具的組合方法能克服上 述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具有成本低、使用方便、技術難度低、能很好保證飲用到焙炒咖啡 應有杯品、作為禮品饋贈時檔次不降低等優(yōu)點。 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在同一包裝盒內(nèi)配備研磨好的焙炒咖 啡粉以及能與通常家用水杯配套使用的濾杯、能與濾杯配套的食品用濾紙和量勺這三種器 具,構(gòu)成一套免煮焙炒咖啡組合套裝。消費時,只需在濾杯上墊上食品用濾紙,再用量勺舀 適量咖啡焙炒粉于濾紙上,把濾杯正放于杯口能與之相匹配的水杯上,在咖啡粉上沖入適
量開水,待開水濾入杯中后,即可得到一杯醇香味美,原汁原味的咖啡。
本實用新型提出的套件組合方法,具有如下技術效果 1、可以由咖啡加工專家研磨出最佳咖啡粉顆粒大小,提供給消費者,從而保證在 消費時獲得最佳杯品質(zhì)量; 2、減少了通常消費焙炒咖啡時的研磨、煮制工藝,也就降低了消費者的技術難度, 使消費者很容易自己制作出專業(yè)的焙炒咖啡飲品; 3、減少了通常消費焙炒咖啡時的研磨、煮制工藝所需的研磨機、煮具以及酒精燈 或電爐等加熱裝置,不僅因大大降低了套裝的制造成本而降低了消費者的購買支出,同時還減少了消費后的清洗、維護環(huán)節(jié)及其相關成本; 4、由于省去了研磨機和煮具,避免了普通消費者因不知道消費后把器具清理干凈 對保證下一次消費時獲得較好杯品的重要性,而不注意清理干凈,導致下一次消費時殘留 的咖啡粉變質(zhì)使新煮咖啡杯品質(zhì)量下降; 5、雖然本實用新型減少了相對昂貴的研磨機、煮具,使成本大大下降,但由于更方 便易用,同時使消費者更易自制到高品質(zhì)的咖啡飲品,所以作為禮品并未降低檔次,仍是饋 贈親友的較佳禮品。
圖1是本實用新型在包裝內(nèi)放置的一種平面布局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jié)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如附圖1所示,根據(jù)所配免煮焙炒咖啡各組合套件的包裝或?qū)嵨锿庑危诎b塊2 上刻凹槽3,把各組合套件按所定位的凹槽放置進去,再根據(jù)包裝塊2的外形制作包裝盒1 。 所配置的組合套件分別是按技術要求研磨并包裝好的焙炒咖啡粉4、能與通常家用水杯配 套使用的濾杯5、量勺6,能與濾杯配套的食品專用濾紙7。
權利要求一種免煮焙炒咖啡組合套裝,其特征在于在同一包裝盒內(nèi)配備研磨好的焙炒咖啡粉以及能與家用水杯配套使用的濾杯、能與濾杯配套的食品用濾紙和量勺器具,構(gòu)成一套免煮焙炒咖啡組合套裝。
專利摘要一種免煮焙炒咖啡組合套裝,在同一包裝盒內(nèi)配備研磨好的焙炒咖啡粉以及能與通常家用水杯配套使用的濾杯、能與濾杯配套的食品用濾紙和量勺這三種器具,構(gòu)成一套免煮焙炒咖啡組合套裝;消費時,只需在濾杯上墊上食品用濾紙,再用量勺舀適量咖啡焙炒粉于濾紙上,把濾杯正放于杯口能與之相匹配的水杯上,在咖啡粉上沖入適量開水,待開水濾入杯中后,即可得到一杯醇香味美,原汁原味的咖啡;具有成本低、使用方便、技術難度低、能很好保證飲用到焙炒咖啡應有杯品、作為禮品饋贈時檔次不降低等優(yōu)點。
文檔編號A47J31/00GK201529008SQ200920169468
公開日2010年7月21日 申請日期2009年10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10月19日
發(fā)明者文志華, 李榮福, 胡發(fā)廣 申請人:云南景蘭熱作科技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