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杯夾持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水杯夾持器,屬于生活用品領域,包括本體和與所述本體連接的底座,所述本體為伸縮式套管結構,所述伸縮式套管結構包括母筒和子筒,所述母筒的下端與所述底座固定連接,所述母筒的外壁設置有外螺紋,所述子筒的內壁設置有與所述外螺紋配合的內螺紋,所述底座下端連接有至少兩個吸盤,所述至少兩個吸盤同心設置,且所述至少兩個吸盤的下緣平齊;采用可伸縮式套管設計的本體,可以根據(jù)杯子的高低,旋鈕螺紋結構進行調整本體的高度,適用性更強;使用多個吸盤,可以使夾持器與桌面或臺面的吸附力更強,保證夾持器的穩(wěn)固,增強安全度,另外,增加保溫層,可以起到輔助隔熱保溫的作用。
【專利說明】水杯夾持器
【技術領域】
[0001 ]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日常生活用品,尤其涉及一種水杯夾持器。
【背景技術】
[0002]水杯是人們最常用的生活用品之一。水杯一般置放于桌面或各種臺面。在工作或學習時,由于較忙,一般都會一邊忙著工作或者學習,另一只手去端水杯而無暇用眼睛去看水杯的位置。這種情況下,往往會造成水杯打翻,一方面弄臟桌面或臺面,甚至將文件資料損壞,另一方面可能會燙傷手甚至腿等部位,造成很多麻煩,非常不方便。
[0003]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現(xiàn)在一般采用質量較重的背座,但是其效果不好,仍然會造成水杯打翻,尤其是不用眼睛看著拿水杯的時候。
【發(fā)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提供一種水杯夾持器,以解決上述問題。
[0005]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這樣的:一種水杯夾持器,包括本體和與所述本體連接的底座,所述本體為伸縮式套管結構,所述伸縮式套管結構包括母筒和子筒,所述母筒的下端與所述底座固定連接,所述母筒的外壁設置有外螺紋,所述子筒的內壁設置有與所述外螺紋配合的內螺紋,所述底座下端連接有至少兩個吸盤,所述至少兩個吸盤同心設置,且所述至少兩個吸盤的下緣平齊。
[0006]作為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吸盤為兩個,分別為第一吸盤和第二吸盤,所述第一吸盤的直徑為20cm,第二吸盤的直徑為10cm。結構簡單,易操作且成本較低。
[0007]作為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子筒的外壁設置有保溫層,并在所述子筒的上端設置有蓋子。這樣可以增強保溫效果,冬天使用時,即使不使用保溫杯,也可以具有保溫效果,夏天的冰水也可以保持冰冷的狀態(tài),增加口感。
[0008]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采用可伸縮式套管設計的本體,可以根據(jù)杯子的高低,旋鈕螺紋結構進行調整本體的高度,適用性更強;使用多個吸盤,可以使夾持器與桌面或臺面的吸附力更強,保證夾持器的穩(wěn)固,增強安全度,另外,增加保溫層,可以起到輔助隔熱保溫的作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主視圖。
[0010]圖2為圖1的仰視圖。
[0011]圖中:1、底座;2、母筒;3、子筒;4、外螺紋;5、內螺紋;6、第一吸盤;7、第二吸盤;
8、保溫層。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13]實施例:
[0014]參見圖1和2,一種水杯夾持器,包括本體和與本體連接的底座1,本體為伸縮式套管結構,所述伸縮式套管結構包括母筒2和子筒3,母筒2的下端與底座I固定連接,母筒2的外壁設置有外螺紋4,子筒3的內壁設置有與外螺紋4配合的內螺紋5,底座I下端連接有兩個吸盤,分別為第一吸盤6和第二吸盤7,第一吸盤6的直徑為20cm,第二吸盤的直徑為10cm,第一吸盤6和第二吸盤7同心設置,且第一吸盤6和第二吸盤7的下緣平齊,子筒3的外壁設置有保溫層8,并在子筒的3上端設置有蓋子。
[0015]使用時,先將第一吸盤6外翻,將第二吸盤7與桌面吸附后,再將第一吸盤6與桌面吸附,從而使吸附更牢固;根據(jù)杯子的長短,調整子筒3的的位置。
【權利要求】
1.一種水杯夾持器,包括本體和與所述本體連接的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為伸縮式套管結構,所述伸縮式套管結構包括母筒和子筒,所述母筒的下端與所述底座固定連接,所述母筒的外壁設置有外螺紋,所述子筒的內壁設置有與所述外螺紋配合的內螺紋,所述底座下端連接有至少兩個吸盤,所述至少兩個吸盤同心設置,且所述至少兩個吸盤的下緣平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杯夾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盤為兩個,分別為第一吸盤和第二吸盤,所述第一吸盤的直徑為20cm,第二吸盤的直徑為10cm。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杯夾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子筒的外壁設置有保溫層,并在所述子筒的上端設置有蓋子。
【文檔編號】A47G29/093GK204146811SQ201420641779
【公開日】2015年2月11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0月31日
【發(fā)明者】宋亞軍, 李大超, 趙映靜, 蒲正榮, 茍旭 申請人:宋亞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