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筒倉的倉底結構和筒倉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筒倉的倉底結構和筒倉。
背景技術:
筒倉是用于貯存散裝物料的倉庫。筒倉大體上可以分為農業(yè)筒倉和工業(yè)筒倉兩大類。其中,工業(yè)筒倉用以貯存煤炭、水泥、食鹽、食糖等散裝物料。對于貯存煤炭的筒倉來說, 需要進一步加強筒倉的倉底結構?,F(xiàn)有技術中,通常采用通道式倉底。具體地,通道式倉底從基礎承臺開始至筒倉的錐形漏斗均采用填料填充,漏斗表面澆注有鋼筋混凝土結構層,并且該鋼筋混凝土結構層與筒倉的倉壁非整體地連接。這種筒倉的受力性能簡單,能夠負載較重的物料,但所用的填料量巨大,從而增加筒倉自重并直接增加了對基礎的要求。因此,現(xiàn)有的筒倉無法同時提供足夠的強度支撐和較輕的自重。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使筒倉同時具有足夠的強度支撐和較輕的自重。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該倉底結構包括筒壁部、環(huán)梁、支承墻、支承柱和具有入口和出口的出料漏斗,所述筒壁部包括筒壁和沿該筒壁內側周向間隔設置的壁柱,所述筒壁、所述壁柱、所述支承墻和所述支承柱分別支撐在地基上,所述出料漏斗的外緣通過所述環(huán)梁支撐在所述壁柱上,所述出料漏斗還通過所述支承墻和所述支承柱撐在地基上。優(yōu)選地,所述倉底結構包括多個出料漏斗。優(yōu)選地,所述多個出料漏斗設置為列,每列布置有多個所述出料漏斗。優(yōu)選地,每列出料漏斗的下方設置有一條皮帶機。優(yōu)選地,所述出料漏斗在所述出口的位置通過所述支承柱支撐在地基上。優(yōu)選地,每個出料漏斗的出口下方設置有活化給料機。優(yōu)選地,所述出料漏斗包括漏斗板,該漏斗板包括第一錐板和從該第一錐板的外端向外延伸的外側平板,所述第一錐板通過所述支承墻和所述支承柱支撐,所述外側平板的外緣通過所述環(huán)梁支撐在所述壁柱上,所述外側平板上形成有外側填料部。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錐板為多個平面錐板,至少兩個第一錐板的錐度不同。優(yōu)選地,所述筒壁部包括位于所述筒壁上方的倉壁,所述外側填料部包括第二錐板,該第二錐板從所述第一錐板朝向所述倉壁延伸,所述第二錐板、所述外側平板和所述倉壁之間的空間由填料澆注。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錐板的錐度大于所述第二錐板的錐度。優(yōu)選地,相鄰兩個出料漏斗的第一錐板之間形成有中間平板,該中間平板上形成有中間填料部。優(yōu)選地,所述中間填料部包括從相鄰的兩個第一錐板延伸的折板,該折板和所述
4中間平板之間的空間由填料澆注。優(yōu)選地,所述第二錐板和所述折板中的至少兩個具有不同錐度。優(yōu)選地,所述支承墻支撐在所述第一錐板和所述外側平板的接合處以及所述第一錐板和所述中間平板的接合處。優(yōu)選地,所述漏斗板為一體形成。優(yōu)選地,所述出料漏斗包括漏斗板,該漏斗板包括第三錐板和從該第三錐板的外端向下延伸的支撐板,所述第三錐板通過所述支承墻和所述支承柱支撐,所述支撐板的下端通過所述環(huán)梁支撐在所述壁柱上。優(yōu)選地,所述第三錐板為多個平面錐板,至少兩個第三錐板的錐度不同。優(yōu)選地,所述第三錐板至少包括從所述入口到所述出口設置的第一錐板部和第二錐板部,所述第一錐板部的錐度小于所述第二錐板部的錐度。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錐板部和所述第二錐板部為多個平面錐板,至少兩個第一錐板部的錐度不同,并且/或者至少兩個第二錐板部的錐度不同。優(yōu)選地,相鄰兩個出料漏斗的第三錐板相交并接合。優(yōu)選地,所述支承墻支撐在所述第一錐板部和所述第二錐板部的結接合部。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筒倉,該筒倉具有本發(fā)明的倉底結構。通過上述技術方案,無需使用過多的填料就可以使倉底結構提供足夠的強度支撐,同時能夠減少筒倉的自重,也就降低了制造成本和對基礎的要求。本發(fā)明的其他特征和優(yōu)點將在隨后的具體實施方式
部分予以詳細說明。
附圖是用來提供對本發(fā)明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下面的具體實施方式
一起用于解釋本發(fā)明,但并不構成對本發(fā)明的限制。在附圖中圖1是說明本發(fā)明的倉底結構的俯視示意圖;圖2是本發(fā)明的倉底結構的一種優(yōu)選實施方式的A-A面的剖視圖;圖3是沿圖2所示實施方式的B-B面的剖視圖;圖4是本發(fā)明的倉底結構的另一種優(yōu)選實施方式的A-A面的剖視圖;圖5是圖4所示實施方式的B-B面的剖視圖。附圖標記說明
10筒壁部11:筒壁12:壁柱13倉壁20環(huán)梁30出料漏斗31第一錐板32外側平板33外側填料部33a第二錐板33b填料34中間平板35中間填料部35a折板36第三錐板36a第一錐板部36b第二錐板部37支撐板40支承墻50支承柱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進行詳細說明。應當理解的是,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
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制本發(fā)明。在本發(fā)明中,在未作相反說明的情況下,使用的方位詞如“上、下、左、右”通常是指參考附圖所示的上、下、左、右;“內、外”是指相對于各部件本身的輪廓的內、外。另外,在本發(fā)明中,“錐度”表示(棱錐的)斜面相對于水平面的傾斜角度,或者表示圓錐臺的頂面和底面的直徑差與圓錐臺的高度的比值。本發(fā)明的倉底結構包括筒壁部10、環(huán)梁20、支承墻40、支承柱50和具有入口和出口的出料漏斗30,所述筒壁部10包括筒壁11和沿該筒壁11內側周向間隔設置的壁柱12, 所述筒壁11、所述壁柱12、所述支承墻40和所述支承柱50分別支撐在地基上,所述出料漏斗30的外緣通過所述環(huán)梁20支撐在所述壁柱12上,所述出料漏斗30還通過所述支承墻 40和所述支承柱50支撐在地基上。出料漏斗30通過環(huán)梁20、壁柱12 (其中,可以根據需要設置適當數量和間隔距離的壁柱12)和支承墻40支撐在地基上,具有足夠的支撐強度。因此,出料漏斗30可以采用各種輕質結構形成,以減輕筒倉的自重。此外,所述倉底結構可以包括多個出料漏斗30,從而可以選擇性地通過一個或多個出料漏斗30卸料。優(yōu)選地,在圖1所示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多個出料漏斗30設置為2列, 每列布置有多個所述出料漏斗30。圖1中所示為每列3個,但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是,可以根據需要在每列布置適當數量的出料漏斗30。此外,為了便于輸送卸料,每列出料漏斗30的下方可以設置有一條皮帶機(未顯示)。皮帶機的皮帶速度可以根據打開的出料漏斗30的數量而設定,換言之,打開的出料漏斗30的數量越多,皮帶速度越快,反之亦然。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出料漏斗30的支撐,所述倉底結構還可以包括支承柱50,所述出料漏斗30在所述出口的位置通過所述支承柱50支撐在地基上。另外,優(yōu)選地,每個出料漏斗30的出口下方設置有活化給料機,以使從出料漏斗 30均勻連續(xù)或定量地輸出物料。下面說明本發(fā)明的出料漏斗30的優(yōu)選結構。在本發(fā)明的一種實施方式中,如圖2和圖3所示,所述出料漏斗30包括漏斗板,該漏斗板包括第一錐板31和從該第一錐板31的外端向外延伸的外側平板32,所述第一錐板31通過所述支承墻40和所述支承柱50支撐,所述外側平板32的外緣通過所述環(huán)梁20支撐在所述壁柱12上,所述外側平板32上形成有外側填料部33。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錐板31為多個平面錐板,至少兩個第一錐板31的錐度不同(即多個第一錐板31中至少具有兩個不同的錐度)。例如,在圖2和圖3所示的實施方式中, 漏斗板包括矩形入口和出口,從而包括四個第一錐板31,其中,相對的兩個第一錐板31具有相同的錐度(傾斜角度相同)。從圖2和圖3可以看出,兩對第一錐板31之間的夾角不同,從而當出料漏斗30打開時,沿相鄰的第一錐板31下落的物料會因第一錐板31的不同錐度而具有不同的速度。換言之,同一水平截面上,不同位置的物料具有不同的下落速度, 速度較快的物料將影響速度較慢的物料加速下落,從而避免了出料時堵塞出料漏斗30的可能性??蛇x擇地,四個第一錐板31也可以各自具有不同的錐度,同樣可以避免堵塞。另外,如圖2和圖3所示,所述筒壁部10包括位于所述筒壁11上方的倉壁13,所述外側填料部33包括第二錐板33a,該第二錐板33a從所述第一錐板31朝向所述倉壁13 延伸,所述第二錐板33a、所述外側平板32和所述倉壁13之間的空間由填料3 澆注。由于填料3 澆注的空間大小取決于第二錐板33a的錐度。因此,優(yōu)選地,如圖2 和圖3所示,所述第一錐板31的錐度大于所述第二錐板33a的錐度。通過這種布置,一方面可以減少填料33b,從而減輕出料漏斗30的自重;另一方面,可以使沿第二錐板33a和第一錐板31下落的物料在下落過程中產生陡然的加速,這種加速可以起到類似于向下“抽吸” 物料的作用,從而能夠避免物料堵塞??梢岳斫獾氖牵┒氛郯灏ǘ鄠€第一錐板31,每個第一錐板31各自連接一個第二錐板33a。為了產生上述“抽吸”作用,使得一個第一錐板31的錐度大于與其連接的第二錐板33a錐度即可,但也可以使另外一個或多個第一錐板31的錐度大于與其連接的第二錐板33a的錐度。在圖2和圖3所示的實施方式中,入口和出口形成為矩形,漏斗折板具有四個第一錐板31,每個第一錐板31的錐度都大于與其連接的第二錐板33a的錐度。在上述說明中,第一錐板31和第二錐板33a均為平面錐板,使得出料漏斗30包括從所述入口到所述出口連續(xù)設置的第一錐斗部分和第二錐斗部分,且第一錐斗部分和第二錐斗部分的內錐空間形成為棱錐臺形狀。但第一錐板31和第二錐板33a也可以是曲面錐板并且使第一錐板31的錐度大于與其連接的第二錐板33a的錐度,以使第一錐斗部分和第二錐斗部分的內錐空間形成為圓錐臺形狀或喇叭形狀(曲面錐板的錐度從所述入口到所述出口逐漸變小)。可選擇地,第一錐板31和第二錐板33a可以各自包括曲面錐板和平面錐板并且使第一錐板31的錐度大于與其連接的第二錐板33a的錐度,從而使第一錐斗部分和第二錐斗部分的內錐空間形成為不規(guī)則的喇叭形狀。另外,相鄰兩個出料漏斗30的第一錐板31之間可以形成有中間平板34,該中間平板34上可以形成有中間填料部35。通過這種布置,可以加強相鄰出料漏斗30之間的接合強度,從而使多個出料漏斗30聯(lián)合加固。優(yōu)選地,所述中間填料部35包括從相鄰的兩個第一錐板31延伸的折板35a,該折板3 和所述中間平板34之間的空間由填料3 澆注。 其中,折板35a也可以具有小于第一錐板31的錐度,以產生“抽吸”作用??梢岳斫獾氖牵诒緦嵤┓绞街?,從入口到出口,本發(fā)明的出料漏斗30包括由多個第一錐板31限定其內錐空間的第一錐斗部分以及由第二錐板33a和折板35a限定其內錐空間的第二錐斗部分。換言之,在第一錐斗部分中,限定其內錐空間的側錐板為第一錐板31 ;在第二錐斗部分中,限定其內錐空間的側錐板為第二錐板33a和折板35a。因此,可以使限定第一錐斗部分的內錐空間的至少兩個側錐板的錐度不同(即至少兩個第一錐板31 的錐度不同),并且/或者使限定第二錐斗部分的內錐空間的側錐板(包括第二錐板33a和折板35a)中的至少兩個側錐板的錐度不同。在第二錐斗部分中,根據出料漏斗30的布置位置,第二錐板33a和折板35a的數量可以發(fā)生變化。例如,在圖2所示的位置的兩個出料漏斗30,每個出料漏斗30具有兩個第二錐板33a和兩個折板35a,則可以使兩個第二錐板 33a和兩個折板35a中的任意兩個或多個具有不同錐度。在圖3所示的位置的三個出料漏斗30中,左右兩個出料漏斗30各自具有兩個第二錐板33a和兩個折板35a,中間的出料漏斗30具有一個第二錐板33a和三個折板35a,同樣地,其中任意兩個或多個可以具有不同錐度(即第二錐板33a和折板35a中的至少兩個具有不同的錐度)。當然,本領域技術人員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連接相鄰兩個出料漏斗30,例如使相鄰兩個出料漏斗30的第一錐板31相交并接合。另外,支承墻40可以支撐在任意適當的位置,只要能夠借助第一錐板31對出料漏斗30提供足夠的支撐即可。優(yōu)選地,所述支承墻40支撐在所述第一錐板31和所述外側平板32的接合處以及所述第一錐板31和所述中間平板34的接合處。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漏斗板優(yōu)選為一體形成。例如通過混凝土澆筑。此外,填料 3 可以是各種適當的澆注成型的材料,例如輕質混凝土。第二錐板33a可以是各種具有適當耐磨性和強度的材料制成,例如由鋼筋混凝土制成。在本發(fā)明的另一種實施方式中,如圖4和圖5所示,所述出料漏斗30包括漏斗板, 該漏斗板包括第三錐板36和從該第三錐板36的外端向下延伸的支撐板37,所述第三錐板 36通過所述支承墻40和所述支承柱50支撐,所述支撐板37的下端通過所述環(huán)梁20支撐在所述壁柱12上。通過這種布置,如圖4所示,出料漏斗30與倉壁13之間沒有設置填料, 因而進一步降低了出料漏斗30的自重。優(yōu)選地,所述第三錐板36為多個平面錐板,至少兩個第三錐板36的錐度不同。例如,漏斗板包括矩形入口和出口,從而包括四個第三錐板36,其中,相對的兩個第三錐板36 具有相同的錐度(傾斜角度不同)。因此,兩對第三錐板36之間的夾角不同,從而當出料漏斗30打開時,沿相鄰的第三錐板36下落的物料會因第三錐板36的不同錐度而具有不同的速度。換言之,同一水平截面上,不同位置的物料具有不同的下落速度,速度較快的物料將影響速度較慢的物料加速下落,從而避免了出料時堵塞出料漏斗30的可能性。可選擇地, 四個第三錐板36也可以各自具有不同的錐度,同樣可以避免堵塞。更優(yōu)選地,如圖4和圖5所示,所述第三錐板36至少包括從所述入口到所述出口設置的第一錐板部36a和第二錐板部36b,所述第一錐板部36a的錐度小于所述第二錐板部 36b的錐度。與前述實施方式類似,這種布置可以使沿第一錐板部36a和第二錐板部36b下落的物料在下落過程中產生陡然的加速,以起到類似于向下“抽吸”物料的作用,從而避免物料堵塞。優(yōu)選地,至少兩個第一錐板部36a的錐度不同,并且/或者至少兩個第二錐板部 36b的錐度不同,從而使沿不同錐度的第一錐板部36a和/或第二錐板部36b下落的物料具有不同速度,以進一步避免堵塞。在圖4和圖5所示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錐板部36a和所述第二錐板部36b均為平面錐板,使得出料漏斗30的內錐空間形成為棱錐臺形狀。但所述第一錐板部36a和所述第二錐板部36b也可以是曲面錐板并且使所述第一錐板部36a的錐度小于與其連接的第二錐板部36b的錐度,以使出料漏斗30的內錐空間形成為圓錐臺形狀或喇叭形狀??蛇x擇地,所述第一錐板部36a和所述第二錐板部36b可以各自包括曲面錐板和平面錐板并且使所述第一錐板部36a的錐度小于與其連接的第二錐板部36b的錐度,從而使出料漏斗30的內錐空間形成為不規(guī)則的喇叭形狀。在本實施方式中,相鄰的兩個出料漏斗30的第三錐板36之間也可以具有與前述實施方式相似的中間平板,并且在該中間平板上形成中間填料部35,從而多個出料漏斗30 能夠聯(lián)合加強。可選擇地,相鄰兩個出料漏斗30的第三錐板36可以相交并直接接合,從而進一步降低自重。另外,支承墻40可以支撐在任意適當的位置,只要能夠借助第三錐板36對出料漏斗30提供足夠的支撐即可。優(yōu)選地,所述支承墻40支撐在所述第三錐板36的中部。在第三錐板36具有第一錐板部36a和第二錐板部36b的情況下,可以施支承墻40支撐在第一錐板部36a和第二錐板部36b的接合部。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漏斗板優(yōu)選為一體形成。例如通過混凝土澆筑。此外,填料 3 可以是各種適當的澆注成型的材料,例如輕質混凝土。在上述兩種實施方式中,筒壁部10、壁柱12、支承墻40、支承柱50等可以通過混凝土澆筑而成,環(huán)梁20可以使用適當強度的金屬材料制成,具體可以根據筒倉的設計需要來選擇。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一種筒倉,該筒倉具有本發(fā)明的倉底結構。以上結合附圖詳細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但是,本發(fā)明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中的具體細節(jié),在本發(fā)明的技術構思范圍內,可以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進行多種簡單變型,這些簡單變型均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在上述具體實施方式
中所描述的各個具體技術特征,在不矛盾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任何合適的方式進行組合。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本發(fā)明對各種可能的組合方式不再另行說明。此外,本發(fā)明的各種不同的實施方式之間也可以進行任意組合,只要其不違背本發(fā)明的思想,其同樣應當視為本發(fā)明所公開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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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要求
1.筒倉的倉底結構,其特征在于,該倉底結構包括筒壁部(10)、環(huán)梁(20)、支承墻 (40)、支承柱(50)和具有入口和出口的出料漏斗(30),所述筒壁部(10)包括筒壁(11)和沿該筒壁(11)內側周向間隔設置的壁柱(12),所述筒壁(11)、所述壁柱(12)、所述支承墻 (40)和所述支承柱(50)分別支撐在地基上,所述出料漏斗(30)的外緣通過所述環(huán)梁(20) 支撐在所述壁柱(12)上,所述出料漏斗(30)還通過所述支承墻(40)和所述支承柱(50) 支撐在地基上。
2.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所述倉底結構包括多個出料漏斗(3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所述多個出料漏斗(30)設置為2列, 每列布置有多個所述出料漏斗(30)。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每列出料漏斗(30)的下方設置有一條皮帶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所述出料漏斗(30)在所述出口的位置通過所述支承柱(50)支撐在地基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每個出料漏斗(30)的出口下方設置有活化給料機。
7.根據權利要求2-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所述出料漏斗(30)包括漏斗板,該漏斗板包括第一錐板(31)和從該第一錐板(31)的外端向外延伸的外側平板(32),所述第一錐板(31)通過所述支承墻(40)和所述支承柱(50)支撐,所述外側平板 (32)的外緣通過所述環(huán)梁(20)支撐在所述壁柱(12)上,所述外側平板(32)上形成有外側填料部(33)。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所述第一錐板(31)為多個平面錐板, 至少兩個第一錐板(31)的錐度不同。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所述筒壁部(10)包括位于所述筒壁 (11)上方的倉壁(13),所述外側填料部(33)包括第二錐板(33a),該第二錐板(33a)從所述第一錐板(31)朝向所述倉壁(13)延伸,所述第二錐板(33a)、所述外側平板(32)和所述倉壁(13)之間的空間由填料(33b)澆注。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所述第一錐板(31)的錐度大于所述第二錐板(33a)的錐度。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相鄰兩個出料漏斗(30)的第一錐板(31)之間形成有中間平板(34),該中間平板(34)上形成有中間填料部(35)。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所述中間填料部(35)包括從相鄰的兩個第一錐板(31)延伸的折板(35a),該折板(35a)和所述中間平板(34)之間的空間由填料(33b)澆注。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所述第二錐板(33a)和所述折板 (35a)中的至少兩個具有不同錐度。
14.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所述支承墻(40)支撐在所述第一錐板(31)和所述外側平板(32)的接合處以及所述第一錐板(31)和所述中間平板(34)的接合處。
15.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所述漏斗板為一體形成。
16.根據權利要求2-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所述出料漏斗(30) 包括漏斗板,該漏斗板包括第三錐板(36)和從該第三錐板(36)的外端向下延伸的支撐板 (37),所述第三錐板(36)通過所述支承墻(40)和所述支承柱(50)支撐,所述支撐板(37) 的下端通過所述環(huán)梁(20)支撐在所述壁柱(12)上。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所述第三錐板(36)為多個平面錐板,至少兩個第三錐板(36)的錐度不同。
18.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所述第三錐板(36)至少包括從所述入口到所述出口設置的第一錐板部(36a)和第二錐板部(36b),所述第一錐板部(36a)的錐度小于所述第二錐板部(36b)的錐度。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所述第一錐板部(36a)和所述第二錐板部(36b)為多個平面錐板,至少兩個第一錐板部(36a)的錐度不同,并且/或者至少兩個第二錐板部(36b)的錐度不同。
20.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所述支承墻(40)支撐在所述第一錐板部(36a)和所述第二錐板部(36b)的結接合部。
21.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相鄰兩個出料漏斗(30)的第三錐板(36)相交并接合。
22.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所述漏斗板為一體形成。
23.筒倉,其特征在于,該筒倉具有權利要求1-22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倉底結構。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筒倉的倉底結構,其中,該倉底結構包括筒壁部、環(huán)梁、支承墻、支承柱和具有入口和出口的出料漏斗,所述筒壁部包括筒壁和沿該筒壁內側周向間隔設置的壁柱,所述筒壁、所述壁柱、所述支承墻和所述支承柱分別支撐在地基上,所述出料漏斗的外緣通過所述環(huán)梁支撐在所述壁柱上,所述出料漏斗還通過所述支承墻和所述支承柱支撐在地基上。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具有所述倉底結構的筒倉。通過上述技術方案,無需使用過多的填料就可以使倉底結構提供足夠的強度支撐,同時能夠減少筒倉的自重,也就降低了制造成本和對基礎的要求。
文檔編號E04H7/22GK102359300SQ201110210839
公開日2012年2月22日 申請日期2011年7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7月26日
發(fā)明者崔毅敏, 張曉晨, 李國信, 李金華, 柴信眾, 殷永龍, 胡仁平, 邢承海 申請人:中交第一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 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神華天津煤炭碼頭有限責任公司, 神華黃驊港務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