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新型防墜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新型防墜器。
背景技術:
附著升降腳手架,作為高層、超高層建筑施工的一種先進輔助施工技術,在建筑工地上的應用越來越普及。與傳統(tǒng)的落地式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相比,它具有占用材料少,耗費人工少,不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突出工地形象的優(yōu)點。但是,由于其應用時間較短,產品尚不盡完善,目前應用的產品在設計上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缺陷,安全事故時有發(fā)生,其中最大的安全隱患即架體墜落問題,雖然采取了諸多防墜落措施,應用了許多防墜落器具,但設計方面存在不盡完善的地方,結構簡陋,反應遲緩,屢屢發(fā)生失靈、失效的現(xiàn)象,因此,附著升降腳手架架體意外墜落的安全隱患依然沒有得到根除。
發(fā)明內容
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種新型防墜器,如果載重吊籃發(fā)生纜繩斷裂等事故時,可以及時的減速或者停止吊籃,從而保證吊籃內人員和物品的安全。為達此目的,本發(fā)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提出一種新型防墜器,包含底板;分布在導軌兩側并配合導軌的多組滑輪;通過緩沖裝置連接底板的重物;固定重物的齒條;配合齒條的齒輪;通過偏心軸連接底板,且配合齒輪的偏心齒輪;受齒輪之力,偏心齒輪接觸導軌并向導軌施壓。齒條和重物分布在底板兩側。包含四組滑輪,且兩兩分布于導軌兩側?;谝陨霞夹g方案的公開,本發(fā)明具備如下有益效果本發(fā)明實施后,如果載重吊籃發(fā)生纜繩斷裂等事故時,可以及時的減速或者停止吊籃,從而保證吊籃內人員和物品的安全。
圖I是本發(fā)明實施例I的整體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I的整體結構示意圖其中1、底板;2、滑輪;3、偏心齒輪;4、齒輪;5、齒條;6、重物;7、緩沖裝置;8、導軌。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并通過具體實施方式
來進一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實施例I提出一種新型防墜器,包含底板I ;分布在導軌8兩側并配合導軌8的多組滑輪2 ;通過緩沖裝置7連接底板I的重物6 ;固定重物6的齒條5 ;配合齒條5的齒輪4 ;通過偏心軸連接底板1,且配合齒輪4的偏心齒輪3 ;受齒輪4之力,偏心齒輪3接觸導軌8并向導軌8施壓。齒條5和重物6分布在底板I兩側。包含四組滑輪2,且兩兩分布于導軌8兩側。使用過程中,吊籃固定防墜器,將四組齒輪2與導軌8配合安裝,正常情況下,纜繩拉動吊籃上下,此時,齒輪2順著導軌8滑動,正常上下。當出現(xiàn)異常比如纜繩斷裂時,吊籃處于失重狀態(tài),加速下墜,而重物6與緩沖裝置7之間的聯(lián)動關系使得重物6相對于防墜器發(fā)生位移,由于齒條5固定防墜器,使得齒條5發(fā)生位移,齒條5移動帶動齒輪4動作,齒輪4動作帶動偏心齒輪3動作,偏心齒輪3轉動,發(fā)生位移,接觸導軌8并對導軌8施壓,在摩擦力作用下,減速或停止防墜器,由于防墜器與吊籃固定,從而減速或停止吊籃,從而防止吊籃內的物品或者人員出現(xiàn)安全事故。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
,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 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及其發(fā)明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新型防墜器,其特征在于,包含底板(I); 分布在導軌(8)兩側并配合所述導軌(8)的多組滑輪(2); 通過緩沖裝置(7)連接所述底板(I)的重物(6); 固定所述重物(6)的齒條(5); 配合所述齒條(5)的齒輪(4); 通過偏心軸連接所述底板(I ),且配合所述齒輪(4)的偏心齒輪(3); 受所述齒輪(4)之力,所述偏心齒輪(3)接觸所述導軌(8)并向所述導軌(8)施壓。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新型防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齒條(5)和所述重物(6)分布在所述底板(I)兩側。
3.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新型防墜器,其特征在于,包含四組滑輪(2),且兩兩分布于所述導軌(8)兩側。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一種新型防墜器,包含底板;分布在導軌兩側并配合導軌的多組滑輪;通過緩沖裝置連接底板的重物;固定重物的齒條;配合齒條的齒輪;通過偏心軸連接底板,且配合齒輪的偏心齒輪;受齒輪之力,偏心齒輪接觸導軌并向導軌施壓。可以及時減速或者停止吊籃,從而保證吊籃內人員和物品的安全。
文檔編號E04G3/32GK102877639SQ20121033870
公開日2013年1月16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9月13日
發(fā)明者潘明志 申請人:蕪湖三六機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