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調節(jié)抽屜高度的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調節(jié)抽屜高度的裝置,通過在該抽屜的側面上連接到該抽屜上的一個拉出引導件,借助于在構架側面上的支承軌道上的拉出軌道引導該裝置;該裝置包括一個調節(jié)裝置,借助于此調節(jié)裝置可以將抽屜相對于支承軌道升高,并且可以將抽屜降低到拉出引導件的頂部的平面的高度。
背景技術:
在許多實施例中已經知道用于帶有在抽屜側面上的拉出軌道的抽屜的拉出引導件和在構架側面上的支承軌道。在這種類型的拉出引導件中,必須使抽屜的前側壁或前面板相對于彼此對準,并且如果必要相對于一件家具的門或折板對準,使得在這些件之間的間隙或尺寸的大小必須相同。由于不可避免的制造公差,必須將抽屜的前面或者前面板設計成是高度可以調節(jié)的,為的是該件家具的其它部分能夠獲得所要求的間隔。由德國專利文件DE4414462A1已經知道在引言中提到的那種類型的裝置,它包括用于高度可以調節(jié)地將抽屜保持在抽屜的運行軌道上的配件,在底部支承著這些軌道,其中,在相應的拉出引導件的運行軌道上,通過專門的調節(jié)行程將一個滑動件可滑動地設置在這些軌道中,此滑動件包括朝向抽屜的底部的一個放置區(qū)域,并且,該滑動件與運行軌道平行,但是相對于抽屜拉出的方向其傾斜度使得如果把在適當的安裝位置的抽屜支承在運行軌道上時,該滑動件的放置區(qū)域在一個水平滑動端的位置基本上與抽屜的底部的下側面齊平,甚至在該下側面以下,而相反,在其它的滑動端位置,將該滑動件的放置區(qū)域向上偏置所要求的高度調節(jié)尺寸。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形成在引言中提到的那種類型的裝置,該裝置容易生產,并且特別是容易操作。
按照本發(fā)明,這一目的是這樣實現的,在拉出引導件的拉出軌道上,在引導件中相對該拉出件的該拉出軌道成直角地引導滑動裝置,該滑動裝置包括用于抽屜的下側面或底部的支承件,以及滑動裝置可以借助于調節(jié)裝置在高度方向上運動。
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是這樣實現的,每個滑動裝置包括一個多重彎曲的薄片金屬部件或者結構部件,它帶有一個鉤部(或鉤件)或一個向上伸出的突出部,該鉤部或突出部與在每個抽屜側面部分中的一個孔接合,并且該薄片金屬部件或結構部件包括一部段,該部段抵靠在拉出軌道的豎直的內腹板上,為了進行手動的引導,該部段和腹板都包括豎直的狹縫或者溝槽和與該豎直的狹縫或溝槽接合的按鈕或突出部。每個拉出軌道在它的向內推的方向上定位在前面的端部包括一個鉤部(或鉤件),為了將拉出軌道連接到抽屜上,該鉤部與在抽屜的前部中的一個凹進部分或孔接合。按照本發(fā)明設置的突出部或鉤部防止抽屜在水平方向上相對于拉出軌道位移,從而,該抽屜不會由于抽屜的滑動而與拉出軌道脫開。按照本發(fā)明的裝置提供了一個特別的優(yōu)點,即滑動裝置可以包括用來將抽屜保持在它的前部區(qū)域中的裝置。
最好,調節(jié)裝置包括一個偏心裝置,將它的軸可旋轉地連接到拉出軌道的豎直腹板上或者連接到座靠在該拉出軌道的部段上,將它的偏心盤設置在支承部段中的一個水平的細長孔中,借助于一個加寬的頭部使該不段與細長的孔搭接。例如由DE-GM 8228143.2和9318383.6以及由EP0545329A2已經知道用于調節(jié)抽屜高度的調節(jié)裝置,這些調節(jié)裝置包括凸輪體或者偏心裝置。
最好,通過一個鉚釘頭將偏心裝置的軸保持在U形拉出軌道的豎直的內腹板部分中的一個孔中。
鄰近它的豎直的內肢部,帶有一個其角度做成離開它的內肢部的運行表面的每個U形的拉出軌道可以包括在它的腹板部分和它的外肢部中的一個凹進部分,將每個滑動裝置與按照該凹進部分彎曲離開的部段一起裝配進該凹進部分中。
一個改進的實施例是這樣實現的,每個滑動裝置包括一個帶角度的件,該件的上水平肢部支承著處在它的伸展位置的抽屜的底部,而該帶角度的件的豎直的肢部座靠在拉出軌道的內腹板或肢部上,并且由該腹板或肢部引導,從而是高度可以調節(jié)的。在這一布置中,帶角度的件的水平的肢部可以與相關的拉出軌道搭接,或者將它的角度做成朝向離開該拉出軌道。最好,在這一實施例中,通過一種自由切割,將一個插銷彎曲,離開每個拉出軌道的每個豎直的外腹板,該插銷的一個向上伸出的部段與在每個抽屜側面部分中的一個孔接合,從而相對于拉出軌道抽屜不能滑動地保持在水平方向上。
按照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該目的是這樣實現的,將每個調節(jié)裝置設置在支承件上,將這些支承件與拉出軌道的前端區(qū)域連接起來或者相互鎖定,這些前端區(qū)域面向抽屜的前壁或者前面板,并且這些支承件包括用來保持抽屜的裝置。
最好,在抽屜的前面板的方向上將一個支承部件連接到每個拉出軌道上,對于滑動裝置的一個引導段在該支承部件之上向外伸出,其中,引導段和滑動裝置包括引導裝置,這些引導裝置橫截著拉出軌道伸展,引導段和滑動裝置還包括一個調節(jié)裝置。借助于這一實施例,可以產生用于調節(jié)抽屜高度的裝置,只需要將該裝置與該拉出軌道相連接,而不用對拉出軌道進行特殊的適配。
最好,引導件包括豎直的溝槽,以及與該豎直的溝槽接合的按鈕或腹板。進而,調節(jié)裝置可以包括一個已經描述的那種類型的偏心裝置。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中,為了簡單地將支承部件接附到拉出軌道上,支承部件包括一個成直角的銷柱,它不可旋轉地保持在拉出軌道的豎直的前和后腹板或肢部的孔中。
支承部件的引導段上的一個臺階可以座靠在引導軌道的內腹板部分或肢部的豎直的前邊緣上。
有利的是,滑動裝置包括一個薄片金屬部件或者結構部件,該部件彎曲成為U形,能夠將該金屬部件或者結構部件的腹板部分由與U形的拉出軌道的腹板部分齊平的一個位置升高。可以將一個延長部分彎曲成一種U形,離開滑動裝置的外肢部,該延長部分的向上伸出的肢部與在抽屜的側面部分中的一個孔接合,這樣,防止抽屜在水平方向上相對于拉出軌道運動。
滑動裝置的前肢部可以包括一個被彎曲離開的彈性的延長部分,此部分包括一個被做成角度指向離開方向的插銷,該插銷與在抽屜的前面板和/或側壁中的一個凹進部分接合。
在調節(jié)滑動裝置的過程中,使帶有以一定的角度指向離開方向的插銷的延長部分與該延長部分和抽屜一起運動,使得可以將在抽屜的前面板和/或側壁上相應的凹進部分制作成比較小,因此確保能更好地保持住。
另一個實施例是這樣實現的,滑動裝置的豎直的外和內腹板或肢部包括孔,與在抽屜的側壁中的一個凹進部分接合的一個銷柱保持在該孔中。這個銷柱防止抽屜在豎直和水平方向上相對于拉出軌道運動,使得被彎曲離開成為U形的延長部分在這里不能向任何方向伸展。
使大致與肢部平行地伸展的一個彈性臂彎曲,離開滑動裝置的前肢部的一個延長部分,該彈性肢部包括一個鉤部(或鉤件)或者一個延長部分,此鉤部或延長部分與在拉出軌道中的一個凹進部分接合。這一實施例形成了滑動裝置在拉出軌道上一個附加的固定點。該延長部分可以包括以一定角度指向離開方向的一個延長部分或鉤部(或鉤件),此延長部分或鉤部與在側面部分中的一個孔接合。
另一個實施例是這樣實現的,滑動裝置包括用于鎖定插銷的一個引導件,可以克服彈簧作用力將該件向里面推,該鎖定插銷與在抽屜的前壁或前面板中的一個凹進部分接合。為了驅動它,鎖定插銷可以包括一個驅動件。
最好,每個支承件包括一部段,可以將此部段滑動進入每個拉出軌道的形狀中,將該部段裝接在該拉出軌道中或者裝接在該拉出軌道上??梢允沟迷摬慷芜m合于拉出軌道的形狀,使得它相對于該拉出軌道居中。
最好,每個部段或者每個拉出軌道包括彈性的突出部或者鉤部和凹進部分,當將該部段滑進拉出軌道的形狀中時,它們相互鎖定。
每個支承件在它的外側面上攜帶一個向上伸出的軸柱或鉤部,該軸柱或鉤部與在抽屜側面部分的下面的前部中的一個孔接合。進而,可以將軸柱或鉤部設置在一個彈性臂上,該彈性臂連接到支承件上,該彈性臂與拉出軌道平行地伸展。最好,彈性臂在它的面向拉出軌道的側面上包括一個突出部,此突出部卡扣在拉出軌道的下側面上的一個鎖定凹進部分中。
為了將支承件裝接到抽屜上,該支承件的前部可包括一個鉤形的突出部,此突出部與在抽屜的前壁中的一個溝槽形狀的凹進部分接合。該凹進部分包括一個溝槽,它相對于抽屜的底部成直角地伸展,從而使得抽屜由它的拉出軌道升高成為可能,為的是對該抽屜進行調節(jié)。
本發(fā)明的另一個實施例是這樣實現的,調節(jié)裝置包括一個楔形的突部,一個軸柱將它保持在支承件的一個孔中,該突部在徑向上越過該軸柱伸出,該突部通過一個驅動臂可以相對于支承件旋轉,并且,該突部旋轉進入拉出軌道與抽屜的底部之間的間隙中。例如由DE9404898 U1和EP0701787B1已經知道這樣的楔形的突部,它們可以在拉出軌道與抽屜的底部之間旋轉,為的是使抽屜相對于拉出軌道升高。然而,這些已知的可旋轉的和楔形的突部不是通過在拉出軌道上的支承軌道保持的,相反是通過在抽屜的前面板上的保持件保持的。
本發(fā)明的一個改進是這樣實現的,用至少一個螺紋形狀的表面形成攜帶該突部的軸柱的邊緣,該螺紋形狀的表面支承在支承件的互補的螺紋形狀的相對表面上,此相對表面圍繞著孔。這樣,加大了升高并支承著抽屜的底座,從而即使載裝沉重的物品,也可以有效地將抽屜保持在它的被設定的升高的位置。
最好,設置彼此相對的兩個螺紋形狀的表面。
在每種情況下,上或下螺紋形狀的表面之一可以包括鎖定凹進部分,而另一個螺紋形狀的表面可以包括鎖定突出部,從而固定住通過旋轉軸柱設定的被升高的位置。
最好,螺紋表面的傾斜度和突部的楔形的傾斜度相同。如果由于制造公差該傾斜度不是精確地相同,突部和螺紋表面仍然可以均勻地支承載荷,特別是如果支承件和/或帶有軸柱的突部由注塑的塑料部件制成,這些部件提供一定的彈性和塑性,從而補償制造公差。
下面,借助于附圖更詳細地解釋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在附圖中示出以下內容圖1是連接到抽屜上的拉出軌道的側向視圖;圖2是按照圖1所示的拉出軌道的頂視圖;圖3是在支承軌道上引導的拉出軌道沿著圖2的III-III線取的剖面圖,其位置為使抽屜升高的滑動裝置與拉出軌道的腹板部分齊平;圖4是與圖3相對應的視圖,在此圖中滑動裝置已經將抽屜的底部升高到拉出軌道的腹板部分以上;圖5是拉出軌道的前部的側向視圖;
圖6是偏心裝置的頂視圖,該偏心裝置可以在相對于拉出軌道的高度上運動;圖7是滑動裝置的頂視圖;圖8是滑動裝置在圖7中的箭頭A的方向上的側向視圖;圖9和10是拉出軌道和支承軌道的與圖3和4相對應的剖面圖,在這些圖中滑動裝置的支承部段的角度為離開內側面;圖11和12是按照圖9和10的滑動裝置的側向視圖;圖13是連接到抽屜上的拉出軌道的第三實施例的側向視圖;圖14是按照圖13的拉出軌道的部分剖面的頂視圖;圖15是按照圖13和14的拉出軌道的前部的側向視圖;圖16是按照圖13和14的滑動裝置的頂視圖,支承部分將所述滑動裝置與拉出軌道連接起來;圖17是滑動裝置在圖16中的箭頭B的方向上的側向視圖;圖18是按照圖16和17的滑動裝置的頂視圖;圖19是支承部分的側向視圖;圖20是按照圖19的支承部分在圖19中的箭頭C的方向上的頂視圖;圖21和22示出連接到支承部分上的滑動裝置的改進的實施例;圖23是滑動裝置的另一實施例的側向視圖;圖24是圖23所示的滑動裝置的頂視圖;圖25是滑動裝置的另一實施例的頂視圖;圖26是滑動裝置的一個改進的實施例的側向視圖;圖27是圖26所示的滑動裝置的頂視圖;圖28是抽屜的拉出軌道的頂視圖,在它的朝向抽屜的前面板的端部該軌道連接到一個支承件上,一個調節(jié)裝置設置在該支承件上;圖29和30是與拉出軌道互鎖的支承件的透視圖;圖31是支承件的透視圖,已經將一個楔形突起由所述支承件升高;以及圖32和33是楔形突起的透視圖,它包括一個支承軸銷。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到8示出了連接到一個拉出軌道2上的抽屜1,對該軌道進行引導使得它可以在連接到家具構架上的一個支承軌道3上縱向上滑動。在它的后端,拉出軌道2包括一個鉤部(或鉤件)4,借助于一個帶角度的插銷5將該鉤部的角度做成Z字的形狀,該鉤部4與在抽屜1的后壁中的孔6接合,用來把拉出軌道2與抽屜連接起來。在它的前端區(qū)域,拉出軌道2包括一個滑動裝置7,此滑動裝置可以在與該拉出軌道2垂直的方向上移動,為了調節(jié)抽屜1的前面板8的高度的目的,該滑動裝置7可以由拉出軌道2的上腹板部分的平面向上移動。
如在圖3和4中所示,將家具的一個部件的向上伸出的肢部10連接到家具的一部分的側壁9上。使部段11、12、13離開支承軌道3的豎直的肢部10接續(xù)地以直角彎曲,,其中水平的端部段13形成一個運行表面。拉出軌道2有U形的形狀。一個腹板狀的窄條18的角度做成離開內肢部17,朝向外面。通過它的外肢部16將拉出軌道2在抽屜的底部15的下面連接到抽屜的側面部分14上。在支承軌道3的運行表面13與拉出軌道2的一個運行表面之間,以通常的方式設置滾動體或者滑動體(未示出)。
已經由一個沖壓的薄片金屬部件彎曲制成的基本上U形的滑動裝置7的內部的板狀的肢部19,借助于一個偏心裝置20將該肢部連接到U形的拉出軌道2的內肢部17上。使它的腹板部分21彎曲,離開滑動裝置7的板狀部分19,在頂視圖中該腹板部分為帶角度的形狀。進而,將與板狀部分19平行的一個肢部22的角度做成以直角離開該腹板部分21。通過兩個進一步的角度,該肢部22攜帶著一個向上伸出的鉤部(或鉤件)23,該鉤部與抽屜1的側面部分14的下前部中的一個孔接合。通過這個鉤狀的部分23,將抽屜1固定防止相對于拉出軌道2在水平方向上的滑動。拉出軌道2的前肢部17包括兩個引導狹縫25,這些狹縫設置成彼此平行,并且如在圖5中所示出的那樣借助于與該引導狹縫25接合的按鈕或者突起形狀的腹板26與滑動裝置7的板狀的肢部19在橫向上對準,該肢部通過該引導狹縫25引導從而可在橫向上運動。在引導狹縫25之間,拉出軌道2的前肢部17包括一個孔27,鉚釘頭29將偏心裝置20的鉚釘體28固定在該孔中,使得在軸向上是剛性的但是可以轉動。在與引導狹縫25接合的腹板狀的突起26之間,滑動裝置7的板狀的部分19包括一個細長的孔30,偏心裝置20的偏心盤31與該孔接合。鄰近偏心盤31,偏心裝置20包括一個頭部盤32,它與細長孔30的邊緣搭接。為了進行手動操作,頭部盤32包括一個翼狀部分33。代替包括一個翼狀部分33,頭部盤也可以包括一個狹縫或者一個十字的凹進部分,用來由一個螺絲刀驅動。
滑動裝置7的腹板部分21和肢部22的角度做成離開該滑動裝置7,將腹板部分21和肢部22設置在拉出軌道2的腹板部分和外肢部的相應的凹進部分或自由凸臺35中。
為了將拉出軌道2固定到抽屜的前部上,可以設置保持在拉出軌道的肢部和孔中的一個銷柱36,通過拉出軌道的該肢部可以將該銷柱36推進去。該銷柱36的前端37與在抽屜的側壁中的一個細長的孔接合,這使得它可以使抽屜在相對于拉出軌道2的前端區(qū)域的高度上移動,同時防止它完全升高離開。
在抽屜的兩側設置支承軌道和帶有滑動裝置的拉出軌道。
按照圖9到12的實施例與按照圖1到8的實施例的差別在于滑動裝置41包括一個帶角度的件,借助于相對于彼此平行地設置的突起43,在肢部17的引導槽中引導它的豎直的肢部40,使得它可以在橫向上運動,同時將該滑動裝置41的水平的肢部42的角度做成朝向離開拉出軌道。借助于偏心裝置20,可以以在圖10中示出的方式將抽屜的底部15由拉出軌道2的腹板部分的平面升高。
將一個插銷45彎曲,離開拉出軌道2的腹板部分和外肢部的一部分,形成鉤部的形狀,該插銷45的向上伸出的端部段與抽屜的側面部分的前面的孔24接合。
在按照圖13到25的實施例中,將可以橫截著拉出軌道2滑動的滑動裝置設置成它可以在一個支承部分50上在橫向上滑動,該支承部分可以連接到拉出軌道2的外端上。該支承部分50包括一個板狀的部分,此板狀的部分以直角支承著一個銷柱51。該板狀的部分包括第一部段52,在將該支承部分連接到拉出軌道2上之后,此第一部段52覆蓋內肢部的端部區(qū)域,并且此部段進一步包括一個較厚的鄰接部段53,此鄰接部段53借助于一個臺階54連接到第一部段52上,并且拉出軌道的內肢部的前邊緣通過該臺階54支承著此鄰接部段53。銷柱51通過基本上長方形截面的一個上底座形狀的升高部分55將銷柱51連接到板狀的部段52上。該銷柱51自身可以是圓的,并且至少在它的端部區(qū)域包括一個平的部分56。將底座形狀的升高部分55不可旋轉地保持在拉出軌道2的內肢部17的形狀互補的凹進部分57中。銷柱51的端部段,該端部段包括一個平的部分,與拉出軌道2的外肢部的形狀互補的孔58接合,并且為了固定可以包括一個鉚釘頭。
滑動裝置60也包括一個彎曲成U形的底座本體,它帶有豎直的內肢部61,豎直的外肢部62和與該豎直的外肢部62連接的腹板部分63,在滑動裝置調節(jié)高度的情況下,該腹板部分63支承著抽屜的底部?;瑒友b置60的內肢部61包括引導件65,以突起的方式將這些引導件升高,并且將這些引導件設置成相對于彼此平行,該引導件65與支承部分50的較厚的部段53的引導槽66接合,這些引導槽設置成相對于彼此平行。通過三個角度將橫向上伸展的部分的角度做成離開滑動裝置60的外肢部62,成為一個彈性的操縱桿67,如在圖16到18中所示出的那樣,該彈性的操縱桿67在它的與肢部61、62垂直地對準的部段68包括一個突起或者插銷69,該突起或插銷以一定的角度指向外面,為了固定,該插銷69與在抽屜的前面板的內部的一個凹進部分接合。
向上伸出的鉤形的部分70以一個兩倍的角度轉離開滑動裝置60的外肢部62,該鉤形的部分70與在抽屜的側壁的下前部中的一個孔接合。
在由內肢部61到腹板部分63的過渡區(qū)域,滑動裝置60包括凹下的模鍛部71,將它們支承著支承部分50的板狀部分的部段52、53之間的一個上臺階72,并且,這些模鍛部71在與拉出軌道2的腹板部分齊平的位置形成端部止動部,該止動部將滑動裝置的腹板部分63保持在移動到里面的位置。
一個偏心裝置以在前兩個實施例中描述過的方式將滑動裝置60的前肢部61保持在支承部分50的部段53上,其中,將偏心裝置的軸部分可旋轉地保持在部段53的孔74中。
圖21示出了滑動裝置80,該滑動裝置與滑動裝置60的明顯差別在于,借助于兩個角度在橫向上將彈性臂81的角度做成離開外肢部62,在彈性臂81的部段82上設置一個由肢部82在橫向上延伸的突出部分或者一個向外彎曲的插銷83,以一定角度指向外面的該插銷83與抽屜的側壁中的一個對應的凹進部分接合。
在按照圖22的滑動裝置90的實施例中,滑動裝置的肢部61和62包括在圖15中所示的那種類型的孔,將一個保持銷柱91保持在這些孔中,銷柱的前部段與在抽屜的側面部分中的一個對應的孔接合。
在按照圖23到24的實施例中,以在圖23和24中所示的方式將彈性的操縱桿101和102的角度做成離開外肢部的一側,在這些操縱桿中,操縱桿101包括一個突出部分或者插銷103,該插銷以一定的角度指向外面,該插銷103與在抽屜的前面板的內側面上的一個對應的凹進部分接合。將臂102的角度做成在與滑動裝置100的腹板部分平行的一個平面中離開彈性壁101的該部段,該部段使滑動裝置100的外肢部在橫向上延伸。該肢部102與拉出軌道2平行地伸展,并且在它的端部包括兩個鉤部(或鉤件)104和105,在這些鉤部中,鉤部104與在拉出軌道2的外肢部的下側面中的一個凹進部分接合,而鉤部105與在抽屜的下面的前部中的一個凹進部分接合。
在圖25中示出的滑動裝置110與按照圖23和24的滑動裝置的差別在于代替彈性臂101,設置一個鎖定件111,可以克服彈簧的作用力將此件推進去,該鎖定件111與在前面板的內側面上的一個孔接合,并且為了操作,該鎖定件包括一個致動操縱桿112。
圖26和27示出了一個滑動裝置120的實施例,在該實施例中設置了一部段121,該部段使外肢部在橫向上延伸,該部段121包括一個突出部124,該突出部使該部段121延伸,該突出部124可以與在抽屜的前壁或者抽屜的面板中的一個對應的凹進部分接合。
進而,將一個彈性臂122的角度做成離開滑動裝置120的該部段,該部段使滑動裝置120的外肢部在橫向上延伸。該彈性臂122與拉出軌道2平行地伸展,并且在它的端部包括在圖23和24中描述過的方式的兩個鉤部(或鉤件)125、126。此外,彈性臂122包括一個通過卷曲形成的向外的突起123。在安裝狀態(tài),可以將用來脫開連接的工具插進該向外的突起中。為了將突出部124接合進抽屜的前面板的一個對應的凹進部分中,由上方將插入該抽屜,并且將抽屜向后面滑動。
在按照圖28到33的實施例中,一個支承件130支承著用來調節(jié)抽屜132的前面板131的高度的調節(jié)裝置,該支承件與拉出軌道2互鎖在一起。支承件130包括一個大致長方形的塊體133,該塊體的下側面包括橫向的腹板134。在它的面向拉出軌道2的前端的側面上,塊體133包括一個長方形的居中部分135,此居中部分的形狀與拉出軌道2的形狀匹配,使得當裝配進該拉出軌道中時,它可以在拉出軌道中滑動,直到在居中部分135與塊體133之間形成的一個臺階136為止。支承件130的可以滑動進入拉出軌道2的形狀中的部段還包括彈性臂137,此臂包括鉤形的突出部138,該突出部帶有止動面,當支承件130的可滑動部段滑動進入時,如果臺階136抵靠在拉出軌道2的前邊緣上,這些止動面卡扣到在拉出軌道2的形狀的橫向壁中的窗口狀的凹進部分139中。位于內側的支承件130的腹板134越過臺階136伸展,使得延長部分與支承軌道2的內側面平行地對準。在支承軌道2旁邊,朝向抽屜的里面的腹板134包括一個孔140,相對該腹板134該孔與相對的螺紋表面141同心。這些螺紋表面大致沿著連接到腹板134上的一個平的軸柱的一半伸展。一個旋轉部件144的軸柱143插進孔140中,將該軸柱143可旋轉地保持在該孔140中。在它的上端,該軸柱143包括一個突部145,在它的在圖30中所示的安裝位置或原來位置,它的內邊緣與拉出軌道2的上內邊緣平行地伸展。由它的前邊緣146開始,大致長方形的突部145包括升高到它的后邊緣147的楔形的形狀。在該突部145的下面,銷柱143包括在兩個加寬的部段上形成的并且與該突部145同心地設置的兩個螺紋表面149,該螺紋表面149與螺紋表面141是互補的。螺紋表面141包括徑向上的鎖定凹進部分150,該鎖定凹進部分與在螺紋表面149上的鎖定突出部151相互作用,使得將銷柱143旋轉后,以互鎖的方式將所設定的升高的位置固定住。在銷柱143的面向突部145的部分上,銷柱143包括一個被卷曲操縱臂153。在該突部的安裝位置,在內腹板134上形成的向上伸出的端部止動部155將該突部145固定。
為了保持在孔140中,銷柱包括一個中間狹縫。在它的下端,銷柱143的兩部分包括頸圈157,這些頸圈包括止動表面。在將銷柱推進孔中之后,該頸圈157包住帶有一個環(huán)形臺階的孔140的下邊緣。
內腹板134在前端包括一個向上伸出的突出部160,在該突出部的上端包括一個鉤部(或鉤件)161,此鉤部與在抽屜的前面板的后面上的豎直方向上的縱向凹槽接合。
支承件130的外腹板134包括臂164,這些臂使該支承件130延伸,該臂164與拉出軌道2平行地伸展。為了改進臂164的彈性特征,在到腹板134的過渡區(qū)域,該臂164包括凹口165,這些凹口減小了該腹板134的截面積。彈性臂164在它們的端部包括向上伸出的軸柱166,這些軸柱與抽屜的側面部分的下前部的孔接合。彈性臂164在它們的內側面上包括朝向里面的突出部167,為了附加地把支承件130鎖定在拉出軌道上,這些突出部與在支撐軌道的下面的外邊緣上的凹進部分168接合。為了使臂164能夠向下樞轉,這是為了拆開它們的目的,它們可以包括操作件169。
有利地,支承件130和通過銷柱143可旋轉地固定在它們上的突部145為注塑的塑料部件。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來調節(jié)抽屜(1)的高度的裝置,通過在所述抽屜(1)的側面上連接到所述抽屜(1)上的拉出引導件,借助于在構架側面上的支承軌道(3)上的拉出軌道(2)引導該裝置,該裝置包括調節(jié)裝置,借助于此調節(jié)裝置可以使抽屜相對于支承軌道(3)升高和降低,其特征在于,在拉出引導件的拉出軌道(2)上,在引導件(25、26)中相對所述拉出引導件的所述拉出軌道成直角地引導滑動裝置(7),所述滑動裝置包括用于抽屜(1)的下側面或底部(15)的支承件(21);并且其中,滑動裝置(7)可以借助于調節(jié)裝置在高度方向上運動。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滑動裝置(7)包括一個薄片金屬部件或者結構部件,該部件包括一部段(19),該部段置靠在U形的拉出軌道(2)的豎直內腹板或肢部(17)上,為了進行手動的引導,該部段和腹板都包括豎直的狹縫(25)或者溝槽和與所述豎直的狹縫或溝槽接合的按鈕或突出部(26)。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調節(jié)裝置包括偏心裝置(20),將它的軸(28)可旋轉地連接到拉出軌道(2)的豎直腹板(17)上,將它的偏心盤(31)設置在支承部段(19)的水平的細長孔(30)中,借助于加寬的頭部(32)使該部段與細長孔(30)搭接。
4.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通過一個鉚釘頭(29)將偏心裝置(20)的軸(28)保持在拉出軌道(2)的豎直的腹板或肢部(17)中的孔(27)中。
5.按照權利要求1到4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鄰近它的豎直內肢部(17),每個U形的拉出軌道(2)包括在它的腹板部分和它的外肢部(16)中的凹進部分,將每個滑動裝置(7)與按照該凹進部分彎曲離開的部段一起裝配進該凹進部分中。
6.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滑動裝置(7)包括一個多重彎角的薄片金屬部件或結構部件,它帶有鉤部或向上伸出的突出部(23),與在每個抽屜側面部分(14)中的孔(24)接合。
7.按照權利要求1到4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滑動裝置(41)包括一個帶角度的件,該件的上水平肢部(42)支承著在它的升高位置的抽屜的底部(15),并且與相關的拉出軌道(2)搭接,或者將它的角度做成朝向離開所述拉出軌道。
8.按照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通過一種自由切割,將一個插銷(45)彎曲,離開每個拉出軌道的每個豎直的外腹板或肢部(16),所述插銷(45)的向上伸出的部段與在每個抽屜側面部分中的凹進部分或者孔接合。
9.一種用來調節(jié)抽屜的高度的裝置,通過連接到所述抽屜上的拉出引導件,借助于在構架側面上的支承軌道上的拉出軌道引導該裝置,該裝置包括調節(jié)裝置,借助于此調節(jié)裝置可以使抽屜相對于支承軌道升高和降低,其特征在于,將每個調節(jié)裝置設置在支承件上,這些支承件與拉出軌道的前端區(qū)域連接起來或者相互鎖定,這些前端區(qū)域面向抽屜的前壁或者前面板;并且其中,這些支承件包括用來保持抽屜的裝置。
10.按照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抽屜前側壁或者抽屜的前面板的方向上將支承部件(50)連接到每個拉出軌道(2)上,用于滑動裝置(60)的引導段(53)在所述支承部件之上向外伸出;其中,引導段(53)和滑動裝置(60)包括引導裝置,這些引導裝置橫截著拉出軌道伸展,引導段(53)和滑動裝置(60)還包括調節(jié)裝置。
11.按照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引導件包括豎直的溝槽(66),以及與所述豎直的溝槽(66)接合的按鈕或腹板(65)。
12.按照權利要求9或1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調節(jié)裝置包括按照權利要求3和4所述的偏心裝置(20)。
13.按照權利要求9到12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支承部件(50)包括成直角的銷柱(51),它固定在拉出軌道(2)的豎直的前和后腹板或肢部(16、17)的孔中。
14.按照權利要求9到13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支承部件的引導段(53)通過臺階(54)置放在引導軌道(2)的內腹板部分(17)或肢部的豎直的前邊緣上。
15.按照權利要求9到14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滑動裝置包括薄片金屬部件或者結構部件,將該部件彎曲成為U形,能夠將所述金屬件或者結構部件的腹板部分(63)由與U形的拉出軌道(2)的腹板部分齊平的位置升高。
16.按照權利要求9到15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將延長部分彎曲成一U形,離開滑動裝置(60)的外肢部(61),所述延長部分的向上伸出的肢部(70)與在抽屜的側面部分中的孔接合。
17.按照權利要求9到16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滑動裝置(60)的外肢部(62)包括在橫向上彎曲離開的彈性的延長部分(67),此部分包括突部(69),它以一定的角度指向離開的方向,該突部(69)與在抽屜的前面板中的凹進部分接合。
18.按照權利要求9到17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以一定的角度指向離開方向的滑動裝置(80)的外肢部(62)包括彈性臂(82),此彈性臂攜帶以一定的角度指向離開方向的插銷(83),該插銷(83)與在抽屜的側壁中的凹進部分接合。
19.按照權利要求9到18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滑動裝置(90)的豎直的外和內腹板或肢部包括孔,把與在抽屜側肢部中的凹進部分接合的銷柱(91)保持在該孔中。
20.按照權利要求9到19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使大致與肢部平行地伸展的彈性臂(102)彎曲,離開滑動裝置(100)的外肢部的延長部分,所述彈性肢部包括鉤部或者延長部分(104),此延長部分與在拉出軌道(2)中的凹進部分接合。
21.按照權利要求9到20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彈性臂(102)包括將角度做成離開的延長部分或鉤部(105),它與抽屜的側面部分中的孔接合。
22.按照權利要求9到21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滑動裝置(110)包括用于鎖定插銷(111)的引導件,可以克服彈簧作用力將該件向里面推,所述鎖定插銷與在抽屜的前壁或前面板中的凹進部分接合。
23.按照權利要求2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鎖定插銷(111)包括驅動件(112)。
24.按照權利要求9到23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滑動裝置(121)的外肢部包括突出部(124),此突出部與在抽屜的前壁或前面板中的凹進部分接合。
25.按照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支承件(130)包括部段(135),此部段可滑動進入每個拉出軌道的形狀中,所述部段裝接在所述拉出軌道中或者裝接在所述拉出軌道上。
26.按照權利要求9或2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部段(135)適合于拉出軌道(2)的形狀,使得它在所述拉出軌道中居中。
27.按照權利要求9或25或2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部段(135)或者每個拉出軌道(2)包括彈性的突出部或者鉤部(或鉤件)(138)和凹進部分(139),當將部段(135)滑進拉出軌道(2)的形狀中時,它們相互鎖定。
28.按照權利要求9或者權利要求25到27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支承件(130)在它的外側面攜帶向上伸出的軸柱(166)或鉤部(或鉤件),該軸柱或鉤部與在抽屜側面部分的下前部中的孔接合。
29.按照權利要求2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將軸柱(166)或鉤部設置在一個彈性臂(164)上,將該彈性臂連接到支承件(130)上,所述彈性臂與拉出軌道(2)平行地伸展。
30.按照權利要求2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彈性臂(164)在它的面向拉出軌道(2)的側面上包括突出部(167),此突出部卡扣在拉出軌道(2)的下側面上的鎖定凹進部分(168)中。
31.按照權利要求9或者25到30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支承件(130)的前部包括鉤形的突出部(160、161),此突出部與在抽屜的前壁中的溝槽形狀的凹進部分接合。
32.按照權利要求9或者權利要求25到31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調節(jié)裝置包括楔形的突部(145),軸柱(143)將它保持在支承件(130)的孔(134)中,所述突部在徑向上越過所述軸柱伸出,所述突部通過驅動臂(153)相對支承件(130)可旋轉,并且,可以將所述突部旋轉進入拉出軌道(2)與抽屜的底部之間的間隙中。
33.按照權利要求3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用至少一個螺紋形狀的表面(149)形成攜帶突部(145)的軸柱(143)的邊緣,將該螺紋形狀的表面支承在支承件(130)的互補的螺紋形狀的相對表面(141)上,此相對表面圍繞著孔(140)。
34.按照權利要求32或33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設置彼此相對的兩個螺紋形狀的表面。
35.按照權利要求33或3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每種情況下,上或下螺紋形狀的表面(141、145)之一包括鎖定凹進部分(150),而另一個螺紋形狀的表面包括鎖定突出部(151)。
36.按照權利要求32到35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螺紋表面(141、149)的傾斜度和突部(145)的楔形的傾斜度相同。
37.按照權利要求9或者25到36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支承件(130)和/或帶有軸柱的突部(145)由注塑的塑料部件制成。
全文摘要
一種用來調節(jié)抽屜的高度的裝置,通過在該抽屜的側面上連接到該抽屜上的一個拉出引導件,借助于在構架側面上的支承軌道上的拉出軌道引導該裝置,該裝置包括一個調節(jié)裝置,借助于此調節(jié)裝置可以使抽屜相對于支承軌道升高和降低。在拉出引導件的拉出軌道上,在引導件中相對拉出軌道成直角地引導滑動裝置,該滑動裝置包括用于抽屜的下側面或底部的支承件?;瑒友b置可以借助于調節(jié)裝置在高度方向上運動。
文檔編號A47B88/04GK1471880SQ0314904
公開日2004年2月4日 申請日期2003年6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6月19日
發(fā)明者發(fā)明人要求不公開姓名 申請人:阿圖羅薩里斯有限公司